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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05 22:10:54|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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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当时哪里想得到那么多啊!!没有经验, 什么都不知道,听到人家说帮申请PR就已经很庆幸了,当时决定做这个工作是因为没有合同的约束,是permanent 的,1300的薪水,没有任何OT pay, 但是有正常的劳工合同,但是问题就出在这是一个没有company system的新的公司,管理乱,然后员工淫乱(说实在的,觉得说出来很丢脸,这个公司的男生,只有一个是好人,就是那个manager, 不会乱来,其他的男生单身汉或者是已经结婚的,通常是HR组织,大家晚上一起去情色的KTV,之后还会谈论的)。决定离开还是对的。</P><P>但是事情的后遗症也是蛮强的,都快1年了,我还是提不起劲去找工作,觉得吓怕了,没有信心。 也可能是我的接受能力太差,所以想走出那个阴影还有点难。。。 哈哈,其实都是给自己懒惰找借口啦。。。anyway, 现在在努力找工了。</P><P>怎么说呢,希望以后都不要有人被欺负吧。即使我们是中国人,但是我们一样付出努力,一样对工作认真,我们应该得到同样的对待!!!!</P><P>各位加油哦!!! =^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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