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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qalj86

关于对水库近来发生的一些事情的处理意见---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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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5 12:28: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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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5 12:2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来论坛就是为了开心么 谁也没必要为了谁闹的这么不愉快 </P><P>我只是就事论事 并没有针对任何人</P><P>我那段话绝对不是一时冲动说出来的 </P><P>我知道我现在身份不适合讲之前那段话 但是毕竟这样的决定并不能代表全体管理员的想法</P><P>而且这样的处罚很明显的有失公正</P><P>如果连一个论坛内部的简单的处罚都不能做到公平公正的话 那还如何能让大家支持和信任论坛?</P><P>8楼的朋友说的很好 如果不处理警世,以后网上男版主ID借给老婆,女版主ID借给老公,好朋友借给好朋友,是非更多,天下岂不大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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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5 12:21: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如果你觉得不够。也可以自己建一个个人论坛,随便你骂谁。保证没人干预。<FONT color=#aa2222>不知道这句话是你的语法有问题呢还是你们就是这么想的。按字面上的意思就是说,论坛的管理者可以随便骂人,随便做点什么了,没人可以干涉了是不是</FONT></P><P><FONT color=#aa2222>如果是语法有问题,麻烦你还是快去改正一下吧</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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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5 12:21:2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不系之舟</I>在2005-6-1 10:57:56的发言:</B>

<P>既然是86说的 那我就挺了</P>
<P>另外 好像私自把版主(还是超级版主)的号借给他人使用并且还桶出这么大一娄子是很大的罪名吧?</P>
<P>蛋糕都给撤了 怎么对某位超版却只是给个警告处分?</P>
<P>古语云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何况他还不是什么天子</P>
<P>我和猫猫没有及时做出反应所以警告处分我接受 怎么他把超版的号外借他人使用应该跟我和猫猫受到同等处罚吗?</P>
<P>那到底是我没有意识到我和猫猫严重性呢还是说你们并不觉得把超版ID借给别人使用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P>
<P>还有 乖乖龙在明知有错的基础上非但没有立刻站出来承认错误 还继续前面的错误帮忙掩饰和袒护 这样算是错上加错吧?</P>
<P>管理层做出这样的决定确实很难服众 OVER</P></DIV>
<P>支持一下不洗之舟。。。嘿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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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5 12:17:5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000000></FONT>成人版版主,我现在也重申几点。第一,事情跟你没有任何关系。我把跟你之间的事件说出来,是因为我客观公正,也是因为蛋糕用乖乖龙有ID说我无聊跟你们华人网玩。所以我只是说出来一下,顺便跟你道个歉而已</P><P>还有就是,我从来没有像憎恨蛋糕一样的憎恨你。只是觉得你们一个个神经病,事情做都做不好怎么样版主。后来发现是我的错以后我就道歉了不是。而且是挺喜欢你做事情的公正和坦荡。</P><P>从一两件事情你也能了解我的脾气为人。我和你之间有误会,你会公式化地处理,不卑不亢。而我呢,你也说了能够通情达理。到目前为止,蛋糕同志的态度仍然是他没有错,都是我的错,必须封我的ID。而这句话你现在已经看不到了,在昨天的处理帖子中。管理层恐怕是怕昨天的那个处理帖子留在那边会引起争议吧,删了,毛都找不到一根了。我就说了,现在只要蛋糕出来道个歉,我一定不再提这件事情。她如果觉得她的脸皮比我金贵,我可以公开道歉,她没脸公开道歉,私底下和我道歉好了,悄悄话也好,QQ私聊也可以。我够通情达理了吧,够大度了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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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5 12:09: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一个斑竹的言行不代表所有版主。请你不要混淆视听。<FONT color=#ff2222>这句话我同意。他蛋糕的所做所为并不代表乖乖龙认可。那为什么她用乖乖龙的ID来处理我和她两个人之间的恩恩怨怨呢</FONT></P><P><FONT color=#ff2222>我现在说的是你们管理层处事不公,代表着你们的整个制度有问题。支持我的版主大有人在,你如果有空的话自己去查查这些天来有谁发过悄悄话给我,发表了什么意见。然后再有本事的话就直接进入我的IP,看看我跟你们那些版主的聊天记录。我从来没有说过你们都是一丘之貉。但是你们老大说话了,下面也没办法啊。只能私下跟我聊聊安慰我一下,鼓励我一下了。但是呢,蛋糕用马甲水我的帖子时,至少猫猫破船乖乖龙蛐蛐他们知道吧内情吧,他们有正式或者私底下批评劝导过她吗?</FONT></P><P><FONT color=#ff2222>但是我现在仍然要澄清一下。</FONT><FONT color=#ff2222>不是所有的版主都是持他们的意见,不是所有的人都跟某些人同流合圬的,免得说我混淆视听。</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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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5 12:10:2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因为事情的部分起因源于成人版,所以请允许我发表意见。</P><P>TO 86:你能这么做已经很不容易了。因为不论怎么处理都要得罪人,只是轻重多少而已。但今天这么做,也是因为事情闹到了这个地步。是不是决定得太迟了,我不知道。但如果早点处理,作出那些警告,我个人相信,毒药也不至于闹成今天这样。另外,我也有责任,删贴的时候没有及时解释清楚成人版的操作方式,删贴过严也造成一些逆反心理的出现,而且没有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在一定意义上也造成了水库斑竹(特别是猫)及超版的不便和背黑锅。希望管理层加一条对我的警告。</P><P>一碗水,除非你放在桌子上,否则是端不平的。早点把它放到桌子上,就早点平静。</P><P>TO 不系之舟;赞!很久没有看见这么尖锐的话了。敢说出真实想法的人不多了。这不是论坛内部矛盾,大家就事论事。</P><P>TO 猫:纯粹没睡醒。去事件栏看看,是移动,不是删除。</P><P>TO 毒药:杀人不过头点地,不要太过执著了。退一步比进一步更容易解开这个结。你我之间一开始也有误会也有矛盾,不是吗?那时候,估计你也像现在对蛋糕宝贝一样憎恨我吧?最后不也解释清楚了嘛。我不是旧事重提。只是想说,我们之间的误会可以解开,说明你还是很通情理的;为何不以一种相同的心态去面对另一场矛盾或者误会呢。想想别人的处境,宽容一点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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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5 12:37: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ぞ毒藥ご</I>在2005-6-1 12:32:22的发言:</B>
少来,好多马甲都是1000以上的,我都看到过好多个</DIV>
<P>mm蛮厉害的嘛。。。偶承认偶是马甲。。。哈哈哈哈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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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5 12:32:2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少来,好多马甲都是1000以上的,我都看到过好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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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5 12:32: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过我也支持弟弟86的决定, 想必这么多的帖子让他看完, 再作出个公正的决定已经很辛苦了。。。所以大家要体谅一下嘛。。。</P><P>其实毒药的帖子我从昨天早上一开始都在看了, 哎。。不过我想说的是, 毒药mm..这个世界有时候就是这样的, 有些事情不用太执著了, 伤身体, 费精力对不?更何况它还不见得值得不值得你这样做。。。</P><P>这只是个论坛而已, 没什么大不了的, 要像偶一样,嘿嘿, 不满的时候咱就潜水吧,心情好了就回复一下, 对不? </P><P>好啦, 虽然我还是很理解毒药mm那种气难消的感觉, 不过谁叫你不是超版呢,谁叫你不是管理员,论坛不是你自己的呢, 所以,玩的开心就好了, 呵呵。。。</P><P>PS: 偶没有针对任何人哦, 我怎么想就怎么说, 别封偶的ID哦。。。</P>[em05][em05][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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