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1234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查看: 3473|回复: 38

[狮城随笔] [推荐]西岭雪长篇小说人鬼情系列:变成天鹅飞向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1-10-2004 03:34: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鹅心
  西岭雪
  
  第一章 绝舞
  
  我是一个舞者。
  芭蕾舞。
  自六岁开始练基本功,开、绷、直、立,弯腰、劈腿,将身体扭曲至不可能的角度,以脚尖跳跃,然后腾空。
  专门扮天鹅,十几二十个女孩子,穿一色雪白羽毛裙,并肩搭臂,蹦蹦跳跳。
  一跳就跳了十二年。
  观众为我们不可思议的柔软和轻盈鼓掌欢呼。他们不知道,卸了妆,我们在舞台上看起来柔若无骨的身子会变得僵硬如铁,倒在床上时会发出“砰”一声响。
  是木板床。
  不敢用席梦思,鸭绒垫,或者厚毯,因为怕影响体形。
  也不敢吃太多肉,巧克力,奶油,薯片,及一切可以致胖的食物。
  生活比清教徒更加不如。简直惨无人道。
  人家管这叫“为艺术献身”。的确是“献身”,包括身体享受在内。
  但是我仍然练得很辛苦,发誓要做到第一,要领舞,或者独舞,做最好的那个。
  为的,只是让你的眼光为我留连,让你在所有的天鹅中一眼将我捕捉。
  今夜,我的梦就要实现。
  我跳天鹅。
  天鹅之死。
  这是一支独舞。幸亏是独舞。
  只死一只天鹅。
  摘自阮丹冰《天鹅寄羽》
  
  清风吹动窗纱,丹冰坐在暗绿的窗子下上妆,胭脂,口红,水粉,发焦,摩丝,羽毛的头饰,还有会闪光的贴片,零零总总堆满了桌子,化妆师正在用粉拍子往她的背上做最后的扑点。
  丹冰是所有化妆师最喜欢服务的那种类型――通常舞蹈演员都汗腺发达,长期体力透支的缘故,可是丹冰不,她冰肌玉骨,清凉无汗。
  散粉拍匀在娇嫩的皮肤上,一下子就被吸收了,半点痕迹都不留下。
  镜子里的人回过头,是张倾国倾城的脸――也不见得有多么美,可是艳,吹弹得破嫩出水儿的一种娇艳,眼睛亮闪闪,皮肤不上妆时也有天然光泽,鼻子秀挺,唇线分明,忽地傲然一笑,艳光四射,不可方物。
  今天是她的大日子。
  第一次演出独舞,压轴戏《天鹅之死》里的天鹅,主角中的主角。
  这是每个芭蕾舞演员都会为之付出一切代价而希望赢得的机会。是舞者毕生追求的至高荣誉。
  有些演员,跳一辈子都没有机会独舞。
  丹冰18岁。
  已经跳了12年天鹅,才有机会在万人剧场的舞台上于追影灯下翩然独飞。
  此间不知付出多少辛酸努力,这都不算什么,真想出类拔萃,还非得有心机,有眼色,有泼劲儿,这样才能在一群精于计算的小姐妹中一枝独秀。
  为了争个独舞的角色,姐妹中“脱”颖而出之人不在少数,送礼献媚者更是司空见惯。丹冰不屑于这些手段,却也并非善类。她的砝码,是自己有真才实料,坚信自己跳得比所有人都好,重要的,是怎么能让领导们也认同这一点。
  她精心设计了一个游戏。准确地说,是个赌赛。
  就在一个月前,挑选演出《天鹅之死》人选的前夕,小休时间,丹冰坐在排练厅一角,看着墙上足尖舞创始人塔里尼奥演出芭蕾名剧《仙女》的版画,故作随意地说:“书上说塔里尼奥跳仙女时双脚离地后足跟可以在空中对击六下,成为世界记录;可是谁也没看见过,不知是不是真的?”
  都是本门常识,立刻便有人附和:“现在国家一级演员才能做到四下,已经是最高水平。我觉得塔里尼奥的记录说不定是假的,人们以讹传讹,把她神化了。”
  “就是,那次央戏的人来表演,最多不也只能敲击三下吗?”
  丹冰在这个时候说:“不如我们来赌一下,看谁敲得最多,谁能敲六下,破了塔里尼奥的记录。”
  “怎么可能呢?如果真有活人能敲到六下,我甘拜下风,也不跳舞了,给她做烧火丫环去。”
  “就这么说定了,比一比!”
  “比就比!赌什么?请个证人。”
  “团长当证人。就赌谁赢了谁就跳《天鹅之死》吧。”
  “以塔里尼奥的名义!”
  塔里尼奥在墙壁上微笑地望着。是她创始了脚尖功与脚尖鞋,也是她第一个演出《天鹅之死》。她是舞蹈的化身,最公正的裁判。
  就这样,一个绝佳的竞争名额被用一个赌赛的游戏一般的方式给决定了下来。当团长被请来当裁判和证人的时候,还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场赌赛的严肃性。他和所有的团员一样,根本不相信有人可以破了“仙女”的记录。
  然而,就那样令人瞠目地,丹冰在众目睽睽之下,在所有人都试跳对击过两次或三次之后,轻盈地跃起,清脆地撞击,一下,两下,三下,四下,五下,六下!
  她整整敲了六下!
  当她落地,所有人都愣住了,一时不能做声。过了一会儿,才有人擦了擦眼睛,迷茫地问:“我是不是看错了?”
  “那么你看清楚点,我再来一次。” 丹冰再次跃起,对击,落下,并顺势下腰做个谢礼动作。
  掌声大作。有人冲上去抱住丹冰,大叫着:“天哪,你做到了!你真的做到了!你是我的偶像!”
  舞院的女孩子向来热情夸张,又正是十八九岁喜欢一惊一乍的年龄,消息立刻便被散了出去,不出半天,全团的人都知道团长做证,阮丹冰可以空中足跟对击六下,赢了出演《天鹅之死》独舞的资格。
  团长赖不掉了。
  他当然不会承认这是一场赌赛的结果,却也顺水推舟,在会上公开表明:丹冰的进步一日千里,有目共睹,她是最有前途的舞蹈演员,是团里一棵优秀的苗子,团领导将对其大力培养。
  丹冰坐在角落里傲然地笑了。
  就像现在这样。
  
  乱轰轰的剧场里,美术指导在大声地指挥工人装台,将绘着绿色湖水彩色花卉的道具板挪左挪右,不要小瞧了那些花花绿绿的板子,它们很快就会组合成一个光怪陆离的美丽新世界;
  灯光师不住地喊着:“一号大灯打开,七号灯左偏,六号,六号位置再补补光。”
  大提琴已经抬上去了,导演招呼着琴师曲风:“小曲,再试一遍音吧。”
  曲风懒洋洋地倚在前排座椅上,头也不回地答:“试过了。”
  新来的实习化妆师小林亲昵地推他一把:“叫你去你就去嘛,导演的面子也不给?”
  “我只给你面子。”曲风轻佻地一笑,右手的琴弓在左手心里轻轻拍弄。
  舞蹈演员们已经依次进场,各自在幕后找到休息室安置自己。曲风笑的时候,丹冰刚刚踏进,听到那句话,猛地一震,转过头来,两人的眼光撞在一处。丹冰的脸上立刻因失血而苍白,整个人仿佛被施了定身法一般,不能移动。
  曲风有些禁不住这样的注视,微觉不安地点点头,把眼光错开了。可是眼角的余光里,仍然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个骄傲的初开春花一般的小女孩仿佛在瞬间凋零了芳姿,无精打彩地走向后台。轻盈的身子,显得异样沉重。已经上了台了,却又再一次回头。
  于是,他们两人的目光又一次相撞了,隔着装台的工人,隔着灯和摄影器材扯不清的电线,隔着跑来跑去的工作人员和许多跳群舞的天鹅们。
  曲风有些默然。他对这个小女孩的心事多少也体会到一些,可是,却不敢兜揽。他虽然风流,也懂得兔子不吃窝边草,同实习大学生调调情是无所谓的,对自己剧团的女孩子,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况且,阮丹冰太小了,也太纯洁,完全是一张未经涂画的白纸。而他,却是风干的油彩画,沧桑破旧,各种色彩涂抹叠加至不可辨。
  他不只一次地推拒她,视她的暗示于无睹。但是现在,她的眼光令他无所遁形,无可推托。要么接住,要么回避,不能再装看不懂。
  下意识地,他在瞬间做出抉择,一把拉过那个实习化妆师小林的胳膊:“听着,今晚散了场,我请你吃饭。”
  用的是命令的语气。
  这是他和女孩子说话时唯一会使用的语气。他对女孩子,从来都是命令,不必请求。
  也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拒绝过他的命令。除了她――阮丹冰。
  那还是在四年前,他初到剧院,进门时,看到刚刚排练完淋浴初毕的阮丹冰,那年她才15岁,还完全是个小女孩子,披着湿淋淋的发,手里拎着她的舞鞋,低着头疲惫地往宿舍走。他拦住她,命令地说:“带我去见你们院长。”
  她站住,冷冷地对视,一脸傲气,凛然不可侵犯似,硬邦邦地说:“自己找。”
  后来,他见到团长,说起这个特别的小姑娘,团长笑起来:“啊,你说的是丹冰啊,她从小就又倔又傲,个性强得很哪。”
  从此他便记住了她,而且,时时喜欢撩拨她一下,为的就是看她发怒的样子。
  她发怒的样子特别可爱,眼睛瞪得圆圆的,粉红的嘴唇紧闭着,微颤如花蕾,小脸气得煞白。
  多半是他先不忍心,“哈”地一笑投降:“好,算我输了,对不起。”
  他所有识得的女孩子中,就只同她说过“对不起”。
  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不敢再同她开玩笑了,看到她,也赶紧躲开。
  起因不在他,在她。在她越来越朦胧的眸子中,在她不自知的迷茫的注视里。
  他是一个玩惯了的男人,有点邪,有点痞,可是并不坏,至少,他认为自己没有坏到要拿一个小女孩的感情来开玩笑的地步。
  她在他眼中,始终还是个小女孩。
  于是,他冷淡她,疏远她,每每在她面前,就把自己的放浪形骸脱略不羁更表现得张扬十分。他并不知道,他的狂放的笑多少次刺痛了她的心,也从不曾看见当那笑声扬起的时候她眼中迅速蒙上的一层泪影。
  他只是朦胧地觉得,她好像变得沉默了,也更刻苦了,排练的时间越来越长,而且重复地练习一个动作――空中足跟对击。
  小跳空击是舞者的基本功,但是通常的表演中,最多可以做到对击两次已经足够。所以,并没有人刻意去练习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动作。但是这个剧团中一致认为最有潜力的小姑娘,却在一个又一个深夜的加时训练中练习这近乎无用的舞步。
  当她一次又一次不住腾起又落下的时候,曲风觉得了一种力,一种执著,他不明白那是什么,也不想深究。他不是一个喜欢用心的男人,随意和大而化之是他的天性,但是,这个小女孩自虐般的刻苦仍然引起了他些微的好奇。不止一次,当他离开琴房的时候,发现练功房依然亮着灯,动荡荡的屋子传出腾起落下的重复的敲击声,“嗑嗑、嗑嗑、嗑嗑嗑”。他有时会站下来稍微看几眼,四面墙的镜子里无数个丹冰在起跳落下;有时他则会干脆留下来弹一会儿琴,替她加油。她一声谢谢也不说,只是跳得更用心了。他知道她是感激的,也知道她会成功,一定会将那个刻板的动作练至完美。却也没有预料到,会完美到那样的地步。
  当她凭着一场近乎儿戏的赌赛赢得了主角的戏份,他衷心为那小女孩感到高兴。这是她应得的,她配得上这份荣耀。
  他只是没想到,她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她,让他看到她。
  
  装台已经结束。
  曲风拖拖拉拉地,终于也得上去了,还要最后一次试音呢。他嘻嘻哈哈地,上了台,还拉着小林的手不放。
  存心做给人看。给丹冰看。给团长看。给所有的男人和女人看。
  曲风不在乎。曲风在乎过什么呢?来团里已经四年了,一个人顶几个人用,可是没长过工资,没升过职。尽管,所有人都承认,无论键盘还是管弦他都是一流的。但是,用团长的话说:他太不合群了。
  合群。这是中国人对于杰出同胞的唯一要求。不合群者,不合格。
  就在曲风在琴凳上刚刚坐稳的一刹,他修长的手指还来不及打开琴盒,忽然,头顶正中,一只巨型吊灯忽地脱了线,直直地坠落下来。
  所有人骇声大叫,曲风一跃而起,撞倒了琴凳。眼看一场悲剧无可避免,斜刺里蓦地冲出阮丹冰,小小的身子炮弹一样撞过来,猛地将曲风撞在一边,而那盏灯,对着丹冰的头正正地砸了下来。
  昏倒之前,丹冰最后一个意识是:不,我不能死,我还要跳天鹅。
第二章 吉赛尔
  
  今天我们跳《吉赛尔》。
  我喜欢吉赛尔。这是个凄美忧郁的爱情故事。就像我和你。
  牧羊女吉赛尔爱上了王子,他们在原野中散步,共舞,蝴蝶儿围着他们飞,他把野花插在她头上,对她微笑。
  她爱他,爱得魂倾梦与。然而,他却另有未婚妻。当他和他的未婚妻重逢,并跳着他曾与她共过的舞蹈时,吉赛尔心碎气绝,成为维丽丝女鬼王国里的一个新魂。
  维丽丝女鬼,那是一些为情早夭婚前身亡的无主孤魂,她们不甘于坟墓里无边的寂寞,在她们死去的心灵中,在她们死去的腿脚里,还燃烧着那股生前未曾得到完全释放的对舞蹈的激情。于是她们在每个月圆的晚上便从坟墓里走出来,成群结队地来在橡树下跳舞,抓住每个邂逅的男子做舞伴,疯狂地拥抱他,轮流亲吻他,连口气也喘不了,直到让他舞至力竭而死。
  哦,这真是世间最残酷最香艳的死法。
  那个月夜,吉赛尔的同伴抓到了王子,逼他参加“死亡之舞”。他眼看也要成为义冢里新的孤魂。吉赛尔出现了,她不计前嫌,机智地与同伴们盘旋,救下王子,并在黎明到来第一声鸡啼响起时重新消失……
  我爱,如果我是吉赛尔,你便是我的王子,只要可以保护你,为你奉献,我也一样会去做,以生命,以挚爱,换得你的永生。
  摘自阮丹冰《天鹅寄羽》
  
