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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藤

[狮城随笔] [转帖]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25Apr2005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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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05 13:01:2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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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一天起,我开始用功:每天下班回家的路上一边开车一边编故事,到家就写,然后在同一个时间贴上新的一章,风雨无阻,因为老处女教过我们,“按时交货、言而有信是提高客户满意度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每一章都多多少少翻点花样,单恋完了暗恋、暗恋完了明恋、明恋完了三角恋、还有苦恋网恋远程恋,慢慢地把故事变成一篇“恋爱大全” ,好像除了同性恋和老少恋,其它无所不包;隔几天,看看读者反应,如果他们不大起劲了,我就搞搞笑,吊吊胃口,甚至开开黄腔。上次“沧海月明” 项目的经验让我受益匪浅。



现在我在乎人家的反应了,很在乎。每次有人夸我,我都很高兴,并且希望他们夸完了能替我把文章转到别的网站去;有人骂我,也不错,骂得好,喝口水,消消气,明天千万别忘了接着骂,要知道,“骂” ,也是能把人给“骂” 出名的呀。



我希望人人都来看我编的故事,希望“天路” 能够出名-- 管它什么名,希望“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这个令人费解的题目能够遍布网络的四面八方,像夜色里散在机场地面上无穷无尽的引航灯,每一盏,都是一声小小的召唤。马克. 吐温先生要是知道我拿他的幽默感来搞这种名堂,不知会不会鲤鱼打挺从墓穴里跳出来。



故事越来越长,我的酒量也越来越好,两瓶雪宝莉已经不在话下,开始慢慢向贝莉、马莉布、杜松子酒发展。酒总是让我心情愉快,思如泉涌。好东西。



郑滢和张其馨一有节日假期就叫我去吃饭,“感受一点家庭的温暖”。她们大概认为自己在做善事,我却觉得好像在受罪,因为我和她们之间的共同的语言已经越来越少了。农历新年,我们五个人在郑滢家里吃饭,都是他们说话,先轮流抱怨一番:郑广和抱怨现在做医生要买越来越高的保险否则一旦被病人告就死定;林少阳抱怨下属不听话干活不认真还跟他摆龙门阵;郑滢抱怨儿子每天早上三点钟开始哭简直比闹钟还准时;张其馨抱怨体重增加了好多而且手臂抱孩子抱得有点痛。



终於抱怨完了,下来是叽哩喳啦:汽油价格叽哩喳啦叽哩喳啦;湾区的房子叽哩喳啦叽哩喳啦;孩子的教育基金叽哩喳啦叽哩喳啦;夫妻税表是分开填还是一起填叽哩喳啦叽哩喳啦;人寿保险叽哩喳啦叽哩喳啦…… 基本上,把他们的话都摘录下来,再稍微编辑一下,就可以出一期MONEY 杂志。



我没什么好抱怨,也没什么好叽喳,正巧坐在酒瓶旁边,就一杯杯倒来喝。那天开的都是加州的红酒,好酸。突然,周围没声音了,我抬头一看,十六只眼睛正注视着我用做实验的标准手势把糖倒进酒杯。



我对他们傻笑一下,“这样,酒就不酸了。”



那四个人停止叽喳,把杯子挪开,开始教育我,人生了孩子以后可能就会不由自主地倚老卖老。郑滢说“你就不能积极一点” ,张其馨说“我建议你适当扩大社交面”,郑广和说“天涯何处无芳草”,林少阳说“我手下有个人不错,要不什么时候见一下” ,没一个讲到点子上。他们大概觉得我在借酒浇愁,其实,我真的只是想把酒变甜一点罢了。少见多怪,罗什么嗦。

我酒没喝过瘾,回家以后,又跑出去买了一瓶雪宝莉,对着瓶子喝。喝到飘飘然,做起白日梦来:假如我和程明浩生个孩子,会长得像谁?假如生个女孩,应该比较像他,那很好,不过,个子不要太高,太高了将来选择结婚对象余地就小,也不能太矮,像我这样,一天到晚看人家的鼻孔,会产生自卑感;假如生个男孩,更加应该像他,否则,将来打架怎么打得过人家?早知道,去吃什么避孕药,怀孕就怀孕好了,总会有办法的,那样的话,现在我说不定也跟着他们一起叽哩喳啦,倚老卖老。我心底里还是有点羡慕他们的。

