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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藤

[狮城随笔] [转帖]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25Apr2005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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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05 00:13:3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 0cm 0cm 0pt">六十四

郑滢以狗屎电视剧的情节为蓝本,具体操作如下:先跟我说好星期六下午她、我、还有章文刚一起去逛街,我说“你和男朋友逛街,我跟去当什么灯泡” ,她说,“什么灯泡,你又不是不认识他” ;好,然后,她再去找张其馨,作了同样的邀请。她的完美计划是我们三个人一碰面,我和其馨便会言归于好。我后来问她何以如此吃饱饭没事做,她理直气壮地回答“我觉得你们为一个男人翻脸,太不值得了” ,口气活像电视剧里一个男人对另外一个男人说“大丈夫怎能为区区一个女子伤了兄弟和气” 。

她大概不明白,男人未必会为一个女人伤兄弟和气,女人却一定会为了一个男人反目成仇。

星期六下午,我和郑滢在联合广场附近的一家 Starbucks 等其实并不会出现的章文刚。那是我第一次去 Starbucks,对着柜台上名目繁多、叫都叫不全的咖啡种类为难了半天,随便叫了一杯薄荷摩卡。后来,我曾经很迷 Starbucks,一样一样地把它所有的咖啡都尝过来之后,发现最喜欢喝的,竟然还是薄荷摩卡。

有时候,正确的,恰恰是第一个选择。

英雄所见略同。张其馨显然也觉得跟郑滢和章文刚逛街有“当灯泡” 之嫌,於是她很聪明地不让自己当灯泡 -- 她把程明浩带来了。

我看着他们两个人推开玻璃门走进来,一口滚烫的咖啡差点喷出来。我立刻转过身,推推郑滢,“怎么搞的?”

郑滢也呆了,“不关我的事,我、我、我可真的没叫她带程明浩来噢,不相信你问她自己。”

我们四个人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我和他们打个招呼,就只顾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喝咖啡,都是郑滢在和他们两个人说话。

桌子底下,我看见张其馨穿了一双坡跟凉鞋,心里加倍恨郑滢 -- 她至少至少可以稍微积点德,提醒我换一双跟稍微高一点的鞋子吧。这一下可好,张其馨绝对在标准身高以上,我呢,缩在平底鞋里像只小松鼠。

今天程明浩脚上穿了一双运动鞋,看不见他的脚,我很失望,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问题:两年前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穿的那双旧凉鞋还在吗?

两年前,他穿着那双凉鞋的时候,还没有和张其馨恋爱。那个时候,我还有机会;现在,他不再穿那双凉鞋,我也不再有机会。

我莫名其妙地无比思念起他那双塑胶旧凉鞋。

等我终于抬起头、微笑着看向程明浩的时候,他也正用柔和的眼光看着我。我突然想起几个月前在纽约帝国大厦顶楼见过的照片上他眼光里的忧郁,就努力地想从他的眼睛里去寻找,但是一点影子也找不到。他的眼光平静得像一池水,清澈见底,却波澜不兴。

大概没有人会相信,我正是为了那么一个眼神和杜政平分手。<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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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05 00:16:5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六十五

我们东一句、西一搭地聊了一会,开始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逛 -- 其馨和程明浩走在前面,我和郑滢走在后面。

看上去,程明浩对其馨很好 -- 她的饮料喝完了,他马上顺手接过罐子扔进垃圾桶,这种默契,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有的。相比之下,我和郑滢反而成了两只亮晃晃的大灯泡。

我觉得这种场面很难堪,只是想快点回去灌下一大杯冰水,让灯泡冷却下来。

然而,临分手,更加难堪的场面出现了,张其馨不知为了什么事情,居然当街和程明浩吵了起来。

开始,我们只是听见他们小声地在说什么,好像其馨有点不高兴,程明浩在分辨什么。后来,其馨的声音越来越高,再后来,她赌起气来、对着地上的一个破塑料袋狠狠踢了一脚。这一下可好,她右脚上那只凉鞋顺势带着塑料袋骨碌碌沿着下坡的路滚下去好几丈远。

我们四个人的眼光齐刷刷地投向那只凉鞋。其馨“唉呀”叫了一声,呆呆地站在那里,光着的右脚半掂在地上,然后转过头恶狠狠地瞪了程明浩一眼,“都是你!”