  丹冰在舞台上翩然飞旋,舞得寂寞而忧伤。
  幽蓝的追影灯下,身着羽衣的她柔若无骨,轻如飞雪,有种迷离恍惚的意味。让人琢磨不清,这是一个人呢,还是一个影,或者,真的是一只天鹅?
  大提琴凄清的曲调流水一样淌在大厅里,淌过每个观舞人的心。轻,柔,绵,伤,好像一条河,一边畅快地流着一边随手俯拾,把听者被曲调揉碎零落的心拾起,放在清澈的河水中洗净了,再还回腔子里。
  于是听的人心里空荡荡的,就只剩下这阿波罗的琴声。
  老团长站在幕后激动地双手互搓着,一遍遍说:“曲风这小子,今晚拉得硬是好,真神了!”
  副团长也微笑着:“要不是他这手绝活儿,光凭他那脾气,十个曲风也开除了。”
  他们又一齐将目光投注在丹冰身上:“丹冰真不错,没白疼她。”
  “嗯,是棵好苗子,不可限量。”
  “不可限量。”
  台上的丹冰单腿站立,另一腿屈膝,脚尖稍稍接触地面,头低向肩侧,双臂相连,折断腕部,反复做出柔和的弯曲翅膀的动作,惊吓而又典雅,完全是飞禽的样子。她的双臂缓缓打开,深深吸气,突然轻轻一颤,仿佛触动伤处,又仿佛抖落身上的湖水。
  曲风激情地演奏,不时抬起头关切地看一眼飞舞的丹冰,有种不同以往的深深动容。在这西方的乐曲和舞蹈中,他领略到的,却是一首中国古词的意境: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
  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
  捡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丹冰乍惊乍飞的动作,多像是一只受伤的天鹅孤独地盘旋在星空下。谁能看得出,就是这只受伤的天鹅,刚刚才在“灭顶之灾”下将他救出呢?
  大灯坠下时,他在瞬间想到了死亡。可是这死亡使者却由丹冰替他接待了。他莫明其妙地逃了生,而丹冰竟也毫发无伤。
  所有人都为这不可思议的一幕惊叹不止,团长和副团长彼此拥抱着,庆幸地大喊:“天助我也,天助我也!”
  那样重的一只灯,又砸得那么正,便是个彪形大汉也被砸伤了,何况娇嫩如花的丹冰呢?可是,她只是略微晕眩了一下,很快就醒过来,完好无损。
  若不是那灯的碎片还狼藉一地,简直不相信刚才一幕在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过。忍不住怀疑:那灯到底有没有击中阮丹冰?
  灯有没有击中阮丹冰?
  猎人有没有击中天鹅?
  
  音乐急促起来,阮丹冰一个大跳,又一个大跳,缓慢的arabespues后紧接着是无数个fouettes,她开始旋转,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整个人旋如陀螺,将人的心一阵阵揪紧,揪紧,是箭在弦上,而弓弦将断。
  天鹅之死。表现的却是生。生的意志。生的渴望。生的追求。
  那是一只中枪的天鹅最后的挣扎,在弥留之际迸发出的对生命最强烈的渴望,不屈的生命绝舞。
  丹冰在琴声中与这只舞完全合二为一,天鹅就是她,她就是天鹅,那只中了枪的、垂死的天鹅,拼尽性命也要尽全力一舞,用生命完成最后的挣扎与最高的追求。
  刚才,就在她被大灯击昏的迷眩中,她恍惚看到,天边有天鹅冉冉飞来。她想,那是她,她就是那只天鹅,她还没来得及飞呢。
  从没有一个时刻像此刻这样珍惜生命,珍惜活着的权力。12年的努力,那么些艰难刻苦的训练,那么精心布署才争取来的机会,不能在今夕功亏一篑。
  记忆深处,仿佛有个声音在对自己说:“别跳这么多舞了,吉赛尔。跳舞会使你心脏破裂而死的。那些早死的人要变成不幸的幽灵――维丽丝,晚上在坟墓上跳舞,勾引路人参加那令人丧命的轮舞。”
  这是母亲的声音。
  是吉赛尔的母亲,抑或阮丹冰的?
  丹冰从没有见过妈妈。早在她3岁那年,母亲已经因病去逝了,她是跟着奶奶长大的。
  寂寞的童年,她唯一的游戏就是跳舞。对着镜子,一遍又一遍,不知疲倦。空荡荡的屋子里,她的舞蹈是唯一的喧哗。
  奶奶并不老,也不像人们印象中的通常的“奶奶”形象,她今年才50岁多一点,会打扮,品味一流,而且手头颇有一点钱,在上海那样寸土寸金的地方,她拥有一座小花园和三层楼的别墅。
  这些,一半是爷爷留下的,另一半是爸爸供给的。
  爸爸在美国,每年都会给奶奶汇来很多钱。美金。折成人民币就更多。
  丹冰从小不缺钱,她缺的,只是爱与温存。
  她的爱,都给了舞蹈。
  遇到曲风时,就给了曲风。
  曲风的琴声里有她的魂,她整颗心都被他的琴声收走了。永生不得释放。
  6岁时,丹冰跟着奶奶去看了一场芭蕾舞剧,《吉赛尔》。
  从此她就迷上了芭蕾。她知道她跳的那些原来不叫舞,吉赛尔才是有灵魂的舞蹈。
  吉赛尔是一只鬼,跳舞的鬼。
  她像梦境一样攫住了丹冰的心,从此她再不能离开舞蹈。
  奶奶将她送进少年宫,学习扮天鹅,后来又进到剧院,仍然是一成不变的天鹅,天鹅与芭蕾有不解之缘。
  每当穿上羽衣,她便着魔。
  所有跳舞的人都有几分疯魔的。吉赛尔在死前也是发了狂。
  吉赛尔对王子说:“你骗我,你不是王子,你是我的阿尔贝特,你把阿尔贝特还给我!”
  王子不能还她,她便疯了,失心而死。
  死后,加入到维丽丝中间去。
  吉赛尔是一只鬼。维丽丝是一种鬼。跳舞的鬼。“在她们死去的心灵中,在她们死去的腿脚里,还燃烧着那股生前未曾得到完全释放的对舞蹈的激情。”
  丹冰的腿脚里,也燃烧着那样的激情。它们从她的足尖里发出,抵在舞鞋冷硬的楦子上,柔软而痛楚。
  从6岁扮天鹅,扮了12年。
  一天天地长大,自蛹至蛾,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今晚,才是第一次有机会登台独舞。不可失去的机会。
  她睁开眼睛,清醒明亮,说:“没事,我还要飞呢。”
  
发表于 21-10-2004 03:35: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她还要飞。
  她要打起精神对付今晚的这次单飞。
  睁开眼时,她看到曲风跪在她的身边,他的手握着她的手,真好。
  当人群散去,曲风仍然握着她的手不放,笑嘻嘻问:“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呢,要怎么报答你?”
  她望着他的眼睛,一直望到他灵魂深处去:“答应做我的男朋友。”
  “哦,以身相许?”他邪邪地笑,“行,就让你做我的女朋友之一。”
  她的血在瞬间凝结。这是一个混蛋!她想。可是她不能不爱这个混蛋。
  她爱他,也希望他爱她。不是他习惯的那种爱,那种博爱或者滥爱;而是她追求的那种爱,专一而热烈,至死不渝。
  如果不能得到,她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沉默,永生不让他知道;要么,死!
  在此之前,她一直选用前者,什么也不对他说,无论接受与拒绝,都当作没发生;她不是不知道他的无情与浪荡,可是,却一直以堂吉诃德挑战风车那样的热情去捍卫自己的爱,坚信什么样的心都有柔软的一面,终会被打动。她沉默地守护着少女最初也是最终的爱情,分分秒秒地关注,点点滴滴地奉献,期待他有一天终于为她留意,为她动心,为她钟情。
  可是现在,她已经等不到那一天,她只得当着他的面明明白白地说出来,把骄傲的外衣在他面前剥落,让他清楚地知道她的心,她已经放弃沉默的保护了,如果一旦被拒绝,那么就只剩下一种选择……
  他仍在吊儿郎当地追问:“怎么?行不行啊――做我女朋友之一?”
  她忽地站起,摔上门,毅然转身离去。
  
  曲风用心地拉着他的大提琴。
  他从没有这样用心地拉过琴。他爱音乐,视为第二生命,每一次演出都很尽力。可是,直至今夜,他才真正觉得,他的琴声是有生命的,奔流着,倾诉着,宣泄着,流出霜天白夜,流出冷月清辉,流出漫天芦花如飞雪,流出点点沙汀若寒星。
  他在琴声中注视着阮丹冰。刚才,她说出要他做她的男朋友时,她的眼睛闪着亮,可是,却不是热望,而是戒备和忧伤。好像不等他回答,她已经知道答案似的。当他到底还是说出了那个她怕听的答案,她眼中的光便熄灭了,她清秀的小脸绷得紧紧的,神情冰冷。她用这种冰冷来保护自己,却不知道,初结的冰是最易碎的呀。
  她摔门而出,走得那么决绝。使他忽然打了个冷颤。他想起刚才握在他手中的她的小手,冷而香,没有一丝暖意。他有点后悔刚才面对女孩请求时自己那轻佻的答案,“女朋友之一”,在他,是权宜之计,可进可退;在她,却可能是比拒绝更加难受的巨大羞辱,因为玷污了她纯洁的感情。
  他知道自己刚才可能伤害了她。可是,这样的回答,已经是在努力将伤害降至最低。好在,那样的小女孩,爱也容易,忘也容易,受一点点伤也不一定是坏事吧?
  凭心而论,他不是不喜欢她。
  她的青春,敏感,狂野,任性,以及才华横溢,对于他在在都是一种诱惑。
  也是危险的警告――她不是一个可以玩的女子。
  他非常喜欢他们单独相处的时刻,但仅止于琴奏。当他弹起钢琴或者拉起大提琴,而她翩翩起舞,他便觉得生命是充盈的,喜悦的,优美而丰富。
  然而一旦曲终,接着便是人散,否则不堪面对。
  舞者和琴师的爱,永远是相望不相亲。
  止于舞台。
  
  台上的丹冰在旋转,永远没有尽头的旋转,仿佛穿上了传说中的红舞鞋。这也是芭蕾演员最考脚力的基本功,旋转的时候,脚尖不可离开原地半寸,就像一根针钉在罗盘上一样。
  当她旋转至不可能的迅急,足尖迅速交替,缓下身形,不住地踏着小碎步一次又一次腾空,一次比一次慢,但是一次比一次高,无限忧伤留恋,羽毛颤动,若万语千言不知从何说起,她最后一次抬头,凝眸,樱唇将启,而双目微阖,正欲拼力一搏,作最后一次冲刺,一直冲到天上去……音乐戛然而止,天鹅猛地仆伏在地。
  死一般寂静。
  全场的人都忍不住身子向前轻轻一仆,似乎受到震荡。
  在幽蓝的追影灯下,在若有若无的音乐声中,在全场几千双眼睛的注视里,天鹅双臂交叠,不断做出一个又一个优美哀婉的折腕动作,然后,蓦地一回头,眼神凝住,电光石火间,那用尽心力的一瞥,竟是凄绝艳绝。
  曲风一惊,一声余响绕上屋梁,久久不绝。
  而天鹅已经凄惋地收回眼光,亦收拢双臂,缓缓做出最后一个收场动作,合身倒伏,再不肯抬起头来。
  大幕缓缓落下,观众忍不住全体起立,掌声雷动。
  没有人看到,一滴泪自丹冰的眼角悄悄滑落。
  冷的,寂寞如天鹅之死。
  她没有再爬起来。
  旋舞中,她早已心力俱竭,她的心已碎,魂已飞。
  其实,早在大灯砸中她的时候,她的心就碎了。只是,她有强烈的心愿未了。就像那只中枪的天鹅,在临死之际焕发出生命最誓烈的渴望,誓要拼尽余力去完成生命的未完成之处:
  一是要向她的爱表白;二是跳完这支舞。
  她都做了,然后从从容容地,选择死亡。
  在舞蹈和琴声中,凄美地死去。
  或者,重生,化为天鹅。
  台下的观众挡在幕布后不明所以。可是后台的人是看到的。曲风第一个发现情形不对,冲向台上的时候,已经太迟。
  丹冰伏在那里,不语,亦不动,好像已经失去生的意志,再不愿看这个无情的世界一眼。
  呼救声,尖叫声,喊声,哭声,顿时响成一片。团长嘶声叫着:“打119,叫救护车来,快,快!”
  而台下掌声在继续。掌声中,观众忽然大声鼓噪起来,齐喊着一句话:“天鹅!天鹅!”
  是庄周梦蝶,抑或蝶梦庄周?
  是丹冰化做了天鹅,还是天鹅飞进了丹冰?
  就在大幕缓缓拉上的一刹那,一只天鹅自丹冰的身体中飞出,于众人的眼光与喧嚣声里,静静飞出舞院。
  天鹅之死。
  可是,在丹冰倒地的时候,天鹅却活了。
  用生命拼力一舞的丹冰,在曲终时飞做了天鹅。</P><P>第三章  红舞鞋
  
  月白的栀子花在夜晚妖娆地开放,缓缓吐出妖媚的芬芳,像精灵,有一种不出声的诱惑。
  白色的香花在夜晚都是精灵,因为沾了月的光。
  我用笔在花瓣上写字,用笔尖刺破手指,让血滴在花瓣上,让我的血使她复活,让她的香告诉你我的心。
  我把带着我心跳的桅子花放在你的琴台上,让花香陪你在暗夜静坐。
  暗夜静坐的你的身影是多么美丽,让我心醉。
  我想跳舞。穿上红舞鞋,舞至死,死在你的琴声里,你的怀抱中。
  当我死后,你会替我脱下红舞鞋吗?
  摘自阮丹冰《天鹅寄羽》
  
  丹冰从没有过红色的舞鞋,她的鞋子都是白色的,软缎,系着长长的带子,一层层缠缚,像女子痴缠的心。
  当她摔倒在舞台上,是曲风第一个抱起了她。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做了一个所有人都莫明所以却不知阻拦的动作――替她轻柔地脱下舞鞋。
  人们把这看成紧急抢救中一个奇怪的步骤,没有给予深究。倒是曲风自己在事后反常地想了很久,这是因为他在脱下舞鞋后还做了个更奇怪的动作――将鞋子顺手揣进了口袋。当时的场面太混乱,并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这举动,否则大概是要议论上一阵子的,至少也给他安上一个暗恋的绮名。
  曲风是在一周后换衣服的时候发现那对鞋子的,他深深困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脱下丹冰的舞鞋,更不明白怎么竟会将她揣进口袋里。触到鞋里的楦子时,他心底流过一种奇特的感觉,仿佛触到了丹冰柔软的痛楚。
  每个跳足尖舞的女孩子都会流血,浸湿一双又一双舞鞋。
  这是丹冰的第几十双鞋子?
  丹冰从6岁始跳舞,就算一年两双吧,12年,也总有二三十双了吧?
  这一双落到了他的手上。
  不必还给她了,丹冰已经不需要再穿鞋子。
  
