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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5 14:48:34|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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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265895044</I>在2005-6-25 13:54:25的发言:</B>
<P>奴才,认为新加坡好就在这待着,我都说了。<FONT color=#ff0000>认为分尸的人好就在这待着,注意安全</FONT>。认为警察效率高,自己犯点罪试一试。认为新加坡人好得不得了了,那就去干点“实际的事儿”,给他们叫叫爷,添添脚什么的。我一发贴就是说部分新加坡人,并不是全部。看不懂贴别来废话。不用谢我。</P>
</DIV>
<P>
<P>疯狗逻辑~!!</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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