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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anglinsg

[职场] 有关租用HDB组屋及购买房屋的注意事项和常识(一直在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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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6 15:00: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anglinsg</I>在2006-4-7 14:18:51的发言:</B><BR><BR>
<P>如果他们是跟银行贷款买的二手屋,住满一年半就可以卖了.如果他们是跟HDB拿的优惠贷款利率,就要住满2年半才能够卖屋.<BR>
<P>无论是朋友介绍或是亲戚介绍,租房是一定要签合同才对各方都好.现在没有书面合同,口头承诺就很难界定了.所谓口说无凭啊!将来还屋子的时候没有合同可以依据,恐怕也是会有麻烦的.</P></DIV>
<P>方大姐,谢谢你的回复。那么看来是可以卖的了,真是不明白,既然早知道可以卖了,那何必又要让我们再住进去。现在想来,大概是多收一点租金来还贷款吧。心里真不是滋味啊。
<P>房东是我老公亲戚介绍的朋友,他们之间有十几年的交情了……昨晚亲戚还打电话来说对不住什么的,我们还能说什么呢?再说这些也无用,真的是吃一堑长一智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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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6 14:12: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zhaobing2</I>在2006-4-1 19:06:33的发言:</B><BR>搂主,最近我一直在观察新加坡的私人地产,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比较感兴趣投资兼自住那些位于D2,3,5,9,10,11区的私人住宅一房的studio,总价在45万左右。不知道这样的投资前景如何?想听听你的意见。</DIV>
<P>你的问题再投资理财版里面回复过了.不太合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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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6 14:11:2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Peaceshell</I>在2006-3-30 18:07:45的发言:</B><BR>
<P>方姐,不好意思我又来打扰啦!嗬嗬。。。这次主要是想听听你的意见</P>
<P>今年年初拿到的PR,所以就打算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一个2+1的组屋。但是最后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跟银行贷款利率,以及自己以后应该是不会在新加坡常住等等各种原因,所以觉得与其这样,不如我去租一套房子划算。。如果我跟朋友两个人租一套2+1组屋,不晓得大概一个月6,7百块能拿得下来么?对于房子的要求,我不用什么家具,只要楼层高,通风就可以了。空调也不用!</P></DIV>
<P>如果是整间合法出租的三房式组屋,大约是900~1000/月,如果和房东一起住的四房式里面租用两间普通房没有空调,差的地点有可能可以拿到.现在屋租都在起了.因为政府每三个月都在调高年租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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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6 14:18: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ursular</I>在2006-4-7 11:03:58的发言:</B><BR>
<P>也跟大家一样叫你方大姐吧,我想咨询一个问题,不过是以租客的身份,因为日前碰到一个与房东有关的不太舒心的事情。</P>
<P>我们目前租住的房屋,是亲戚介绍的朋友的房子。他们全家到澳洲去了,打算把房子租一段时间然后卖掉。因为是认识人介绍,所以我们没有签合同,当时房东的承诺是能住至少一年。房子有出租许可,大概是二月份办的。我们又找了一对夫妇跟我们合住,也给了他们至少一年的口头承诺。一月份我们两家一起搬进去住了。</P>
<P>谁知昨天房东给我电话说,他们因为申请到了澳洲的绿卡,又考虑到电梯翻新,他们是PR要交一笔不少的费用,所以决定提前把房子卖掉。我们真的很呕心,搬家很麻烦,因为他有“至少一年”的承诺,我们搬过来,这几个月也买了不少东西,早知道都不会买的。而且就因为是朋友,所以我们信任他,换来的却是这种结果。</P>
<P>房东昨天电话里说的是“目前还不知道可不可以卖屋,要问中介”,我这里就想问问方大姐,PR购买的组屋,到底住满几年以后能够出售?还有他今年才申请了出租许可,这样也可以出售吗?</P>
<P>当然,从我的角度来讲,我希望能拖一段时间,能住满一年再搬最好,我们跟那对夫妇也能有一个交待。不过房东说要卖,那真是除了搬家没有其他办法了,权当买一个教训吧。</P>
<P>希望能够得到方大姐的回复,万分感谢。</P></DIV>
<P>如果他们是跟银行贷款买的二手屋,住满一年半就可以卖了.如果他们是跟HDB拿的优惠贷款利率,就要住满2年半才能够卖屋.