  丹冰不需要再穿鞋子了。
  她被送进医院的第三天,医生宣布:诊断证明丹冰脑部受到重创,淤血不能排除,导致神经坏死。虽然呼吸还在,但是大脑活动已经停止。换言之,她成了植物人,将永远不能再站起来。
  顿时,奶奶尖利的嘶叫划破了整个医院长廊:“不可能!我孙女儿是舞蹈家,她怎么会变成植物人?你们有没有弄错?你们快让她站起来,站起来呀!”
  可是丹冰再也站不起来。
  奶奶却扶着墙坐倒了:“冰冰呀冰冰,我怎么向你爸妈交代呀!你是要跳天鹅的,你要成为大舞蹈家的,你怎么不起来跳呀?你起来呀,你跳呀,跳天鹅给奶奶看呀。冰冰呀,奶奶的心里疼呀,奶奶怕呀,你不要吓奶奶,你起来呀,跳舞呀,跳天鹅呀……”
  奶奶的哭诉让所有在场的人都落了泪。剧团的女孩们更是抱在一起,泣不成声。
  跳舞的女孩子以身体灵活柔软为己任,然而丹冰,却要从此成为一个僵硬呆板、没有生气的植物人。怎样的讽刺?怎样的残忍?
  医生们见多不怪,却也为这个太过年轻的美丽女孩感到惋惜,他们带着责备的口气问团长:病人受创的第一时间,为什么不马上送到医院里来呢?以致贻误就治良机,让淤血聚积。
  当听到团长关于丹冰当时并没有什么不妥是在演出结束后才真正晕倒的答案时,他们目瞪口呆,完全不可置信,连连说:这不可能,以脑部的伤裂情况来看,她当时就应该彻底昏迷,根本没有能力再站起来,更何况还要做剧烈运动,跳完一场舞。
  回到剧团,所有人都沉重得吃不下饭。团长一个劲儿说:“是我耽误了她,医生说,我该早点把她送医院的。”
  
  是该早一点发现玄机的。
  在演出前一晚,剧团有个酒会,专为招待媒体。丹冰穿着缀亮片的露背晚礼服,异常美艳高贵,像个公主,这是她第一次做主角,可是眉宇间毫无喜悦之色。高脚酒杯,曳地长裙,穿行在人群间,迷乱地应对着迎面遇到的客人,并答记者问:
  “我是一个舞者,只是一个舞者。”
  “结婚很遥远,男朋友更远。恋爱近一些。在哪里?”
  “今天几号了?双日我不谈舞蹈。”
  “死亡是美丽的,尤其天鹅之死。我死后会化做天鹅。”
  一语成谶。
  当时还只道她没有经验,不擅应对。原来一切都是注定的。都有预兆。
  团长内疚得连夜打了辞职报告。但是上头没有批。领导当晚也在剧院,坐在前排最好的位子观看演出。他们亲眼看到,丹冰跳得相当好,完全不像受伤的样子。
  她演活了那只天鹅,却演死了她自己。
  
  阮丹冰病状在医学界引起了哗然大波,多家医院的脑科专家为此举行了一次专门会诊,得出结论是:这样的重创下没有人可以重新站起来,除非有替身。换言之,表演《天鹅之死》的人,不可能是受伤后的阮丹冰。
  团长已经完全失去思辨能力,只是喃喃地说:“不可能站起来?那跳舞的人是谁?我明明亲眼看到丹冰好好地睁开眼睛说:我没事,我还要飞。不是阮丹冰,那是谁?谁在跳舞?”
  曲风更是深为困扰,事发后,有记者追着他问:“请问是什么力量促使阮丹冰那样勇敢?她是不是爱上了你?”
  “爱?”曲风只觉荒诞,“这是小说里才有的词汇。”
  他对丹冰感到深深的感激和亏欠,可是他不觉得这与“爱”有什么关系。太多的感情游戏早已使他对爱麻木,他的名言是:“香烟我只抽‘骆驼’,女朋友却是越多越好。”他和各色各样的美女约会,拍拖,给她们送花,却从不对任何一个人说爱。因为不相信。
  为了逃避记者的追踪,他不得不请了一个星期假要求休息。
  团长很能体会他的感受,一声不吭就给开了条子。
  曲风在家里整整懒了一星期,吃泡面,喝啤酒,颓废得话也不愿多说一句,女朋友们打电话来,他接也不接,有人敲门,也不开。
  柴可夫斯基放得震天响,来人不会不知道他在家,便一个劲儿坚持不懈地敲。
  他听到,也当没听到,只把音乐开得更大声。
  门外的人终于泄气了,却悉悉索索地,自门缝里塞进一封信来。他看一眼信封,知道是化妆师小林,便又随手丢开了。
  一连七天。
  空的酒瓶子渐渐堆满了屋子,泡面也都吃完了,他终于不得不起床,想出去再买一些来。换衣服的时候,看到了那双鞋。
  
  曲风把那双鞋子托在手上端详良久,不知道该把它们放到什么地方,扔吧,不合适,藏起来,更不合适。
  最后,他把它们放在了琴台上,那盆栀子花的旁边。
  当夜,栀子就开花了。开在月光下,花瓣晶莹透剔,像少女的皮肤般娇艳,香气浓郁而不安份,蠢蠢欲动,就仿佛有个精灵躲在里面似的。
  曲风站在窗前深深地嗅着,从不曾发现花朵原来是这样美丽。
  在花香和风里,他隐隐约约地想到了什么,有关一朵花的心事,一个舞姿,一个眼风,一个媚影。但是他想不分明,生平接触的女孩子太多了,谁知道谁才是谁的心痛呢?
  
  曲风并不知道栀子是丹冰送给他的。
  他甚至没注意什么时候琴房里多了那么一盆花。
  是同事们先发现的,打招呼说:“噢,你养了盆栀子。”
  于是他知道自己的琴台上有了盆花,叫做栀子。怎么来的,为什么会在这儿,却没想过。
  当然也不记得给花浇水。可是花依然长势很好。绿叶榛榛的。
  每个人经过,都会说:“曲风,你这盆花不错。”
  “噢,不错。”他随口应着,时间久了,便成了习惯。开始记得自己有那样的一盆花,叫栀子。
  到了冬天,放假前,剧团发年货,他叫了出租车来拉。同事们好心地叮嘱:“把花也搬回去吧,不然一个节过完,没人给它浇水,好渴死了。”
  曲风答应着,便把花搬回了家。天天看着,就也记起了浇水。却仍没有想过,这盆花到底是哪里来的,在今天之前,又是谁一直在为它浇水。
  
  再上班时,团长告诉他丹冰已经出院,回到家里。
  “因为她那种情况,你也知道,住不住院都是一样,尽人力而听天命,捱日子罢了。”团长说,他在这一周里好像老了许多,鬓角有白头发了。
  曲风也是黯然,看着壁上一幅《红舞鞋》的宣传画,久久没有说话。
  《红舞鞋》是一个很著名的舞剧,每个舞蹈演员都喜欢拿它来说事儿。
  故事里热爱跳舞的女孩得到了一双有魔法的红舞鞋,她穿着它去参加舞会,舞姿美仑美奂,不可想象地优雅绝妙,令人目眩神迷。女孩在舞会上大出风头,赢得了所有人的心。可是,当舞会结束的时候,灾难发生了,她发现她脱不下那双魔鞋,也停不下她迷乱的舞步。她就那样飞舞着,舞过草原,舞过泥沼,舞过春秋四季,一直舞到她力竭而死的那一刻。
  她死在了情人的怀里,情人为她脱下红舞鞋,女孩说:“终于不用再跳舞了,真轻松。”然后,她闭上了眼睛。永永远远地闭上眼睛。
  这个故事深深打入每个舞者的心,每当舞至疲惫,便有女孩子感叹:“什么时候才可以脱下这双红舞鞋呢?”
  虽然,她们个个穿的都只是白色的练功鞋。
  曲风叹息,想起被他收进衣袋的那双丹冰的舞鞋。
  《天鹅之死》的巨大成功已经使丹冰一夜成名,大报小刊到处都登载着丹冰舞蹈的剧照,有几百名观众站出来做证说当时亲眼看到有天鹅自幕布后飞出,虽然记者们其实未必相信这样的神话,却也都不深究,当作一段艳闻四处传播着,非但不辟谣,反更使用生花妙笔,愈发渲染三分。
  于是,一时间芭蕾舞女演员阮丹冰拼力一舞化天鹅的故事传遍大街小巷,成为今夏热闻。
  许多舞蹈家一辈子都达不到的知名度,丹冰在一夜之间做到了。
  可是这些热闹与荣誉,同她还有什么关系呢?她已经脱下她的红舞鞋,再也不能起舞了。
  末了,团长说:“改天一起去看看她吧。”
  
</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10-2004 03:36:5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见到丹冰。
  丹冰躺在床上,赤着脚,因为已是初夏,没有盖被子,只半搭了一条五彩斑烂的印度薄毯,色彩极其喧闹,愈发衬出她苍白的脸,和拖在被子外面的一把黯淡的长发。
  丹冰的长发是被女孩子们一直艳羡着的,又黑又亮又直又顺,散开来是一片云,束上去是一座塔,当她跳天鹅,簪上简单的羽饰,黑白分明,单是一个背影已经令人心动。
  可是现在它们失去了光泽,黯淡而枯干,微微地泛着黄,并且日渐脱落,像是秋风中飘摇的树叶,即使没落,日子也是屈指可数。
  卧室门连着大阳台,黄油色的芸香实木地板一路延伸出去,门的一角,依稀可见缠满玫瑰花枝的吊篮藤椅在风中寄寞地摇,旁边一只小小藤制茶几,平日大概用来摆放咖啡饮料的,如今孤零零地呆在那里,空落无言。
  从丹冰家回来的路上,曲风和团长都沉默。没什么好说的,说什么呢?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去丹冰家,剧团里有不成文规定,成员轮流在家开PARTY宴客联欢,他一向很少参加,但是那次轮到丹冰,他却也有点好奇——因为丹冰同他一样对集体活动不热心,难得做东——便去了。场面很热闹,规模也还罢了,只是客将散时,她取出洁白毛巾来擦拭桌面,白毛巾很吸水,嗖一下变得污浊不堪。隔一会儿曲风洗手时,发现毛巾已经扔进字纸篓。
  ――那样矜贵的公主,处处追求完美,曲风承担不起。
  一条毛巾能值几何?钱还在其次,重要的是那种排场,令人敬而远之。
  曲风自知不是王子,更不完美,没想过要同一个公主做朋友,何况,还是个豌豆上的公主。
  同时他想起有一次在后台,他抽烟时随手将烟蒂丢在地上,无意间回头,看到丹冰俯身捡了起来——这样的洁癖,真让人吃不消。
  是从那以后日渐疏远的。
  再来时,已经物是人非。
  当他站在她床边看她,不由自主,总是摆脱不了那样一种联想:如果不是她及时出手相救,现在躺在这里的人就应该是他而不是她。
  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终因我而死。
  他又邀请团长去喝酒,团长没答应,还说,你也别再喝了,还要弹琴呢,丹冰会听到的。
  
  丹冰的病房里有一只钢琴,琴盖髹成白色,很雅的一种白,而不是通常琴盖的黑或铜褐。
  琴台上,也有一盆栀花,已经开花了,可是没有香气。
  就像是躺在床上依然美丽却没有生意的丹冰。
  花和她的主人一样,都失了心。
  这使曲风终于有一点感触。他第一次怀疑,自己的栀子可能是丹冰送的,而丹冰对他的感情,也不仅仅是一个小女孩的一时冲动。
  他一直忘不掉丹冰跳《天鹅之死》在收场动作前那最后的一望,无限的深情,无限的美。
  她好像有很多话要对他说,她的心事,并不像她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年轻。
  那些没有说出口的那些话是什么呢?栀子花知道吗?
  
  就因为团长说了那句“丹冰会听到的”,曲风便向奶奶提出,他要常常来看丹冰,给她弹琴。
  奶奶答应了。
  奶奶的年龄其实和曲风妈妈也差不多,但她的确是位奶奶,她像一位真正的奶奶那样关心着曲风,安慰他的内疚与落寞,给他讲丹冰小时候的故事。她说,丹冰睡后,这屋子实在是太静了。常常,当她对着大镜子打盹,就会恍惚看到镜中有个小小女孩在练舞。那么小,才6岁,因为孤独而无助,只有不知疲倦地跳着自己才知道的舞步。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丹冰的童年是那样寂寞。这使他想起他自己,也是一个没有父母疼爱的孤儿。
  他的血液里,有着四分之一的西班牙血统。不知是不是这个原因,使他自小养成那样乖戾不羁而又渴望自由的个性。
  同丹冰一样,他的亲人也都在国外,不同的是,他们不给他钱。
  原因很简单――他是个私生子。
  他的爷爷在二战时参加美国军队来到上海,诱奸了他奶奶后回到西班牙,留下他奶奶,在人们的白眼和嘲讽中屈辱地生下他的爸爸,所以他的爸爸是个私生子;后来他爸爸同他妈妈相爱,已经谈婚论嫁了,忽然那个西班爷的富爷爷来信找他,提出如果他肯代表他的家族与另一个富翁家族联姻,他就可以得到西班牙国籍和一份不菲的遗产,他一分钟都没有犹豫就投奔了去,连个地址都没留下。那时他妈妈的肚子已经很大了,不可能堕胎,只有恨恨地生下他,却连看一眼也不愿意,就将他送了人。
  现在,他的爷爷奶奶都已经不在了,死在不同的国度,可是他们留下的恩怨却并没有了。他们留下了他,也留下了他的私生子的命运。
  生命可以结束,命运却会重复。
  他在阿姨家长大,很小就读寄宿学校,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音乐学院,直至成为一个芭蕾舞剧团的风流琴师。他弹钢琴,也拉大提琴,手风琴,甚至吹口琴。
  他对一切乐器都感兴趣,热情不亚于丹冰之于舞蹈。
  可是他的热情也是冷的,带着仇恨,和对生命深深的厌倦。
  他从没有想过自己生命的意义,也没想过将来,可是当这条命被一个女孩子用自己的生命挽救过一回后,他却不得不重新考虑生命的价值,他现在是在替两个人活,不然女孩的牺牲就落入了虚空,变得滑稽。
  
  琴声响在病房里。
  一声叹息传来。曲风蓦地住了手:“是谁?”
  没有人回答。风动纱帘,花叶拂疏,丹冰在床上沉睡。
  曲风自嘲地笑笑,是幻觉吧?守着睡美人一样的丹冰,特别容易产生幻觉。
  接着又是一声叹息。
  这次听清了,却是奶奶。
  奶奶穿着绿色暗花的丝绒旗袍,端着一杯红茶站在门口,轻轻说:“你也弹了很久了,累了吧?喝杯茶,歇一歇。”
  那时,曲风比任何时候都更想诚心诚意地叫一声:奶奶!
  
