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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藤

[狮城随笔] [转帖]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25Apr2005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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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05 21:24: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三十六</P><P> 回家的路上,我们两个人谁都不说话。杜政平的车开起来的确没有一点杂音,可是这个时候,我却宁可它是一部拖拉机。</P><P> 杜政平大概也觉得尴尬,打开CD机,传来的却是一首非常不应景的歌 --张信哲和刘嘉玲对唱的“有一点动心” 。</P><P> ……</P><P> <I normal">我对你有一点动心<p></p></I></P><P><I normal">却如此害怕看你的眼睛<p></p></I></P><P><I normal">有那么一点点动心<p></p></I></P><P><I normal">一点点迟疑<p></p></I></P><P><I normal">不敢相信我的情不自禁</I></P><P> ……</P><P> 我不由朝后视镜看去,正好碰到他的眼光。他好像并不害怕看我的眼睛嘛,我立刻弹回一个白眼,他险些闯了个红灯。</P><P> 杜政平清清嗓子,开始没话找话说,“我有没有跟你讲过,我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听了十几秒钟才分清哪个是张信哲,哪个是刘嘉玲?”</P><P> “你跟我讲过了。” 我老老实实的回答,那是在来美国的飞机上,而且,他讲完没多久,就靠在我的肩膀上甜蜜的睡着了。</P><P> “我讲过了啊?噢。” 他闭嘴,坚持到那首歌结束,立刻关上CD 机,调到一个热热闹闹的乡村音乐台。</P><P> 我转过头看着车窗外面,心里十分沮丧。其实我并不想跟他发脾气的,我一点理由也没有,然而,就是因为一点理由也没有,现在,连说句“对不起” 的脸也拉不下来。我只能把脾气发到底。</P><P> 到了公寓楼下,我拎了自己的东西就要上楼,他叫住我,“这两桶矿泉水你拿去喝吧,不要再喝实验室里的蒸馏水了。”</P><P> 我摇摇头,“谢谢你,我不要。”</P><P> 上楼梯的时候,我知道他在看我。因为,有人从后面盯着我看,我的左背会发热,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但我没有回头。</P><P> 就是那天晚上,我有点悲哀的发现,自己已经真的爱上了程明浩。如果我不爱他,就根本不会对杜政平无端发火;因为爱他,所以,才会下意识的要把杜政平吓跑。</P><P> 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会自觉自愿的帮他去铲除情敌。</P><P> 我拨了程明浩的电话,可是,他不在家。我很难过,我刚刚帮你把情敌赶走,你却跑到哪里去了呢?</P><P> 星期一,汤姆.汉克斯告诉我,他可以再给我两个学期的助研。这个消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奇怪亨特怎么居然放着如此大好机会没有从中作梗。</P><P> 过了好几天,我才从系里一个消息灵通而八卦的同学那里打听到,原来,汤姆.汉克斯的确是找了亨特“备份”,谁知亨特像骂学生一样把他给臭骂了一顿,顺便奉送一顶大帽子,说他是在拆系里的墙角,这下彻底把他惹毛了 -- 我怎么带学生,关你什么事?汤姆.汉克斯是系里“少壮派”的骨干,三十出头就评上了副教授,和亨特平级,平时两个人就有点彼此看不惯,前年又因为谁坐副主任这把交椅闹得差点撕破脸皮。莫名其妙挨了这么一顿骂,他火冒三丈,索性下定决心继续给我一年的助研奖学金,这是做给亨特看:你以为我怕你?</P><P> 阴差阳错,两位教授之间的意气之争,居然成全了我的最大利益。</P><P> 亨特不是盏省油的灯。他大概觉得“此诚危急存亡之秋”的时候到了,於是大义灭亲,亲自跑到计算机去逼他们拒绝了他手下一个学生的入学申请。</P><P> 这一招杀鸡给猴看,果然十分有效,亨特手下所有想“红杏出墙” 的学生统统噤若寒蝉。</P><P> 那只倒酶透顶的“鸡” ,正是郑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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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2:08: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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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22:55:4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四十五</P><P> 程明浩在一个路口指给我看一段蜿蜒盘旋、在一个街区内打了八九个弯的路,路两边种满了缤纷的鲜花,“这条朗巴德街由於坡度太大,不得不造成 Z 字型,被称为‘世界上最弯曲的路’ 。