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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 新生儿国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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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20 00:41:5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卢啦啦 发表于 3-8-2020 20:58
旅行证是蓝色 说是等同于中国护照 实则上我觉得是临时的 因为每两年就要去使馆更新 有了这个旅行证其实可 ...

就是说这不算是拿到中国国籍,只是类似方便呆在中国的一种签证对吗?孩子还是算新加坡国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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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20 08:42:4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卢啦啦 发表于 3-8-2020 20:58
旅行证是蓝色 说是等同于中国护照 实则上我觉得是临时的 因为每两年就要去使馆更新 有了这个旅行证其实可 ...

你们家老大在美国出生的还是新加坡出生的?老大出生的时候你是中国国籍,另一方是新加坡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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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20 21:32: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名字好呐 发表于 31-7-2020 14:33
你好,旅行证是什么证件?我对这些不太懂。可以教教我吗?感激不尽。

自行百度吧,国籍法有些条款界定确实不清晰,我只能说,旅行证是国籍的证明文件之一,功能上类似于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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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20 21:36: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鸡血男他爹 发表于 31-7-2020 17:18
你从哪儿看的?二宝说的是对的。 你在新加坡出生父母只要有一方是新加坡人,那孩子肯定是新加坡籍,没得 ...

很简单的道理,你可以让楼主尝试带宝宝去签证中心,能不能申请到中国签证便知,实际上,之前,是给签证的,最近两年,政策发生了变化,开始不给签证了,而是让去大使馆,给小孩办旅行证,旅行证的定义是什么,自己去搜就好。符合这个政策的,父母一方为外籍,另一方在小孩出生的时候并未拿到永居身份,就可以了,其实论坛里面,仔细去搜,你是可以搜到相关的分享的

再说一遍,国籍法是很久之前的产物,有些条款的界定并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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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20 21:38: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鸡血男他爹 发表于 31-7-2020 17:18
你从哪儿看的?二宝说的是对的。 你在新加坡出生父母只要有一方是新加坡人,那孩子肯定是新加坡籍,没得 ...

https://bbs.sgcn.org/thread-16179922-1-1.html

我随便一搜就有的,自己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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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20 21:40: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晓林 发表于 31-7-2020 20:56
大使馆要求出示的是父母双方都非外国公民的证明,孩子出生证上已经标注了孩子母亲的国籍,偷鸡是不可能成功 ...

这个跟偷鸡完全是两个概念,我很确定之前看过的分享,大使馆不给办签证,而是只给旅行证,说白了,哪怕在拿到坡籍之后,依然硬给这个中国籍,这是事实

而且这个举措,确实符合旅行证的颁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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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20 21:45: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鸡血男他爹 发表于 31-7-2020 17:18
你从哪儿看的?二宝说的是对的。 你在新加坡出生父母只要有一方是新加坡人,那孩子肯定是新加坡籍,没得 ...

https://bbs.sgcn.org/thread-15963130-1-1.html

自己看吧,小孩坡籍,拿到旅行证之后,还能在国内上户口,这难道还不是给中国籍的意思?

是,国籍法说,中国不承认双国籍,但是实际执行上,并不是这样,所以我想,还是以实例来做为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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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20 21:47: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鸡血男他爹 发表于 31-7-2020 17:18
你从哪儿看的?二宝说的是对的。 你在新加坡出生父母只要有一方是新加坡人,那孩子肯定是新加坡籍,没得 ...

https://bbs.sgcn.org/thread-15596657-1-1.html

正好有空,分享的人真的很多,不是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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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20 21:52:0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名字好呐 发表于 4-8-2020 00:41
就是说这不算是拿到中国国籍,只是类似方便呆在中国的一种签证对吗?孩子还是算新加坡国籍对吗? ...

不是签证,旅行证跟护照一样,只颁发给中国籍的人,所以能拿到旅行证的,就是被大使馆认定是具有中国籍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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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20 22:14: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第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或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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