  
第四章  天鹅湖
  
  我又给你写信了。
  我知道这些信都是发不出去的。但是也许很多年后会有人看到它们。
  有人看到它们的时候,我一定已经不在人世了。我的身体在土下风化,或者,飞做天鹅。
  可是这些信还在,于是我对你的爱也还在,像耶酥钉在十字架上,当我在纸上写下对你的爱,我的心也就钉在了纸上。
  这些纸拿在别人的手里,一拿起就变了灰,散在风中,风一吹,就空了。
  我的爱也空了,灵魂得到飞升。
  如果我不再爱你,我会变得很轻松。轻如天鹅。
  摘自阮丹冰《天鹅寄羽》
  
  丹冰醒来时,发现自己在湖边。
  天鹅湖。
  荒野密林的深处,绿柳成荫的湖岸,岸边是鲜花烂漫,鸟语呢喃。湖面上青萍聚散,荷叶连天,有无数天鹅在其间冉冉地游。
  天鹅,真的天鹅。
  丹冰在动物园看过天鹅,专心揣摩过它们的姿态,并将它融进舞蹈。可是,这样近这样真切地看到一群野生的天鹅,这还是第一次。
  天鹅们在湖上嬉戏,优游尔雅。一层淡淡的绿烟浮动在湖面上,随着风的吹拂时聚时散,变幻无穷,像一个做不醒的梦。湖底青荇摇曳,引得鱼儿不住地接喋。有风将岸边的落花吹了到水中,载浮载沉,渐行渐远。
  丹冰艳羡地看着,目夺神驰,只觉水光云影,摇荡绿波,不待仔细寻味,却已变幻于无形,真是画里也描绘不出的美景哦!她不是一个擅诗的人,可是此情此景,却使她想起一首极古老又极简单的诗来了――
  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
  如果可以将“鱼”字改成“天鹅”,就更恰当了。她撑着地面想站起来,忽然发现自己居然没有手,她的手臂化成了两只翅膀,而她的脚,脚趾粉嫩透明,趾与趾间长着小小的蹼,她惊叫,却说不出话来,她的声音是一种鸟鸣――哏哏!哏!哏哏!
  她变成了一只天鹅。一只不折不扣的真天鹅。
  丹冰张着天鹅的翅膀奔至湖边,在水面投下自己的身影:小小的冠,小小的喙,完美的双翅,还有完美的蹼,她真的变成了天鹅!
  临波照影,她细细地想回头,想到舞台上最后的演出就再也想不下去了。记忆里的最后一个片断是《天鹅之死》里那个凄惋的收场动作,双臂摆合,愈伏愈低,渐渐合拢羽毛,宛如安静地睡去。
  再醒来,黄粱已熟,而她,变作了天鹅。
  今夕何昔?此地何地?是她撞进了时间隧道?还是已经重新转世投胎?这里是世外桃源亦或绿野仙境?如果再回到人间,不知是不是已经百年?
  天鹅们看到有新伙伴加入,并不见得友好,一齐对着她示威地鸣叫――哏!哏哏!
  丹冰听出了那语气中的愤怒和不欢迎,却听不懂具体的含义。她委婉地解释,想向它们表示自己并没有恶意,可是――哏哏,哏哏。她发出天鹅的鸣声,可仍沿用着人类的思维方式和语言习惯,她是一个异类!
  她哑住,知道自己做了一只“夹生天鹅”――空有天鹅的身体,可是思想,仍然是个人,是那个跳舞的小姑娘阮丹冰。
  天鹅们听到她语法错乱的鸣声,以为是挑衅,更加不满了,结成一队向她逼近,一齐振翅斥责:哏哏!哏哏!
  没有人了解自己的语气,哦不,应该说,是没有天鹅了解自己,丹冰落寞地低下头,游至角落里,对着湖水清理自己的羽毛,心底盛满难言的孤寂与哀伤。初夏,乍暖还寒,她半埋在水中,天鹅的眼睛里,流下了两行人的泪。
  水犹冷,眼泪更冷。
  做人的时候,常常喜欢感慨着一句话:人在人群中最孤独。
  现在才知道,一个拥有人的灵魂的天鹅在天鹅群中才真正孤独。
  
  暮色四合,夜的温柔一层层浓浓地拥围上来,略觉清寒。
  丹冰用翅膀裹住自己,怀念着鸭绒被和木板床。再硬的床也比最软的草好呀。露水打湿了她的羽毛,她微微打个寒颤,举首望天,广漠浩瀚的夜空点缀着几颗疏落的寒星,横着淡淡的一缕云,若有若无的云丝中,一轮孤月高高地悬着,泠泠地绽放一天清峻的光华,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人世沧桑,万家灯火,还有这寂寞的丛林湖畔。
  湖心岛上,天鹅们都睡了,立着一只脚,连负责守卫的哨兵天鹅也朦胧。丹冰睡不着,怎么能睡得着呢?这是她天鹅生涯的第一夜,太离奇,太渺茫,太莫明其妙,太匪夷所思了。还不习惯站着睡觉,一双翅膀有事没事地扑打着,不明所以。
  她还是一只新报到的天鹅哪。
  她漫步在湖边,欣赏着刚刚抽出令箭的荷花,已经是五月了,很快这些花就会开放,像一个个凌波仙子舞在水面,像塔里尼奥在舞剧中扮的仙女。哦仙女,那真是一出美丽的舞蹈。
  丹冰开始试着在湖边起舞,用她新生的蹼,而不是踮起脚尖。
  多么讽刺,曾经想尽办法将全身的力量集中在一双脚尖处,一点一颤地舞动。现在,却因为扯开脚掌而失去重心,要从头学习平衡这门学问。
  振翅,跳跃,大跳,再一个大跳,腾空……咦,她飞起来了。她真的飞起来了!
  丹冰静静地在湖面上飞了一个圈又一个圈,用这个视角俯看地面真是好玩呀,湖水与荷花都好像要迎面扑来似的。一只蛙跃上荷叶对着她“呱”地一声,丹冰陡地一惊,失去了平衡,一个倒栽葱扎进湖水中,连忙划动翅膀,扑腾着跃出湖面,十分狼狈。
  忽然,四下里响起欢笑声:嗄嗄嗄,嗄嗄。原来是那些天鹅被惊醒了,看到她这番狼狈,都笑起来。
  丹冰羞窘地将头藏在羽毛间,等一下伸出来,天鹅们又开始笑:嗄嗄,嗄嗄嗄。
  噫,可真难听。丹冰忍不住也笑了,嗄嗄。哼,竟是一样的。原来,同为天鹅,虽然她还不懂得该怎样使用天鹅的语言,可是表达最简单的喜怒哀乐时,她们的声音却是一样的。
  丹冰知道了,高兴起来,起劲儿嘲笑自己:嗄嗄,嗄嗄嗄。
  天鹅们看到这新来的伙伴这样活泼好玩,都对她友爱起来,有了好奇心,纷纷游过来同她亲热地交颈,互啄羽毛。有两只天鹅更在她面前表演高难度的飞行,如何振动翅膀加速或转向,如何在收拢翅膀时继续滑翔,姿势优美娴熟,比丹冰自己琢磨出来的强多了。
  丹冰的好胜刻苦劲儿又上来了,立刻开始学飞,一圈又一圈,不厌其烦。天鹅们扇动着翅膀给她加油,笑声在月光下传得格外清远:嗄,嗄嗄,嗄嗄嗄。
  丹冰觉得,那真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射进密林时,天鹅们便醒来了,开始一天的游弋。
  她们围成一圈,热心地给丹冰当老师,教它如何熟练地使用脚蹼滑水。那情景,真跟剧团里排练《天鹅湖》一模一样。
  丹冰觉得,在这一刻,自己就是那个被施了魔法的天鹅公主奥杰塔,等待着王子来搭救,而这些天鹅,就是和她一起罹难的女伴们了。只是不知道,如果她们也都是人变的,又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呢?
  故事里说,只有从未许给别人的忠贞不移的爱情才能解除奥杰塔的魔法,让她重新变回人形。
  王子向奥杰塔发誓会永远爱她,并将在母后为自己举办的宫廷舞会上宣布与她订婚。奥杰塔告诉他,她的命运掌握在他的手中,如果他破坏誓言,她将和她的女伴们永远消失。
  到了第二天舞会开始的时候,奥杰塔碍于魔法的困厄无法出现,而长相与她酷似的黑天鹅奥吉尼娅却冒名而来。王子把她错认作白天鹅奥杰塔,当众宣布要娶她为妻。奥吉尼娅成功地破坏了王子的誓言,尖叫着飞走了。王子知道中计,追悔莫及。
  天鹅湖畔,悲痛得无以复加的奥杰塔向女伴们诉说了王子的负心,这已经是她们的最后一夜,等到天明来临,她们就将从此消失,化为虚无。天鹅们伤心地哭泣,手臂搭着手臂,最后一次跳起悲伤的轮舞。
  这时王子赶来了,他告诉奥杰塔,他并没有背叛她的爱,他所以会答应娶奥吉尼娅,是因为把她当成了她。他对着奥吉尼娅发誓的时候,念的是奥杰塔的名字,那些誓言,仍然是对她而发。
  魔法被破除了,纯洁忠贞的爱情获得了最后的胜利,奥杰塔和女伴们围着王子跳起欢快的舞蹈……
  密林深处,有一双眼睛在窥视。
  一双人类的眼睛。充满人类特有的贪婪与欲望。
  丹冰蓦地停下舞步,凭着同类的本能,惊觉到危险的讯息。她回过头去,便迎上了那对眼睛。猎人的眼睛。与那侵略性的眼光同时暴露出来的,是黑洞洞的枪管。
  不好!丹冰张开翅膀,大声向同伴们示警:哏哏哏哏哏哏哏!
  可是天鹅们听不懂她的话,又为她奇怪的发音大笑起来,嗄嗄!嗄嗄!
  猎人举起了枪,那枪管在瞬间化成舞台顶突然坠落砸向曲风的大灯,丹冰不顾一切,忽然张开翅膀俯冲过去,以在灯下救曲风的速度和勇气义无反顾地扑向草丛中的猎枪……
  砰!枪响了,一缕青烟,丹冰的身形一窒,血花飞溅,她坠倒在地,犹自拍动着那只未受伤的翅膀情急地向同伴们告警。
  天鹅们被惊动了,哗地一下飞起,在瞬间远远飞散。
  猎人举起猎枪连连向空中射击,已经来不及了,天鹅们及时地安全飞离到射程之外。
  丹冰笑了。
  
  猎人懊丧地站起,奇异地看着那只受伤的天鹅,又是恼怒又是惊讶,多么聪明而勇敢的一只天鹅,竟然懂得用牺牲自己来保护同伴。因为感动,他在一瞬间竟然有些动摇,想放过那只天鹅,可是想到钱……
  “挺俊的一只天鹅,卖到餐馆去,准能卖个好价钱。”猎人自言自语着,倒提着那杆冒烟的猎枪向丹冰走去,可是,就在他的手刚刚伸出,那只天鹅忽然腾空飞起,洒下一路血花直直地向丛林之外飞去。
  天鹅之死。死也不要死在猎人的手上。它还要在死前作最后的挣扎,完成最美的舞蹈。
  天际有云丝缥缈,猎人举首怅望,哪里还有天鹅的影子?
  
  丹冰在天空上寂寞地飞,拼尽最后的力气。
  她要去找她的王子,只有王子才可以破除魔法,救她重生。
  施魔法的人并不是可恶的巫师,却是人类中最平庸卑贱的――以猎杀珍禽谋取暴利的偷猎者。
  渐渐飞出丛林,回到城市,正是近乡情更怯,不禁有几分患得患失。
  呀,依然是那般的高楼大厦,依然是那般的车水马龙,有轨电车叮叮当当地驰过,电影院门口的海报并没有换。
  她放心了。
  不是南柯梦醒,没有昏睡百年,现实并不曾流失在时间的汪洋里,上海依然还是她熟悉的那个上海,并不曾改朝换代。
  霓虹灯依次亮起,天鹅飞过鳞次栉比的高楼,在人群中寻寻觅觅。
  相思如扣,少女的心事从来都只为那永恒的一个人――曲风才是她的王子。
  近了,更近了,已经看得见剧院圆圆的屋顶。
  今夜有大型舞剧表演是吗?不知是不是《天鹅湖》?是不是《仙女》?是不是《红花》?是不是《吉赛尔》?
  丹冰栖息在剧院的屋顶,俯视人群如潮水涌出。
  她等待着。
  她知道曲风总是最后一个走出,抱着他心爱的大提琴。
  月亮很冷。城里的月亮没有丛林里那么清明,可是也有如水的光辉,平整整地铺满在剧院门前的空地上。
  丹冰的翅膀在流血,一滴一滴,渗出它生命的气力。
  她坚持着。不,不能死去,一定要坚持到曲风出现,她要再见曲风一面。当她是一个人的时候,是为了曲风拼力承接那盏当头砸下的巨灯的,也是为了曲风才有勇气在重击之后仍然坚持着跳完《天鹅之死》;如今,她成了一只天鹅,可是她的心依然和以前一样,不管她的外表变成什么样子,她的心依然爱他。而垂死之际,最后的想望仍然是为了他!
  人潮渐渐散去,剧院门口冷落下来。
  丹冰等待着。有没有等过一百年?
  终于,曲风出现了,不仅有他的大提琴,还有小林!他们手挽手,肩并肩地自剧院里走出,如交颈鸳鸯,相依相偎——鸳鸯的世界里,没有天鹅。
  丹冰本能地呼唤了一声:哏!她闭了嘴,绝望地起飞。作为一只拥有人类思维的天鹅,她既不能表达天鹅的语意,也无法发出人类的语言。她不仅是一只夹生天鹅,更是一个夹生人。
  她不想再见曲风了,她已经看到他的背影,够了。剩下的,就是找一个隐秘的地方,安静地有尊严地不受打扰地死去。她拍动翅膀,如白云出岫,挣脱种种的情缘纠扯,欲破空飞去――但,不行,她没力气了。
  她没力气了,垂直地落下,落下,如万念俱灰,尘埃落定……
  曲风听到拍打翅膀的声音,惊讶地抬头,看到一只天鹅对着它直直地坠下来,落在他脚下,不动了。他俯下身,看到天鹅的翅膀,流着血。血迅速地染红了地面,像蜿蜒的心事,潺潺如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10-2004 03:37: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不是每场恋爱都会倾城
  