想下去走一走吗?”</P><P> 我毫不犹豫的摇头 --一天之内,我已经经历了足够的曲曲折折,他还要带我去走一条世界上最弯曲的路。我不知道自己上辈子是不是作了什么孽。</P><P> 於是我们继续向前。程明浩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微笑起来,“对了,你那个同学,叫郑滢吧,她现在还觉得美国没有蚊子吗?”</P><P> 我跟着笑起来,“什么呀,她到美国第一天晚上就被蚊子盯了好几个大包。不过,郑滢还是对你耿耿于怀,因为你曾经让她很没面子。” 郑滢要是知道我这么爽快的把她出卖了,一定会拖出自己衣柜里最贵的衣服,对着它赌咒发誓以后再不理我。</P><P> “那天,我并不是存心想扫她的面子,只觉得许文磊很尴尬,想帮着解围而已。”程明浩一定不会想到,对於郑滢,这已经是两场恋爱以前的事情了。</P><P> 讲完郑滢,话题落到杜政平身上,“杜政平最近好吗?他上次打电话来说转到你们学校去了。”</P><P> “他 --挺好。”这个时候,我并不太想提起杜政平。可是,程明浩却好像对他印象很好,“杜政平这个人很不错,我们上大学的时候住一层楼,他的人缘最好了…… ” 从这一句话我开始走神,反正他列举出杜政平的很多好处,最后转过头来,轻轻的说,“这样的人,不大容易找。”</P><P> 我觉得又生气又难过:杜政平这样的人再难找,关我什么事?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好,现在居然连程明浩也觉得他好?</P><P> 我闭上嘴,不再说话。</P><P> 到了酒店门口,临下车时,我突然想起包里那盆花,於是把它拿出来递给程明浩,“这是非洲紫罗兰,可以开很长时间。盆里有张塑料签上面写着怎么养护。”</P><P> 他有点诧异,“送给我的?”</P><P> “不,不是送给你,”我像做错了事一样急于否认,“只是,有那么一首歌里面唱‘假如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上些花’,我就随便买了一盆。不太难养的。”</P><P> 我急急忙忙的和他说了再见,便转身走了。我的左背微微发热,我知道那是由於他的目光。可是我没有回头,不是不想,是不敢,因为我的泪水已经充满了眼眶。</P><P>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愿意当着男生流泪。</P><P> 回程的飞机上,汤姆.汉克斯一本正经的看科技文献,我则全神贯注的研究自己脸上的一颗青春痘。我可以肯定,这颗痘痘是这几天里在旧金山长出来的。也许,对程明浩的感情不过也就是一颗长了一年的青春痘,总有一天会从脸上消失。</P><P> 杜政平去机场接我回家。一进门,就兴高采烈的领我去看厨房里一个盆中的几条鲤鱼,“我今天早上去钓鱼了,成绩还可以吧?”</P><P> 我点点头,还他一个微笑。他说,“你先坐一会儿,我去把钓杆还掉。”</P><P> 我发了一会儿呆,决定找点事情做,於是,拿过几张报纸铺在地上打算把鱼清理一下。</P><P> 我挑了一条看上去快断气的鱼开始刮鳞,没想到它回光返照,用尽力气弹得老高,“啪” 的用尾巴甩了我一个耳光。</P><P> 实在太可恶了,我捂着脸目瞪口呆。突然间,大滴大滴的眼泪夺眶而出。我大概真的很没用,我喜欢的男人不喜欢我,跑到旧金山也找不到金门大桥,现在,连一条奄奄一息的鱼也敢来欺负我。</P><P> 我跟那条鱼不知僵持了多久,等杜政平开门进来,正好看见我跪在那条鲤鱼旁边劈哩啪拉的掉眼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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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22:47:2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四十二</P><P>刹那之间,我的脑子里像电脑黑屏,所有的思维活动都终止了,唯一剩下的一个念头是‘赶快走’。我知道自己没有本事站在那件毛衣的旁边心平气和的和他打招呼。</P><P>我像逃命一样的离开了那间办公室,漫无目的的往前走。期待已久的会面,竟然会这样收场,简直像那些蹩脚狗屎连续剧里的情节。还是,人生根本就是一出拉长了的狗屎连续剧?</P><P>走过几个街区,我的心开始发痛。那种感觉就像在大冷天被浸在冰水里,最初的一段时间全身麻木,等过了那个阶段,每一个细胞都开始发胀发痛,不可收拾。我看看手表,还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决定找点事情做把它打发掉,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痛死。