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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06 17:34:59|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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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逍遥居士</I>在2006-4-10 14:51:42的发言:</B><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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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一纸合同之所以重要是在任何一方无理取闹且故意滋事时,对相互的一个约束,实际生活中还是有很多时候可以讲情份的,也不必太悲观。双方尽量体谅对方,将各自的损失降到最低。</P>
<P>可以将你们的困难和想法坦白地告知房东以及你们的那位中间人,如果不能将房屋卖出的时间推延,这样在金钱方面是否可以给你们一些补偿----例如,搬家费用,购买家具的损失等。只要大家坦诚相对,事情总会妥善得到解决的。</P>
<P>法律不是任何时候都能解决生活中所有问题的。祝好运!</P>[em07][em07]</DIV>
<P>谢谢你的回复,我跟我老公现在心情已经平复很多.
<P>之所以当时觉得很呕心,主要可能还是气房东无法兑现承诺也不为我们考虑吧.房东目前要卖掉房子,我不认为他所说的电梯要翻新了是个好理由.电梯翻新是早就知道的事情,那么要卖房也不是临时的决定.既然如此,那么当初就不要给我们承诺.另外又联想到我们想买双人床(房东的我们让给另一对夫妇了)而房东说不要浪费了搬家很麻烦等等,我们觉得大概他们早就知道会很快卖掉了...
<P>说白了就是觉得被算计了.</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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