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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藤

[狮城随笔] [转帖]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25Apr2005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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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005 19:30:2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二十一</P><P 135.0pt"> 以后的日子大家都过得很充实:郑滢天天和蒋宜嘉电话诉衷肠,每天晚上总要霸占电话线起码半个小时;其馨在一心一意的忙转学,她打算申请旧金山及附近的四所大学,意志非常坚定 --“随便哪个学校给我奖学金我都去,总好过天天呆在这个地方活见鬼”;我从系里一个中国同学的太太那里借来棒针,把临出国前我妈给我织的一条毛线裤拆了,开始织一条围巾。</P><P 135.0pt"> 我织围巾的技术不算好。记得读大学时某一年的冬天,突然之间所有的女孩子都开始给男朋友织“温暖牌”的围巾,我也凑热闹给陈志骅织过一条。可是我只会织基本的上下针,围巾上也没有什么花纹,还有点歪歪扭扭的,郑滢诚实的说“不要太难看”,其馨的评论是“很朴实”,但那在她的词汇里其实相当于“不要太难看”;可就是这样也差不多要了我两个多月的功夫,等围巾织好,冬天也过去了。</P><P 135.0pt"> 那果然是一条“温暖牌”,陈志骅为了让我高兴在二十度的室温下鹤立鸡群戴了一天、吸引了无数眼球以后就把它压到箱子里了。</P><P 135.0pt"> 第二年冬天,我留心看他会不会拿出来戴,可是他没有。他在大冬天光着脖子走来走去,也没有戴那条围巾。</P><P 135.0pt"> 我问他,“你怎么不戴去年我送的那条围巾?”</P><P 135.0pt"> 他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哎呀,我都把它给忘了。”</P><P 135.0pt"> 我知道他没有忘记,他只是不喜欢。后来,我买了一条那年流行的格子羊毛围巾送给他作圣诞礼物。</P><P 135.0pt"> 其馨说,“你可以再给他织一条啊,其实不太难的。”其馨很善於织毛线,出国前她曾经给我看过一件她给田振峰织的米色套头毛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比买来的都好。</P><P 135.0pt"> 我说,“算了吧,我知道自己的小脑不够发达,不想太难为它。”</P><P 135.0pt"> 到现在,我并不相信自己的小脑有了什么长进,可是,我愿意再尝试一次 -- 为了程明浩。</P><P 135.0pt"> 虽然还没有找出一个像样的理由把围巾送给他,我依然希望能尽早把它织好,因为旧金山是一个连夏天都会寒冷的地方。</P><P 135.0pt"> 郑滢和蒋宜嘉大吵一架,原因是郑滢跟他提起自己在亨特手下日子不好过,想要转学到伯克利加大去,他竟然极力反对,而且一开口就把话说死了 -- “以你的 GRE 分数,根本不可能在我们学校拿到奖学金” 。</P><P 135.0pt"> “哇,你真是一只喜鹊,我都还没有动手联系,你就已经知道我‘根本不可能拿到奖学金了’ 。我看,是你不想我去吧?!” 郑滢气乎乎的摔下电话,“什么东西,根本就是在脚踩两条船!”</P><P 135.0pt"> 原来,蒋宜嘉一面和郑滢做“好朋友”,一面又不舍得和女才子分手,用他的话来说,“再给我一点时间”。这回郑滢提出转学,他以为她意在“北伐”,大惊失色之余自然口不择言。</P><P 135.0pt"> 搞了半天,这位未来的伯克利计算机系博士好像有点“叶公好龙” 的脾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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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005 19:31: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 135.0pt">二十二</P><P 135.0pt"> 我把我们那张合照翻印了寄给程明浩,几天以后,我打电话去问他有没有收到。</P><P 135.0pt"> 他的感冒听上去好了很多。他说,“收到了,拍得很好。谢谢你。”</P><P 135.0pt"> 我说,“好像我们两个人不应该站在一起拍照,你在旁边像只长颈鹿一样,让我产生自卑感。你到底有多高?”