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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5 23:31:35|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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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觉得110版主有些过分。自己先用‘粗俗’的比喻来形容菲律宾女佣,然后我说她‘粗俗’,她就利用版主权利给我警告。
这个事情,第一110的比喻极不恰当,有可能引起纠纷。第二版主自己先出言不甚,再利用权力给人警告。很明显是滥用权力之过。这对论坛不利。
我已经交给论坛管理员处理了。从他的回复中我才知道110是女生。或许女生我们应该多体谅一些,但是一个女生用这样的比喻形容同样是女生的菲律宾女佣,又是何必呢。
论坛管理员的答复不尽人意。还在交涉中,所抱希望不高。
如果这事不完满解决,体现版主们的价值观和我大不同,个人以为对论坛长期健康不利。也无需给我禁言警告了,我自然会离开的。可以看得出110年纪还轻,我应该比她大不少。现在小孩子的世界我不懂,是非观念也不一样了。祝他们好运。
我在这个帖子生的气,就在这个帖子回复一下给个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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