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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藤

[狮城随笔] [转帖]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25Apr2005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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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05 23:26:4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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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找郑滢,告诉她我和程明浩分手了。

郑滢叫起来,“他甩了你?” 脸上摆出一副随时要去手刃陈士美的神情。

“我甩了他。”

郑滢更加惊讶,好像不相信我居然还能有这份出息,“为什么?”

“我们不配。”

“怎么不配?”

“不配就是不配。”

郑滢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是不是他某方面表现欠佳?要不,过佳,你吃不消?”

我哭笑不得,“胡说八道。拜托你别问了好不好?我心情已经够差,还不快来安慰安慰。”

郑滢摇摇头, “不是我说你,要甩也不趁早,辛辛苦苦等到人家博士毕业、找到工作再甩,把愣头青调教得八九不离十然后端在盘子上奉送给别的女人,你以为你是巴顿将军,功成身退吗?”

我没好气,“我是麦克阿瑟,耀武扬威,统治的却不是自己国家的领土。”

郑滢勾住我的肩膀,摆了个很洒脱的姿势,“不配就不配,失恋也是人生必不可少的经历。走,买酒去!”

我们去爱伯森氏买酒。我说买啤酒,郑滢一摇手“啤酒也算酒” ,她要买威士忌,我坚决反对,因为我怕喝醉了像郑滢上次那样发酒疯。最后,我们停在一瓶硕大的雪宝莉酒前面。

“买这个吧!”郑滢握住酒瓶上的小把手,“这种酒有一个很出名的典故,就是酒瓶一旦打开,要一次喝完,否则,第二次喝,它会变成醋。”

我打量着瓶子里粉红色的液体将信将疑,“是真的吗?”

“老实说我不相信,不过听上去很浪漫。”

我微笑起来,“有点像谈恋爱,开始的时候总是很美好,时间长了,就发生问题,最后变成一瓶醋。聪明的人知道应该速战速决,笨蛋才会想着要慢慢喝。就买这个!”

我们把一大瓶酒搬回郑滢家,门上插了一张字条,是程明浩写的,叫郑滢给他回电话。电话留言机上红灯不断,有程明浩的好几个留言,都是问有没有看见我,听上去很着急。最后一个留言是张其馨的,问关璐是不是失踪了,因为程明浩也去找过她,用她的话来说,“急得像掐掉头的苍蝇” 。

郑滢有点疑惑,“你们到底分了没有?还是你在吓他?”

“我跟他说得很清楚,再说,我也不会拿这种事情吓人。”

“他好像很在乎你。”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做做样子吧,得了便宜又卖乖,让人家觉得都是我的错。他再打来,就说你没看见我。”

“我不喜欢说谎。”

“放心,他以前说过的谎比这个严重,骗他一次,不损阴功。”

我们打开雪宝莉酒。雪宝莉比葡萄酒略淡,清甜甘咧,甜里微微透出一点酸来。郑滢一杯下肚,咋咋嘴,“不错嘛,的确有点像爱情,甜甜的,嗲嗲的,哄得人高高兴兴。”

我说,“比爱情好,爱情酸多甜少,是个王八蛋。”

话音刚落,真正的王八蛋又打电话来了。郑滢照我的意思回答,放下话筒后说,“他在你家门口等你,听口气是要不见不散。”

“不管他。爱等就等,接着喝,今天晚上我跟你睡。”

等瓶子里剩下薄薄一层酒,我们两个人都有点飘飘然起来,郑滢说,“这些留着做实验,看它会不会变成醋吧。”

我摇摇头,把酒统统倒进杯子,“还是喝了吧,真要变成醋,多可惜。”

我仰头把最后一杯酒喝干,心里突然像被什么东西用力勾了一下 -- 我到底还是不愿意让雪宝莉变成醋。我站起来,对郑滢说,“我回去了。”

“你不是说要跟我睡吗?”

“算了,我睡觉喜欢卷被子,不折磨你了。”

“我看你还是舍不得他吧?”

“才不是,我只是想跟他说说清楚,免得他再到处骚扰人。”

“你这样子能开车吗?”

“我做着梦都能开,怕什么。”

我开车回家,上楼,程明浩果然靠在门边的墙上,低着头,两手插在裤袋里,咬着嘴唇,一脸严肃。他看见我,眼睛一亮,如释重负地笑了,几步跨过来,“你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你整整一天。”

“我没去哪里,就是到处转转,” 我打开门,“进来吧。” 我请他在沙发上坐下,倒了一杯茶给他,他双手捧过去。

他大概闻到了我身上的酒气,皱起眉头问,“你喝酒了?”

“一点点,” 我对他笑笑,“叫雪宝莉,以前从来没喝过,味道很好。放心,不是为了你。”

“那你自己开车回来的?”