</P><P> 他笑了起来,“光脚量一米八三,穿拖鞋一米八四,穿皮鞋一米八五,穿运动鞋一米八六。”</P><P> 我光脚量是一米五八,如此算来,我们的身高相差二十五厘米。假如我穿上那双最高的五厘米高跟鞋,而他又正好光着脚,那么,我们之间的距离就可以缩短到二十厘米。可是,他又凭什么要光着脚呢?他起码会穿上一双拖鞋,那么,我们之间,至少应该有二十一厘米的距离。</P><P> 有个同学告诉我,那个可以查两个地方距离的网站叫<a href="http://www.mapquest.com" target="_blank" >www.mapquest.com</A>。我上到那个网站,在“地址”那一栏里打入自己的地址,然后,在“想去的地方” 那一栏里毫不犹豫的填上了 San Francisco。很快,电脑就显示出来,拉斯克鲁斯和旧金山之间相隔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P><P> 如果换算成公里,足足有差不多两千公里。看不出来,地图上显示的那么短短一条,居然有如此之远。</P><P> 大概,只有在乎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去在意和那个人之间的距离 -- 包括一切可以丈量和无法丈量的距离。</P><P> 我突然想起那天在机场,杜政平一口气说出我们两个的学校之间相隔六百二十二英里。原来,他是在乎我的。</P><P> 在围巾即将完工的那个星期里,其馨打电话来说她拿到了旧金山大学春季入学的奖学金。学校虽然并不怎么样,她还是觉得挺高兴,“春季入学要拿奖学金本来就比较困难,大不了到下个学期再转学好了。”</P><P> “不过,旧金山国际机场 -- 就是我们来美国的时候降落的那个机场是在郊区,到时候恐怕要我自己打的去学校,挺贵的呢。”</P><P> 我灵机一动,立刻旧话重提,“程明浩不是在旧金山吗?不如我帮你去问问他到时候方不方便去机场接你。” 我知道其馨脸皮薄,这种求人的事情,能自己不开口乐得不开口。</P><P> “唉,其馨啊,顺便呢,帮关璐去摸摸人家的底,至少把有没有女朋友这一条给弄清楚了。”郑滢从她房间里的电话分机里叫了起来。</P><P> “郑滢你瞎说八道些什么呀?” 我的脸腾一下红了。</P><P> “你还不承认?别忘了,我们连月经周期都是一样的。你什么时候思春,我有心灵感应。”</P><P> 我气急败坏的放下电话冲到她房间要拧她的嘴。我们在她床上闹成一团。</P><P> 闹完了,郑滢一本正经的说,“我还是不喜欢程明浩,不过,他说不定比较适合你。”</P><P> “为什么?”</P><P> “因为他比较死洋怪气。而你这个人呢,有个非常优秀的品质,叫做‘敬酒不吃吃罚酒’,他越死洋怪气,你越觉得自己是捡了个宝贝。这就叫做‘一物降一物’ 。明白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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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005 19:34: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 312.0pt">二十四</P><P 312.0pt"> 可惜今天郑滢的运气不太好,她在餐厅门口的磁砖地上狠狠的滑了一下,痛得龇牙咧嘴,虽然并没有什么大碍,舞是铁定跳不成了。</P><P 312.0pt"> 於是我们两个一起坐在角落里看电视,一盘接一盘的吃免费供应的巧克力冰淇淋,郑滢平均吃三口抱怨一声“真没劲”。等我拿了第四盘冰淇淋回来,发现我的位子已经被一个男生占了。那个男生个子很挺拔,却长了一张斯文秀气的脸,正在很有指手划脚和郑滢说着什么。                                                                                                                               </P><P 312.0pt">我和郑滢交换了一下眼光,想知道她是希望我去“救驾”呢还是希望我“闪开”;她在百忙之中居然丢过来一个“快滚”的眼神。麦子一出现,我就失去了价值。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P><P 312.0pt"> 我幽怨的一个人吃完了第七盘冰淇淋,正在琢磨回家拉肚子的可能性有几成以及有没有必要补两粒黄连素,郑滢摇曳着身子走过来介绍我和那个男生认识,那个男生在旁边像扶一件宋窑古董花瓶一样郑重其事的拿手指托着她的右臂。她绝对在装模作样。</P><P 312.0pt"> “这是关璐,化学系的,是我最好最好的好朋友,”郑滢一脸笑容的用英语介绍,“这是Vincent,机电工程系的。”</P><P 312.0pt"> “你好。我的中国名字叫梁文琛,我会讲一些中文,其实,你们要是讲得慢一点,我也可以听得懂。”那个男生笑起来,一脸阳光灿烂,一边费力的用有点生硬的普通话自我介绍。