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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4 20:46:12|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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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东华门夜市</i>在2004-12-28 16:21:38的发言:</b>
PR是5或10年换那个在护照上盖的RE-ENTRY PERMIT,是出入境用的.只要是PR,就可以盖那个印.不是说PR才3或5年(像你说的).PR 是 PERMANENT RESIDENT,永久居民,这才是终身的.你丫狗屁不懂.
</div>
这位仁兄,讲的没错,PR是终身的, RE-ENTRY
PERMIT,是仅供出入境用的,目的是防止有人拿了PR,跑到国外,一直不呆在新加坡,又没缴税,就失去PR的意义了,通常有5或10年,表面是
renew, 实际上是监督你在新加坡的行为活动,一旦RE-ENTRY
PERMIT不被批准,那么你就不能自由进出新加坡关口,也就是说,如你此时在国外,你就没有办法进新家坡了,只有重新申请VISA,此时PR就等于失去
效用。
还有一种special,是给那些外国名人和特许人物,不受此限制。
至于取消某人的PR资格,那是要动用刑事法律手段,要先经过法庭宣判的。就算是新加坡公民也有被开除国籍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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