那一刻,我心里竟然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活该,谁叫你“作” ,最好现在马上开一辆车过来把那只鞋子碾个粉粉碎。

可是,下一秒钟,那种幸灾乐祸就烟消云散,因为,我看见程明浩一声不响地走过去,拣起那只鞋,再走回来,弯下腰,蹲下身,默默地把鞋子放在其馨的面前,“穿上吧。”

他抬起头,脸上居然还是那种温和而恳切的表情,没有哪怕是一点点的生气。张其馨这样对他,他居然一点也不生气!

他的神情像刀子一样地刮着我的心。他个头那么高,此刻,却蹲在地上,请求一个女人穿上凉鞋。在她的面前,他这么轻易地低头了。或许,他是不想让她继续生气,或许,他不希望在其他人面前扫了她的面子,总而言之,他其实并不需要这么做,然而,他心甘情愿地选择了低头。

或许,我们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都无法高傲地抬起头来。

一个小时后,我和郑滢坐地铁回家,车子开动,把车站上所有的光影忽隆隆地甩到后面。我拉着扶手,车门上的玻璃反射出一张伤心的脸。

已经证实过很多遍的事实,竟然还能让我伤心,难怪小时候妈妈就说我这个人“屡教不改” 。

伤心过后,我只是觉得不值得。千里迢迢回到旧金山来看这么一幕,根本就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

郑滢拉住我的手,“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成心的。”

我摇摇头,“不值得。”

郑滢难得糊涂之后,聪明劲又回来了,“其实,这样也好,早一点明白,心里也早一点放下,你说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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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05 01:11: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谢谢,哥哥,在百忙之中,贴帖子。</P><P>麻烦你,能不能多贴一点?</P><P>这样掉我胃口,太难受了~~</P><P>拜托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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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05 23:50: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最近比较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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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5 11:09: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 0cm 0cm 0pt">六十六

郑滢好像是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和我抵足而眠,“安慰”了我整整一个晚上。可惜,她实在不精于此道,说来说去几句话“程明浩有什么了不起” 、“不要钻牛角尖啦” 、“三只脚的癞蛤蟆不好找,两只脚的男人到处都有” ,干巴巴讲了几遍之后索性直截了当拉郎配:“我们部门的小蔡看上去就挺顺眼,还没有女朋友呢,不如什么时候我介绍你们认识?” ,“记不记得上次在公司餐厅里,有个男的隔了两张桌子冲着你笑?那个人也可以嘛” ,“唉,章文刚有个表弟…”

“你累不累?” <p></p></P><P 0cm 0cm 0pt">
“我是为你好,” 她理直气壮,“根据我的经验,治疗感情创伤的最好办法是尽快开始一段新的感情,不过,” 她说到这里,“咦” 了一声,“也怪,杜政平怎么就没把你给治好呢?治来治去,倒先把他自己治出局了。”

郑滢终于累了,卷着被子睡过去。我却睡意全无,眼前只是一遍一遍浮现出今天下午程明浩弯下腰把凉鞋放在张其馨面前请她穿上的神情,那个神情像鞭子一样抽着我的心。我不知道张其馨是不是故意摆这么一个局要我看看程明浩是货真价实地对她好,如果是这样的话,她达到目的了。

不值得,真的不值得。这从头到尾只是我的单恋 -- 放在电视和小说里面或许会有人愿意看两眼、感叹几句,而摆进现实生活,却尴尬得近乎一场耻辱。

几个小时后,我用力推熟睡的郑滢,“醒醒,醒醒,我要去跑步,你去不去?”

“嗯?” 她迷迷糊糊。 <BR line-break"><BR line-break"><p></p></P><P 0cm 0cm 0pt">“我已经下定决心了,彻底把他忘记! 是不是很值得庆祝?所以,今天我要去跑步,然后吃早饭,然后去公司加班。”

郑滢睁开一只眼睛,瞄了瞄闹钟上的时间和日期,立刻又闭上,“现在是星期天早上六点二十分,你哪根筋搭错了?”

我继续摇她,“听我说呀,从今天开始,我要重新做人,天天吃早饭,好好锻炼身体,好好工作,超过蒋宜嘉! 你支持不支持?”