我拿出电脑,上了很久以前和郑滢、张其馨一起去过的那个同学网站,找到我们学校的生物系1997届毕业班,然后一个个班级找过来 -- 还是第一次发现生物系有那么多班。终於,我在某一个班的名册上发现了程明浩,立刻翻那个班的留言簿,找到他一条很短的留言,时间是今年一月份,说他换了工作,在新泽西一家公司上班,那个地方叫新布朗什维克,什么名字。搞了半天,我弄明白了密西西比河起源于明尼苏达,他却已经不在那里了。他还说,欢迎在东部的同学去找他玩 -- 会有女同学吗?

我趴在桌上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醒来,看见还剩下小半瓶雪宝莉,立刻把它喝完。



我继续写“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很多人不喜欢里面那个女主角,我开始担心,因为我逐渐发现他们并没有骂错 -- 在过去的岁月里,我的确曾经犯过那么多可气、可笑、可恨的错误,我怕哪天程明浩要是看见了,也不喜欢,怎么办?於是几次想悬崖勒马把她挽救回来,变得“三大一小”,却不知道该怎么挽救,绝望之际,却突然意识到,还挽救什么,我的所有缺点、毛病、错误,其实,其实,他都是知道的呀!他又不是因为我有多好才爱我的,他爱我,是因为我把他“当回事” ,是因为我和别人不一样,是因为我,是我。那,我还怕什么呢?



我又高兴了。不改,打死不改,我要让他一眼就能认出我来。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故事越编越长,看的人比从前多了,我每天观察网站上的点击数。那个数字让我很受鼓舞,它代表一个面目模糊的人群,越来越大,我期望着,某一天,在人山人海里会变戏法一样露出一张熟悉的脸,朝我微笑,然后,穿过人群向我走来,问我,“你等我很久了吗?”



我想,真要有了那么一天,我大概会高兴得掉下眼泪来,然后说,“才不是等你。”


我负责的客户服务项目在2004年一季度结束时告一段落,出差又出差、挨骂无数次的成果是我们部门负责产品的客户投诉率降到比去年同、还低百分之二十,远远领先其他部门;锦上添花的是那位长得像贝多芬、连“请坐” 都没来得及说就骂我半个小时、每隔三句话来上一句“我们要起诉你们公司” 的客户不知是不是有点于心不安,专门写了一封长长的电子邮件来把我狠狠夸了一顿。老处女在上级面前很露了一下脸。在项目开始的时候,我满心希望借此再往上爬一级,可是,到了收尾的时候,却发现爬不爬都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根据种种迹象表明,公司打算把我们这一片的大部分项目转移到海外子公司。



谣言从去年下半年就开始飞了,印度的子公司开始派员工来培训,来了一拨又一拨,学的就是我们做的工作。管理层开始不承认,后来终於不得不承认,用个模模糊糊的“发展海外业务” 来掩人耳目,但是大家心里越来越清楚,这一波迟早会来,到时候,比任何一轮裁员都要可怕。我们营营役役,像一群小鸟,辛辛苦苦地在大树上筑巢,天天数着窝里有几个蛋了,然而天气一变,都被雨打风吹去。



终於有一天,大家都着急了。因为马屁精周末来加班,“无意中” 在公共打印间里看见了一张老处女打印的一份文件,这一次,他忍不住把这个消息广播给所有人听,因为的确休戚相关:我们的老板在卖房子。不得不承认,现在是卖房子的好市场,然而,以老处女宝贝她房子的劲头,卖房子,绝对不简单。



大家表面上不动声色,背地里,老员工忙着打听现在被公司解散的行情,看看是不是趁机退休算了,少壮派都开始偷偷地为自己张罗后路。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已经写过一百集,我的脑汁被榨得差不多了,心情也越来越沉重,因为我知道故事总会收场,如果,如果到了收场的那一天,还是我在唱独角戏,怎么办?