“我又没喝醉,其实,就算喝醉了也无所谓,这个时候路上根本没什么车,上次我还一边开车一边睡着了呢,醒过来以后扇了自己两个大耳光…”我突然发现自己多话起来,想说的不想说的一起出口,看来雪宝莉喝着像糖水,后劲却不可低估,“程明浩,我教你,以后开车开累了想睡觉,就打自己耳光,一左一右两下,人立刻清醒,很管用的… ”

他的脸色沉下去,眉毛越皱越紧,“你怎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干什么?告诉你,你会说我一顿,叫我当心,然后,跑到你的明尼苏达去,隔了… ” 我对着墙上的美国地图数,“内华达,犹他,怀俄明,南达科塔,也不多,才四个州…你隔了四个州来关心我,对不对?” 我伸手拿过他手里的茶喝了一口,把茶杯递还给他,“程明浩,其实你是个很好的人,就是不合适我。”

他把杯子放到茶几上,随后蹲在我面前,抬起头,用手臂环抱着我的肩膀,“璐璐,我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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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05 23:27: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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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了一下,程明浩接着往下讲,“我不去明尼苏达了,就留在这里,好不好?”

“为什么不去?”

他抓住我的手,“为了你啊。”

我呆呆地看着他,他温柔地凝视着我,灯光下,他的脸上全是深情,看得我心头一阵发颤。他那么高大,此刻却像个孩子一样仰视着我;他已经说会为我留下来,我知道,只要我笑一下,点点头,顺势扑进他的怀里撒撒娇,一切就都过去了。

但是,我身体里一种奇怪的力量紧紧地拉住了我,随后我想起下午看见的那只不吃巧克力的海鸟。当他终於开口说了我想听到的话,我却不由开始怀疑,这些话,对於我来说,究竟有多少意义;而我们之间的“不对头”,是不是他选择留在我身边就可以解决?

於是我摇摇头,“算了,还是去吧。你不是说机会很好,放弃太可惜吗?”

他更加用力地握紧了我的手,“我已经想好了。”

“你弄痛我了。”

他松开手,“对不起。”

我用两只手相互揉着,一言不发。他坐到我身边,伸手把我搂进怀里,我顺从地靠在他肩膀上,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烟味。我以前还从来没有在他身上闻到过烟味。

“你抽烟吗?”

“今天下午抽了几支。”

“几支?”

“四支。”

“抽烟不好。”

“我一般不抽烟,今天找你找不到,着急了。”

“还是不好。”

“那我以后不抽了,其实我本来就没有烟瘾。”

“不过,你抽烟倒是不难闻。还有,我听说过,香烟也叫‘忘忧草’。”

我把手贴在程明浩的胸口,他的心脏在我的掌心下面坚实有力的跳动 --那是我一直想去却没有去成的地方。我把头埋在他衬衣领口,贪婪地呼吸着他身上夹着淡淡烟草味的气息。

我莫名其妙地想起某本书上看到的一个统计,说从金门大桥上跳下去是旧金山一种历史悠久的自杀方式,而在这些自杀者当中,大部分的人都选择从金门大桥北侧、面向旧金山的方向往下跳,只有少数人才从桥南侧、面对太平洋的方向跳。有关“专家” 经过研考,提出推断,说这是因为大桥南侧的水温度略高,而且旧金山市区的风景较浩瀚的太平洋显得更加“温暖” 一点,导致自杀者作出这种下意识的选择。

那时候,我觉得这种推断啼笑皆非:一心求死的人,会去贪恋那一时片刻的暖意?直到这一刻才明白,这种说法搞不好还真有道理,因为,当我终於有了足够的勇气去跟一个人告别,却无法抑制地加倍留恋起他的体温和气息。

过了半天,我说,“程明浩,你还是去明尼苏达吧,以后我们各走各的路,大家都自由。”

“你怎么还这么想?” 他把我抱得更紧。

“我一直都这么想的。今天早上我说分手,你以为我是在吓你吗?”

“为什么?”

“我累了。”

他把我拉开一点,正视着我的眼睛,“璐璐,我已经说过我不去了,还不行吗?”

雪宝莉的后劲愈演愈烈,我朝他笑笑,“你以为我那么不通情理?说实话,你能有那么好的机会,我很高兴,替你高兴… 你要是真的为了我留下来,看着挺感人,可以后万一工作不如意,就算不说,心里大概也会怪我,我怎么担当得起。你要是去了呢,我又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其实我这个人很没用,玩不起也输不起…当初我就是为了你到旧金山来找工作的,那时候工作好找,无所谓,可这一次,我是真的不敢再冒险了,现在经济形势这么差,我又没什么大本事… 所以,我呢,就不跟你去了,我怕这样跟下去,总有一天会落得很惨,” 我把手放在发烫的脸颊上捂着,一肚子的话借着酒劲往外冒,“不过,程明浩,我已经很努力了…很努力,我觉得我努力得比你多。谈恋爱的时候,女人不能太努力,太努力的话,叫犯贱…我早就知道你根本不适合我,不适合我,其实,我都知道的,就是不相信,可不相信又有什么用呢?”

他问我,“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人适合你呢?”

“什么样的人适合我?比如…比如,呐,杜政平吧。他为了我转学,后来还说要为了我到加州来找工作,他会为我干很多事情,你,就不会,呵呵,不是我看扁你,” 我冲着他傻笑,“你害得我跟他分手…看,人家现在肯定也不会再要我了,都怪你,要不是你,说不定我早就跟他结婚了呢。其实,我需要的大概就是那样的一个男人...” 我说出来的话越来越离谱,但自己却无法控制,相反,看着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心里竟然隐隐有些高兴 -- 我觉得终於伤到他了。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终於,咬紧了嘴唇,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句话,“关璐,你,你,你真是这么想的吗?”

