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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21 00:02:10|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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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倒没什么可气的,我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主要东西不少,搬了麻烦又费时。其实当众咆哮我认为并没什么悲哀的,更没有什么”背负污名“可言,若是我碰到你那时候那情况早就一声震天雷般暴喝了。
我认为中国人就是太过在乎别人的眼光,主要可能还是因为在满清时期丧失了古典传统文化里的”尚武精神“。在新加坡这地方当然要遵守本地法律,不能“该出手时就出手”,但在法律框架内输出合法合理程度内的武力还是什么问题的~~ 虽然遇到不平事不能”丈八蛇矛左右盘,十荡十决无当前“,但是“当阳桥头一声吼,喝断桥梁水倒流“ 多数情况下还是不违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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