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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谦纭

[房产] 已经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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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4 12:45:4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自己已爆料自己有海外房产,等政府来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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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4 13:16: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公民可以appeal
pr基本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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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4 18:34:10|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综合以上大家的说法,我的情况有较大的机率保留两边的房子。
HDB也已经有记录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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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14 23:45:53|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已经保留,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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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14 00:33:5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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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14 00:47: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mianmiangian 发表于 29-11-2014 00:33
恭喜楼主...............

谢谢: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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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14 00:51:3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没有改名字吗。保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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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14 00:54:0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a 发表于 29-11-2014 00:51
你没有改名字吗。保留了

没改,特殊情况,无需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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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14 09:32:4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了!看来政府很人性化!赶快加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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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14 13:20: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gold 发表于 29-11-2014 09:32
恭喜了!看来政府很人性化!赶快加公民吧

老兄,这逻辑比较搞笑,PR拥有海外房产在任何发达国家都是合理合法的。政府有本事可以禁止PR买组屋,所谓的津贴早被公民的第一手买卖赚完了。新加坡不是香港,没有香港的背景和靠山做支撑。要是哪天中国允许双国籍了,肠子都要悔青。父母经过这件事对我说,没有福利又管束多的国家,长远看不要加入为好,现状看来新加坡也是只能打工老来受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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