我对骂和夸都已经习惯了,心情有点像看一部自己导演的电影,是午后场,坐在最后一排,回放那些过去的日子,那些聪明和愚蠢,那些错失的缘分,看着观众或感动、或悲伤、或不以为然。电影总会散场,下午场完了还有夜间场,这一部放完了还有下一部。等那个大大的“完” 字打出来,灯光亮起,不得不走,或许有人会对我说“真不错” ,“谢谢” ,但是,没有人会来温柔地拍拍我的肩膀,接过我手里的可乐和爆米花,说“璐璐,我们回家” 。没有。



我真害怕那种曲终人散的凄凉 --此刻再夸再骂,时过境迁,谁还记得我?我要一个记得我的人。我希望他来骂我,他肯来骂我,就说明他还在意我,他骂我是恨我不争气,那样的话,随他怎么骂,我好好认个错,等他气消了,又会像从前那样宝贝我,我就又能神气活现地撒娇了。这种骂,挨得多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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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05 22:15: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看了这部分,偶才发现,看了不发表意见是一件很恶略的事情!</P><P>经历了这么多,这篇文章还是这么吸引我!</P><P>不知道是我太过于执着还是它的魅力从来没有打过折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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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05 12:26:0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什么时候能发完?等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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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05 04:56:0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作者说还有两三段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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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05 01:32:5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还有段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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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05 21:25:0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201



强将手下无弱兵。2004年美国国庆节前,老处女最后一次在她家后院的游泳池边请我们吃烤鸡腿和热狗,并暗示大家另觅出路时,大部分的人已经有了着落:有打算退休的,有转行搞地产经济的,有坚决与硅谷共存亡、准备等经济进一步复苏再慢慢找工作的,大部分人另寻东家。



8月份,我们的产品总监正式宣布老处女手下的部门在美国的开发计划中止,除了极少数并入其他领域,大部分项目迁往印度子公司。我们每人有一个月时间自寻出路,公司这次做得比较仁慈。老处女升级调往洛杉矶分公司做另一个产品的总监,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马屁精在拉斯维加斯找到工作,想想也对,高科技原本就该是无所不在的,而且那种地方哪个行业都是包赚不赔,饭碗应该比较容易捧牢,他得意洋洋地对我们公开了那套用来计算部门同事“竞争力” 的代码,果然设计精密、干净漂亮,和他工作上得过且过的作风全然不同。Chris 的去向让全体人跌掉眼镜,这位老兄不知怎么钻营弄到了一个外派印度的名额,因为这样相对容易升级,他已经买好一打保罗衬衫,立志到那个东方文明古国蹲点三年五载,有了点功名再杀回美国来平步青云,证实了他的确是所有人里最有宏图大志的一个,原来美国人也相信“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我凭去年做客户服务项目的经验和人脉在达拉斯分公司找到一份工作,虽然不算很对口,但感觉比较稳定,新老板同意保留加利福尼亚的工资,我已经很满足了。



同事们聚在一家印度餐馆吃饭,Chris挑的地方,说这里有全市最好的印度菜 --他现在对任何同印度有关的东西都大感兴趣。刚进公司的时候我立下志向,将来哪一天走的时候要部门所有同事来送行,现在实现了,只是没想到我同时也给他们送行。我们一边大嚼咖喱鸡咖喱猪肉咖喱牛肉咖喱羊肉咖喱蔬菜一边骂老板拿人血染红顶子一边忙着留通讯方式,气氛空前融洽,甚至依依不舍起来:没有了利害关系,人都变得可爱三分;勾心斗角的人一旦惺惺相惜,通常更容易欣赏对方。



月底,林少阳启程回中国,这两年,他随着从前的老板一起又升了两级,终於发现小池塘里容不下大鱼,跳槽到另一家公司担任中国分公司的技术总监。林少阳本来希望张其馨留在美国,用他的话来说“留个后路”,张其馨却断然辞了工作陪他回去,说“老公不在,我一个人呆在美国有什么意思”,我和郑滢私下里觉得她是担心林少阳旧病复发,弄出点什么花头。七年前,她来美国是为了一个男人;现在回去,却是跟着另外一个男人;她的牺牲精神依然无人可比。



