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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14 20:22:17|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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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麻阳人 发表于 29-9-2014 17:35
真心感谢可爱可敬的版主,其实想想生活中每个家庭都有或多或少的不如意,只是曾经天真的我遇到如此极端的 ...
理解!一个人远在异国他乡无亲无故,又偏偏遇到这种事,内心的那份苦、那份无助和委屈可想而知。但是为孩子,楼主一定要坚强。刚才看了楼上几个姐妹的话,大家也都是在为楼主出主意,但是以你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不太赞成你抱着孩子一走了之地跑回国。第一父母那里也不是避风的港湾,常言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带着孩子偶尔回去住住还好,长住即使父母不会说什么,但正如有个姐妹说的,左邻右舍、亲戚朋友的唾沫都能把你淹死。况且这样一走了之不是更便宜了那臭男人,换句话是说更是成全了小三。所以换做是我我绝不会这么做,况且自己的事情自己扛,没必要给自己的父母带去负担和麻烦。所以当下之计我依然是觉得叫你公婆出面,趁着他现在悔过抓紧时间申请PR,也许很多人都觉得这要等很长时间,并且希望渺茫。但是我想说的是只要你申请就有机会,不申请永远都没有机会。即如此为何不给自己多一个机会呢,况且也并不排除在你结婚满两年时就拿到的可能。所以忍一时之气也是为了日后的扬眉吐气。其二我也赞成各位姐妹说的,与其继续给他家做保姆,不如等宝宝再大一点自己出去找份工作,让自己先有自食其力的能力,当然没有PR,持LTSVP想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也不是很容易,只能是试试看哦,所以我建议申请PR和找工作同时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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