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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 新生儿国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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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20 22:18:5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我复制粘贴了中国国籍法的全文,被审核了,估计要过个一天两天的才看得见

国籍法总共其实也只有十八条,更像是一个大纲,内容上很空,就像我所说的,它是一个四十年前的产物,很多条款,随着时代的进步,本身就存在着矛盾,以第三条跟第五条为例,楼主的情况,本身就属于第五条被认定具有中国籍的范畴

所以,楼主的小孩,先拿坡籍,再拿中国籍,完全合规,很多说不合规的,无非是被那句不承认双国籍所干扰了,还是那句话,不清不楚的条规,在操作上增加了太多的不确定性,据我所知,之前,同样的情况,是给签证的,但是最近几年,即便申请签证,会收到电话,去大使馆办理旅行证,而不是签证,这至少是目前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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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20 09:35: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1.和国籍法不冲突,因为大国也认为现在孩子的国籍不是他自己的意愿,是父母的决定,比较人情化了。
2.你一直说的签证,晓林怀疑是护照的误笔。事实上就是这样,国内或大使馆发护照要看的就是父母非外国人的证明,否则就会拒发。所以所谓旅行证不是护照,可能是国内暂时性的一个身份证件。有人打时间差或找关系暂时拿到孩子三年或五年的中国护照,但作废后,新护照的还是结。晓林不清楚所谓旅行证是一次性的,还是永久的,但看起来不会是永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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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20 09:48:2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晓林 发表于 5-8-2020 09:35
1.和国籍法不冲突,因为大国也认为现在孩子的国籍不是他自己的意愿,是父母的决定,比较人情化了。
2.你一 ...

我看了下旅行证,旅行证实际上应该是咱国内的一个比较特别的玩意,就是不承认双重国籍,但是有时候又不得不这么做的一个灰色地带。 要是在新加坡给出生证上是新加坡籍,但是其中一方是非PR得孩子护照,那等于变相承认了新加坡籍,所以就有了旅行证这么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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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20 09:53:3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ing0303 发表于 4-8-2020 21:45
https://bbs.sgcn.org/thread-15963130-1-1.html

自己看吧,小孩坡籍,拿到旅行证之后,还能在国内上户 ...

能上户口,不知道能不能在国内拿护照?要是能拿护照了那不是曲线救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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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20 09:56:0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ing0303 发表于 4-8-2020 22:18
刚才我复制粘贴了中国国籍法的全文,被审核了,估计要过个一天两天的才看得见

国籍法总共其实也只有十八条 ...

给你个大赞,只有你发表的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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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20 09:57:0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鸡血男他爹 发表于 5-8-2020 09:53
能上户口,不知道能不能在国内拿护照?要是能拿护照了那不是曲线救国啊? ...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自己的宝宝不符合这个条件,就没有做更多功课

说白了,没有中国籍的人拿不到旅行证,中国政府以国籍法来认定这个孩子有中国籍,至于他们承不承认孩子的新加坡籍,说白了,又能有什么影响呢,至少在其他国家拿着坡护照,他们是认的,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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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20 10:02:2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ing0303 发表于 5-8-2020 09:57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自己的宝宝不符合这个条件,就没有做更多功课

说白了,没有中国籍的人拿不到旅 ...

这个是个新信息,谢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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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20 10:02:3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晓林 发表于 5-8-2020 09:35
1.和国籍法不冲突,因为大国也认为现在孩子的国籍不是他自己的意愿,是父母的决定,比较人情化了。
2.你一 ...

如果你真的看过国籍法,你就知道到底冲不冲突了。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五条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楼主的孩子在坡出生,落地就是坡籍,这个无疑问,但是大使馆那边给颁发旅行证,那就意味着中国承认孩子的中国籍,如果既然坚持第三条的条款,那无非是中国不承认孩子的坡籍,但是孩子的坡籍跟中国籍都是事实存在的,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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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20 10:06: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鸡血男他爹 发表于 5-8-2020 10:02
这个是个新信息,谢谢你的分享

事实上并不是新信息,只是很多人知道得不那么细,或者说很多人在并不了解的情况下加以评论,就误导了更多人

我对这个印象深刻,是因为之前有一个妈妈分享,明明带着孩子去办签证的,结果收到大使馆电话,不给办,只给办旅行证,把那个发帖的人都搞懵逼了,然后那个帖子里面对这个问题就进行了讨论,所以这个条例我就一直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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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20 10:09:2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yanling0 发表于 5-8-2020 09:56
给你个大赞,只有你发表的是正确的!

感谢,其实这个对很多父母是很有用的信息,所以只要看到类似的帖子,我都会对这个事实加以强调,只希望能够帮助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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