“嗯…好…支持…去吧…去吧…” 郑滢敷衍着,又立刻接着梦周公去了。

我不再理她,自己去跑步,吃早饭,去公司加班。

总的来说,我的计划进展得还算顺利,天天吃早饭,好好锻炼身体,好好工作,都不难做到,然而,我逐渐发现,“超过蒋宜嘉” 实在不那么容易,准确地说,简直比登天还难。

蒋宜嘉到底是科班出身,功底深厚,好些东西,我要去翻参考书的,他却好像早已深深刻在脑子里,随口就来。我还偷偷比较过我们两个人写的代码,发现虽然都能完成一样的任务,他写出来的就是比较干净、优雅,效率也高一些。

这些微妙的差别,虽然从未点明,我们心里都清楚。所以,我总是觉得他有点看不起我。<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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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5 11:12: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十七

我开始着急 -- 这样下去,我的表现肯定不如他。怎么办?想了两天,我灵机一动,开始寻找蒋宜嘉的薄弱环节,找来找去,还真让我找到了。

他的英语没我好。不是说发音或者语法有什么大问题,而是他说起话、写起东西来不得重点,叽哩咕噜讲了半天或写了长篇大论,希望面面俱到,却让人家脑子发晕还不明白他究竟想表达什么。而且,他激动起来还有点大舌头。

感谢老天爷他总算还有一个毛病。

我针对他这个薄弱环节做足了功课 -- 先去调查软件行业在这个领域的发展方向特别是我们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的产品,评估出他们的技术优势和劣势,然后把我们自己的设计和人家的现有设计相比,总结出我们自己的优势,尤其是这个新部件一旦加入产品,会如何为客户带来更大效益,为产品升值。我把自己的调查结果写进一二三点,清清楚楚,附进工作报告,心想,我们主管既然希望有一天把这个部件加入产品,那么,他迟早会需要这样的信息。

果然,主管听完我对自己调查结果的解释,抬起头来饶有兴趣地打量了我一下,“你自己做的?”

我点点头,“我只是觉得作为一个编程人员,不仅要会写代码,也要明白为什么去写。” 我一面说心里一面突突乱跳,他会不会认为我不务正业?

他笑了,点点头,“星期五之前帮我做两张幻灯片的材料,我下个星期正好要就我们部门的工作做个演示,我看,可以把你报告里的这几点加进去。”

那一刻,我明白自己这步棋走对了。我把这件事情告诉郑滢,她拍拍我的肩膀“聪明啊,那才是上层会真正感兴趣的东西,这下子你们老板肯定对你刮目相看” 。

“也不用他刮目相看,我只是想证明自己并不比蒋宜嘉差。”

蒋宜嘉知道了我的“邪门歪道” ,大概有点生气,又拿我没办法,结果是他好像越来越看不惯我:我喜欢办公室里开着灯,他却喜欢黑漆漆像个洞穴,说写代码时开灯会分散他的注意力,於是我们达成协议上午开灯下午不开;有一次我顺手拿他桌上一本参考书翻翻正好被他看见,立刻眼珠子一弹,倒好像我碰的不是他的书而是他的“四点半” ;加班的时候我随手放了一首张信哲的歌,他“嗤” 的一声“什么年代的歌了” ,可是我后来千真万确听见他放“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 ,这不是五十步笑一百步,根本就是一百步笑一百步嘛;他在的时候永远把冷气打得办公室像冰箱,我调高一点,他就飞过来一句“你们女人都这么怕冷吗” ;还有那个最经典的问题-- 百叶窗应该开还是关:我们的办公室窗户靠走道,我喜欢把百叶窗开着,可以看走道上的风景,他却坚持要关着“你还以为是你在看人家啊,其实是人家在看你,高兴了还能敲敲窗子,感觉像动物园一样”… 记忆中,好像还没有哪个男人这么孜孜不倦地和女人计较。

总之,到我们那个项目的设计方案通过审批的时候,我和蒋宜嘉的关系已是一触即发,只差一根导火线。 <BR line-break"><BR line-br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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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5 11:12: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 0cm 0cm 0pt">六十八

导火线很快就出现了。

一天下午,我收到蒋宜嘉的一个电子邮件 -- 他将在下星期演示一个所谓“模型” ,邀请我们全部门和其他几个平行部门的人。我一看演示内容介绍,立刻火冒三丈,原来,他根据我们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偷偷做了这个模型,做得像模像样,却从头到尾没有提我的名字。给别人 -- 至少是不太熟悉我们的人的感觉就是,他,蒋宜嘉,独立完成了这个项目的设计。

打这么一个擦边球,太过分了! 我听见导火线滋拉拉点燃的声音。

我跳起来,关上门,打开灯,把空调温度调高,叉着腰问他,“你什么意思?”

“你什么意思?” 他脸上居然还浮起一丝微笑。阴笑。

“哼,你心里清楚,” 我指着自己的电脑屏幕,“感谢你老人家总算还没忘记邀请我! ”

“不管我的事,我随手做的,昨天拿给老板看,他觉得不错,就建议我演示一下。” 他轻描淡写地说。

“随手?你好厉害啊,随手就做出这么大一个模型。”

“你想怎么样?”