  7月3日。
  今天是我的生日。
  奶奶忘记了。
  没有人会记得。
  从小到大,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庆祝过生日。妈妈去世前也许有过,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我没有记忆。
  爸爸只记得给我寄圣诞礼物。在所有人都要过的节日里。给朋友、同事、客户写名信片的时候,会同时想起我,嘱咐秘书寄多一份,如此而已。
  没有人庆幸我的出生,但是我想为自己庆祝,更想你陪我庆祝。我把你的照片放在我面前。把点燃的蜡烛放在面前。然后,放起郑智化的歌《生日快乐》。
  你的照片,是我从剧团合影里剪下来的,到影楼高价请人翻拍,放大,嵌进项链“心”里的。
  你嵌进我的心里去了,拔也拔不出来。
  我爱,对我说一声“生日快乐”好么?我的生命中渗透着对你的爱,至少,应该有你庆幸我在这世间的生存吧。如果你无视我的存在,那么,我不知道生命还有何意义。
  泪滴落在蛋糕里,滴落在项链上。
  无欢的生日之夜,我和蜡烛一起流泪。
  我爱,对我说声生日快乐好吗?
  摘自阮丹冰《天鹅寄羽》
  
  星期天早晨,小林给曲风打电话:“今天是我生日,请你吃饭好吗?”
  曲风有些懒怠,可是这点风度也还是有,不大起劲地回答:“是你生日啊?那我请你吃饭吧。”
  “谢谢!”小林就等着这一句呢。二十多岁的女孩子邀请男孩子同自己庆祝生日,那意义往往不止是庆祝那么简单,很多时候,生日庆祝到最后就变成了订情纪念。
  小林今年读大四,来剧团是为了毕业实习。从报到那天起,她就注意到了那个有着四分之一西班牙血统的著名的“英俊的曲风”。不仅仅是她,一起来的所有女孩子都注意到曲风了,她们为他的潇洒和傲慢所折服,又为他的孤独和不羁而敬畏。那天,剧团为了迎接她们的到来举行了一个小型联谊会,女孩子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议论着团里的男人女人,故作不在意地瞟着逡巡猎艳的游场男子们说笑谈天,暗暗猜测谁会成为谁的舞伴。曲风进场的时候,所有的女孩都忍不住一惊,本能地并拢双腿,抿嘴而笑,说话声却突然放大三四倍,无非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却谁也不敢主动走近搭讪。
  小林轻俏地笑:“有什么了不起?一个男人罢了。看我的。”大大方方地走过去,将一只手搭在曲风肩上:“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是我的荣幸。”曲风揽住她的腰,顺势一个大转身,两人便转进了舞池中央,惊得一干女孩子又妒又羡,又不好说什么,便都捂住嘴吃吃地笑。
  曲风斜一眼:“她们笑什么?”
  “她们想让你好奇她们在笑什么。”小林答,高高地昂着头。这会儿,她是胜利者。
  曲风略略惊讶。他有些喜欢这个女孩子的大胆和机智。看得见的浅和看得见的深。他不喜欢两种女孩子,一种是太肤浅至浅薄无知的,一种是太深沉至深不可测的。丹冰就是个太深沉的女孩,小脑袋里整天不知想些什么,眼神时而狂热时而冰冷,令人难以琢磨。曲风不喜欢同人打哑谜,对那样的女孩向来敬而远之。但是当然也不会喜欢结交些胸大无脑的十三点。小林对他而言,深和浅都恰到好处。
  两个人很快就走得很近。
  如果不是出现丹冰重伤的事,也许这会儿他们已经如胶似漆了。曲风对女人一向随便,来者不拒。前提是,对方得是一个玩得来的女孩子,要他起劲去追的,他是没兴趣的。
  洗漱过,脑子清楚了,曲风想起一件事来:天鹅。昨晚的天鹅!
  
  昨天晚上,他刚从剧院走出,忽然,长空的一声鸣唳惊动了他,在片刻间划破他的心。他有一种受伤的悸动,抬起头,便看到那只天鹅,重重地垂直地带着某种宿命的意味落在了他的脚下。
  他没有一分钟耽搁地,把它送到了宠物医院,交给那位好像很有威严的老医生的时候,天鹅已经奄奄一息。曲风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一刻会感觉心里那样地痛,好像,如果救不活这只天鹅,他自己也就没法活下去了似的,他抓着医生的手,迹近哀求:“你会救好它的是不是?它没事的吧?不会死吧?”
  老医生翻检着天鹅的眼皮,将手伸进伤口里试深浅,几番检查,最后说:“是中了枪,没伤在要害,只是失血过多,昏迷了,没事的。”接着,他又说:“这只天鹅也奇怪得很,流了这么多血,却硬坚持着飞到这里来,应该是飞了很远的路吧。怎么做到的?”
  那一瞬间,曲风想到了阮丹冰。丹冰也是在重伤之后依然坚持着最后的精力跳完《天鹅之死》的,她和这只天鹅一样,都有着惊人的毅力,和对生命的强烈的渴求。这使曲风更想救治天鹅了。
  他给宠物医院打个电话:“我姓曲,昨天晚上送来一只天鹅,情况怎么样了?”
  当他听说天鹅已经脱险的时候,竟是由衷地高兴,仿佛买彩票中了奖。缠绕了他许久的恍惚和伤痛好像忽然消失了,甚至轻松地吹起口哨来。
  
  曲风今天的心情很好。
  好心情的直接受益者是小林。
  烛光晚餐,萨克斯风伴奏,玫瑰花,巧克力礼盒,一个女孩子希翼可以在生日夜得到的,小林都得到了。
  当曲风心情好的时候,实在是一个调情的高手。
  同时,也是梦女郎的杀手。
  小林的眼睛在烛光下扑朔迷离:“曲风,你对我真好。”
  曲风不置可否地笑:“许愿吧。”
  小林许了愿,吹了蜡烛。曲风又说:“切蛋糕吧。”小林问:“怎么你不问我许了什么愿吗?”曲风笑,答:“无论什么样的愿望,我都祝你会实现。”小林的脸红了,眼光更加朦胧痴迷。
  跳舞的时候,小林问起了那只天鹅:“你打算把它怎么办?”
  曲风说:“治好它的伤,就把它放飞。”
  “我昨天和水儿说起天鹅,她很好奇呢。”
  “水儿是谁?”
  “是我的外甥女儿,我姐姐的孩子。”小林说,这样地同曲风闲话家常使她有种特别的亲如一家人的感觉,心里痒痒地喜悦,不明所以。因为不明所以,那喜悦便显得不牢靠,于是忍不住说得再多些,更多些,好像怕一停下来幸福感就会飞走了似的:“水儿今年12岁了,是个真正的小美人儿。一个小女孩,美艳得那样过分,一出生就眉眼分明的,大家看了,嘴上都只说漂亮,像洋娃娃,心里总是觉得怪。只有阿婆直言直语,说:美成这样子,只怕折寿折福。”
  曲风听了,心里一动,问:“怎么呢?”
  小林得了鼓励,便更加絮絮地把家事说给他听:“水儿9岁的时候,被发现患有白血病。我姐姐为了给她治病,四处借债,头发都急白了,一年年治,一年年重犯,连血也已经换了两次,可还是不好。今年已经是第3个年头,医生说,如果再发病,只怕就没指望了。”这些原同他不相关的,可是同她相关,现在她同他说着这些本来同他无关的事情,就好像他们之间更近了,有了某种关联似的,把他和她的家她的亲人联系起来,他们也就成了亲人。
  曲风一阵恻然。他见过她姐姐,她来探小林的班,匆匆来匆匆去,并没有交谈,只依稀记得她是个中年女人,衣着考究,举止得体,但眉宇间颇憔悴,总有股说不出的焦虑。他因而对她第一印象并不好,却想不到原来是为了这种理由。
  他有些感动。
  有些母亲生下健康婴儿弃如敝屣,有此母亲明知孩子身患绝症却依然竭尽全力。
  他忽然很想见见那孩子,说:“那么,改天带水儿一起来看天鹅吧。她现在身体怎么样?可以出来走动吧?”
  “可以的,我星期天带她出来玩。”小林回答,她第一次发现曲风原来是一个相当有爱心的人,他冷漠的外表不过是假装,他的心里,有个宝藏,等待她去开掘。
  她伏在他怀中,温柔地舞,温柔地渴望,温柔地祝愿,她的愿望,他说不论是什么都祝她实现。他可知道,她的愿望便是他么?一个英俊的多情的舞伴,有爱心,幽默,潇洒,虽然赚钱不多,但有一技之长,有份正当职业足以养活自己,而且,是份相当高贵的职业,可以让她在他的陪伴下傲视同侪――除了这些,他身上那种忧郁与不驯相杂糅的气质也深深地吸引着她,有如鸦片令人迷醉。她常常想,这就是所谓的贵族血统吧?
  少女的梦,不过是那么多,他完全满足。还期待什么呢?就是他了吧?只是,她该如何抓住他的心?
  她不太能肯定他的心意,但是已经准备好要在今夜表白的。今天是她的生日,会给她带来好运气吗?
  仗着酒意,她醉眼迷蒙地看着他,轻轻说:“如果你能一直对我这样好,多好。”
  曲风微微一震,心里说:该来的终于来了。他有些心跳,有些着紧,也有些烦恼,觉得了危险的存在,是要表明一下态度的时候了。女孩子们就是这点不好,对她们远一点,她们抱怨,略微亲近,就得陇望蜀,希翼得到更多。他觉得有必要及早声明自己的态度,更正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她接受最好,不接受,就此分开也罢。偶尔扮多情送她一束玫瑰花一盒巧克力一顿有萨克斯风伴奏的烛光晚餐是可以的,一直这样好?免了。
  他拥着她,在她耳边轻轻说:“古人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不知道跳一支舞,要修多少年的缘份呢?”
  她并不笨,立刻听懂了,反问他:“只是一支舞吗?”
  他笑,轻描淡写地答:“也许更多,不过也差不多。”
  她的绯红的脸忽然变得苍白,有点冷,从头到脚一直冷下去。他的意思,是要告诉她,他所期望于她的,不过是一支舞,一杯酒,甚或一夜情的因缘,却不会是一生一世。这些,其实早在她意料之中的,可是还是想得到他亲口的证实。如今,他明白地证实了,承认了,她该怎么做呢?像一个做惯游戏的豪放女那样欣然接受?抑或像个受到侵犯的圣女那样拂袖而去?然而无论是哪一种,结果都一样,就是她输了。
  她看着自己,今天是她的生日,为了今夜,她特地穿上了自己最好的靛蓝色真丝衬衫和鸽灰色的软缎长裙,镶嵌在夜空下,像一颗小星星。这样认真地,郑重地对待自己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10-2004 03:37: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重了。
  
  夜已深。
  曲风和小林并肩站在酒店顶楼的落地玻璃窗前,都久久地没有说话。从这个角度望出去,整个上海就尽收眼底了。上海的夜景是比白天更美丽的,在广袤的夜空下,以东方之珠为代表的万家灯火显得格外璀粲亮丽,浮夸得可爱。
  同是一个上海,可是窗里面看出去的总有些不大一样。窗外的人看窗里,总觉得不真实;窗里的人看窗外,又永远都像是乱世。曲风和小林看着窗外,没来由地就有几分感伤。
  小林微微地转动着手中的酒杯,说:“上海就好像这杯红酒,看着香艳,醉人,可是一点儿后劲没有。上海是个轻浮的城市。”
  曲风深深看她一眼,有些微的惊讶。她并不像自己想象中那般容易就范呢。
  过了一会儿,小林又说:“在上海,是没有人稀罕真情的吧?”
  “你呢?你稀罕吗?”曲风反问,喝干了手中的酒。
  小林摇头:“我不知道。很多年前,我看过一本书,叫《倾城之恋》,作者是上海人,可是写的却是香港。那本书里,男人和女人做游戏,都彼此试探着,不肯多走一步路,生怕输了自己,直到城塌了,两个人才难得地真情毕露。书里说,是倾城之灾成全了那个平凡的女子。可是,总不会再有一回天地沦陷,来成全我吧?”
  曲风倚着落地长窗,忽然便有了几分怆恻,他望着窗外的万家灯火,想起很远很远的从前,上海的倾城之灾,是那时有了他的父亲,从而又有了他。同样的私生子的命运,不同的前程的选择。他叹息:“如果每一段爱情都要一次倾城来成就,多少个上海,也都湮没了。小人物,只好活在假象里,不可以期翼那么多的真。”
  他凝视小林:“你很希望自己遇到一份真情吗?”
  小林摇头,再摇头,在他的凝视下,觉得无比孤独,孤独而苍凉。她微微地颤抖,眼里渐渐有了泪,终于,也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悲哀地说:“不,不希望,因为,我害怕倾城。”
  她终究还是肯了。
  
  她终究还是肯了。她是那种典型的上海弄堂里长大的女孩子,有齐上海弄堂女孩一切的精明与细致。她们对于外国血统惯例是敬畏的,且不论那血统的来历是什么;她们很在乎“上只角”与“下只角”的距离,踩踏一切不如自己的,并且褒贬所有比自己强的;她们非常注重某个小小团体的友谊,却又对这友谊缺乏尊重的诚意,随时准备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背叛它;进剧团的时候,所有的实习生与所有的舞蹈演员都对立,可是当实习生中某个人――比如小林罢――突然因为搭上了曲风而高人一等了,她便成了比舞蹈演员们更可憎的那种人,会突然地被孤立起来,然而这种孤立又是令人羡慕的,毕竟,她的被孤立不是因为失败,而恰恰相反,是因为她得到了别人所得不到的胜利。没有一个同伴肯正面对她,但是,当她转身的时候,她知道,所有的目光都在追随着她。
  她孤独地品尝着她寂寞的胜利,并且患得患失地,要把这胜利抓得更牢靠些。同伴们越是孤立她,她就越要做出洋洋得意的样子。她和丹冰一样,从心底里深爱着曲风,可是她们爱的方式却不尽相同。丹冰的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她却是得到一点是一点。得到温情,或者得到骄傲。
  因为有着曲风的陪伴,这骄傲显得十分张扬而有理。可是一旦失去曲风,也就失去了骄傲的凭藉,那样的失败会变得很惨很空,那样的孤独和牺牲也就变得很不值得,甚至,很贱。
  她输不起,所以她要精心经营她的爱情,哪怕是泡沫般的昙花一现的爱,她也得抓住,至少,要维持到实习结束,将来的帐,将来再算,不能丢的,是眼前的面子。
  而这点心理,曲风是知道的,也是可怜的,为了这份“知道”和“可怜”,他愿意陪她把一段爱情游戏玩到底。反正又不是一生一世,三个月实习期,很快的。
  但是,他也只打算维持三个月。
  现今世上的爱情,都像快餐食品一样,有个期限,三个月,或者三年。只要有期限就好,有个盼头。最怕是古人那种要生要死的爱情观,动不动就相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甚至“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吓不吓坏人?
  漫天的星星闪烁,他们手挽着手走在铺满星光的马路上,缓缓地,依依地,正像是任何一对多情的恋人。
  她的手上捧着花,而他替她拎着她的手袋,和谐的,温柔的,郎才女貌的一对恋人了。
  外滩的灯塔下走着那么多的俪影双双,谁知道是不是也和他们一样,不过是一段有期限的逢场作戏呢?
  林黛玉不再欠宝哥哥的眼泪,梁山伯也不再为了祝英台而呕血,现世的蝴蝶,都是毛毛虫变的,爱情的规则,早已改写,都只管享受眼前的这一刻。
  