那句话让我清醒了一点,我抬起头,正对着他的眼睛,不由打了一个哆嗦,他的眼神里交融着惊讶、痛苦,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我不甘示弱地抬起下巴,扬起眉毛,鼓起两个眼珠子,心想“我还怕你不成”。那个情形就象武打片动不动就喜欢决斗的剑客,约在什么雪山之巅,你瞪我我瞪你,一面冻得牙齿打战、浑身发抖,一面互相揣摩对方会出什么招数,直到其中一个突然拔剑,闪起一道寒光。

我们僵持不下,终於,我拔出了剑。我说,“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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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05 23:27: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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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盯着我的脸看了半天,最后咽了一口唾沫,苦笑着摇摇头,“原来是这样。”

“哪样?”

“原来我不但让你难过,还让你后悔,” 他放开我,叹了口气,“这样说起来,你是对的,我应该去明尼苏达。你既然觉得我不合适,以后…以后我们就分手吧。” 他的声音越来越轻,到“分手吧” 这几个字,像一根吊在空气中的蛛丝,却直钻进我的耳膜里去,然后变形成一根又硬又长的铅丝,扎得脑子一阵阵发晕发痛,没有余力去思考。

我低下头,黯然看着脚下地毯上的花纹。他沉默着一口一口喝茶,等一杯茶喝光三分之二,他下定决心似地说,“这样也好,那我走了,璐璐,以后 -- 保重吧。” 然后突兀地站起来,却好像不知道门在哪里,久久没动。

我抬起头,他抿紧了嘴唇看着我,两只手的手指深深地抠进手心。有那么一个片刻,我几乎想去帮他把手指扳开,但终於没有,我听见自己微弱地说,“你也保重。”

他轻轻地关上了门,锁舌“搭” 的一声扣进去,像扣到我的心里。就这样了?我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墙上的钟显示十一点四十五分,二十四小时之前,一切都还好好的,现在却已经完全翻了个样。再过十五分钟,又是新的一天,我还是我,却已经没有他了。

楼下有汽车发动的声音,我立刻冲到窗口。我看着那辆熟悉的道奇车开出去,到了路口,右边车尾亮起黄灯,转过弯,加速。程明浩开车一向很小心,我总是笑他一个弯能转半天,今天,他好像转得特别快。我曾经很多次目送他这样离开,今天是最后一次了。我想,他大概会去买一辆丰田4Runner把所有家当都装在里头一路开到明尼阿普勒斯,把道奇车和关于我的过往一并扔下。今后他再碰到的人,不会知道他开过这么一辆东倒西歪的破车,遭遇过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

我目送他消失在路的尽头,摸摸自己的脸,还是滚烫,却没有一滴眼泪。我想,我大概变勇敢了。

几分钟后,我发现自己根本没变勇敢,只是时候未到。因为,当我回到沙发前坐下,拿起那杯剩了三分之一的茶,把嘴唇贴在他刚才喝过的地方,才喝了一口,我突然把杯子扔到地毯上,一头埋进靠枕里嚎啕大哭起来。人家说酒后吐真言,为什么我吐出来的真言像一堆臭狗屎?

我睡不着觉,一遍遍地听张信哲的爱如潮水。当潮水退去,沙滩上除了海草和贝壳,什么也没有,多么悲哀。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一觉睡到下午四点,星期一照常去上班。我暗暗地期望程明浩会打电话来,可是又不知道该期望他说些什么,因为话,的确已经说清楚了。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他都没有打电话来。十天以后,他突然打过来,却是跟我告别,说第二天一早就要出发去明尼苏达了。他真的要走了。

我问他,“你买了新车吗?”

“买了,因为我打算自己开过去。按我们公司的政策,自己开车搬家,还能拿一笔补贴。” 他的声音很平静,几乎不带什么感情。

“4Runner 感觉怎么样?”

他顿了一顿,“我买了一辆佳美。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这个车型比较省油。”

我心里突然牵动了一下,然后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股勇气,“上次跟你讲的,有一大半是气话,你不要放在心上。” 说完以后又觉得荒唐,都分手了,还指望人家放在心上?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不要紧。其实,我觉得你讲的很有道理,” 他的声音渐渐柔和起来,“关璐,有几句话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说,想到了就跟你随便说说吧。没有性别歧视的意思,不过,我觉得女孩子是应该嫁得好一点。这个地方条件好的人也不少,你去花点时间,看准机会,完全可以找到一个比我,不要说我,比杜政平条件都好的人…当然最好有绿卡,钱多一点,不过关键还是人,绿卡这个东西,没有的时候当然觉得要紧,等你一旦有了,就不会再那么心心念念…挑个身体脾气都好一点的,同事顶好不要,其实,最好都不要同行业,这样的话将来免得一棵树上吊死…还有… ”

我惊讶地发现这个男人居然也会这么婆婆妈妈。我听着听着,眼泪慢慢地掉下来。

等他终於告一段落,我问他,“假如我找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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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05 23:28: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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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悠悠地说,“你不去找,怎么知道找不到。” 声音又恢复了最初的平静。

我接着问,“假如我就是找不到呢?又要身体好,又要脾气好,还要最好不同行业,蛮挑剔的呢。” 说到这里,我感觉到自己的心砰砰直跳。

他又沉默了。我紧紧地握着话筒,下意识地开始用手绞电话线。过了好久,他说,“我相信你能找到。”

一滴眼泪掉在我嘴唇上,我伸出舌头去舔舔,很咸。我明白了:他已经决定放弃我了。在他的世界,我说不定比那辆道奇车滚蛋得还快。

“你很现实。” 我擦擦眼睛,深吸一口气,不让哭腔传到电话那头去。

“你不是也很现实?”