</P><P>於是我心不在焉的继续往前走,一路寻找公车站牌,看有没有哪一班正好可以去金门大桥方向,直到碰上一个比我更加心不在焉的司机,他一听我说出“金门” 二字就热情的叫我上车,但二十分钟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金门公园外面某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P><P>原来,金门大桥并不在金门公园,非但不在,而且离得很远。既然两者根本不搭界,为什么要起一样的名字呢?</P><P>那天下午天气不好,虽然是七月份,可是没有太阳,一阵阵的风从海上吹过来,感觉像是深秋。我瞪着偏僻荒凉的街景,觉得这个城市真可恶。</P><P>我只好继续往前走,想找个地方买点吃的。中午只吃了一个薄薄的三明治,肚子很快又饿了;而且,我在伤心的时候,总是特别想吃东西。</P><P>我找到了一家便利店,但是,里面找来找去都是那些我宁肯饿死也不吃的垃圾食品,唯一还能勾起点食欲的只有冰淇淋。</P><P>於是,我买了一大盒巧克力冰淇淋,向店主要了把勺子,就在那里大口的吃起来。冰淇淋滑进嘴里,冰凉而甜蜜,有点像被辜负了的爱情。</P><P>吃完冰淇淋,我又回到凉风嗖嗖的马路上。不知走过多少个街区,我觉得自己全身都在痛:显然,穿着五厘米高跟鞋在一个平均三分钟爬一个坡的城市走路是非常愚蠢的选择,我的脚被鞋子挤得发痛,我的头在痛,刚刚吃下去的冰淇淋也让我的胃隐隐作痛。</P><P>在一个红灯前面,我街沿上坐下来,脱下鞋子开始揉两只发肿的脚,一面打开包想拿点纸巾垫在鞋子里,突然,我看见那盆小小的、精心包扎过的非洲紫罗兰。那些小小的花温柔而坚定的开放着。</P><P>突然间,我泪流满面。凭什么我要这么折磨自己?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为什么要放任自己落得这么可怜?我曾经以为自己很坚强,却原来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鸵鸟。</P><P>那一个瞬间,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见程明浩一面,就算他对我没有感觉,就算我从此彻底死心,就算这是今生我们见的唯一一面,我既然飞了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而来,那么,总要见他一面才对得起自己。</P><P>於是,我奔到最近的一个电话亭去给他打电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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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22:45: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四十一</P><P>暑假了,郑滢忙着利用夏季学期多修计算机课程,为转学做准备;其馨回国去探亲了,田振峰虽然和她早已分手,却还好意思拜托她帮自己往家里带东西,理由是他们两个家住的比较近,而她,居然同意了。郑滢知道后,气得直骂其馨没出息,“田振峰就是吃定她软弱才敢这么欺负人。”</P><P>我倒觉得田振峰并不是吃定其馨软弱,而是吃定她余情未了。不知是不是因为天天刮胡子的缘故,男人的脸皮好像的确比较厚一点。</P><P>临出发去旧金山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那首歌“如果你要去旧金山,请别忘记带上些花”。於是,我跑到一家超市,问店员“你们这里哪一种花开得最久”,店员挑了半天,最后拿出一盆小小的非洲紫罗兰。毛茸茸、沉甸甸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张扬,却那么坚定而温柔的开放着。我一眼喜欢上这盆花,便立刻把它买了下来。这是我给程明浩的礼物 --他曾经送给我一条不会消逝的彩虹,那么,我要还他一盆不张扬却可以开得很久的花。</P><P>我把那盆非洲紫罗兰细心的包扎好,放进背包,抱在怀里上了飞机。</P><P>几个小时以后,我又一次看见了旧金山。一样的好天气,一样湛蓝的海湾,映在我眼中竟然异常亲切,亲切我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或许,就是因为他在那里的某个角落,连着整条海岸线都变得温暖起来。</P><P>我并没有预先给程明浩打电话,因为,我想给他一个惊喜。</P><P>会议开到第三天,汤姆.汉克斯给我一个下午时间自由活动。我穿上那双五公分的高跟鞋,看着地图坐轻轨到了程明浩的学校,照他电子邮件签名栏里的办公室号码找到了他的办公室。</P><P>程明浩不在办公室。那里的另外一个学生说他下午没课,已经回家了。於是我就在那里给他家里打了个电话。</P><P>程明浩好像又在伤风,嗡着鼻子,声音里却满是惊喜,“你怎么事先不打个招呼?”</P><P>我问,“你不要紧吧?”

