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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马三哥

[狮城水库] 【转】女佣瘦剩29公斤,夫妇被指虐待女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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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16:41: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ysome 发表于 17-12-2015 16:05
已经是4年第二个女佣了,到目前为止这两个女佣还都很不错
我知道对女佣好不一定会得到好的回报,但是我确 ...

可能这就算管理上的差异。

我带一个外人进家生活,我的目的是让她减轻我家人的负担。
而不是制造麻烦,甚至成为家里的定时炸弹。

防范未然,我就要求她哪些不可以做。其他随便。
盯着她们干活也太low了。其实你回家脚踩地就知道她有没有好好拖地。看花蔫不蔫就知道有没有浇花。
有些事情不需要天天讲。严肃讲一次就好。

女佣这问题,她们也知道没必要太拼命。干好了也只是两年加次薪,也就加那一点。
干好了,也没法早回家,只能在雇主家看书看电视,也可能随时被叫去做其它的。
我们也知道她们耗时间,但东西做个大概起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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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16:56: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ysome 发表于 17-12-2015 16:05
已经是4年第二个女佣了,到目前为止这两个女佣还都很不错
我知道对女佣好不一定会得到好的回报,但是我确 ...

如果她交了男友,生病回来。
你的孩子,家人怎么办?关键是你们可能还不知道。

可能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我觉得身边的人用法是不一样的。要对她好也要让她知道底线。
我的第一要求是安全,也是对家人负责。我宁可委屈外人也要保护家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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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17:08:4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马三哥 于 17-12-2015 17:10 编辑
wooden1 发表于 17-12-2015 16:56
如果她交了男友,生病回来。
你的孩子,家人怎么办?关键是你们可能还不知道。

如果完全不给假期不给用手机,那估计只能请缅甸的了,印尼的可能都不行,菲律宾的就更加不可能了。
事情都有两面性,我的一个朋友请的就是缅甸的,不出门,在家里和孩子大眼瞪小眼,现在孩子也不怎么说话,性格也闷闷的。反观菲律宾女佣带的孩子,就活波很多。

如何管理女佣,真的是一个不容易的事情。但是管理归管理,我最看不惯的就是有些本地家庭对女佣的那种态度,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特别是女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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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17:31: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ooden1 发表于 17-12-2015 16:41
可能这就算管理上的差异。

我带一个外人进家生活,我的目的是让她减轻我家人的负担。
盯着她们干活也太low了。其实你回家脚踩地就知道她有没有好好拖地。看花蔫不蔫就知道有没有浇花。
这句话我深表同意,所以也就没必要家里有老人盯着了吧?监控摄像头我家里也有,但基本没怎么看过,相信你也一样吧?

我们也知道她们耗时间,但东西做个大概起就好了。
其实能做个大概其的女佣就已经很不错了,总好过什么都做不了的。不会包饺子,不会熨衣服...你让她干什么都不会也不学,这远远达不到我要求的“大概其”
如果女佣觉得你家不好,那她就不介意学不会。因为她不怕你赶她走,大不了换去其他人家,也许新的雇主反倒对她更好呢
如果你对女佣稍微好一点,至少她会担心你赶她走,去到一个不能打电话不能聊天不能休息的人家。有了顾忌多少会努力一些吧


如果她交了男友,生病回来。
你的孩子,家人怎么办?关键是你们可能还不知道。
交个男朋友就得病,这中奖率可以买4d去了。
就算废尽心思把女佣看死了,孩子的老师交男朋友得病怎么办?公司的同事交男/女朋友得病怎么办?
同样都是人,私生活方面怎么样谁都不知道呀。而女佣至少还有半年一次的体检不是嘛
当然,如果你把女佣当作妓女这样的高危人群,那我无话可说。

不过我也只是这么一说,我家女佣在菲律宾有老公,俩人每天都视频聊天呢。人家老公都不担心的事情我就更没必要瞎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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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17:45: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chisg 发表于 17-12-2015 16:29
是的,虽然人们倾向同情相对弱势的一方是理所当然,只是把少数特例无限夸大没什么意思,
新加坡也有几宗 ...

