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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iiieeee

[PR] 请教下让新加坡的公司给我发offer后然后派遣回国工作可以申请EP PR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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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5-2021 12:19: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正规公司通常不会配合你这么玩

如果是骗子公司的话:
  - 万一他坑你的话你一点反制手段都没有;
  - 反之,他帮你一起骗政府的后果是坐牢
骗子不是傻子,当然是坑你更容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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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5-2021 23:39:09|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发表于 17-5-2021 20:39
各位版主、执行官、贵宾,
麻烦看清楚问题再回答,别臆想,别心理不平衡,见不得别人好。申请PR是个人的意 ...

非常感谢。 给了我点希望。
我还真不是上面说的一些骗子挂靠公司。
是一家五百强的外企。亚太区总部还真是在新加坡。
我是亚太区的某部门负责人。公司亚太区业务中国占大头(相信大部分外资企业中国业务都占大头)。
新加坡总部是个管理性质的区域性总部。 人待在这里其实没有太大意义。 大部分时间会在中国区 然后东南亚几个国家 最多匀一点时间在新加坡吧为了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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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021 10:32: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17-5-2021 20:39
各位版主、执行官、贵宾,
麻烦看清楚问题再回答,别臆想,别心理不平衡,见不得别人好。申请PR是个人的意 ...

你真会给人安罪名!
回复楼主的帖子,变成了心理不平衡,见不得别人好了。

我哪一句话、哪一个字是见不得别人好?你给我指出来。

反倒是你,我们回复楼主的帖子,碍着你啥了?你要跳进来给我们安罪名戴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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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021 11:35: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iiiieeee 发表于 18-5-2021 23:39
非常感谢。 给了我点希望。
我还真不是上面说的一些骗子挂靠公司。
是一家五百强的外企。亚太区总部还真 ...

在外企中这种管理方式是很常见,但是作为一家同时在新加坡和中国运营的公司,需满足两边的法律法规,如果你常年呆在中国,你在新加坡的收入,中国也需缴税(详见税务居民定义),这不是个人的法律义务,而是由公司主导,通常HR不会配合你这么操作的。我不评论是否能拿到PR,没有前提,猜测结果就没有意义了。如果HR配合这么操作,本人也愿意两边缴税,那就参考其让人的答案,ICA怎么想,怎么评估,没看到多少先例。
我们也是世界知名外企,我本人、我的同僚、老板都是中国迁过来的,虽然管着很大一部分中国业务,但我们必须绝大多数时间呆在新加坡(公司内部要求不超过90天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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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5-2021 20:05: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没在新加坡呆满183天,不算新加坡税务局居民, 就算你给新加坡交税, 理论上也要上报收入给中国税务局,境外收入要和国内收入合并报税 。 EP 现在申请也难多了,要登广告28天证明确实在新加坡找不到本地人。 监管也严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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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5-2021 23:38:56|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税务角度,你可以两边交税,因为有税收协定,你需要把差额个人所得税自主缴纳到中国税务部门,你中国的人事应该需要协助你办理,新加坡的纳税主体是指 收入从新加坡获得的税务居民,虽然你不在新加坡,但是纳税主体在新加坡所以你需要交个税,然后年度需要自主申报在中国纳税(这方面没有强制,你不交也没问题,只是被举报或者运气不好被查到了算你倒霉2-5倍缴纳税金的罚款)。理论上你是可以申请PR的,是否批准就看你运气了,至于办下来续签PR的问题也一样是运气,所以,理论上你完全可以这样操作来申请PR。只是问题是,你工资放新加坡,你国内的4金就断掉了,当然你可以继续在街道挂靠自主缴纳4金。供你参考,结论是你完全可以这样做,但是否能申请到PR就难说了,你又不是马华,应该没优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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