那天下午,下了一场雨,我正在公司底楼的图书室里还参考书,无意中透过两道玻璃窗看见一道斑斓的颜色轻轻柔柔地搭在对面楼外的一个转弯角里,直扑入眼。我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是一条彩虹。它像座小小的桥梁在草坪上凭空架起,让人看着心里又踏实又舒服,宛如哭过的天空还给大地一个微笑。有这么一道彩虹,下多大的雨都值得。



我看着看着,心里激动起来,马上跑出去,跨过草坪,把手放在彩虹上,让它的颜色浅浅淡淡地印上手指,感觉很神奇。我叫住几个同事,叫他们看,他们也微笑着赞赏一番,但我知道他们并不明白我到底为什么如此兴奋。后来,彩虹慢慢散掉,我却高兴了整整一个下午,因为,我终於见到真正的彩虹,它比装在瓶子里的还要好看。



郑滢生过孩子以后母性越来越强,知道我调去达拉斯,难过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说舍不得我,“你一个人跑到德克萨斯去干什么?”



“德克萨斯怎么了,没有州税,房子又便宜,钱经用,多好。”



“那么远,气候又没这里好。”



“你忘了我们那时候想来美国差点都打算申请阿拉斯加的学校?”



“此一时彼一时,” 她嘟起嘴,“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你一个人跑那么远,心里就难过,难过得要命。他妈的。”



我搭住她的肩膀,眼睛也有点酸:仔细想想,十一年了,我和郑滢几乎就没有怎么分开过,一路手牵手磕磕碰碰走来,在中国在美国都大大方方地枕一个枕头睡觉、在街上勾肩搭背,见识过彼此最最尴尬难堪的时刻,我给她提供卫生巾,她给我提供避孕药,我骂过她的男朋友,她也骂过我的男朋友。都不是信奉两肋插刀的人,却差不多做到了肝胆相照;然而,千里搭长篷,哪有不散的宴席?



她说,“德州大概比这里更加难找男人。”



我说,“不一定要急着找男人啊,玩两年也好。”



她看看我,突然问,“你是不是还在想着他?”



“没有。”



“骗人,你文章里的那个人就是他。”



“我只是有时候会‘想起’他,不是在‘想着’他。你难道不会偶尔想起从前的人吗?”



“我不会‘想’出一篇小说来天天自己揭疤。”



那天回家的路上碰到堵车,望着车窗外随处可见的棕榈树,不由也难过起来。刚来加州,看见棕榈树,大惊小怪了很久,现在看惯,却又要走了。



达拉斯我去过一次,是拜访一个客户,匆匆忙忙停留了三天,对它只有两个印象:一. 有一位美国总统在那里遇刺;二. 那个城市的机场叫Love Field -- “爱情田地” ,听着很浪漫,其本身设计也和爱情一样扑朔迷离,让人动不动迷路。不久,我又要去那里,住不知多久,然后说不定又会搬去另一个地方,然后说不定还有下一个 -- 可能是芝加哥、亚特兰大、纽约、波士顿、休斯敦,谁知道呢?



在这块太平洋和大西洋之间的浩荡版图上,干什么都不大容易,唯有流浪,实在太容易了。



其实刚才我并没有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达拉斯,那儿没有州税,房子便宜,钱经用,却也没有我认识的人-- 连个Chris 都没有。跑那么远,会孤单的。对了,程明浩一个人跑来跑去,他也曾觉得孤单吗?