嘿嘿,你要说大部分雇主对女佣还不错,这个勉强说得过去,毕竟也很难找到数据来反证。但是法律对女佣是保护的,这个就有点可笑了。这个例子中,男女雇主虐待女佣长达一年半,体重减轻到29公斤并且停经,这都是要杀人的节奏了,虐待加非法禁锢自由,处罚才是入狱一年,这不是处罚,这是纵容,是新加坡法律的耻辱。

看看邻居马来西亚是怎么做的:

马来西亚雪兰莪州法院裁定一对华人夫妇三年前虐待并饿死印尼籍女佣有罪,以谋杀罪判处两人绞刑。
大马报章星期五(3月7日)报道,58岁的冯光明(译音)与56岁的赵卿燕被指控在2010年5月至2011年6月期间,于比邻首都吉隆坡的八打灵再也市家中虐待印尼女佣依思蒂·柯玛丽雅,致其死亡。

雪兰莪州沙亚南高等法庭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被告人没有给死者提供足够食物,也没有提供医疗照顾;26岁的死者入职时体重46公斤,至去世时只有26公斤


看清楚,马来西亚饿死女佣去世的时候仅有26公斤,本例中29公斤,已经很接近了,这意味着什么。在马来西亚判死刑的案件,在新加坡是一年,真是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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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18:05: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三哥 发表于 17-12-2015 17:08
如果完全不给假期不给用手机,那估计只能请缅甸的了,印尼的可能都不行,菲律宾的就更加不可能了。
事情都 ...

我周围的朋友没有一个给假和手机,也都好好的。补钱,满一年也给花红。
关键开始要讲好。

孩子还给女佣教,我就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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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18:1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ysome 发表于 17-12-2015 17:31
这句话我深表同意,所以也就没必要家里有老人盯着了吧?监控摄像头我家里也有,但基本没怎么看过,相信你 ...

从开始选人,我们的看法就不一样。
我不要上了年纪有经验的。我选的是年青健康没经验有耐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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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18:22:46|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ooden1 发表于 17-12-2015 18:05
我周围的朋友没有一个给假和手机,也都好好的。补钱,满一年也给花红。
关键开始要讲好。


有啥呵呵的,除非你找老人带或者夫妻有一方不工作带,否则孩子小的时候可不就是女佣大部分时间带,女佣的性格不可避免的影响孩子。孩子英语也是从女佣那里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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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18:30: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三哥 发表于 17-12-2015 17:45
嘿嘿,你要说大部分雇主对女佣还不错,这个勉强说得过去,毕竟也很难找到数据来反证。但是法律对女佣是保 ...

你拿一个饿死人的例子来比较现在这个案子,那我也是无言了。

同样是杀人,也有误杀谋杀自卫杀人之分,又有人因为不同原因或精神问题或忧郁症而获得不同刑罚,再例如贩毒。例如鞭刑,不同国家有不同标准。你个人可以觉得法律不够严格和有不足,但不能说法律没有保护弱势群体。

法律是要适用于全体社会的,不是凭个人好恶而决定刑罚轻重,新加坡近年几个谋杀雇主家老人和小孩的女佣都以忧郁症为理由而改控为误杀,结果逃过死刑,那你是不是也会抗议法律不公呢?还是因为杀的是新加坡本地人,所以觉得无所谓呢?

我没坐过牢,不知坐牢是什么滋味,但看你多次把坐牢一年当成非常轻松的事,感觉是有点纳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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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19:20:3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hisg 发表于 17-12-2015 18:30
你拿一个饿死人的例子来比较现在这个案子,那我也是无言了。

同样是杀人,也有误杀谋杀自卫杀人之分,又 ...

首先,绝大多数情况下,我毫不同情那些被女佣伤害杀害的人,除了无辜被牵连的幼儿,其余的人可以说咎由自取,具体原因自己心里清楚。

另外本帖中事例和马来西亚的有啥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饿死了人,一个差点饿死人。但是处理结果天渊之别。这就是纵容。

对正常人来说,一天的坐牢都是严重无比的处罚,但是对这种量刑应该往五到十年以上走的案例,判一年,男女雇主估计从心里乐出来,赚到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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