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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几年前移民新加坡,我现在是家属身份,我们是在她拿到公民之前在国内登记结婚的。现在小孩刚刚在KK出生,向政府申请babybonus,别的资料都交了,当时在国内也做了结婚证的公证和翻译,现在收到邮件要我们提供这个:Notarial Certificate of Marriage endorsed (stamped, authenticated) by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nd further endorsed by the Singapore Consulate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我查了一下,好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签章(盖章、认证)的婚姻公证证书
并经新加坡驻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馆批准。我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国内办的结婚证原件和翻译公证不可以吗?它要求的这个怎么办?向大家请教,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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