我还是坚持天天写故事,看的人比从前少了,大部分人都觉得情节索然无味,我想出很多办法来搞花样,却还是索然无味,好些人写来电子邮件问打算什么时候结局。说老实话,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我心底里暗暗盼望的是,某一天,会有人出来帮我写那个结局,可是一直都没有,我依然面对着一个庞大而陌生的人群,没有那张熟悉的脸。还是,他明明在里面,却不肯告诉我?因为他还在生气,或者嫌弃我,或者,更加糟糕,他已经有了别人,根本不爱我了?这些可能性让我感到绝望。



我好几次想给他写电子邮件去,写好却又删掉,因为我太害怕我的猜测会成真:他现在比以前混得好了,也更帅了,脾气又好,应该也会有女孩子喜欢他的吧,假如人家比我可爱比我温柔比我听话比我会织围巾,他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换了我,也不会拒绝。糟糕的是,要比我可爱比我温柔比我听话比我会织围巾,并不是太难做到的呀。假如他说“欢迎你来找我们玩”,我怎么说?真要那样的话,我宁可不知道。



我给自己定下一个期限,到在旧金山分公司工作的最后一天,他还不来找我,就算了;然后我像史努比一样接着用功,矢志不渝地将“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写成一块鸡肋,把上面仅余的肉都啃光,眼看着满地引航灯一盏盏熄灭,熄灭一盏,就有一根刺扎进心里,到后来,那颗拳头一样大的心变成了仙人球。不会有人喜欢捧着仙人球睡觉吧。



他,没来找我。



我三下五除二把故事里的女主人公整得很凄惨,让人家来同情,随后在结局里把她发配到某个天涯海角去“开始新生活” 、“明天会更好”。读者反应不错,觉得她“长大了” 、“成熟了”。我有点不明白:长大就是这样?好像意思不大。要真这样,我宁可长不大。



有人写来电子邮件说“我的经历和你小说里的那个女孩简直一模一样,看了你写的结局,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吓得我汗毛都竖起来。误人子弟,罪过罪过。



以后的日子飞快地过去,我忙着和加州的朋友告别,整理东西,把不多的家当能卖的卖、能送的送,余下的一些打好包,准备寄去达拉斯。九月初,我的公寓租约到期,郑滢又正好和老公一起回国探亲去了,我便带着不多的行李搬到一个同事家里的客房暂住。



离去达拉斯上班还有一个月,我决定再好好看看旧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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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05 16:54: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a href="http://www.haiguinet.com/ShowTopic.asp?ID=797918" target="_blank" >http://www.haiguinet.com/ShowTopic.asp?ID=797918</A></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24 16:56: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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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05 17:44: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hehe ,我还是把它贴出来吧,这样大家看着也方便些。</P><P>202



现在我每天有大把时间在街上闲逛。我不是一个很有想象力的人,所以逛来逛去也就那么几个地方。



旧金山湾边的码头还是安安静静,像功成身退的老兵,悠悠地坐在那里晒太阳;



一号码头旁边栈桥上的路灯换过了,栏杆好像也漆了一下,漆成一种很好看的绿颜色,我喜欢;



渔人码头永远人挤人,那个卖海盐的地方现在换成了一个贝壳手工艺品的摊子;



那家巧克力商店关门了。也难怪,东西卖那么贵,不关才怪。



我去了一次魔鬼岛,自己去的;以后我应该习惯一个人去玩。



有一次,我突然发现自己站在北滩一个僻静的坡,那里,隔着生满绿色常春藤和紫红色三角梅的矮围墙,远远可以望见碧蓝的旧金山湾和白色灯塔。我望着望着,生起一个奇怪的念头:犯罪心理学说罪犯事后往往会一再返回作案现场,那么,他有没有回来过这里?我们曾经在这里一起谋杀了一段爱情,将之毁尸灭迹,现在我回来了,那我的同谋呢?


郑滢曾经评价我越变越“感性” 了,她嘴里的“感性” 基本上等同于“神经” 。有人说,旧金山这个城市不宜久留,它会让人变得多愁善感,消磨意志,或许是真的吧,这里山太绿,水太青,风景太美,回忆太多。所以,离开这里,对我有好处;我不能多愁善感,我要意志坚强。



在觉得把所有该去的地方都走遍之后,我脑门上突然亮起一个灯泡,还有一个地方没去。那个地方,怎么能不去看看呢?



