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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5 22:09:14|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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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手“客户服务” 项目有两个直接后果:一个是需要经常出差,一个是需要经常挨骂,两个我都不喜欢,相比之下,更不喜欢后者。各级主管在大会小会上信誓旦旦的“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在质量上妥协” 和大学二年级男生分手时爱说的“无论如何我都等你” 一样听听可以却万万信不得;由於人手缺乏,去年的烤肉串出门之后,隐藏的问题一一暴露出来,客户投诉达到了几年以来的一个高峰。我负责联系客户,把投诉分级,然后根据不同等级定出处理方案,问题够大的话,就需要亲自上门或者组织同事去。部门其他同事去了几次,发现这种差事基本就是送上门去挨骂,挨完了还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去帮客户把问题搞定,便你推我我推你,弄到最后,很多时候只好我自己硬着头皮去。开始很难受,后来逐渐发现挨骂也有所谓“边际效用”,第一次觉得痛不欲生,第二次就好些,第三次更加习惯,到后来,变成工作流程的一部分:顾客就是衣食父母,表现不好,爹妈不要打屁股吗?
那一段时间,我去了美国很多城市,然而来去匆匆,印象最深的只是它们的飞机场而已。每一次上路,我都带着那个银灰色的手提箱,那上面画着一条小小的彩虹,独一无二,让我在无论哪个城市机场的转盘上都能一眼认出它;每次一眼认出来,心里会微微一颤,当初程明浩给我买这么一个牢得可以挡子弹的提箱,是不是注定了日后我要走天涯海角的路。后来有一次把箱子托运以后,我坐在窗口的位子上看见地勤人员把行李装上飞机,一个大胖子狠狠地把我的箱子扔进舱,看得我心疼,从此再也不托运 --这个箱子,我可是打算用很久的呀。
我们那一代人骨子里的“土气” 在我离婚之后表现得淋漓尽致:每一次周末,假如我在旧金山,必然有人热心地帮我张罗“配对”,逼着我去“盲约”,本质就是把一男一女放在一起,让他们掂掂对方的半斤八两,掂得差不多,就开始考虑将来往一张床上睡的可能性。他们心有灵犀,一致认为我不应该这么“闲荡” 着,应该早点再找个男人。
郑滢一门心思地侍候儿子,百忙之中还忘不了叮嘱老公替我张罗人选。郑广和替我安排了他的一个学弟,是个皮肤科医生。他请我去了一家很有格调的西餐厅,我们客气地互相吹捧一番,他“啪”的一声点起打火机把自己的刀叉仔仔细细地烧了一遍,然后伸过手来也要帮我的刀叉消毒,我立刻明白这或许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卫生的一顿饭,但绝对是和这个男人吃的最后一顿饭,因为他脸上的理所当然实在叫人怀疑他日后上床前也会拿出酒精来替太太好好消毒一下。林少阳撮合他同事的表弟,热情奔放,约会两次之后就要在车里拉我裙子的拉链,吓得我不敢见他第三次。张其馨甚至想到“蓝田日暖” ,我说“算了吧,我又不会吟诗”。后来居然连蒋宜嘉也出场来干这种他认为“只有你们女人才喜欢”的勾当 --由此可见他们认为我情况严重,他头脑冷静、严格遵循“竹门对竹门、木门对木门” 的原则,找了一个在高科技浪潮中不当心做了“运输大队长” 的男人,而且在人家面前把我塑造成一个类似的“受害者” -- “痴情女子”为了保住男朋友的身份,以身相许,人家过河拆桥,落得孓然一身,当然,此刻“痴情女子” 早已想通,断然不会吃回头草的,时刻准备着迎接一份新的感情。人家大概很有“同是天涯沦落人” 的感觉,三句两句之后诉起衷肠,尽数从前老婆的不是,越数越气,最后居然“老实说,我知道她现在在非法打工,哪天高兴了,检举到移民局去,让她吃不了兜着走”,那顿饭我无比坚决地付了一半钱,包括小费 --这样的男人,欠他一分钱都会于心不安。