他话里淡淡的讽刺激怒了我,我昂起头,清清嗓子,对着话筒装出一副轻松的声调,“我当然找得到,说不好我年底之前就找一个人陪我过圣诞节,年底之前找不到,我肯定找一个人陪我过情人节,你看着好了,不,也用不着你看…你呢,就混得出息一点,到时候,大丈夫何患无妻,连找也不用去找,只要等着兔子一只只扑上来,清蒸红烧随你的便。哼,你们男人就是比女人占便宜。”

“璐璐,” 他突然提高声音叫了我一声,又没了下文,只是轻轻地干笑了一下,说,“那就这样吧。”

“嗯,就这样吧。”

“保重。”

“保重。”

随后我们握着电话,等着对方说再见。终於,我先开了口,“再见。” 既然提出分手的是我,好像应该我先说再见。

“再见。”

挂上电话,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雪宝莉真的变成了醋在我的心里晃荡。感觉好像小时候过年过到正月十五晚上,在冷风里放最后一支炮仗,怀着告别的心情点着了,看着它飞上天,在空中炸开,发出一声巨响,顷刻间化成千万片散向四面八方。因为是最后一支,所以听得格外真切,也格外凄凉。

我百无聊赖地在网上闲逛,突然间,我发现自己又去了那个叫 mapquest.com的网站。我在目的地里打入明尼阿普勒斯,在出发地里打入旧金山,电脑告诉我,明天早上,他有可能会先过海湾大桥去奥克兰,然后一路往东取道科罗拉多的丹佛,再北上去明尼阿普勒斯,那是很长的一条路,要开好久,州际公路通常空旷而无聊,又没有旅伴,他可千万不要在路上睡着。

为了“庆祝” 失恋 -- 郑滢现在的论调是“只要还活着,任何事情都值得庆祝” ,我们两个去租了整个季节的 Sex and the City,叫张其馨一起过来看。其中有一个情节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夏洛特说一段失败爱情的“疗伤期” 等於“爱情期” 本身长度的二分之一。

“妈呀,关璐,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程明浩的?” 郑滢一边很酷地往腿上涂脱毛膏一边大惊小怪地叫起来。

“四年以前。” 我难堪地说。

“那就是说你要疗伤差不多两年,” 她伸起两个手指煞有介事地说,随后又立刻修正,“不对,那是美国女人的算法,到中国女人这里应该起码乘个1.2 的参数,到了你那里,哼,我看应该起码再乘个1.2。关璐,我看你三年之内不必谈恋爱了。”

张其馨不同意,“我听说过治疗感情创伤最好的药就是开始另外一场感情,” 她突然停住了,难为情地看着我,“关璐,你是不是还想骂我?”

“骂什么?”

“那个时候,我去跟程明浩谈恋爱,就有点这个味道,” 她转头去看看郑滢,“是不是有点卑鄙?”

“不是有点卑鄙,是非常卑鄙,” 郑滢斩钉截铁,“占着茅坑不拉屎。”

“他有多喜欢你?” 几年之后,我终於问出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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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05 23:28:3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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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你问出这种问题叫人家怎么回答?” 郑滢反过来打我五十大板。

张其馨看了我一会儿,微笑起来,“你为什么跟他分手?”

“我们不合适。”

“可你还在想他。”

“是啊,我在想他本事怎么这么大,足足浪费我四年青春,害得我疗伤都要疗三年。” 我一边说一边往脚趾上涂一种红得发紫、紫得发黑的指甲油。

“关璐,你要还吃醋,我告诉你,程明浩很喜欢你,比喜欢我多,满意了吧?”

指甲油把我的脚趾染黑了一块,我手忙脚乱地找纸巾来擦,“瞎说。”

“那一次我去跟林少阳吵了架一气之下跑去跟他发牢骚,后来被你撞见,你大概臭骂了他一顿吧,反正他后来专门找了个机会叫我不要再去找他。”

“那说明什么?”

“他说不想再让你难过。”

“他又没告诉我。”

“难道你还指望他跟你表功?”

“都分手了,怎么还去找他?” 我自己都听得出自己声音里的赌气。

“我们分手的时候就说好还是朋友的啊。”

“朋友,朋友,我跟他分手,他可没这么说噢。”我嘀咕着,想起程明浩临走前谆谆教诲我怎么嫁男人,气不打一处来。

“你希望他跟你做朋友吗?” 张其馨问我。

我想了想,摇摇头,“算了吧,我不稀罕。”

“那就是了,太爱一个人,要么成要么散,根本做不了朋友。我想,我们之所以分手还可以做朋友,大概就是因为爱得都不够深。”

“可是他帮你捡鞋。”

“什么?”