我从现代艺术宫后门出发,过马路,向右拐,绕过游艇俱乐部,一直走到防波堤的尽头,我终於看见了 -- 浪管风琴。网上说,这几年来,由於经费问题,这些其貌不扬的管子没有专人照顾,连它们,也被抛弃了。



我沿着石阶走下去,坐到一个管子旁边,管子上结了一层蜘蛛网,我把它抹掉,然后把耳朵凑上去,里面隐隐约约传来水声,却听不见其它的。於是我换一个,再换一个;其实我知道,浪管风琴效果最好是在清晨五点钟潮汐来临的时候,黄昏往往听不见什么;但还是换一个,再换一个,一直换到最后一个,水声中缓缓传来一阵模糊而温柔的旋律,像一只小小的手把音符送进我的耳朵。我仔细地听了很久,终於听明白了,它是在唱歌呢,唱的是一支离别的歌;它今天专门加了个班为我唱这首歌,是代表这个倚山傍海的城市,代表这里的一千多个日子在跟我说再见。



我的眼睛里慢慢地盈起水光:难怪上次我没找到,它是不希望我见到它在风雨里哭泣的样子。这就是旧金山的告别,不是在乌云和阴霾中哭哭啼啼,而是在晚风斜阳里,轻轻地、温柔地唱一支歌,在泪光中微笑,好像在说“一路走好”。



唉,这个倔强而又深情得叫人欲语还休的城市,你叫我,你叫我说你什么好呢?



蒋宜嘉和他太太给我饯行,告诉我他上个星期去洛杉矶开会,见到了杜政平。他又结婚了,娶的是一个同学。



我说,“很好。”

“连他都走在你前头,” 蒋宜嘉摇摇头,“以后去了达拉斯,就更难了… 唉,真要不行,我看你也可以考虑找个美国人。”



他太太热心附议“美国男人其实也有不错的”,口气好像美国男人低了一档,而且有一个排在那里等我挑,这不知算不算一种逆向歧视。



我把达拉斯的好处重播一遍,免得他们没完没了地可怜我,然后岔开话题,问候四点半肚子里那个名字在两年多前就已经起好的小蒋。



蒋宜嘉立刻起劲,再三强调他儿子踢起他老婆肚子如何有节奏感,“我儿子,乐感能差吗?” 他得意洋洋。讲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什么,“张信哲出新歌了。你知道吗?”

2004年9月10日,张信哲在沉寂歌坛几年后出新专辑,名为“下一个永远”。他接受访问时表示不会改变路线,继续唱情歌。



“现在的人爱听情歌吗?” 蒋宜嘉有点怀疑。



“当然,他们推出之前,肯定作过市场调查。” 我说。我心里想的是,情歌是关于爱情的歌,只要还有人相信爱情,就会有人爱听。比如我。我就相信爱情。



我去网上找来这首歌听,歌词写得很有意思,说是恋人分手,希望能够从此相忘,“有天偶然再遇见,我们都各自拥抱下一个永远”。



怎么搞的?永远就是永远,本身没有尽头,哪来的下一个?口口声声念着下一个永远的人,恰恰就是放不开这一个永远。自欺欺人。



只剩下最后几天了,我把家当和汽车都运去达拉斯,把最后几样行李小心翼翼地装进那个银灰色的手提箱。有一位作家写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古玩铺,而收藏家,都是孤独的。我的“古玩铺” 里东西不多,有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浅蓝色衬衫,一块银灰色表面的男式手表,和一个形状活像套鞋的花盆。我把那棵非洲紫罗兰送给了同事,她把它移植在房子后面的花园里。我这个同事喜欢也善於摆弄花花草草,把非洲紫罗兰送给她,我很放心。



那个同事建议我利用剩下的几天去度假,我问她可以去哪里,她耸耸肩膀,“找个你以后不大有机会去的地方啊,比如说夏威夷。”


“一个人去夏威夷?”



“那么西雅图?”



我笑着摇摇头,心里想到了东部的某个地方 -- 从来没去过,以后估计也不会有机会去。



第二天晚上,我又想起那只套鞋花盆,把它从箱子里拿出来端详,淡蓝的底,鞋帮上还画了两朵兰花,很漂亮。看着看着,一个念头突然划过脑海,为什么不去试穿它一下呢?