“我想告诉你,你这样去出风头,是不对的!”

“唉,那你上次帮老板收集那些行业信息做演示材料,可没少出风头啊。” 他果然在记恨。

“搞清楚了,这是两码事。我收集行业信息,中间你没有出力。现在你的这个模型,完全是基於我们一起做的设计,而我,已经死过脑细胞了。所以,你不跟我商量就拿出去表功,对我是不公平的。”

“不错,设计是我们一起做的,但这个模型,可是我一个人一行一行代码写出来的,我现在演示的是模型,不是设计方案,” 他把那个模型的源代码调出来,“<st1: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关">关</st1:PersonName>小姐,哪一行是你写的,可否不吝赐教?”

我气得说不出话来,他居然还火上浇油,“你们女人都这么斤斤计较吗?” 他对我有意见的时候,常常会慷慨地照顾到我所从属的整个性别群体。

“蒋宜嘉,我警告你,别开口闭口‘你们女人’ 、‘你们女人’ 的,你跟我说还不要紧,换个美国女同事,老早去告你性别歧视了! ”

我们恶吵一架,互不理睬。我在心里咒他,不要脸,肯定没有好下场。

一个星期后,我的愿望实现了 -- 他果然没有好下场,只是,死得难看的,并不止他一个人。

演示那天,蒋宜嘉其实表现得很不错,讲得头头是道,也没有大舌头。一直到提问的时间的最后两分钟,我都合上笔记本准备开溜了,某个平行部门里一个以吃饱饭没事做专门跟人家过不去闻名的八婆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叫起来,“这个模型的界面是不错,可是好像不能使用键盘操作嘛!”

原来,美国联邦政府要求它所购买的软件产品可以为残疾人使用,其中很基本的一条就是所有用户界面都要让无法使用鼠标的人可以用键盘完成鼠标所能完成的一切操作。

我和蒋宜嘉一起傻眼了 -- 我们设计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而在审批过程中,也从来没有人提出过。美国政府的这项规定,学校里老师蜻蜓点水似地讲过,我们都没拿它当回事,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真刀真枪地碰上了。

一言以蔽之,我们引以为傲的设计方案在众目睽睽之下阴沟里翻船,一败涂地。 <BR line-break"><BR line-break"><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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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5 11:12: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十九

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并没有那么可怕,要命的是暴露问题的场合和在场的人。

那个八婆拿着鸡毛当令箭,呱呱乱叫,半分钟内话锋里已经上纲上线到“这样加入产品的话,岂不是会导致整个产品达不到政府要求” ,很有“一颗老鼠屎坏一锅粥” 的味道;她的主管半靠在椅背上,把胳膊枕在脑后,悠悠地翘起二郎腿,懒洋洋地问蒋宜嘉“这个设计已经通过审批了吗?” 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们主管,言下之意,“你们部门就是这么审批的?”

刹那间,我们的疏漏被抹上了一层浓浓的“政治” 色彩。显然,当我和蒋宜嘉忙着“窝里斗”,我们的主管也有他“狗咬狗、一嘴毛” 的夥伴。

主管站起来承认了我们的疏漏,说了几句套话,然后叫蒋宜嘉尽快修改模型,下个星期重新做一次演示。他的脸色很不好看 --主管是个爱面子的人,我想,他一定觉得很丢脸。后来,我慢慢发现,随便什么人,一旦做到主管,便立刻蜕变成一种特别要面子的生物,而当下属最犯忌的错误,无非两条:一. 让主管在他/她的主管面前丢脸;二. 让主管在竞争对手的下属面前丢脸。

蒋宜嘉回到办公室,心情沉重,连“四点半” 打电话来都草草挂掉。他到公司内部网上找来资料,把联邦政府的所有要求列成一张清单,开始一样一样地对照、修改。哼,偷鸡不着蚀把米。

星期五下午快下班的时候,他从主管办公室回来,突然说,“关璐,我有个不情之请。” 根据经验,这个人说话一旦文绉绉起来,绝对没有好事。

“刚才主管和我一起把模型和演示材料过了一遍,他突然觉得我写的演示材料太过强调技术细节,关于‘商业价值’ 和潜在客户利益的阐述很不够,叫我修改,他星期一再看一遍。其实呢,这个东西老板本来也没太当回事,都是上次演示被那个女人闹的,弄得他如临大敌。所以,我在想,是否,嗯,能不能,你方便的话,请你帮着一起看一下?”