我忍不住搬出那件让我一直耿耿于怀的事,“那年夏天,他在街上帮你捡凉鞋。我们都看见的。”

“但是后来他几天没有跟我说话。那个时候,我就猜他心里其实一直都没忘了你。他在街上帮我捡鞋是顾全我的面子,却让他在你面前丢了脸,换我是他也会发火。所以,后来你们谈恋爱,我一点都不意外。”

郑滢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们,脸上的神情像一个不养狗的人看着两个女人津津有味地讨论哪一种狗食罐头更好,然后打个哈欠,耸起眉毛,“我总结出来了,程明浩是只小笼包子。”

然后她开始阐述理论,“有的男人像比萨饼,三拳两脚把肚肠翻得满地都是,几片香肠几个肉团统统堆在上面让人家一目了然,比如杜政平,蒋宜嘉嘛,哼,他也算,不过有点烤焦了;有些男人像小笼包子,汤汤水水外面统统看不出来,等你一口咬下去,要么好吃,要么烫得嘴发麻,程明浩就是这个类型。”

“那林少阳是什么类型?” 张其馨问。

郑滢眼珠子骨碌碌一转,嘻皮笑脸地说,“他是烘山芋。香得一条街都闻见,大家都跑来买,结果吃到嘴里,嘿嘿,也就是一只烘山芋嘛,吃多了还会放屁。所以,张其馨你离我远一点。”

我笑得倒在沙发上,张其馨涨红着脸举起靠枕去打她。

那天晚上,我们看完碟片,意犹未尽。郑滢拿出电脑,我们干了一件相当无聊的事情。

我们在网上搜索起以前交过的男朋友,从记忆里发掘出那些曾经在情场上为我们当过炮灰和让我们当过炮灰的人,看看他们现在过得怎么样。

因特网实在很厉害,我们脑子里的那些名字居然七七八八都在各种网页上显现出来,虽然很多不过只言片语,却已经可以看出他们的大致境遇。

陈志骅做了一个什么科长,郑滢啧啧两声,“科长,科长呢。关璐啊,你不出国,现在说不定当上了科长夫人,也就是他管的这个科的第一夫人。”

“稀奇。”

“我还记得大四的时候,这个家伙穿件中山装,撑把花伞在我们宿舍楼下逼你表态的样子。我本来还以为你会放弃出国的。” 张其馨说。

“嗤,‘要我,就不要去美国’ ,这种话像个男人说的?” 郑滢一翻眼皮,“关璐才不是那种会被男人左右前途的人。”

我笑笑,没说什么。郑滢虽然了解我,这一次却没有说对。我或许是个会被男人左右前途的人,只是那个人左右了我的前途,又离开了我。

郑滢的男朋友阵容比较强大。法学院的三辩先生当了律师,仪表堂堂,更加像周华健了;物理系曾经扬言为了郑滢终身不娶的小帅哥后来去了哈佛念书,而且找了一个很像关之琳的美女做老婆,看得我们都快滴下口水来;中文系的才子读了研究生留校,专门做了一个网页写他的歪诗,封面上一首是

把爱情

和进陈年的酒

然后

一口一口

喝下去

你刹那的美丽

我永远的心痛

张其馨眨眨眼,“看着眼熟啊,噢,那个时候你要跟他分手,他不是就写了一首像这样的东西来吓人吗?不过,那个上面可是说要把敌敌畏和进陈年的酒,然后一口一口喝下去的呀。怎么改爱情了?” 我也想起来了,那位忧郁型才子的诗让我们着实心惊肉跳了一个晚上。

总之,所有曾经在分手之际信誓旦旦、痛苦得几乎寻死觅活的人,现在个个都生龙活虎。年少时的爱情,真有点像过家家,说尽小说电视里看来的山盟海誓,排演半天,才发现大家都不过是B 角,而A 角,还没出现。

终於,我们看到了那么一个网站。某个我们认识的男人结婚了,而且跟老婆头凑头抱着孩子在照片上笑。张其馨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那是田振锋,而且,他身边的女人并非当初那个“戴眼镜、没张其馨好看”的女人,而是另外一个 -- 虽然也戴眼镜,虽然也没张其馨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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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05 23:29: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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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其馨把电脑搬到面前,一张张照片往下翻,脸上有了点颜色,却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从照片上看,那是一个典型的和睦家庭,翻到最后一张,连田振锋那位在虹桥机场鼻孔朝天“美国,我是坚决不去的,坚决不去,美国有什么好?啊?” 招来张其馨妈妈暗翻白眼的老爸也笑嘻嘻粉墨登场,一脸“含饴弄孙” 的幸福。

我一边看一边心里琢磨,那个田振锋甩张其馨时拿来做挡箭牌的女人哪里去了?

英雄所见略同,张其馨把所有照片看了两遍,转过头来看看我,再看看郑滢,自言自语似地吐出一句话,“他结婚,也不跟我说一声…他也不跟我说一声!这一个,也没我好看嘛!你们说,她有我好看吗?”