“稍微有点感冒,没关系。你在那儿别动,我马上就来。” 他干脆的说。</P><P>我被他的那句“你在那儿别动” 逗笑了,“好,我不动。”</P><P 319.8pt">我走到程明浩的办公桌前,突然间,我的目光被椅子背上一件薄薄的米色毛衣吸引了,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P><P 319.8pt"> 我见过这件毛衣。那是去年来美国之前,在其馨的箱子里,是她的得意之作。那个时候,她打算把它送给田振峰。</P><P 319.8pt"> 这件毛衣,是其馨织的,我的直觉不会错。可是,它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呢?我的心突然被这个问号抽紧,人像被粘在椅子旁边,一步也挪动不了。</P><P> 过了好一会,我才能用比较平静的口气问那另外一个学生,“你知道程明浩的女朋友什么时候探亲回来吗?”

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我真的满心期望他会用诧异的口气回答“程明浩没有女朋友啊”,可是,他的答案偏偏是“八月中旬吧”,口气淡然得毋庸质疑。</P><P>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被从云霄飞车上一路甩下来那样眩晕得痛快淋漓。原来是真的。可是,为什么是真的呢?怎么可能是真的呢?曾经多少次想过“他爱不爱我” ,却为什么从来没有想到他会去爱上别人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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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22:48:5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四十三</P><P> 程明浩还在办公室里,“你在哪里?” 他的声音有点焦急。</P><P> 我把我所在的路口相交的两条街名告诉他,“不好意思,本来看你生病,不想再麻烦你。可是现在迷路了…… ”</P><P> “我马上就来,” 他正要挂上电话,又补上一句,“这一次,站在那儿千万别动了。”</P><P> 我照他说的,站在街角一动也不动,把从前的点点滴滴从记忆的角落里挖出来,脑子里翻过来倒过去的是同一个问题:怎么会是其馨?</P><P> 其馨和田振峰分手的时候,我曾经用“秋天的童话”里的故事安慰过她,说“钟楚红被陈百强甩掉后不是就碰到周润发了吗”,她自己也曾经用电影里周润发那辆破车比喻过程明浩的车,难道这些都是冥冥中的暗示?不错,我一直希望其馨能找到一个感情的新出口,可是,她为什么偏偏要暗渡陈仓来抢我的周润发呢?而且,她居然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不会这样做--我绝对不会把另一段感情的纪念品去送给一个我爱的男人。</P><P> 我爱的男人,我会给他最好的、唯一的感情。</P><P> 用田忌赛马来比喻,其馨的下等马--顶多中等马已经轻而易举的战胜了我的上等马。</P><P> 程明浩的车来了,的确破破旧旧,挡风玻璃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缝。他微笑着跟我打招呼,一年过去,他一点也没变。上车后,我注意到车门关得严严实实。</P><P> “你把车门修好了?” <p></p></P><P>“嗯,前不久才修好,” 他带着鼻音回答,“唉,你怎么知道这车门以前是坏的?”</P><P>“其馨告诉我的。”我假装不经意的回答,一面从眼角注意他的神态。他的神态彻底粉碎了我最后一点侥幸心理,一提起其馨,他的脸上立刻浮上一种幸福的表情,在阴沉的天空下,像阳光一样。</P><P>“难怪,我就知道其馨不喜欢这辆车。她还说过,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有两样东西,他开的车和他的女朋友,她做我的女朋友,底线是我必须把这辆车的车门修好。所以,我就去把车门修好了。”程明浩一边开车一边对我展开一个灿烂的笑容。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笑得这么开心。我没想到其馨居然会把她的“车=女人” 的刻薄理论当面跟程明浩讲,而他竟然一点也不生气。</P><P>或许,当男人爱上一个女人,即使那个女人一路骂遍他八代祖宗,也会有足够的胸怀去纵容。 <p></p></P><P>我无话可说,随手翻开挡板下面的小抽屉,里面掉出几包东西,仔细一看,是一种带了芥末味的炒青豆。