  话说开了,两人都变得很轻松,很开放。至少,表面上很轻松愉快。
  他们在灯塔下拥吻,像任何一对恋人那样。他的吻缠绵而熟练,精通此道。她也配合得很好,全身心地迎合他,俯就他,满足他。然后,他挽着她的手,邀请她和他一起回家,回他的家。
  她的心“咔嗒”一下,好像落了定,又好像有什么东西破碎了。几乎没有一点儿犹豫地,她含羞地点了头,可是心里其实茫然。她清楚地知道这回家意味着什么。这并不是她最期待于他的,但是,总得经过这一步,是吗?总算是往前走了一步,是吗?如果她爱他,而又希望得到他的爱,总得有一些什么具体的行为将他们牵扯得更紧吧?男人和女人走到一起,不过是那么些步骤。现世间,谁还会相信冰清玉洁的精神恋爱?
  她本来准备了许多的话要对他表白的,可是现在都用不着了,现在他们要以更加实在的形式把那些表白定性。她更近地偎依着他,心里不知是惊是喜,少女的童贞将要在今夜被献出了,而她甚至没有弄清楚,他究竟是不是爱她。或者,她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不是真正爱他吧?即使爱,也不知道爱他什么,最初的缘起,好像不过是为了在一众争强好胜的女孩子中排众而出,最后却弄假成真了。但是成真,不也正是她希望的吗?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而且,这么实在。但是童贞这件事,反正是要献出去的,献给他,或者给别人,其实没有太大的不同。难道还指望留到新婚夜,从一而终不成?给了他,他至少是自己喜欢的,是自己的选择,即使明知道这份爱不会长久,可是今夜仍然会是个难忘的销魂之夜,这也就够了。至于将来,谁管它?
  晚风轻柔地吹过,她的鸽灰色的长裙在风中“啪啪”地起舞。他揽着她的腰,她倚着他的肩,两人搂抱在一起,亲亲热热地往家走着,走向她的初夜,和他的不知第几个缠绵的夜晚。路上,还特意买了些饮料和零食助兴。
  路过宠物医院的时候,他说:“去看看那只天鹅吧。”
  她温顺地点了头,心仍沉浸在对这个夜晚的患得患失间,毕竟是第一次啊,总有些不舍得。看他随意的样子,大概还不知道她是第一次吧?如果她告诉他,他一定不相信,或者,相信了,便不再要求于她。她看得出,他是那种怕认真的人,他同她,不过是玩。但是,这个游戏,是她发起的,也是她拼命要继续的,即使是玩,也得玩得精彩一些。
  不,她不要事先告诉他,要等他自己来发现。如果在缠绵结束后,他发现了她的童贞,会不会因此而更珍惜她一些,会不会为此惊喜,或者为此内疚呢?不论是哪一种吧,他总会因此对她更好一点罢?他总是亏欠了她的,这份亏欠会让她手中的砝码更重一些。她看准他是一个虽然不肯负责任却不是不懂得尊重真情的男人,看准他会因为得到了她的第一次而待她有所不同,不同于他以往的那些女人。那时,她便可以要求他只对她一个好,至少,在三个月实习期内,对她好,好给所有嫉妒她的人看。帮她维持一个少女的脆弱的骄傲和虚浮的梦。
  她就在这样的浮想联翩中随他走进了宠物医院,没有想到,所有的计划,竟在看到天鹅的那一瞬间,被完全地逆转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10-2004 03:38:1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口红
  
  我是这样地想你。
  想你的时候,夜漫长而孤独。
  我在给你写信。这些能算是信么?
  发不出去的信能算信么?
  这些不是日记,不是信的,终将随着日月尘化的写了字的纸是什么呢?
  写满你的名字,写满我的泪--流在无人的暗夜里的,永远不为你所知的泪。
  如果可以把眼泪收集,我可以把它们做成一尊珍珠塔来送你了。
  摘自阮丹冰《天鹅寄羽》
  
  小林原以为今夜会是她的初夜了。
  无论怎样的女孩子,初夜都必然是她一生中最珍贵的纪念。
  她把这纪念珍惜地捧出,像蚌壳珍惜地捧出它的珠,那深藏于心的,用眼泪和风浪磨砾而成的珠。
  可是,计划竟会因为一只天鹅而改变――
  他们走进宠物医院时,天鹅本是恹恹地伏在沙发上休息的,看到曲风进来,忽然奋力站起,拍打着翅膀迎上来,仰慕地望着他,神情无限欣喜。
  曲风惊喜地蹲下身:“哦,小天使,你活过来了!”他忍不住拥抱它,亲吻它的额头。
  天鹅似乎对这种亲昵颇不习惯,连连后退,轻轻挣脱他的怀抱。然后,它看到了他身后的小林,愣一愣,歪着脑袋,又退了两步,戒备地看着她和他。
  曲风站起身来,连声向老医生道谢:“真是妙手回春。”付了帐,又说:“依您看,它还要住多长时间医院?”
  听到这句话,天鹅似乎吃了一惊,立刻重新奔近来,倚住他的腿,状甚依恋。
  老医生笑了:“依我看,它其实不必住院的,只要你每隔一天带它来检查一次换换药就好了。它好像希望跟你回去呢。”
  曲风有些惊讶,开玩笑地问天鹅:“是吗?你想跟我回家?”
  不料,那天鹅听懂了似地,连连对他点头。
  曲风益发惊讶:“你听得懂我的话?”
  小林也从她的幻想中清醒过来,走近来逗天鹅:“你真的听得懂人话吗?那你转个圈给我看看。”
  天鹅恼了,恨恨地看着她,忽然扑近来猛地一啄,正正地啄在她的手背上。小林惊叫一声,连连后退,差点撞翻了身后的货架。她大怒:“你这天鹅竟然咬人?!”做势欲打。
  曲风忙忙拦住:“别打,它不认识你,难免不友好。也许以后熟了就好了。”
  “以后?”小林惊讶:“你真的要把它带回家?”
  “当然。不然送到哪里去?它伤得这么重,还不能放生。我总得把它的伤养好才行。”
  
  丹冰借着天鹅的眼睛,第一次看到曲风的家。
  是个套间,卧房连着厅,比她想象中的还要脏,还要乱,到处扔满烟头,脏衣服,旧杂志,空的酒瓶,以及大堆大堆的乐谱。因为小,也因为简单,厅里的钢琴显得无比巨大,不和谐地豪华醒目。琴台上一盆芳香四溢的栀子花,花旁有对拖带的软缎舞鞋——这使她感到亲切,原来她从并没有离开过他,天鹅湖的日子里,有她的花香陪伴着他;却也伤感,再也不必穿鞋子了。
  当她在心底里不住地感慨着的时候,小林大声地叫出来:“太可怕了,你这里简直像个难民营,怎么也不收拾一下?”一边说,一边便弯下腰整理起来,把脏衣服裹在一起扔进洗衣机,杂志乐谱分放整齐,烟头酒瓶扫做一堆,并且动手拖起地来,那样子,就好像回到了自己的家。
  天鹅有些怅惘,这些事,是她也想做可是不能做的,小林做起来,却这样自然而然,得心应手。
  她看着自己的手――两只美而无用的翅膀,用来飞是足够了,做家务?哼,想也不要想。
  曲风是被女孩子们服侍惯了的,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顾自打开冰箱开瓶啤酒喝起来,一边说:“别忘了给天鹅准备住处。”
  小林答应着,边拖地边问:“明天你有什么安排?陪我一起带水儿去公园好不好?”
  “行,不过只能在上午。下午我要去阮丹冰家弹琴。”
  小林看他一眼,不再说话。曲风有点好奇,问:“你不喜欢丹冰?”
  “没有啊。”小林本能地掩饰,想一想,又觉得不必要,便爽快地承认,“也不只是我不喜欢她,我们一起来的女生都不喜欢她,也不只是不喜欢她一个人,那些女舞蹈演员都挺招人烦。每天呆在练舞厅里,松木地板,钢琴伴奏,四面墙的大镜子,又是公主又是王子的,天天活在王子梦里,便个个以为自己是公主了,眼睛看到天上去。”
  曲风忍不住笑起来,觉得她惟妙惟肖,形容得再好没有。
  小林又说:“尤其那个阮丹冰,就更是公主里的公主,见人从来不打招呼,也不笑,真以为自己是天鹅呢,把别人都当成丑小鸭。”
  “丹冰倒不是那样的人。”曲风为她辩护,“她不是傲,是单纯,不太懂得和人打交道。”
  “她救了你的命,你当然这么说。”小林拖好了地,双手握在拖把的杆上,下巴拄着手背,想一想,说,“不过,也许我们只是自卑,因为不能做主角。我们不喜欢丹冰可以做到一切我们做不到的,可以美得那么趾高气扬,可以在万千观众的凝视下跳舞……小人物一辈子都没什么机会做主角,独舞名角却天天都可以引起人们关注……我想我们是嫉妒,一定是的。”
  曲风笑了:“你倒是诚实。”
  小林也微微笑着,走过来从后面抱住曲风的腰,将头靠在他背上,在他耳边轻轻说,“那天在剧院,灯掉下来的时候,我心都快跳出来了,我以为你会死……那一幕真可怕,梦里想起都会吓醒过来。”
  “你做梦常看见我吗?”曲风逗她,回转身将她抱在怀中。
  她低着头,用手指在他胸前胡乱地画着字,茫茫然地说:“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也许只有在恋爱中可以做一回主角吧?只有恋爱可以给她被重视的感觉,戏剧的感觉|……”
  他抱着她,只是不说话。
  她悲哀地想,他就是怕承担,她已经答应他不同他要永远了,但是连现在他也不肯完整地给她。即使是在恋爱中,她也不是主角,主角是他,她只是他的配角,无数的配角中的一个,那戏也是过场戏,没有新意的情节和没有诚意的对白,对她也许是第一次,对他谁知道是第几次呢?她跟了他回家,这样明白地表示,是要把自己完全地交给他了,便是这样,也不能换回他一句稍微郑重点的爱的表白。就像一架失衡的天平,一头已经高高翘起挂了免战牌,另一头就是再加多少重量也是这种结果了。恋爱里没有永远,又哪里有公平。
  她深深地悲哀,悲哀地将他越抱越紧,就算一切都是假,至少这个拥抱是真实的,他的身体是真实的,虚幻缥缈的感情里,也只有这一点儿真可以掌握,可以拥有。
  丹冰在一旁看得生气,小小眼睛瞪得又红又圆。这个小林,不仅说自己坏话,而且还勾引曲风,真是太可恶了!一时气不过,冲过去将搁在沙发上的小林的手袋叼起来掷到地上乱啄乱踩,化妆盒钥匙包顿时滚了一地。
  小林惊叫,赶紧跑过去抢救自己的宝贝。
  天鹅踱着四方步走开,洋洋得意地一跳跳到沙发上卧下来,睥睨着她,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
  小林皱眉:“我不喜欢这只鹅,那么骄傲,又没礼貌。”
  “我倒不觉得。”曲风哈哈笑,“而且,你对它也太没礼貌了,它可不是鹅,是天鹅。”
  “都一样。”小林说,坐下来整理手袋,顺便取出路上买的饮料零食来,撕开一袋薯片,又开了罐可乐来饮,不料,天鹅看见了,又忽地一下跳起,奔过去要抢,小林吃了一惊,可乐掉在地上,她忍不住再次大声尖叫起来。
  曲风两不相帮,看着小林和天鹅两个一人一鸟怒目相向,斗得不亦乐乎,不禁大乐:“你和这只天鹅,好像八字不合,天生犯克。”
  小林委屈地要求:“曲风,这只天鹅对我真的很不友好,你可不可以把它送走?”
  “我看不行。这么晚了,它又受了伤,你想我把它送到哪里去?”他看着小林,知道她是再也不会有任何情绪了,倒也不想勉强,“我看不如我送你回去好了。”
  “只好这样了。”小林苦笑,白担了一个晚上的心,不知道该不该把自己的处女生涯这样轻易地结束,到了最终,竟是一只鹅替她做了决定。
  临出门的时候,她一再回头,看了那只天鹅一眼又一眼,说:“我看,这只天鹅不如改个名字,叫天意好了。”
  天鹅微一扬头,做个不屑的表情,冷冷地看着门在小林的身后关上了,立刻跳过去先用嘴将可乐罐子扶正,然后叼根吸管插进去美美地喝起来。
  喝一口可乐,又回身吃两片薯片,吃两片薯片,又掉过头喝一口可乐。在剧团的时候,为了保持体型,教练从来不许她们饮用这些含糖份多淀粉的东西,生怕发胖。现在好了,再不用考虑减肥问题了,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大吃大喝,想不到,做一只天鹅竟有这样的便利,倒是意外之喜。
  一瞥间忽然发现沙发角上倒着一管口红,是小林丢下的吧?提起“脚”来“扑”地将它拨至一旁,用力啄两下,便又回头一心一意地对付起那罐可乐来。
  曲风送了小林回来,推开门,正看到天鹅将头拱进零食袋努力叼取最后几片薯片的情形,又发现空着的可乐罐子里插着根吸管,不禁目瞪口呆。乖乖,这只天鹅要吃薯片喝可乐!还会用吸管!
  他大笑起来:“我看,你不该叫天意,倒是该叫天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10-2004 03:38: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月亮升起来,月光透过窗棂洒在空地上,如水。
  天鹅丹冰浴在皎洁的月光中,想起云南阿细人常跳的一种三步舞“阿波比”,拍三下转一圈,很美,很活泼,因为彝人专门在月亮升起的时候举行舞会,所以这种舞又叫“阿细跳月”。它和吉赛尔相反,代表的是快乐和热情。
  此时的丹冰重新回到曲风身边,心里充满了月光般宁静的快乐。她拍动翅膀,在月光里飞飞转转地跳了一会儿阿波比舞,然后停下来,望着沉睡的曲风出神。
  曲风发出微微的鼾声,还不时吧嗒一下嘴,像个孩子。
  丹冰在心里笑了笑,很想偷偷亲他一下,可是看见自己尖尖的喙,只得停住了。
  这就是天鹅和人的不同了――不用镜子就可以看到嘴,多么突兀。
  相同的,是一样的缄默。
  不能把爱告诉自己深爱的那个人的痛苦,在做人的时候已经体会得很深刻了,没想到做了天鹅,只有更加伤心。
  只不过,做人的时候,是为了骄傲不肯说;如今做了天鹅,纵然想说,却又不能说了。
  然而不说,不等于不爱。永恒的矛盾与痛苦。
  她垂下翅膀,初升的快乐如烟散去,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无奈和感伤。
  她又想起《天鹅湖》的传说来,中了魔法的天鹅公主奥杰塔不能在白天现身,于是黑天鹅奥吉妮娅冒名顶替去参加了王子的订婚舞会,并引诱王子当众宣布要娶她为妻。小林,便是那只可恶的黑天鹅!
  “只有从未许给别人的忠贞不移的爱情才能解除奥杰塔的魔法,让她重新变回人形。”如果向曲风表白自己的爱,并能为他所接受,自己可以回到原身吗?可是,她该怎么告诉曲风自己的真实身份呢?
  月光下,栀子花的香气宁静幽远。
  丹冰天鹅衔着一管口红在墙上慢慢地拖,慢慢地拖,想写一行字来表白身份。她毕竟是人哦,虽然不能说话,可是还记得写字。
  红的胭脂在白的墙上划过,触目惊心。因为用嘴终究不像用手那么方便,那些字迹都又大又笨。先写一个“我”字,笔划太繁复,不等写完已经力尽,要停下来呼呼喘息。她是一只受伤的天鹅,体力尚未恢复,何况,对一只天鹅来说,写字,实在是件辛苦的事情,因为逾份。然后写个“是”字,也很繁复,于是又喘息片刻,再写“阮”――刚刚画了个耳旁,唇膏已经磨秃用磬。
  她气馁,看着墙上不成样子的字,索性一顿乱啄,让它更加毁于无形。反正已经不懂了,不如更不懂些。
  毁灭罪迹,又有些得意,这是那衰女小林留下的口红呀,这样子把它干掉了,多痛快。
  
