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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18 16:45:01|来自: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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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方案 C, 肯定是你可以尽早拿到PR. 然后在结婚帮太太申请,也是需要pending一些时间
如果方案 A, 同13楼,批准的可能性肯定小于方案 C ( 你自己先申请),而且pending的时间应该也不会少于 方案 C (你自己先申请)。
如果都是按照两个PR满 3年你们去买HDB,方案 C 两个人分别pending的时间相比方案 A 一起pending的时间 也不一定会差很多。
除了两个PR满3年,你还可以在你PR满两年的时候申请SC,在你SC拿到时候,差不多也是PR满3年的时候, 但是SC + LTVP 就可以买HDB, 只是那个LTVP不可以贷款, 所以需要不少cash.
以上只是建议,同15 楼, 不管是哪个方案,只要结婚了,太太来新加坡工作肯定会提高太太 PR申请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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