时光倒流,恶梦从头开始。我们不当心踩响了回忆里一个深埋的地雷。

我和郑滢面面相觑,我从桌子底下伸过脚去踢她,没料到她同一时间伸脚来踢我,她的脚指甲刮在我的脚底,我们两个人同时怪叫一声,随后马上明白该怎么办了。

郑滢一马当先往田振锋身上泼粪,“跟你说,他有脸吗?看看,他还比我们早一年来美国,现在混得怎么样?哼,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爱读书了,光硕士就一口气拿两个,了不起,今年又开始念博士了,真是大器晚成,可惜就是不知道猴年马月能找着工作。他当初跟你分手,谢天谢地,那算是放了你一条生路。”

我不甘落后,把矛头对准那个无辜的女人,“田振锋怎么搞的,找个老婆比他还黑,对得起观众吗?这要是让以前那些迷他迷得发昏的小女生看见,大概会一个个去买豆腐撞死。难道他们那个地方‘狼多肉少’ 比这里还厉害,连午餐肉罐头都抢手?”

“就是就是,还有,穿什么不好,红毛衣外面要罩一件紫背心,这种配色上千年前西门庆就专门批判过了!”郑滢得意洋洋。她看过的唯一一本还勉强称得上“古典名著” 的就是“金瓶梅”了,读完后感慨西门大官人服装美学造诣之深,如若活在今日,去迪奥之流做做顾问应该没有问题。我们一唱一和,估计田振锋和那个倒酶的女人此刻正在耳朵发热。

我和郑滢极尽恶毒之能事,却好像并没奏效。她的小手指大概又在发痛。

张其馨终於用力把电脑盖子一合,爆发了,“他跟以前那个女人分手的时候为什么都不来找我?他可以来找我的呀! 他怎么不来找我,要找这么一个呢?”

我们这才弄明白,到头来,原来她最恨的,并不是田振锋结婚,而是田振锋明明可以,却没有来找过她。

怎么说呢,人生里有些时候,你还对一个人念念不忘,以为人家多少也难以释怀,结果却发现自己完全是自作多情。这种事情,不发现,老是念念不忘,当然不好;可是,发现了,又觉得还是不知道比较好。

我和郑滢的情绪一下子也低落下去。我想,如果哪天程明浩娶了一个不如我的女人,我会不会也这么难过?那样的话,宁可不知道。

就在我们走神之际,张其馨飞快地拔下电脑上的电话线插回去,照着田振锋个人网站上的电话打过去,居然接电话的就是他。

张其馨打通了电话,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结结巴巴几句,从新婚一直贺到弄璋之喜,倒好像专门去问候他的。我们以为她已经冷静下来了,直到她突然对着话筒叫起来,“幸福,幸福你个大头鬼!” 扔开电话,扑到我的身上,鼻涕眼泪流了一脸,我们才明白她心里正在经历一场大地震。

张其馨伏在我的肩膀上嚎啕大哭,我一个劲地递纸巾给她。她一边哭一边不停地说,“他说祝我幸福,他说祝我幸福…真是个王八蛋。”

我哄小孩一样地拍拍她,用我能挤出来最温柔的声音说,“那你还不争气一点,幸福起来啊,你要很幸福,比他还幸福,有什么稀奇的,不就是幸福吗?” 不知怎么的,我的眼睛也酸起来,我曾经很恨张其馨,觉得她抢了我的幸福,其实,她并没有,因为程明浩不能让她幸福。那个夜晚,我终於在泪光中谅解了她。

爱情里,我们做过浪子,也都守候过浪子;我们往往不记得被自己辜负的人,而只是一心一意地等着自己心目中的浪子回头。“祝你幸福” 是一句奢侈的话,是离去的浪子最后一次温柔的回眸,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说,听到的,都是倒酶蛋。

许久之后,张其馨从我的肩上抬起头来,低声而坚定地说,“我一定要把林少阳拉回来。”