  曲风起床时,看到一墙的狼藉,不禁失笑,问天鹅:“是你干的?”不能置信。
  天鹅歪着小小的头,用一双又黑又圆的眼睛看着他。
  他忍不住拥抱她:“你可真是只特别的天鹅。”
  丹冰脸红了,轻轻挣脱他的怀抱,喂喂,人家是姑娘哪,怎么能随便搂搂抱抱的。
  红晕藏在羽毛下,看不出。
  他站起来,没漱口没洗脸,先倒一杯酒。欲饮,她却又不满了,上前来使力用翅膀拍打他的腿。他笑起来:“你只天鹅,还管我喝酒?”却终是放下了,踢踢拖拖地进了洗手间,连门也不关。
  她又脸红起来。这个曲风,真是个邋遢鬼。如果不是做了天鹅,怕一辈子看不到他这副样子,也听不到他的鼾声。这样想,做天鹅也不错。
  他出来时,她又向他讨薯片,可口可乐,不能说话,叼着他的裤角拼命向墙角处拽,对着那些可乐罐子包装袋不住点头示意。
  他懂了,却并不出去,只打个电话指挥:“小林,你今天过不过来?过来的时候帮我买点可乐和薯片……不,不是我吃,是天鹅……你不信?信不信都好,记着买就行了。”
  放下电话,习惯性地坐到钢琴前,弹段曲子庆祝新的一天的开始――只要活着,每一天都是值得庆祝的。
  ――弹的是《胡桃夹子》中的《小雪花舞》,柴可夫斯基作曲,轻快的调子在屋子里蹦蹦跳跳,同阳光中的飞尘嬉戏调情,如溪流飞溅,一路喷珠唾玉,姿态万千。
  丹冰仰起头贪婪地听着,久违了曲风的琴声!她忍不住翩然起舞,足尖一点一点,双翅忽张忽合,踩着曲调进退有度,轻灵曼妙。
  曲风看得呆住了,眼中有一抹专注的深思,自言自语:“你的舞蹈,让我想起一个人呢。”
  她停下来,看着他。
  他说:“你跳舞的样子,真像阮丹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10-2004 03:38:5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胡桃夹子
  
  我热爱芭蕾,热爱每一只舞。
  看,《仙女》、《睡美人》、《舞姬》、《葛蓓莉亚》、《火鸟》、《奥赛罗》、《胡桃夹子》,当然,还有我挚爱的《天鹅湖》……光听名字已经叫我心醉。
  那些个芭蕾大师,福金,贝雅,乌兰诺娃,巴辅洛娃,诺维尔,古雪夫,塔里奥尼……每一位都是我的偶像。
  我以他们的名字自勉,而以你的名字誓志。
  你的名字,哦你的名字,多少次我在风中念起你的名字,于是风也变得轻柔宛转。
  风里有我的呼唤,我的心,你听到吗?
  摘自阮丹冰《天鹅寄羽》
  
  屋子很静,静得可以听见天使的心跳。
  弹奏是早已停止了的,可是余音还在,一遍遍绕梁不绝。
  屋子太静了。阳光忽啦啦地扑进来,夏日的风暖而微醺,有种喧嚣的气味,急急地涌进窗子,栀子花在叹息,拖着长带子的舞鞋跃跃欲试。
  万物都在等待,等待一个秘密被揭晓。
  曲风和天鹅相对凝望,眼光穿透了时间和空间,穿透生灵各自不同的装裹而直指生命的本质。一只长羽毛的天鹅,和一个穿羽衣的阮丹冰,到底有多少相似,又有什么不同呢?
  生与死有什么不同?只要真爱永恒。
  曲风觉得自己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慑住了,心底里有种沉睡的意识被悄悄唤醒,却一时不能明了,他迟疑地开口,声音很轻,似乎怕惊动了什么,他说:“你跳舞的样子,真像阮丹冰……”
  
  门在这个时候被推开了,小林的声音传来:“曲风,我昨天把口红落在这儿了,你有没有看见……”
  话未说完,已经看到墙上的红印和掉落在墙角的磨秃的口红。
  铁证如山。她怒视曲风:“为什么这么糟蹋我的东西?”
  曲风笑:“不是我干的,是天鹅。”
  “你胡说。”小林半点也不相信,“你不喜欢我,明说好了,干嘛这样欺负人?”
  她哭着跑了。
  屋子重新静下来,可是刚才的神秘感觉已经荡然无存。阳光重新变得慵懒散漫,风有一阵没一阵的,栀子花和舞鞋都寂寞,钢琴盖子打开着,却没有音乐――音乐那样生动,制造音乐的琴键却冰凉冷硬。
  天鹅踱到窗边望出去,忽然后悔起来。她想起“生前”的自己。一样是痴心而脆弱的女孩子呀,相煎何太急?况且,小林其实也不错呀,至少,她可以照顾曲风。
  自己得不到的,不等于不希望人家得到。天鹅走到电话机前,看到上面淡蓝色的一小条来电显示屏,忽然有了主意--
  
  小林茫茫然地走在路上,两只手攥成一团顶在胸前,仿佛那里洞开了一个伤口,有鲜血在汩汩涌出。
  无可解释的失败,无可安慰的疼。
  她觉得羞,觉得压抑,郁闷得无以复加,不知道要用什么办法来欺哄自己。
  上海弄堂里的女孩子都是天生的撒谎精,从早到晚几乎一开口就要说点儿无害的小谎,真实是真实世界里不可碰触的核儿,谎言才是日常生活的真相。
  然而这一回,几乎已经没有一点点转圜的余地,自欺尚不可以,况且欺人?
  只是,她做错了什么呢?不过是爱上了一个不肯回报爱情的男人。就因为这一点,他就有权这样不遗余力地伤害自己吗?
  错爱已经令人难堪,如果这份错误将由众人评判就更加难堪。
  到了明天,剧团里每个人都会发觉她和曲风的忽然疏远,没有人愿意相信是她决定放弃她,而只会议论她败给了他。太不堪!也太不甘了!
  一个女孩子的虚荣心有多么强大,她的自尊心也就有多么脆弱。脆弱得不堪一击。
  上楼的时候,小林的心思已经由受伤的深度转到了调离的难度上,咬住了嘴唇在想,要不要想办法离开剧团,另找一个实习单位,再不见曲风也罢。可是,该怎样迅速调离呢?
  手刚按到门铃上,听到屋里的电话铃一起响起来。
  是她母亲给她开的门,一边唠叨:“你回来了,刚好,去接个电话,响了几次了,老不见有人说话……这一上午忙的,这电话还捣乱。外面热吗,看你一头的汗……”问着,却并不等女儿回答,又扎撒着两手转回厨房里去了。
  小林没有脱鞋就走进去接电话,果然对面是一片空寂。她想也许是有人恶作剧,便也赌气不说话,无精打采地把自己窝在沙发里,踢了鞋子,看着屋子里的摆设——早就想搬家了,厌透了每次回家都要低头穿过狭长的弄堂和弄堂里人的眼睛——旧旧小小的沙发,旧旧小小的茶几,小小的电视柜上立着小小的花瓶,里面插着细细粒粒的塑胶花。有时候小并不是可爱,只是一种寒酸,干净的简单的一种寒酸,这也是上海弄堂家庭的共性,越是虚荣就越寒酸,单薄的骄傲与强悍。
  上海有地铁,也有有轨电车,上海是不可重复的城市,可是上海的弄堂家庭却是重复得可怕。
  所以弄堂的女孩子们都急着嫁,急着生活的改变,哪怕是从这条弄堂嫁到那条弄堂里罢,至少也有一点点改变。
  她们大多不会嫁得很差,不会比自己家里更差。但是当然也好不到什么地方去,弄堂里的天空和道路一样的狭窄,再高的天空也是狭窄。她们能看到的世面也就那么多,能遇到的人也就那么多,能抓住的更少。
  姐姐嫁得也还好,姐夫在银行做事,在浦东分了宿舍,不用再住弄堂房子了,两夫妻薪水都合意,算是小康,可是孩子又得了治不好的病……
  母亲从厨房里伸出头来说:“是不是又没人讲话?我就说,好几回了,响了接接了响的,可就是没人应。”
  小林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拿着电话,便催促几声:“喂,哪位?说话啊!”催了两遍,声音里满是不耐烦,渐渐严厉,对面索性“卡嗒”一声挂了。
  她好奇起来,按钮查看来电显示,那号码再熟悉不过,是曲风的!曲风?他怎么会给自己打电话?
  仿佛有一阵风吹过来,她的表情忽然生动起来,人是静的,然而心跳加了速。天刚刚热起来,百页窗已经早早挂上了,将她的脸映得阴一格亮一格。她坐在那明明暗暗的窗影里,有种恍惚的幽艳。然而渐渐的,一篷一篷的喜悦升上来,升上来,她开始想明白曲风的电话,他是后悔了,示弱了,要道歉,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他那个脾气,就像个任性要强的大孩子,明知道错了,也想改,也想低头,可就是不愿意开口说出来,所以才要百般暗示,欲言又止。他是通过这种无言的方式在向她说对不起呢,打了多少遍电话,就是求了多少遍饶,是真心诚意的,这种沉默比说“对不起”真诚多着呢。
  母亲又伸出头来:“你过来帮我把这围裙紧一紧……对,就是这样。再把我袖子挽一挽……忙了一上午,都腾不出手来,你姐姐姐夫晚上要过来吃饭……”她没有注意到女儿的恍惚和心不在焉,只是唠叨着,“你昨天是不是说过要带水儿去公园玩?她打电话来问呢,我说你出去了,怎么这么快回来……我买了西瓜在冰箱里,你要吃自己切……”
  电话又响起来,打断母亲的唠叨。小林飞奔地过去,不急着接,先看清楚来电显示,果然还是曲风。
  她提起话筒,把声音放得温柔:“喂?”
  仍然没有回答。
  “是你吗?曲风。”
  这一声“是你吗”可谓销魂,然而对方又“卡”一声挂了。他用了这样含蓄的方式表白了他对自己的感情和尊重,一次又一次地试探,看自己有没有原谅他。
  母亲还在念叨:“你姐姐说水儿最近又不大好呢,医生说要是再发病,只怕危险。这孩子真可怜,你要有时间,还是多陪陪她,也不知道还能逛几次公园……”
  小林已经听不到,她握着听筒,满满的喜悦与温情,曲风是在乎她的,曲风在等待她的原谅,这使她感到一种新生般的快乐。是的,她原谅他了,不生他的气了,她要让他知道,自己是个温柔的大度的勇于原谅的女子。这样的女子,不正是他的理想吗?
  她提起话筒,勇敢地按了“确定”,然后“拨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10-2004 03:39: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接电话的是曲风本人。他听到小林温柔地问:“水儿很想看天鹅,我可以带她来吗?”
  他有些惊讶,她刚才不是生气了吗?这么快气就消了?他也有点感动,这样委曲求全的女孩子,自己怎么忍心一再伤害她呢?
  于是,他的声音里也有了难得的温柔:“当然,我随时欢迎。”
  为了奖励小林的大度,他甚至拨了个电话到丹冰家,委婉地向奶奶道歉,说自己今天下午另有安排,改天再去给丹冰弹琴。
  当曲风那声“奶奶”呼出的时候,丹冰几乎要跳起来,哦奶奶,奶奶!她有多久没有见到奶奶了?奶奶还好吗?自己的灾难,带给了她怎样的伤心啊?!什么时候,才能再重新见到奶奶呢?
  另一面,她看到曲风难得有心劲儿要打扫客厅,也有些百感交集。她知道她的计划成功了,两面接电话的人,都不会想到是一只天鹅拨了那些无声的电话。于是,一个顺利地找到理由原谅了对方的无理从而也就原谅了自己的失败;另一个则惊奇于对方的宽容从而也加倍地报以宽容。但是,当她借一个电话重新联系起两人的情感时,她自己的情感却被冷落了。这算是怎样的一笔帐呢?
  曲风对天鹅说:“小林把她外甥女儿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我们来看看,到底有多漂亮。”
  
