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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14 10:25:26|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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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历史上被击落的民航客机
7月17日,一架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波音777客机(航班号为MH17)在乌克兰境内坠毁,机上约280名乘客及15名机组人员全部遇难。乌克兰政府及东部武装互相指责对方击落了客机。
俄罗斯国际文传电讯社引述俄罗斯内政部顾问说,马航MH17是被肩扛式地对空导弹击中后坠落。
无论是哪一方击落了MH17,这都是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多次类似事件。
据统计,61年来,民航史上客机被击落事件,包括此次事件在内,至少已发生了16起,共造成千余人遇难。
2001年10月4日,俄罗斯西伯利亚航空公司1812航班 图154M在从以色列特拉维夫飞往俄罗斯新西伯利亚途中被击落,机上78人全部遇难。乌克兰军方事后承认本国S200防空系统演习中误击该机,导弹阵地距事发地点达374公里,这也创下有史以来防空导弹最远击中飞机纪录。
1993年9月23日格鲁吉亚苏呼米(今位于俄罗斯扶植的阿布哈兹共和国境内)德兰达机场,格鲁吉亚航空公司的图154滑行中被南奥塞梯武装的迫击炮击中,1人死亡。
1993年9月22日 格鲁吉亚航空公司图154 被南奥塞梯军萨姆7肩扛防空导击落,机上132人中108人遇难。
1993年9月21日,同样是格鲁吉亚苏呼米德兰达机场,格鲁吉亚航空公司图134 被南奥塞梯军萨姆7肩扛防空导弹击落,27人全部遇难。
1988年12月,阿富汗一架安32客机被巴基斯坦战斗机击落,客机上25人全部遇难。
1988年7月3日,执行伊朗航空公司655号航班人物的空客A300B2型客机在从伊朗阿巴斯港飞往阿联酋迪拜的途中,于波斯湾上空被美国海军文森斯号导弹巡洋舰发射的标准2防空导弹击落,机上290人全部遇难。美国政府解释称将该机误认为是伊朗空军的F-14战斗机。
1987年11月6日,一架马拉维航空公司的肖特SC7在从布兰太尔飞往利隆圭途中,被莫桑比克全国抵抗运动的高炮击落,机上10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全部遇难。
1983年9月1日,一架大韩航空公司的波音747-230B客机执行007航班任务从纽约肯尼迪机场飞往韩国汉城金浦机场途中,在萨哈林岛附近海域上空被苏联防空军的苏15使用R-60导弹击落,机上269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全部遇难。韩国和美国表示该机因导航故障偏离航线误入苏联领空,而苏联声称该机以民航机为掩护蓄意偏离航线执行间谍任务。
1979年2月12日,罗德西亚航空公司的一架维克斯子爵客机在津巴布韦卡里巴水库上空被津巴布韦人民解放军的萨姆7肩扛防空导弹击落,机上59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全部遇难。
1978年9月3日,罗德西亚航空公司一架维克斯子爵客机在津巴布韦卡罗伊被津巴布韦人民解放军萨姆7肩扛防空导弹击落,机上56名乘客和机组人员中有38人在迫降时死亡,另有10人在地面被袭击者枪杀,8人生还。
1978年4月20日,大韩航空波音707-321B在执行902号航班任务从法国巴黎飞往韩国汉城途中误入苏联领空,在摩尔曼斯克空域被苏联空军苏15使用2枚导弹击中后迫降,109名乘客和机组成员中有2人死亡,苏联指责该机闯入军事基地密集的摩尔曼斯克地区意在刺探。幸存乘客获释后,苏联政府向韩国索取十万美元的“照顾费”。
1973年2月21日,一架利比亚阿拉伯航空公司波音727-224客机执行114号航班任务时误入以色列控制下的西奈半岛,遭以色列空军F-4战斗机击落迫降,113名乘客和机组人员中108人死亡,5人受伤。
1955年7月27日,一架以色列航空公司洛克希德L1049客机在加利亚佩特里奇上空遭保加利亚空军米格15Bis击落,机上58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全部遇难。
1954年7月23日,一架香港国泰航空公司道格拉斯C-54客机在南海上空遭中国空军拉-11击落,19名乘客和机组乘员中10人死亡9人获救。
1953年10月,瑞典一架DC-4客机被以色列战斗机击落,造成客机上35人全部遇难。
击落没有威胁的民航班机,严重违反国际公约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芝加哥公约)第1条规定,“缔约各国承认每一个国家对其领土上空具有完垒的和排他的主权。”根据这条习惯国际法规则,国家具有合法权利在其领土上空限制航道,并对违反者根据本国法律予以惩罚。非私人航空器或由一国指挥的私人航空器闯入他国领空,构成违反国际法行为。不过,对这种违反行为的反应,国际法并不是没有限制,国际法上的“对称性原则”和国际民航组织颁布的特别规则已被接受为习惯规则了。国家有权对威胁其安全和侵入其领空的军用飞机加以拦截、或击落,但对没有造成实际威胁的民用航空机予以击落,无论如何都是不符合对称性原则的,而属非法的反应。
1983年9月1日,韩国大韩航空公司波音747KA007号民航客机在自纽约飞往汉城途中,在前苏联萨哈林岛近海上空被苏联飞机拦截并被两枚导弹击中后坠入日本海,机上240名乘客和29名机组人员,无一幸存。国际民航组织在韩国和加拿大的请求下,于1983年9月15日、16日在蒙特利尔召开特别会议,通过了谴责前苏联的决议。同时,为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提出修正《芝加哥公约》及其附件。
1984年4月24日至5月10日,在蒙特利尔举行了第25届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大会,为使修正案获得通过,各方做出了让步,终于增加了以“避免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为主要内容的第3条的第2款。《芝加哥公约》修正的内容包括:①每一国家必须避免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如需拦截,以不危及航空器内人员的生命和航空器的安全为限;②每一国家在行使主权时,对未经许可而飞越其领土的民用航空器,如有合理根据认为该航空器被用于与本公约宗旨不相符的用途,有权要求该航空器在指定的机场降落。该国也可以对该航空器发出任何其他指令,以终止此类侵犯。这时各国应使用符合国际法有关规则的适当的方法,并将有关民用航空器拦截的国内规则妥为公布;③所有民用航空器应遵守领土国发布的命令;④每缔约国应采取适当措施,禁止将在该国登记的或者在该国有主要营业所或永久居所的经营人所使用的任何民用航空器肆意用于与本公约宗旨不相符的目的。但是,本规定不对禁止使用武器的①款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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