当只剩下一只烘山芋的时候,她想通了,虽然不过是烘山芋,吃多了还可能会放屁,但好歹管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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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05 20:09:0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主MM怎么了哟.....别不开心了..总会过去的~~</P><P>俺帮你贴一点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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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05 20:10:2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193</P>程明浩一把将我拉回到凳子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死死地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他吸了一口气,换一种比较平静的声调说,“把小杜的手机号码给我。”“你要干什么?”“干什么?告诉他我帮他找到一份工作,” 他补上一句,“放心,我就当不知道你们要结婚。”我把杜政平的手机号写给他,“不过他现在不在旧金山。” 杜政平今天去摩根山的一家公司,他有个朋友在那里。虽然人家已经摆明只招美国员工,他还是希望能通过引荐碰碰运气。程明浩立刻拨电话过去。电话通了,他和杜政平讲了一会儿,脸色越来越难看,等放下电话,他一拳捶在桌子上,“早知道这样,你们还不如不要告诉我!”胡椒罐子跳了起来,引来好几张桌子的人朝我们看。“你轻点,” 我已经猜出八九分杜政平刚才拒绝了他的好意,“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想到要结婚,所以到处拼命找工作,现在问题已经解决,能不麻烦你也就不麻烦你了,再说,你也要欠人家的情,” 我说着说着垂下眼睛,“其实倒酶的又不止我们,蒋宜嘉的女朋友也被裁员了,他打算跟她结婚。等过了这个难关…”“等过了这个难关,你知道这个难关什么时候过得去?” 程明浩打断我,“不错,你是能帮小杜过这个难关,可是你自己呢?你知道你们公司的股票跌到多少了?你以为你们现在还有钱去喝喝小酒,情况就很妙吗?你能保证年底之前不会再裁员?到时候万一你也丢了工作怎么办?就算能保牢饭碗,你们公司几次裁员裁到电视上去,移民局肯定知道,如果我没猜错,外籍员工的绿卡申请一定难办,你什么时候能拿到绿卡?拿不到绿卡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你知道要过多久?” 他问得咄咄逼人。我看看他,说不出话来。他说的话都在理,只是我和杜政平好像都没考虑过,或者说,我们根本没有时间精力去考虑那些。我顺着他的话想下去,心里很难过,觉得前程一片灰暗。他双手交叠把下巴搁在上面,侧过头去看着窗外,苦笑一下,“说句老实话,我看你们是顺境走得太多了吧。”我瞪他一眼,“用不着你管,我们自己会慢慢解决的。”他没说话,我也不说话,把桌上的餐巾纸拿过来撕成一小条一小条,程明浩默默地看着我撕。等一张餐巾纸差不多撕完,他突然说,“不要嫁给他。”我愣愣地看着他。“你不要嫁给他,他没办法了,自然会来找我。”我摇摇头,过了一会儿,慢慢地说,“这样的话,他说不定会以为你要跟他抢老婆,会恨你的。”“老婆是抢得来的吗?” 他按住我的手,眼睛里的光一下子让我的心砰砰直跳,好像随时要从胸口窜出来掉到桌上。我如坐针毡,想把手抽出来,可他拉得很紧,“真的,不要嫁给他。这样对你们都好。”“不行,”这个时候服务员来问我们要不要点菜,我趁机抽出手,“我还有事,先走了。” 然后拿起包拔腿就往外跑。我知道自己很失礼,起码,起码应该请他吃饭,但我真的没有办法在那个位子上坐下去,再多坐一秒钟,我可能就会透不过气来。在路口转弯的角落里,程明浩抓住了我,“璐璐,不要走! ”“你放开我!”我挣扎着,他牢牢地钳住我的手臂让我动弹不得。我情急之下转过头又要去咬他,“你不放手我叫警察了!”“你敢咬我也叫警察了 -- 别忘了这里过街就是你们公司!”我没有办法,只好把身子站直,无可奈何地看着他,“我不走,你松手。”他松开我,我们沿着街道慢慢地往前走,谁都没有说话。好一会儿,程明浩掏出一根烟,“不介意吧?”我摇摇头,他点起烟,深深地抽了一口。我问他,“你现在抽烟了?”他点点头。“抽烟对身体不好。”他看看我,“我知道。” 脸上有一种“你拿我怎么样” 的表情。翻过两个坡,我终於说,“其实,我和杜政平并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才结婚的,我们本来就… 还有,我的父母和他的父母都很希望我们结婚,所以…”说这些的时候,我心里感到有点滑稽,倒好像我在跟他打申请。他把一支烟抽完,掐灭烟头,终於开口,“你们要结婚,什么时候结,怎么结,其实都不关我的事;哼,不要说什么大溪地,就是去火星度蜜月我都管不着。可是 -- ” 他的声音突然温柔下来,“我不知道也就算了,现在我知道,眼看着你这样把自己嫁出去,就觉得不行,就是不行。我…我舍不得。”“那…那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皱起眉头,无可奈何地问他。他低下头,咬着嘴唇,好半天才下定决心似的说,“所以…所以我想帮他先解决了这个问题,然后,然后我们再公平竞争好了。”“竞争什么?”“你。” 他脸涨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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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05 20:10:5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194</P>我死命地盯着他看,这一次,变成他逃避我的眼光。“竞争?竞争我干什么?” 看了半分多钟之后,我问他。“再给我一个机会。” 