  的确让人惊艳。
  小林没有夸张,水儿果然是个出奇美丽的女孩子。
  那精致的眉眼,那流动的眼波,一个12岁的小女孩可以有多么美丽,水儿就有多么美丽。美得无懈可击,美得令人眩目。
  曲风在看到她第一眼时,几乎呆住了,不能错目,喃喃着:“什么叫天生尤物,我今天算见识了。”
  可是,那样逾份的美丽是要遭天谴的吧?太完美了,完美得不真实,以至于眉梢眼角,都有一种“每到红时便成灰”的隐隐的寒意,是秋天的枫叶,是黄昏的落日,娇弱得让人心疼,而又艳丽得让人心悸。
  想到这样美丽的一个女孩子,竟是身患绝症,将不久于人世时,曲风一阵恻然,几乎要诅咒上天的不公了。从这女孩美艳得过分的脸上,他几乎可以清清楚楚地读出四个字:红颜薄命。
  丹冰和他心意相通,也对这同病相怜的女孩充满怜惜,忍不住上前倚着她挨挨蹭蹭,流露出无限温存。
  女孩大喜,苍白的脸上露出一线难得的笑容,抚摸着天鹅受伤处的羽毛轻轻说:“好可怜的天鹅!”
  “好可怜的水儿!”丹冰在心里说,张开翅膀,轻轻拥抱女孩。
  小林看着一人一鹅那样亲热地互相拍抚,蔚为奇观。她想不通,这天鹅似乎对每个人都友好和善,为何独独见了她却像有世仇一般,处处为敌?
  她对着天鹅拍拍手:“过来,让我抱抱你。”
  不料天鹅一扭身,竟将尾巴对准了她。然后将头埋进果冻盒子里狂吮。
  小林又恼又笑,说:“唏,这样贪吃又嗜甜,没多久就变成一只肥鹅。”
  曲风替她回答:“天鹅又不是舞蹈演员,要那么苗条干什么?”
  嘿,真是心声,天鹅更加据案大嚼,肆无忌惮。
  小林挥挥臂恐吓她:“你听没听过焚琴煮鹤这个词?”
  曲风笑:“这可不行,我这里什么东西都可以不要,只有两样宝贝,一个是我的钢琴,一个就是这只天鹅!”
  天鹅大喜,“嘎”地笑出声来,鹅仗人势,狐假虎威。
  小林做鬼脸:“笑得这么难听!”终于也斗得累了,试图贿赂,“如果你肯改变态度,我天天买可乐给你。”
  天鹅洋洋不屑,才不稀罕呢,一瓶可乐就想收买友谊,太廉价了。何况,那些可乐薯片是曲风要她买的,她敢不买!
  小林又说:“你是不是喜欢玩口红?我有好多旧的化妆品,都送给你。”
  “等下要带水儿去公园,你也一起去吧?”
  “你听得懂人话,要不,我给你读报好不好?”
  这小女子的想法极其灿烂。天鹅咧开嘴笑,伸长脖子“嘎嘎”地叫。
  曲风带水儿进屋找童话书,出来听见,摇摇头:“这是你在笑吗?多难听的声音。”
  一连两次被人说“难听”,丹冰有些气馁,过去,自己的嗓音虽然不见得有多么莺声燕语,至少也称得上悦耳,哪会像现在这样,三番两次遭人嘲笑。暗暗出神,想念自己的肉身。但是想不多久,又掉头去对付那包巧克力。
  小林悻悻然:“从来没见过有人养一只天鹅做宠物。”
  曲风正色:“它可不是宠物,它是……朋友。”
  天鹅立刻泪盈于睫。曲风确有真正爱心和灵性,懂得尊重生命,众生平等。她发现自己更加爱他,永不后悔曾为他奋不顾身。
  
  童话书没有找到,水儿软软地央求曲风讲故事。曲风挠头:“讲故事?讲个什么故事呢?”
  天鹅又轻轻跳起《小雪花舞》来,曲风灵机一动,想起来:“我给你弹段曲子吧,边弹边讲。”他打开琴盖,弹起《胡桃夹子》来,说:“这是一份圣诞礼物――提前送给你的圣诞礼物。”
  水儿不懂,看着小林。小林亦是不懂。
  曲风解释:“这里是一个童话故事,主人公是个漂亮可爱的小女孩,名字叫水儿……”
  水儿叫起来:“和我一样。”
  曲风微笑:“对,和你一样……”
  那的确是一份美丽的礼物――曲风一边轻轻弹奏,一边缓缓地讲述,而在他讲述的过程中,天鹅一直在跳舞。洁白的羽毛上还带着点点血迹,像漫天大雪中的瓣瓣梅花,扑朔翻飞,飘忽迷离。
  水儿屏神静气,目夺神驰,忍不住慢慢走上前,同天鹅一起翩然起舞。憔悴的病容因为兴奋和舞蹈而染上片片红晕,娇艳欲滴。她的舞蹈很笨拙,只是简单地张臂,转圈,有点趔趄,是那种很少运动的人的样子。
  丹冰有些叹息,这女孩12岁,她的年龄刚好和自己的舞龄相当。自己的12岁,已经可以脚尖点地打十几二十个旋子不换气。
  “故事发生的年代并不久远,也许,就在昨天,或者明天,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天是圣诞夜,许多小朋友簇拥在一棵灿烂的圣诞树下拆礼物,水儿得到的礼物最为奇怪,是一个很丑陋的胡桃夹子。小朋友们都笑话她,可是她自己很珍惜,因为所有的礼物都代表善意和友好,她接受了这份奇怪的礼物,她喜欢这只胡桃夹子,晚上睡觉的时候也要把它抱在胸前。月亮升起来的时候,胡桃夹子打开了,现出一个很美的仙境来,有鲜花,有天鹅,有美丽的湖泊倒映着蓝天白云……”
  “还有琴声和曲叔叔!”水儿插话。
  曲风笑:“是,还有琴声和曲叔叔,曲叔叔弹着琴,天鹅和水儿在跳舞。这时候,疯狂老鼠出现了,它们要破坏这份美丽和安宁……”
  水儿停下来,说:“哎呀!”
  曲风没有理会,接着讲下去:“水儿的舞蹈被打断了,她说:哎呀。胡桃夹子说:不用怕。他指挥玩具兵和老鼠国打架,大获全胜。然后胡桃夹子就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王子……”
  水儿笑了:“变成了曲叔叔。”
  曲风也笑:“……胡桃王子拉着水儿的手一起漫游糖果王国,受到仙女的欢迎,在仙女棒的挥动下,王国里所有的糖果都活了过来,变成巧克力人,冰糖葫芦人,棒棒糖人,棉花糖人,水果糖人,大白兔奶糖人……”
  “还有跳跳糖人!”
  “……还有跳跳糖人。这许多的糖人欢笑着醒来,好像睡了一百年那么长,因为是水儿使它们醒来,它们非常开心,非常感谢水儿,都纷纷过来对她敬礼,邀请她参加它们的轮舞。水儿和糖果人儿们一起唱歌跳舞,连空气也变得快乐而甜蜜……”
  故事讲完了,水儿停下舞蹈,凝视着曲风渴望地问:“是真的吗?真有那样一个甜蜜的仙境吗?
  “有啊,就像现在这样。”曲风仍然弹着琴,用眼光示意一下天鹅。
  天鹅已经收拢了翅膀,正安详地倚在水儿身边。当她高高地扬起头,就刚好和水儿一样高。水儿拥抱着她,脸上仍然红红的,眼睛闪闪发亮,这可怜的孩子,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心过了。
  小林激动地鼓起掌来,对天鹅说:“以后,我再也不跟你做对了!我要给你买很多的可乐奖励你。”
  水儿奇怪:“天鹅也会喝可乐吗?”
  小林便要天鹅表演给她看,天鹅又不悦起来,她是一个舞蹈演员,跳舞是本职,可是表演喝可乐吃薯片?哼,不知这女子的空脑壳里想些什么!
  曲风拦阻:“小林,你总是把她当成一只普通的鸟对待!”
  “可它本来就是一只鸟嘛。”
  “我可不这样想,我跟你说过,我当她是朋友。小林,我希望你能够尊重我的朋友。”
  小林微微发愣,她很少见到曲风这样认真地说话,为了一只天鹅。
  水儿仍然沉浸在童话故事里,轻轻地说:“我好想也有那样一只胡桃夹子呀。”
  曲风望着她的眼睛:“当你闭上眼睛听音乐,静静地欣赏,静静地想,想象你已经有了那样一只神奇的胡桃夹子,那么,在今晚的梦里,你就会真地拥有它。”
  “你保证吗?”水儿也望着曲风的眼睛问。
  “我保证。”曲风答。
  一种奇特的友谊在他们之间迅速地产生。小林动容地看着,这流丽的乐曲,这优美的天鹅的舞蹈,曲风的真诚和水儿闪亮的眼睛,她心里忽然浮起一种宁静的宗教般圣洁的情绪,被这一幕深深地感动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10-2004 03:39: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绿伞
  
  听雨的夜里我想起你。
  你的琴声和雨声一样,都是天籁。
  下雨的时候,你总是不记得带伞,可是却知道到琴房角落里去找。找到了,就说:“哈,原来我的伞在这儿!”你不知道,那并不是你的伞,是我新买了放进去的。
  我每次都买一样的伞,暗绿的绸面,像树汁在雨中化开。
  摘自阮丹冰《天鹅寄羽》
  
  曲风有一天打开家里的壁橱,发现那里面竟有十多把伞,全都是一样的,暗绿的绸面,像化开的树汁。
  他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买了这样多的伞,但是,总是自己买的吧?可能忘了,每次下雨就会想到买伞,买了往橱柜里一搁又忘了。
  他释然了,以为找到很好的解释,却没有再往深里想怎么会那么巧,每次都买到一样的伞。他天生就是擅忘的,对万事马马乎乎。如果他是一个会为这种小事动脑筋想清楚的人,也许就不会有那些伞了。
  绿色的伞,总有十几把,都撑开来,可以盖住整个屋子了。
  古代才子佳人的故事里总是少不了伞:
  西子湖畔,白娘子遇许仙,靠借伞结下姻缘;梁山伯祝英台十八相送,也曾共擎黄纸伞;还有聊斋里御伞飞行的女鬼……
  都香艳凄迷,如飞花弱絮,飘零在雨中。
  传说里,每一柄伞下都遮着一个还阳的冤魂,容她们在阴气重的雨天到人间走一回,怀旧或者寻人。
  
  这一把绿伞,此刻遮着曲风和小林。
  小林挽着曲风的胳膊,雨气将衣服湿湿地贴在臂上,两人的体温彼此清晰地感知,融合,渐渐分不清。偶尔错开手时,一阵冷风吹过,胳膊上凉嗖嗖地,好像失了什么般空落。
  伞下的世界这样小,使人特别容易产生人在天涯相濡以沫的感伤,带着凄清意味的淡淡喜悦,清欢如茶。忽然就老了,沧桑了,把一切都看开看彻,越是惋惜过去的抓不住的时光,越是要珍重眼前的仅有的温暖。
  可是小林的心,却只是觉得冷,无边无际的冷,无边无际得就像这没有尽头的雨季。
  身边的这个人,不肯给她温暖。
  他们走在雨里,走在彼此的体温和各自的冷漠里,身体紧紧地挨着,两个人的心却隔得如此遥远。
  小林先沉不住气,打破僵局说:“不是我说的,是水儿。”
  曲风答:“我并没有责怪你的意思,不过,我一向怕见人家家长,况且,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身份去见,不知道该说什么,该摆个什么态度……”
  小林咬着嘴唇,眼泪都要出来了。这段日子,水儿每天都要提起曲叔叔和天鹅,曲叔叔长曲叔叔短地没停过,终于说得所有人都好奇起来,追着问这曲叔叔是谁。小林憋不住,把自己同曲风的交往合盘托出,林妈妈立刻上了心,便提出要请曲风来家吃饭。可是自己刚刚提了个头,曲风已经一百个拒绝,还绝情地说什么“不知道用什么身份去见”,什么身份?他根本是否认他是自己的男朋友。
  本来是欢欢喜喜约了来看电影的――市面上嘈吵了太久的《大话西游之月光宝盒》,小林早就听说了,也知道“你妈贵姓”和“给个理由先”的经典对白,可是始终没看到片子,同学们都说,这种电影是要叫上心上人一起欣赏的,在大笑中起个催情的作用――结果情是催了,可不是柔情,是伤情――根本整个后半场讲些什么小林完全没有听到。她的心里,只反反复复想着一件事:他不承认她,不承认他们的感情,不承认恋爱关系。那么,他们之间算什么呢?她算什么呢?
  不等到电影散场,她就提出要回家。出了场,却又怕回家了,怕就此把刚刚建立起来的一点点欢情给冲淡了,总希望他再说点什么,留个好的结尾,留个相见的余地。这样散了算什么呢?明天见面要不要再在一起吃午饭呢?在一起,又显得怪;不在一起,又怕那干女孩子们起疑心。要是没有那些双眼睛盯着还好,可是人是活在人群中的。这该死的实习期,什么时候才能完呢?自己简直就为了这实习期活着的,他们的交往,也是为了这实习期延续着的,延续得这样委屈。
  小林低着头,想起姐夫第一次来家吃饭的情形――因是头次登门,太急于讨好了,想要讨好每个人,圣诞老人一样地分礼物,人人有份。可是钱太紧,如果只买一份大礼是登样的,分散了来就都显得寒酸,他自己也知道,所以分礼物的时候十分羞窘,不敢直视受礼的人,声音里有那么一种乞怜的味道,送了东西给人倒还像向人讨钱似的――小林不知对着姐姐笑了多久,现在想起来却觉得羡慕,姐夫的种种紧张是因为在乎,他太在乎姐姐了,太在乎她的家人了,所以才会那般无措。
  曲风却是洒脱,从容自若地可恶。他当然从容,因为不在乎嘛。他根本懒得应酬她的家人,“不知道用什么身份去见”,彻头彻尾干净利落的一种否定。
  雨水在伞的边缘跳开,溅落,不知疲倦地重复着这一过程。
  小林看到一滴水落在衣襟上,不是雨滴,是自己的泪。
  她起了恐慌,怕这泪被曲风看到,曲风是不喜欢担责任的,如果他看到自己流泪,会觉得不胜烦恼而急于脱身,那么他们就真的完了。
  如果她想他认真,就非得做出对他不够认真的样子来――这点道理她懂,只是做起来太难。
  她急急地转身拭泪,可是曲风已经看到了,果然便有几分烦恼,耐着性子问:“怎么哭了?”
  “看电影看的。”小林答,强颜作笑,“同学说每个人看《月光宝盒》都会大哭一场,我还不信……”
  曲风轻描淡写地说:“改天借碟回来再看一遍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