普通话经他的舌头曲里拐弯一绕,听上去有点好笑,就好像白粥稀饭里浇了一勺奶油。我恍然大悟,难怪他和郑滢说话的时候拼命打手势,活像在演话剧。</P><P 312.0pt"> 梁文琛用他的明黄色福特小跑车送我们回家,很有绅士风度的看着我们进了公寓大门、上了楼梯才把车开走。</P><P 312.0pt"> 郑滢往沙发上一倒,把高跟鞋踢到一旁,一边揉她的痛脚,一边不无得意的说,“他还叫我们有什么事情随时给他打电话呢。”</P><P 312.0pt"> 我瞪她一眼,“那蒋宜嘉还有必要和许文磊分手吗?”</P><P 312.0pt"> “桥归桥,路归路。他究竟和不和许文磊分手,到头来还要他自己做决定,我又没有承诺过他什么。”</P><P 312.0pt"> 电话留言机上的红灯在亮,郑滢随手把它打开,“大概是杜政平又来报到了吧。”</P><P 312.0pt"> 传来的居然是许文磊的声音,留言很短,声音也还是细细柔柔的,内容却颇为生猛,“郑滢,那只软脚虾归你了。祝你们幸福。”</P><P 312.0pt"> 我和郑滢大眼瞪小眼,一时间摸不着头脑。正在这时,电话铃响了,是蒋宜嘉。原来,女才子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了蒋宜嘉和郑滢的关系,抢先他一步,慧剑斩情丝。他这通电话,半是失落,也不无表功的味道。</P><P 312.0pt"> “文磊其实也是伤了心才会这样的。”这个刚被甩掉的男人不愿意相信自己在人家心目中已经失去魅力,可惜这样的话只会让人反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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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005 19:32: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二十三</P><P> “那蒋宜嘉呢,你就觉得他一定适合你吗?”

“目前看来,他是最适合的一个。”郑滢一面扯被我压皱的领子,一面轻松的说,“我给了他三个月期限,让他考虑清楚 -- 要是想继续和我交往,就先和许文磊分手。”</P><P> “目前?那是不是说日后你要是碰到一个更加适合的人,就会把他甩掉?”</P><P> “当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P><P> “那你还要他…  万一他真和许文磊分了手,你再把他给甩了,不是害得人家两头不着吗?”</P><P> “那就不关我的事了。爱情本来就是多变的,我和一个人交往,难道就意味着我必须嫁给他吗?”郑滢懒洋洋的一抬眉毛,“要真是那样的话,我老早已经嫁过不知多少次了。”</P><P> “你爱他吗?或者说,你喜欢他吗?”</P><P> “废话,我当然爱他,”郑滢做了一个不容置疑的表情,“假如我不爱他,也就根本犯不著那么生气,也犯不著逼着他跟许文磊分手。但是,我这一分钟爱他,未必意味着我下一分钟还爱他。记得柏拉图的那个寓言吗,人生就象捡麦子,你永远不可能知道自己这一刻捡到的麦子是不是最大的、最好的,可你要是犹豫不决,就可能错过最大的、最好的那一颗,到头来追悔莫及。”</P><P 312.0pt"> “所以你的哲学就是带上一个篮子,不管大小,统统捡起来再说?” </P><P 312.0pt"> 郑滢投过来一个“孺子可教”的神情,“人家都说结婚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如果不好好利用这次机会,再后悔就晚了。所以我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P><P 312.0pt"> “那些麦子真可怜。” 我想,郑滢上辈子搞不好是秦香莲或者杜十娘,被男人辜负了,这一世来收债。</P><P 312.0pt"> 杜政平打来电话,劈头盖脸的一个问题,“银灰色和黑色,你比较喜欢哪一种颜色?”</P><P 312.0pt"> 我脱口而出,“当然是银灰色。银灰是一种看不厌的颜色。”</P><P 312.0pt"> “除了看不厌,还有什么别的优点吗?”</P><P 312.0pt"> “看不厌,难道不就是最大的优点吗?对了,你问这个干什么?”</P><P 312.0pt"> “你以后就知道了。” 他神秘兮兮的挂上电话。</P><P 312.0pt"> 中秋节,中国学生会搞了一个聚餐,聚餐结束后还有一个小型舞会。我和郑滢一起去了。郑滢穿一件丝质黑色圆领连衣裙,脖子上一条水钻项链,其它一点装饰品也不用,越发衬出她雪白的皮肤和一张漂亮的脸。这一套行头,她在大学毕业舞会上穿过,简简单单却艳惊四座,连孟庭苇系花的风头也被她抢了许多。</P><P 312.0pt"> “关璐,还要带什么东西吗?” 郑滢拎着手袋站在门口光彩照人的问我。</P><P 312.0pt"> “还有你那个捡麦子的大提篮啊。”