我坐在地板上,脱掉鞋袜,把左脚伸进花盆,越伸越进,脚尖触到了鞋尖,脚跟碰着鞋跟,凉凉的;我吸了一口气,把右脚也往里伸 -- 曾经在哪里看见过,说人的右脚比左脚要稍微大一点,慢慢的,我的右脚居然也放进了那个花盆。我把两腿伸直,看着那个稳稳当当地套在我脚上的花盆,发了好一会儿呆后,突然泪如雨下。



程明浩是对的 -- 他买这个花盆的时候猜我说不定可以拿来当鞋穿,现在我果然穿得下!



我想起那一次,他去新墨西哥,把这件事告诉我,我怀疑地看着他“你叫我拿一个花盆当鞋穿”,他看看我的脚、抓抓头发说“看起来你的脚比它稍微大一点,估计穿不下” ;还有那次,我在他的办公室,把一只脚放在花盆旁边比着玩,他说“恐怕还是小了一点”,我说“嗯,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 。



然而,如果我真的脱了鞋袜穿进去,就会发现,它其实却是正正好好的呀,从前,我们为什么,为什么都不相信呢?为什么没有尝试过,就急着否定了呢???



我看了看手表,九点四十分,东部时间应该是十二点四十分了。我想了想,立刻打开电脑,去订能找到的最早一班去新泽西的机票。



我一面颤着手指输入信用卡信息,一面仿佛有个严厉的声音在敲打着我的头脑:关璐啊关璐,你有胆子写出二十万字的垃圾来让不相干的人把你从内到外再从外到内骂个淋漓尽致,怎么就没有勇气去找他、告诉他你已经离婚了你以前错了你还在乎他你很想念他你希望他能原谅你所以请他想骂就骂,你,你还爱他呢?!

我的心里突然明亮了:四年前那个清冷的冬天,程明浩因为看见这个花盆,立即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去找我,他怕一旦去晚,我“就被别人追掉了”;现在花盆在我手上,轮到我还这份情,我要去找他,免得为时太晚,他被别人抢掉。我不要恶梦成真,若干年之后再碰见他,他微笑着向我介绍身边的女人“这是我太太” ;我要站在他身边,让他对人家微笑着说这是我太太,或者老婆,或者妻子,或者内人… “贱内”就实在太难听了,不许那么叫,前面四种应该已经够用了吧… 什么可爱温柔贤惠,我就算不够,总可以学吧,学着学着,不就变成真的了?有什么了不起的。

凌晨三点四十分,一架飞机从旧金山起飞。我拉开舷窗,黑沉沉的玻璃映出我发亮的眼睛和嘴角的微笑。我发觉自己的笑果然很神气,“一笑露出一排牙齿” ,心里很受鼓舞。

我要站在他面前,不管三七二十一,问他“你还要不要我” ,假如他说“要”,我就会立刻高兴得跳起来抱住他的脖子,像史努比那样耳朵拧成麻花。

阿弥陀佛,但愿他现在没有别的女人,但愿他心里还有我,但愿他说“要” ,不对,美国好像归上帝管,无所谓,你们哪个有空就来管一下吧,到时候,我一样给红包,好了吧?

来美国的时候,我隐隐约约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里会有我想要的幸福,现在,我已经知道那个角落在哪里了。对了,那个城市叫什么来着,新布朗斯维克... 唉,什么名字。


(未完待续)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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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05 20:06: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有得看这么多,可真好啊~~~</P><P>谢谢楼上的了</P>[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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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05 23:25: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璐璐,我也情不自禁的想这样称呼她,我不想象其他网民一样那么盲目的称呼她关mm,我认为她是无可取代的,特定的一个人称!这种坚持就好象与段誉不情愿用王姑娘称呼王语焉有异曲同工之妙。</P><P>也许我的情绪太不受控了,可是我就是难以压抑我回答这篇文章的欲望!突然间遗忘了该怎么表达我的情感,我只知道我会一直看着它尾声,看着它直到它消声灭迹,直到大家又有新发掘的目标,我还是会象第一天被它吸引的那样珍惜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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