果然没好事。我心想“原来你也有用得著我的时候” ,趁机把肚子里的怨气统统倒出来,“我是很想帮忙,可惜,这个模型是你‘一个人一行一行写出来的’ ,万一我瞎出主意,把事情弄坏,可担当不起。” 气得他干瞪眼。

晚上,我把这件事情告诉郑滢,她拍手叫好,“爽。这种事情就是不能让他开头,一开了头,他以后只会得寸进尺。”

第二天和郑滢一起出去剪头发,走到街上,我突然想起那天整个部门被人家刻薄的情形,觉得外敌当前,好像不应该袖手旁观。何况,他演示的东西毕竟有我的份,即使我的名字不在上面。从心底里,我也希望人家能够认可,在这个意义上讲,赌气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於是,我把郑滢扔在街上,跑到公司,蒋宜嘉果然在办公室里改他的演示材料。

我清清嗓子,对他说,“其实我今天来是有点别的事情,不过,假如你还想要我看看你的演示材料,我也可以试一下。” <BR line-break"><BR line-br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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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5 11:13:2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 0cm 0cm 0pt">七十

这一“试” ,试到下午两点半,我们几乎把那个演示从头到尾重做了一遍。

蒋宜嘉下楼去买午饭,我在电脑上放张信哲的“宽容” ,听着听着就跟了哼唱起来。他拿着三明治和饮料进来,听见了,说,“关璐,你的声音不错嘛,这首歌里的高音,很少人跟得上去的。”

我有点得意,“说起来,我小时候还是学校合唱团的领唱呢。” <BR line-break"><BR line-break"><p></p></P><P 0cm 0cm 0pt">“啊,” 他一脸的恍然大悟,“怪不得你也那么喜欢出风头。”

“喂,你要说我就说好了,不用这么兜圈子吧?” 我有点生气,一面后悔自己何以兵不厌诈,明知这个人言语无味,还要接他的话岔。

“别误会,其实,我小时候也参加过合唱团,知道里面的人自我感觉都很好,包括我自己。”

“你做什么?”

“指挥,” 想不到他还有那么威风的历史,“所以,我承认自己喜欢出风头,现在才发现你原来和我一样。所以凑在一起,合得来才怪。”

那一刻,我们突然都笑了起来。难怪我和蒋宜嘉水火不相容,因为,我们实际上属於差不多的一类人 -- 一路顺风,习惯被捧着长大,习惯羡慕的眼光,习惯别人给我们让路,习惯演主角,习惯掌声雷动,却没有意识到,真实的人生里,哪里有那么多主角可演?

真实的人生里,我们不过是捆在一根绳上的两只蚂蚱,而且,还是小蚂蚱。争什么争?

真实的人生里,很多时候,成全别人,便也是成全了自己。

一九九九年六月底的某个下午,在旧金山一栋大楼十八层某间小小的办公室里,两个同样年少气盛而有点自作聪明的人和自己最看不惯的人握手言和了。

世事难料。当初,我把蒋宜嘉讽刺一顿然后气跑,后来,却居然和他做成了朋友。坦率地讲,蒋宜嘉具有做异性朋友的优秀条件:人聪明,心不坏,长得帅,还有,打死我也不会想到要和他谈恋爱。或许他也有同感,所以,我们的友谊保持至今。

化敌为友之后,我忍不住问他,“你还记恨郑滢吗?”

他笑笑,“有什么好记恨的?老实说,从前的事情,自己想想都觉得幼稚。我觉得人和人之间其实是讲缘分的,缘分不到,强求不来,而缘分到了,属於你的总是你的。比如我和她,” 他深情款款地看了一眼屏幕上的“四点半”,“不知为什么,认识她没多久,就有一种感觉,心里想‘就是这个人了!’ 是不是很奇怪? ”

爱情的确伟大,连蒋宜嘉都能讲出这么动听的话来,听得我一愣一愣。

“你女朋友真可爱。” 我真诚地说。能让人觉得“就是这个人了!”,一定有其可爱之处,管她是真的还是装的。这个帅哥居然激动得脸都发红,我担保他摆起照片的那天就在等我这句话,现在终于等到了。

我突然万分地羡慕起蒋宜嘉来 -- 为了他那一句“就是这个人了!”。能够讲出这句话,需要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深爱一个人,而且明白那个人也是同样深爱着自己。程度完全相当,不多一分,不少一分,才能如此心安理得。

什么时候,我能说“就是这个人了!”,而又是谁,能让我有足够的信心说出口呢?<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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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05 13:13:0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好看,下文呢????</P><P>我等,我等,我等等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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