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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65895044

[狮城水库] [原创]新加坡的警察——一群放屁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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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5 14:50: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话就是这个意思。形容词还满丰富的[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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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5 14:10:0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chisg</I>在2005-6-25 14:03:09的发言:</B>

<P>就算你家进了贼,你以为报了案就能马上抓到人吗?而且黄娜的凶手不是在审讯当中吗?这一次分尸的凶手也在第二天抓到人,现正被扣留调查,楼主脑袋有毛病啊,难道你要像国内一样,快审快决,不求真相,只求破案,结果是冤案处处啊。</P>
<P>别的地方我不太清楚,但要论敷衍了事,你在深圳被偷被抢时报案试试看,公安连作份记录都不肯。而且在新加坡大概你也不会连看个热闹都会像国内一样被大声责骂拳打脚踢警棍敲头,害我老以为自己犯了什么法,每次在形像高大的公安武警人民公仆面前我总觉得自己应该是仆人才对。看看最近国内揭发的种种警察无法无天的行为,想到楼主竟然还能如此信口开河,真是让人汗颜啊。</P>
<P>说到犯罪,小小的新加坡有将近一半是外国人,合法非法的都有,因此被害者和犯案者往往都会有外国人牵扯其中,楼主去查查新加坡监狱里关了多少外国人吧。</P></DIV>
<P>国内有这样的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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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5 14:03:0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就算你家进了贼,你以为报了案就能马上抓到人吗?而且黄娜的凶手不是在审讯当中吗?这一次分尸的凶手也在第二天抓到人,现正被扣留调查,楼主脑袋有毛病啊,难道你要像国内一样,快审快决,不求真相,只求破案,结果是冤案处处啊。</P><P>别的地方我不太清楚,但要论敷衍了事,你在深圳被偷被抢时报案试试看,公安连作份记录都不肯。而且在新加坡大概你也不会连看个热闹都会像国内一样被大声责骂拳打脚踢警棍敲头,害我老以为自己犯了什么法,每次在形像高大的公安武警人民公仆面前我总觉得自己应该是仆人才对。看看最近国内揭发的种种警察无法无天的行为,想到楼主竟然还能如此信口开河,真是让人汗颜啊。</P><P>说到犯罪,小小的新加坡有将近一半是外国人,合法非法的都有,因此被害者和犯案者往往都会有外国人牵扯其中,楼主去查查新加坡监狱里关了多少外国人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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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5 14:03:4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主应该看的广一些了,在国内,你可能没什么机会看到这些案情,因为人口多,地方大,如果报纸新闻每件称得起是案件的都报的话,恐怕一天24小时都是这些事。新加坡地方小,透明度也比较高,有个大案子就会见报,所以你整天看报纸都会看到这样那样的案件发生,同时你就觉得了--新加坡治安怎么这么差。可是回国头来跟国内的情况比一下,就知道什么是小巫见大巫了。</P><P>黄娜事件最后怎么处理的我不太清楚,红梅事件刚刚发生几天而已,案子已经破了,可是审讯还要排班进行,这个在哪个国家都是这么处理的,并不是说案子破了立马把犯人毙了,一个案子弄个几个月才结案是很正常的事,无需大惊小怪。</P><P>还有就是楼主提到新加坡和中国谁好谁差的问题,这个问题就大了。我在新加坡呆了有小7年了,这样的讨论好像从来就没停过。说新加坡不好的多半是出来诈到的学生,在国内舒服日子过惯了,冷不丁要自己打理一切就觉得压力太大了。环境是要人去适应的,而不是环境去适应人。所谓适者生存就是这个道理,我能在异国他乡混的人模狗样,而您就只会在论坛发发牢骚。不要说谁谁谁志向多么远大,眼光多么开阔,把自己做出点样子才是真格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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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5 14:31: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潇慕雨</I>在2005-6-25 14:10:09的发言:</B>


<P>国内有这样的吗?。。。~</P></DIV>
<P>下次有什么明星歌星的签名会或者什么名人大人物在公共场合出现,你去凑凑热闹就知道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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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5 14:34: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热闹凑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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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5 15:33: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死了,这有什么好争的,不管哪个地方发生了凶杀案都会有他的前因后果,不同的是这件案子的受害者是中国人,也不能因为这就说人家新加坡人不好或是新加坡政府没有好好保护我们呀,其实很多时候所发生的事情当事人是要负些责任的。。。。。[em0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25 15:35: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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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5 15:24: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265895044</I>在2005-6-24 16:01:51的发言:</B>
<img src="https://pic.sgchinese.com/attachments/dvbbs/2005-6/2005624153336132.gif" border="0" onclick="zoom(this)" onload="if(this.width>document.body.clientWidth*0.5) {this.resized=true;this.width=document.body.clientWidth*0.5;this.style.cursor='pointer';} else {this.onclick=null}" alt="" />
<FONT size=5>新加坡的人,你们有没有人性呀?首先,黄娜先被蹂躏奸杀,红梅无缘无故被分尸又证明了这一点。你们这帮子南方小南蛮子,想不到人不大阴谋诡计到不少,这么狠毒,都是一群什么彪啊?新加坡的警察都是白痴吗?</FONT><FONT size=5>任凭他们残害中国妇女儿童,你们<FONT size=6>长</FONT>脑子都是干吗的呀?啊?真是一群妖魔鬼怪,魑魅魍魉!长了满闹肥肠,一天都别个枪,抓人不行,吓老百姓倒是一流。都拿枪自尽得了!又没有你们有什么区别呀?人都死了,一天还没有头绪的找尸体,真是一无适用!</FONT>


<P><FONT size=5>新加坡还自称“法治国家”,你们对得起自己的名誉吗?外国人在新加坡连最基本的安全保障都没有,而且政府对这些事件一点都不重视。恐怕“非自然死亡”是你们绞尽脑汁才想到的一个结论吧?你们这些警察哪天晚上看到鬼,不要害怕,跟她们好好解释!你们这群猪!</FONT></P>
</DIV>
<P>
<P>把这一篇文章看来看去,都看不出楼主只是在骂一部分的新加坡人而已。
<P>还有,杀黄娜的凶手是马来西亚人吧。
<P>再还有,找到尸体的所有部分对查案定案是有帮助的,也是对死者和死者家属的尊重,楼主到底有没有基本的常识呢,再说凶手杀人前也没通知警方,你说警察对於谋杀案事前能干些什么呢?难道说警方也应该把所有男人都抓起来,免得他们犯强奸罪,因为他们都有犯罪的工具。
<P>再再还有,楼主说什么南蛮子,是不是也瞧不起国内的南方人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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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5 18:47:0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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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5 18:48: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well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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