</P><P>“尝尝看吧,很好吃的,其馨最喜欢吃了。” 我摇摇头 --她已经抢了我喜欢的男人,我去抢她喜欢的零食,有什么用呢?</P><P>过去的一年里,我曾经千百次的琢磨程明浩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而短短十五分钟的接触已经回答了我所有的问题,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人。</P><P>一个普通的男人,会爱上一个女人,然后想办法讨好她,让她高兴,在车里摆上她喜欢的零食,谈起她的时候露出幸福的笑容。</P><P>我突然觉得有点滑稽,原来,在其馨面前,程明浩变成了杜政平。</P><P>原来,过去一年里的所有期待和揣测,统统是我的一场自作多情,多么让人沮丧的结论。</P><P>我以为他送我一道彩虹,而对他而言,那不过是一瓶美丽的海盐。他并没有做错什么,要说错的话,他唯一的错是不爱我。然而,到了爱情的版图上,还有什么对错可言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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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22:49: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四十四</P><P> 到了金门大桥下面,下车前,程明浩从后座上拿过一样东西递给我,“办公室里也就找到这件衣服,穿上吧,桥上风很大。”</P><P> 是那件米色的毛衣。由其馨一针一针织起来,被程明浩的体温温暖过,现在,安静的躺在我的手中。</P><P> 我不想穿,可是,一打开车门,就立刻打了个哆嗦,一阵阵冷风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於是,我不得不把它穿上。</P><P> 金门大桥并没有明信片上看起来那么壮观,甚至都不是很长,盘踞在旧金山湾上空的雾让桥墩若隐若现。</P><P> 我和程明浩并排在桥上走,他指给我看海湾对面旧金山围海造城而形成的壮丽景观;而我兴味索然,这个时候,什么奇迹都没有什么意义。</P><P> 很多车子从大桥中间的车行道飞驰而过,引得我脚下的桥面和手握住的红色栏杆一阵阵微颤。</P><P> 我问程明浩,“这么多车天天开过,会不会哪一天把桥震塌掉?”</P><P> 程明浩笑着说,“怎么可能?旧金山经历过这么多次地震,它不是还好好的吗?”</P><P> 其实,那时候,我想的是,假如此刻大桥突然倒塌,那我就会和他死在一起。</P><P> 然而,金门大桥不会倒塌,所以,我不可能是那个和他死在一起的女人。</P><P> 从桥上下来,他说,“带你去个地方。”</P><P> 我有点知道他会带我去哪里,但我已经不那么在乎了。半个小时后,我们站在渔人码头那个卖海盐的摊位前。没有太阳,摊主还撑着那把巨大的阳伞,热情的招呼我们用摊子上的小瓶子自己装各种颜色的海盐 --大号一瓶五块钱,中号一瓶三块钱,小号一瓶两块钱。原来,海盐是很便宜的。</P><P> 我装了一大瓶五颜六色的海盐,正准备掏钱,程明浩已经递过去五块钱,“让我来付,我说过你要是来了旧金山,愿意要多少都行。忘了吗?” 他突然那么真诚、那么柔和的看着我。</P><P> 我一阵心酸:无论他现在为我做什么,对我有多周到,他不会属於我;我不过是借了人家的男朋友来做一个短短的梦而已。</P><P> 回酒店的路上,程明浩打开车里的录音机,传来一把再熟悉也没有的声音 -- 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P><P> “你也喜欢张信哲?” 这个问题滑到嘴边又被我咽了回去,因为,我可以推断出答案。</P><P> 倒是他问我,“你听过这首歌吗?”</P><P> 我怎么会没听过呢?这首歌,温柔得叫人心碎,我、郑滢、其馨曾经在失眠的夜里听过无数遍,田振峰曾经在学校广播台为其馨坚持点播了整整一个星期,我怎么会没听过呢?</P><P> 张信哲唱:</P><P> 不问你为何流眼泪</P><P>不在乎你心里还有谁</P><P>且让我给你安慰</P><P>不论结局是喜是悲</P><P>……</P><P> 谁说的?</P><P> 谁会不在乎自己爱的人心里有别人?真的爱了,谁又能不在乎结局是喜是悲?