</P><P 312.0pt"> 郑滢笑得花枝招展,把手袋扔过来打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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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05 06:18:5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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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05 05:07: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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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5 11:50: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二十九</P><P> 我立即受宠若惊的凑过去。</P><P> 蒋宜嘉用差不多半个钟头做了一篇口头记叙文,主要内容围绕他和郑滢认识、交往一直到现在分手的经历,中心思想是我的好朋友是一个始乱终弃的女人。这些情节我大致都知道,但基於同情,还是装出一副耐心聆听的样子,并在恰当的时候插入一两句“对啊” 或者“是吗?” 。</P><P> 但是,在做总结陈辞的时候,他说了一句万不该说的话,“她要是不想跟我好,就应该早点告诉我。现在倒好,弄得我两头落空。”</P><P> 这个人最耿耿于怀的,果然是“两头落空” --郑滢真是神;机妙算!</P><P> 我知道让人家“两头落空”是不好,但这种话由一个男人用怨妇般的口气说出来,实在有点可笑。我欣赏那种“打落牙和血吞” 的男人 --至少在女人面前;退一步,被打落了牙、说句“没事”、然后自己跑去看牙医的也可以;无论如何无论如何,不是像他这样,把嘴里的烂牙当成石榴、一颗颗抠出来摊在桌上数给我看的。</P><P> 我说,“其实谈恋爱本来就不一定要成功的,就算郑滢觉得和你性格不合想要分手,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啊。我看,说不定就是因为你有‘两头’,还要忙功课,忙实验,忙不过来了,才会一起落空的”,我顺便帮郑滢撒了个谎,“据我所知,她和你交往的时候可是只有 ‘一头’ 噢,现在她这‘一头’ 百分之一百落空,你们两个扯平了。”</P><P> 蒋宜嘉从镜片后怔怔的看了我一会儿,明白我根本不会站在他那一边,牵着嘴角苦笑一下,安静的吃他面前的食物。</P><P> 我发现蒋宜嘉虽然吃得慢,却耐力过人,不紧不慢的拿了一盘又一盘。两个小时后,我们不仅把花的钱都吃回来,应该还赚了一些。我付了帐,并慷慨的给了三块钱小费,心中原本替郑滢生起的歉意烟消云散。他们两清了。</P><P> 蒋宜嘉大概自己也觉得无趣,第二天下午就走了。从机场回来,我松了口气,第一件事是把冰箱里的香奈儿五号从郑滢那一格移到我的那一格。</P><P> 几天后回来,郑滢回来,一脸春风得意。她这个感恩节过得不错,“他们家的人都对我很客气,很好,我真喜欢那种气氛。”</P><P> 我作了一个简要的报告,并把一百块钱花剩下的部分还给她。她突然良心发现一样的说,“不知道他以后会怎么样。”</P><P> 我说,“放心好了,这个人坚强得很。我请他吃饭,他吃完了还知道去拿蛋糕和冰淇淋。我看,他老早就从爱情的阴影里走出来,现在已经开始复元。”</P><P> 蒋宜嘉复元的速度比我们想像得还快。第二天郑滢一进门,就扬着一张纸像看西洋景一样的要我去看。那上面,是她和蒋宜嘉一天之内的几封电子邮件往来。原来,蒋宜嘉走出阴影以后,开始心疼自己花的三百多块机票钱。他提出要郑滢分担一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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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5 11:5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二十八</P><P> 蒋宜嘉要来待三天。郑滢扔下一百大洋的“招待费” 说,“多退少补。”</P><P> “喂,那他睡哪里?”</P><P> “就睡我们的客厅好了。”</P><P> 我坚决反对,郑滢无可奈何的叹口气,“我是怕万一让他住在系里哪个同学家,到时候乱讲话。再说,他那种粘粘糊糊的脾气,我看就是让他跟你睡一张床也发生不了什么。”</P><P> “瞎说,你没看见电视上的色狼个个都是小白脸?”