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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7 07:09:29|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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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bcxyz012 于 28-12-2017 12:22 编辑
这个楼已经够高了,该说的该辩的都表达得差不多了,总结两句关掉完事。
我的观点无非两个:
第一,赵女士自述因为误判而下车,赵家付出一条半人命的代价。公众并不同情,反而把她当做全民公敌。对赵女士的反感,无非是基于她故意破坏规矩下了车。而这个“故意”是基于网上的传闻,当事人并不认可,于情于理也不难推断。赵女士自述她是被环境误导,以为出了虎园才下车。这听上去有点不可思议,所以公众不接受。无独有偶,2012年另一组游人也是在同样的地点被误导,以为出了虎园而下车,造成一人受伤。从另一个角度说,都认为赵女士下车是作死,难道赵女士就不怕死? 从她母亲的拼死相救,可见她是不想死的。那么她自述是误判下车为啥不可信?
其实,公众对赵女士的看法,很大程度是受网上那些流言蜚语的左右。吵架说,小三说,作女说,医闹说,接二连三地出现。其实要搞清楚真相并不难,政府完全有能力查明这些所谓的“知情人”,“战友”,“李医生”都是些什么人,还有移花接木的辽宁电视台,看看背后的推手到底是谁。那样是非曲直自然大白于天下。可惜我们的政府和警方只关心政治正确,不喜欢操世俗的心。
第二,不管赵女士是什么原因下的车,动物园在营救过程中暴露出了一系列安全问题。尽管怀柔区政府牵头做的调查报告否认是安全生产事故,但报告也同时指出了动物园的若干问题要求整改。这在客观上已经肯定了,动物园并没有尽到安全责任。而咱们国家侵权责任法第81条明确规定,动物园里动物伤人,动物园负责,能证明动物园尽到安全责任的,可免责。既然动物园有这么多安全问题,动物园拿什么来证明自己尽到了责任? 那么从法理上来讲,动物园就应该负责。部分网友老是把赵女士下车,和动物园责任混杂在一起,认为有前因后果,赵女士有错在先,动物园无责,其实这是误解。
以上就是我这个帖子要表达的观点,我认为如果只认法理,动物园至少要承担部分责任。但是,中国的法制还远远谈不上完善。地方保护主义,官官相互,还有社会舆论都会影响这个案子。至少一审赵家赢不了。咱们就吃着瓜看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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