</P><P> 什么情歌王子,我不相信他真的尝过失恋的味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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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5 00:27:3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看了。。恩。好看。 不知道寫完了沒有。</P><P>希望有個好endi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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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5 00:27: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看了。。恩。好看。 不知道寫完了沒有。</P><P>希望有個好endi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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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05 23:21: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五十</P><P> 好啊,刚刚恢复友好邦交,他就来哪壶不开提哪壶。</P><P> “大概,大概是比较辛苦吧。”我下意识的去摸摸脸,不错,脸上一字排开几颗青春痘,最大的是那颗从加州带回来的“纪念品”。已经几个星期了,不知怎么,它总也不肯好。</P><P> 走到公寓楼门口,我正要上楼,杜政平叫住我“等一下”,然后跑回自己家。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样东西。我仔细一看,是一支已经挤了一半的芳草牙膏。</P><P> “试试用这个洗脸,治青春痘很有用的,”他看我一脸将信将疑,又说,“你不要小看这个芳草牙膏,这是我一个学长教我的独门秘方,每天早一次、晚一次用它洗脸,效果可好了。刚来美国的时候我也长过好多青春痘,就是用这个洗掉的。你看我现在,是不是皮光肉滑、吹弹欲破?” 他说着说着得意起来,还把脸凑过来让我“鉴赏” 。</P><P> “唉呀,毛孔粗得像河马,还‘吹弹欲破’,恶心死了! ” 我被他逗得笑起来。</P><P> 回到家,过了一会儿,他打来电话,“感觉怎么样?”</P><P> “我还没洗脸呢。放心,我今天晚上一定把你那个宝贝牙膏抹在脸上,好不好?”</P><P> “嗯,其实,我是想跟你说…….”他停顿一下,然后像背书一样的一口气把话统统倒出来,“我知道这样说大概又会讨骂,不过,我还是想告诉你,我并不打算放弃。我,等你。” 然后,在我有机会作出任何反应之前把电话挂了 -- 果真很怕挨骂。</P><P> 我坐在床上对着电话机发呆。这个人究竟喜欢我什么地方呢?我又不高,又不温柔,又喜欢乱发脾气,他何以屡败屡战?费解之余,我心里居然隐隐的有点高兴起来--从他今天晚上出现在机房的那一刻,我就觉得他还喜欢我。现在看来,他果真还喜欢我。我曾经由于这个原因对他发脾气,然而现在,却开始觉得有点高兴。</P><P> 我把芳草牙膏抹在脸上,慢慢的用两手的中指和无名指揉开,一种很清凉的感觉透过皮肤一直渗进去,非常舒服。假如杜政平没有吹牛,这应该可以治好我脸上的痘痘。那么,我心里的痘痘,是不是也应该痊愈了呢?</P><P> 他,在等我;我,还在等什么呢?</P><P> 八月中旬,收到了张其馨发来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谈了一些她回国探亲的经历,最后一行是“P.S. 我和程明浩在谈恋爱。”</P><P> 岂有此理。我敢担保她是从程明浩那里知道我去过旧金山,才觉得这件事情非告诉我不可了。居然还跟我用“P.S.”!</P><P> 我想都没想就立刻给她拨电话。接电话是其馨本人。</P><P> 我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终於舍得告诉我了?”</P><P> 她沉默了一会,说,“其实我本来想早点告诉你的。”</P><P>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P><P> 又是半天的沉默,她终於说,“对不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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