如此若干会合下来,几乎所有的人都放弃了我,不,应该说,他们终於放过了我。
偶尔和郑滢、张其馨凑到一起,百分之六十的时间她们讨论孩子,百分之三十的时间她们讨论老公,剩下百分之十的时间用来教育我。
郑滢说,“关璐,你已经都二十七岁了,还离过一次婚。”
我说,“你不是说在美国,女人离婚次数越多身价越高吗?我才一次而已。”
张其馨比较婉转,“我看你呢,是眼界太高了一点,当然眼界高不是坏事,不过,慢慢地也应该适当考虑降下来,否则… ”
“我眼界不高。”
“你说这句话,就说明你眼界太高,还不承认。” 她们异口同声,然后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我越活越不懂事了。
我看看她们,闭上了嘴,她们总是对的。这两个生过孩子的女人现在动不动就教训我,她们已经完全不记得从前把脑袋靠在我肩膀上歇斯底里、把发酵一半的意大利菜吐在我衣服上的时候了,哼,好了伤疤忘了痛。
私下里,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眼界不算高。我要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我要一个男人,对我好,不对我凶,不许我喝酒,尤其不许酒后开车,会在我加班的时候,在车里默默地等我,然后送我回家;下面条会问我喜欢面条硬一点还是软一点;不大会炒菜,做个番茄炒蛋把鸡蛋炒焦,然后自己偷偷吃掉,把番茄让给我;会帮我买一个够硬够牢可以挡子弹的箱子;明明唱歌走调却连唱七首张信哲,用自己最可笑的缺点逗我开心;会温柔地抱我睡觉,让我的心在他的掌心上跳;知道我这个人嘴硬心软,有时候坚强,而更多时候不过是在逞强;想要把我养胖,像史努比一样。嗯,就这些,好像差不多了吧。
真的,我眼界不高;她们说我眼界高,瞎说八道。
假如有一个这样的男人,我想,我也会对他好。我又不是傻瓜。怎么对他好?让我想想,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大概会给他织一条又长又厚的围巾,到阿拉斯加都可以戴,南极恐怕就不够了,不过,我才不许他到南极去;我会走很远的路去看他;在天晴或者下雨的日子里惦记他,帮他着想;会给他买块手表;会给他做饭、做菜、做汤;会给他讲花生漫画的故事;会把他的头发弄弄乱然后说“土包子”。好像,好像,也就这些了吧。
2003年圣诞节前夕公司搞活动,有一个竞猜节目,各部门编成组,抢答不同门类的问题。那些问题我大部分连听也没听说过,却在最后一轮中回答出一个关键的地理问题,四两拨千金,我们部门赢得了一棵小圣诞树。
那个问题是:密西西比河的源头在哪个州?
答案是:明尼苏达州。
两个部门都没人来自明尼苏达,所以让我拔了头筹。同事惊讶我怎么会知道,我说是猜的;其实不是,我看过一本明尼苏达的旅游书,所以知道很多关于那里的事情。你问我为什么看明尼苏达的旅游书,长点知识总好啊。
新年前一天,我去市中心买了点东西后在联合广场搭地铁,一个个子高高的男人远远地朝我微笑,然后穿过人群向我走来。那是个典型的美国男孩子,但是刹那间,某些久远的回忆扑面而来,让我不由自主地也还了他一个微笑。他擦过我身边,礼貌地说了一句“不好意思” ,兴高采烈地朝我身后墙上的换钞机奔去。原来,他不是在对我笑。
我立刻跑回地面上去,穿过好几个街区,走进一家书店。我找遍了园艺部的书架,没有发现一本上面印着非洲紫罗兰的书。肯定卖掉了,四年还买不掉一本书,叫什么书店?
2003年12月31日晚上,我在一家超市里看见雪宝莉酒买一送一,立刻就买了两瓶。拿回家之后,我打开一瓶,慢慢地把它喝光,脑袋开始有点发晕,不知怎么搞的,把另一瓶也给打开了,才突然想起,这种酒开了瓶就要喝完,否则会变成醋,於是,我把它也喝了。慢慢的,我眼前的酒瓶和酒杯悠悠地跳起华尔兹。
酒劲让我睡不着觉,於是我在网上闲逛。逛到一个网站,是专门写网络日志的,供人把自己的思想、生活片段像生鱼片一样陈列给人家看。我从来没有对这种东西产生过兴趣,可是那天的雪宝莉让我突发奇想,也开了一个网络日志,我给它起名字叫“我们这样长大” 。我要写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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