他喃喃地说。“你什么时候也学会说这么花哨的话了?哪里看来的?” 我突然感到心里好像火山一样有股岩浆喷涌而出,“竞争,那我问你,早到什么地方吹风去了?” 我举起手表,“我明天下午两点半到两点四十五分结婚,你现在说你要竞争,开什么心?哼,我看你不如帮个忙给我们做证婚人吧,有没有带西装?没有的话…”他抓住我的手,“璐璐,你不要怪我吃相难看,这大概…大概是我最后一个机会了。” 我摔开他,“你没机会了!因为,你老早老早就把自己的机会统统都用光了! 程明浩,你以前有过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机会的呀, 你都跑哪里去了?现在跳出来又算什么?你说呀,算什么?”“以前都是我不对…”他恳切地看着我, “我知道错了。”我镇定下来,觉得身上一阵阵发冷,眼睛发涩,我想找个地方坐下,但周围什么也没有。我无力地说,“知道错了,你也不用改了,就简单一点,放了我吧,我,我求求你,不跟你开玩笑,你放了我,我感恩戴德。真的,婚礼你也不要来参加了,没什么花头,你呢,现在就去打点打点,然后飞回明尼阿波利斯去,明天一觉醒来,发现街上女人还是一大堆,顺手捞一把哪个都比我好。”他不说话,只是用一种温柔而忧伤的眼神看着我,那种眼神不像莱纳斯;不让我同情,是叫我彻彻底底跟着一路痛进心里去,痛得恨不得把心挖出来,却明白就是挖出来也没用,因为那不过是用一个更大的伤疤去掩盖已有的伤疤,欲盖弥彰。“你不要看,” 我痛得吃不消了,大声对他叫了起来,“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过吗?” 然后飞快地转过身,“我回去上班了,一点钟要开会。”“你不要走。” 他又要拉我。我闪身躲开,“我知道我们公司的股票只剩下几块钱了,再开会迟到,说不定真的被裁员,让你神机妙算!”然后我咚咚咚一路跑回去,一连翻过几个坡,这一次,头也不回。回到公司,电话上已经有一个他的留言,我不理。等我开完会,他又打过来,“下班以后我们谈谈好吗?” 声音里几乎在哀求,“我真的需要跟你谈谈。”我想了一会儿,慢慢地说,“算了吧。” 我把电话挂掉。那个下午我的工作效率几乎等於零。部门里的同事凑钱买了一张礼品卡算是结婚礼物,老处女叫我放假回家,我说不要紧。大家觉得我很敬业,其实我只是需要找点事情做,可是又偏偏什么也做不来。后来,杜政平打电话来,告诉我他那个朋友留他吃晚饭,回旧金山会比较晚,我问他面试情况怎么样,他说“看来没什么希望”。我正要挂电话,他突然说了一句“老婆,我现在只剩下你了”。我的心里像被扎了一根针进去,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开车小心,不要喝酒。”挂上电话,我一直发愣到下班。程明浩站在我家门口等我,看他的样子好像已经等了很久。我在他面前站了一会儿,做了一个“请走” 的手势,他摇摇头。我投降,请他进去,给他倒了一杯茶,他双手捧着接过去。动作似曾相识,感觉恍若隔世。我搬了张凳子坐在他面前,两手放在膝盖上,“谈吧。我听着。”他半天没说话,随后缓缓地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递给我,“好不好看?” 那是一个小小的、金属的环,顶上有一点东西,在傍晚的阳光下微微地闪烁着。我伸手接过来,那是一个细细的戒指,环上浅浅地旋刻玫瑰花纹,托着一颗很小很小的钻石,跟上次杨远韬送给郑滢的项链上的碎钻差不多大 --但她的项链上足足有二十颗;然而,那真是一个可爱的戒指,因为钻石小,反射出的阳光毫不刺眼,暖融融的,好像在对人微笑。那是一个会笑的戒指。我抬起头看着他,他拿出另外一样东西,是我还给他的那条同样嵌玫瑰花纹的项链。他打开圆形的挂件盒,拿掉里面自己的照片,摩挲了一会儿上面的花纹,然后递给我,轻轻地说,“它们其实是一套。那次你做完近视矫正手术后我来看你,开始准备送给你的,我是想趁你眼睛一能看清楚就给你戴到手上去,不过,后来,后来又拿掉了,就只给了你一半。”我一手拿着戒指,一手拿着项链,定定地坐在椅子上,他低下头看着杯子里沉了一半的茶叶,“这个设计很别致,我看见就喜欢,觉得你应该也会喜欢…你向来喜欢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所以我就买了下来。买的时候,我还在想,这样的话,既好看又实用,比如你平时可以把戒指戴在手上,需要洗手的时候可以把它拿下来放在挂件里,不会丢…其实当时有两种设计,一种是玫瑰,另外一种是星星月亮,我挑来挑去,还是觉得玫瑰比较吉利…”“那,那你后来怎么没给我呢?” 我颤着声音问他。“我看见你床头放的那本珠宝手册,” 他停顿一下,喝口茶,“里面好像随便哪个戒指上面的钻石都是一克拉两克拉,还有,你告诉我,有个同事订婚,手上的钻戒像麻将牌,吓得别人戒指没她大的开会都不敢坐她旁边。我觉得,我觉得这个实在拿不出来,后来我就想,算了,等我以后多挣点钱,也去买个像像样样的戒指,还有,混得好一点,再要你嫁给我吧。” 我呆呆地瞪着那个戒指,一直到上面暖融融的光开始模糊起来,“我又没说要多大的…戒指要那么大干什么,又不能当饭吃…其实,我没那么在乎的…” 我的喉头哽住了。他抬起头,眼睛里有一点亮亮的东西在闪动,“可是,可是我在乎啊。我不要你也不敢坐在人家旁边怕人家笑,觉得你男朋友真穷酸…其他人看见说不定也会那么想…那样的话你一定会觉得很没面子。我怕你在我面前高高兴兴地收下,心里又偷偷地委屈,还不肯跟我说,你有时候像小孩子一样,心里难过,又死不肯承认...”我的眼泪终於流下来,“关他们什么事?我的戒指关他们什么事嘛?你莫名其妙…要送就送,不送就不送,送一半,恶不恶心?你留着自己戴吗?程明浩,你这个大笨蛋,大傻瓜,大臭虫,大狗屁,…你…你,活该你找不到老婆,活该! ” <P>(未完待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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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05 20:49:2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哎~~~还是和程在一起吧~~~他对杜的只是同情,怜悯,对程才是爱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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