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楼主: szqszh

没想到我的帖子有这么多人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6-6-2017 17:12:09|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一个教训,你在签合同时候,应该跟房东谈好,另一间房能用不? 能用的话,房间除了你家人之外,还可不可以别人来住?可以的话最多可以几个人。你也提到了,你老公认为也许以后房东会同意你分租,这就是犯主观了。事实上,房东锁一间房是有她的考虑的。一般是为了应付整间出租的条规。否则她多开一个房间,或许就不止这个价钱了。不是你以为的,反正也是空在那里,租不租随便你。现在房东不同意你分租,你要退房,房东不退押金说得过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6-2017 18:48:2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幽灵海 发表于 6-6-2017 14:17
二宝说得对,如果签约时是和房东女儿签的,房东不知情,那么无论是否和房东女儿有其他口头承诺都不算数, ...

顶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6-2017 19:31:3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第31楼abcxyz012的帖子:

:)你提到整间出租的条规?请问整间出租的条规是什么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6-2017 19:36:2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第30楼幽灵海的帖子:

:)我想强调一点,在房东女儿口头承诺的前提下才同意签合同。我是说如果,如果我拿走房间里而合同上没有写明的东西,可以报警。没有证据,可以说是我偷,也可以说是栽赃吧?新加坡的法律我不懂,我提出这个想法也是想多了解了解,中国有许多人钻法律的漏洞,不知道新加坡的法律怎样![shy]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6-2017 19:37:15|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第31楼abcxyz012的帖子:

:)对,这的确是一个教训,我写出这个教训,不仅是给更多的人看,不仅是发泄一下,也是让自己再次深刻记得这个教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6-2017 19:38:42|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第31楼abcxyz012的帖子:

:)其实我们一直强调的是合租。没有提到分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6-2017 19:40:24|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第28楼幽灵海的帖子:

:)不是这样情况,在签合同之前,已经和房东女儿提到另外一间房间想找人合租。她是同意的,是在签了合同后,她女儿变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6-2017 19:41:0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第29楼王二宝的帖子:

:)并不是对她朋友宽容,是没有强行要求她朋友搬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6-2017 13:12:42|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zqszh 发表于 6-6-2017 19:31
回复第31楼abcxyz012的帖子:

:)你提到整间出租的条规?请问整间出租的条规是什么呢? ...

要向hdb申请啊。要有理由,比如全家出国,比如需要照顾老人,跟老人住在一起,等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6-2017 14:08: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可以这样想,房东既然扔在房子里面不带走,说明那玩意不值钱,不管是出于泄愤也好,挽回损失也好,拿走房东的物品,都是不可取的。收益和风险不成比例。
具体到本例,学到白纸黑字四个字就足够了。口头承诺根本不能算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