</P><P> 郑滢让步,去楼下一家男生那里打了个招呼,说我们感恩节来个“同学” ,到时候需要借宿几天。</P><P> 临走时,她千叮咛万嘱咐,“稳住他,千万稳住他。尤其在人家面前不要让他瞎说话,到时候客客气气的把他送走就好了。”</P><P> 那瓶香水也不是太好挣的。</P><P> 郑滢一直担心蒋宜嘉“瞎说话” ,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他非但不“瞎说话” ,他是根本就“不说话” 。</P><P> 在艾尔帕索的飞机场没看见郑滢,他并没有如我预期中大惊小怪一番 --可能他已经;料到郑滢真的会狠下心不理他、此行不过是来证实一下。然后,他板起俊俏的脸一言不发。</P><P> 於是我跟他找话说,“你来得真是不巧,郑滢的一个美国同学邀请她去家里过感恩节了。嗯,她本来其实不大想去的,可是呢又觉得机会很难得,可以体会一下美国的风俗文化,对不对?那个同学家住得比较远,在得克萨斯,所以她要去几天,不过,这个感恩节也算一个很传统的美国节日,而且那位同学和她先生都特别热情…”照的是我们早已串好的台词,前后次序可能有点颠倒,但好歹没出什么洋相。蒋宜嘉掀掀眼皮,抿抿嘴、点一下头,表示他听见了,可还是什么话也没说。</P><P> 我带他去一家中国餐馆吃自助餐。</P><P> 这是我第一次和蒋宜嘉近距离接触。他的吃相及其秀气,当我抓起麻辣鸡翅膀送进嘴里的时候,他正在专注的用叉子细心的把上面的肉挑下来。那副样子让我莫名其妙的想起一个通常用来形容女人的词“宜室宜家”。他对得起自己那个名字。</P><P> 我这么想着,不由微笑起来。蒋宜嘉正好抬起头看见,不知就里的也挤出一个微笑。</P><P> 他有一张儒雅的脸,配上开架金丝边眼镜很好看,而且让人觉得他很聪明。郑滢总是爱上那些看上去智商高得在头发尖上冒泡的男人,她或许没想到,这样的男人,心里的弯弯绕通常也比人家多。</P><P> 蒋宜嘉吃得很慢,我几次忍不住想提醒他这是自助餐,应该尽量把钱吃回来才是,都是话到嘴边咽了回去。我只好自己变本加厉的吃,希望能把两个人的钱一起吃回来,另一方面,也免得去看眼前这个冷冰冰的美男子。</P><P> 正在我勤奋的埋头对付一盘白灼虾的时候,餐桌对面幽幽的传来一声,“我不明白。”</P><P> 几秒钟之后,我才意识到那是在和我说话。美男子开口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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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5 11:52: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三十</P><P> 郑滢一口回绝,说“我又没请你来”;蒋宜嘉据理力争“要不是你,我会跑到那个鬼地方去吗,还累得个半死”;郑滢反戈一击“你跑来我也花了不少钱呢,怎么算”;蒋宜嘉退了一步,说可以考虑扣除郑滢花的部分“招待费”;郑滢提出扣掉一百块钱,蒋宜嘉说钱也不是都花在他身上,比如出去吃饭,其中关璐也有份的呀。最后,两人终於达成一致,郑滢补偿他一百二十块钱。整个过程用电子邮件完成,读上去很有娱乐性。</P><P>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你们两个倒是很登对,一搭一挡,讨价还价,把个恋爱谈成了一场闹剧。”</P><P> “这种男人,幸亏我没有决定跟他好,否则才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郑滢又好气又好笑,“老实说,最近我心情比较好,所以也就不跟他多计较。否则,要我接受这种‘不平等条约’ ,做梦!”</P><P> 程明浩打电话来,说我的礼物已经收到。</P><P 3.65in"> “那条围巾很好看。”</P><P 3.65in"> “是吗?” 我有点心虚 -- 还从来没&#263777;人称赞过我织的东西。</P><P 3.65in"> “真的很不错。我本来打算给你发电子邮件,后来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打个电话谢谢你,” 他很真诚的说,“是你织的吗?”</P><P 3.65in"> 我心里一直等着他问这个问题,可是,当他真的问了,我却退化成了一只“软脚虾”,“哪里,是我妈织的。其实我本来就有一条,出国前呢她又帮我织了一条。反正我也用不上,所以就想到送给你做新年礼物。你喜欢就好。” 讲到这里,我简直想打自己的嘴。</P><P 3.65in"> “那你喜欢什么?” 他突然问。</P><P 3.65in"> “什么?” 我一时没听明白。</P><P 3.65in"> “我问你喜欢什么,这样,” 他有点不好意思,“我也可以给你买一件新年礼物。”                                                                                                        </P><P 3.65in">太不浪漫了。我简直有点生气,“喂,不必这么礼尚往来吧。我送给你一件礼物,可不是期望着你立刻回送我一件的啊。”</P><P 3.65in"> “不是这个意思。” 他马上分辨,“我的意思是,我希望送你一份新年礼物,可是又不知道你会喜欢什么。”</P><P 3.65in"> 还是很不浪漫。</P><P 3.65in"> 於是我问他,“随便什么都可以说吗?”</P><P 3.65in"> “对啊。”</P><P 3.65in"> “好,那么 -- 我比较喜&#274266;彩虹。”</P><P 3.65in"> “你是说彩虹?”</P><P 3.65in"> “对啦,呐,就是下完雨以后挂在天上的那条五颜六色的彩虹。怎么样?有没有本事弄一个来?”</P><P> “这个…”他很为难的样子,“难度好像太高了一点。”</P><P> 我笑起来,“你自己叫我随便说什么都可以的啊。我说了,你办不到,那就是你的问题了。算了算了,跟你开玩笑的!其实,我送人家礼物,从来就不企求回报,因为我的人生哲学是‘施比受更有福’ 。不过,话说回来,你信不信,我还从来没见过真正的彩虹呢。”</P><P> “是吗?” 他有点兴奋,“我教你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可以看见彩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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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5 11:48: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二十七</P><P> 程明浩好像有点不信,“不会吧,我印象中,你们女孩子多半不是喜欢黑就是喜欢白。”</P><P> “我就是最最喜欢银灰色。” 我想,等他看到那条围巾,就会相信了。</P><P> 他很爽快的答应到时候去机场接其馨。在说了再见以后、挂上电话的前一刹那,我说,“对了,我给你准备了一份新年礼物,今天就寄过去 --谢谢你愿意;帮忙。”</P><P> “给我的?” 他有些惊讶,“是什么?”</P><P> “你看见就知道了。” 我匆匆的说了一句“就这样” 然后马上挂上电话,不让他有推让的机会。</P><P> 我的心还在突突发跳,脑子里却开始想像他展开那条围巾时的神情。我想,他一定也会为这个巧合微笑,然后把围巾绕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再一圈,那个小小的“关” 字图章会正好贴在他的胸口上。</P><P> 我在日历上做了一个记号 --过两个星期;,差不多感恩节左右,他应该就可以收到我的礼物了。</P><P> 郑滢软硬兼施,最终还是没有劝住蒋宜嘉,他已经订了机票,准备趁感恩节来兴师问罪。</P><P> 我一直等着看那场好戏,万没想到的是,这场戏的女主角,居然轮到我来唱。</P><P> 感恩节前两天,吃晚饭的时候,郑滢很郑重的说,“关璐,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P><P> 我知道一定没好事,可是当她说出“帮我接待一下蒋宜嘉” 的时候,我还是差点喷饭,“你怎么想得出来?”</P><P> “再帮我一次忙吧,求你了!” 她满脸堆笑,“梁文琛要带我去他家过感恩节。”</P><P> 大学里,郑滢“大提篮”政策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我经常得替她遣散那些败下阵去的麦子们,以至于有时候都觉得自己的命相应该是一块盾,专门帮她挡丘比特之箭。然而,我固然可以心安理得的向一个从男生宿舍跑到女生宿舍楼下站岗的男生宣判“你走吧,她不会见你了” ,对於一个飞了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来讨个说法的人,我还是真心诚意的为她感到理亏。</P><P> 我不愿意,郑滢好说歹说,最后“叭”的一声拉开冰箱门,指着冷藏箱最上面一格里那瓶香奈儿五号,“这个归你了,怎么样?别说你不喜欢噢。”</P><P> 我们就此成交。我说,“下不为例。”</P><P> “我也希望不会有下次啊,”她一脸幸福,“文琛性格、家世都很不错,对我也很好,我觉得他是个很理想的对象。你知道吗,我到现在才明白,缘分,原来是可遇不可求的。”</P><P> 狗嘴里吐出象牙来了。</P><P> 不过,狗嘴到底还是狗嘴,“其实我根本不信蒋宜嘉有多爱我,他无非就是两头不着、心理不平衡。哎,要怪还是怪那个许文磊,早不甩,晚不甩,在这个节骨眼上把他甩掉,顺手把所有的骂名都推给我。算我倒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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