<P>无论是朋友介绍或是亲戚介绍,租房是一定要签合同才对各方都好.现在没有书面合同,口头承诺就很难界定了.所谓口说无凭啊!将来还屋子的时候没有合同可以依据,恐怕也是会有麻烦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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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6 11:03:5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也跟大家一样叫你方大姐吧,我想咨询一个问题,不过是以租客的身份,因为日前碰到一个与房东有关的不太舒心的事情。</P>
<P>我们目前租住的房屋,是亲戚介绍的朋友的房子。他们全家到澳洲去了,打算把房子租一段时间然后卖掉。因为是认识人介绍,所以我们没有签合同,当时房东的承诺是能住至少一年。房子有出租许可,大概是二月份办的。我们又找了一对夫妇跟我们合住,也给了他们至少一年的口头承诺。一月份我们两家一起搬进去住了。</P>
<P>谁知昨天房东给我电话说,他们因为申请到了澳洲的绿卡,又考虑到电梯翻新,他们是PR要交一笔不少的费用,所以决定提前把房子卖掉。我们真的很呕心,搬家很麻烦,因为他有“至少一年”的承诺,我们搬过来,这几个月也买了不少东西,早知道都不会买的。而且就因为是朋友,所以我们信任他,换来的却是这种结果。</P>
<P>房东昨天电话里说的是“目前还不知道可不可以卖屋,要问中介”,我这里就想问问方大姐,PR购买的组屋,到底住满几年以后能够出售?还有他今年才申请了出租许可,这样也可以出售吗?</P>
<P>当然,从我的角度来讲,我希望能拖一段时间,能住满一年再搬最好,我们跟那对夫妇也能有一个交待。不过房东说要卖,那真是除了搬家没有其他办法了,权当买一个教训吧。</P>
<P>希望能够得到方大姐的回复,万分感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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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06 13:09:1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焚琴煮鹤05</I>在2006-4-8 9:53:51的发言:</B><BR>方姐人真不错,免费答这么多,应该收费了</DIV>
<P>呵呵!还真没有想过该收费啊!早就说我自己很笨的了.朋友们也都说:你怎么这么傻,当什么版主啊!没事找事还吃力不讨好!
<P>其实房屋买卖和投资理财和做版主这些都不是我的专长.我只是是边学边做和大家谈谈经验体会而已."施比受有福".大家开心我也开心最好.
<P>但有时候做了版主该做的事还遭人骂呢.最近就有一个在老茶馆版半年前引发骂战被我锁帖的别网的版主干脆送骂到我信箱来.二个字很让我知道自己确实是蠢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了.虽然在网上只是好心尽义务当义工,管了太多的陌生人的闲事还是难免会有人上来呱噪.难怪大儿伙都说:这网上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
<P>呵呵!免费的咨询还这么吃力不讨好,改天就干脆收费试试!接着就会办一个狮城网友投资理财俱乐部,给大家建一个学习交流投资理财讯息的专用平台,不交费还真不行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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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06 17:34: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逍遥居士</I>在2006-4-10 14:51:42的发言:</B><BR><BR>
<P>
<P>一纸合同之所以重要是在任何一方无理取闹且故意滋事时,对相互的一个约束,实际生活中还是有很多时候可以讲情份的,也不必太悲观。双方尽量体谅对方,将各自的损失降到最低。</P>
<P>可以将你们的困难和想法坦白地告知房东以及你们的那位中间人,如果不能将房屋卖出的时间推延,这样在金钱方面是否可以给你们一些补偿----例如,搬家费用,购买家具的损失等。只要大家坦诚相对,事情总会妥善得到解决的。</P>
<P>法律不是任何时候都能解决生活中所有问题的。祝好运!</P>[em07][em07]</DIV>
<P>谢谢你的回复,我跟我老公现在心情已经平复很多.
<P>之所以当时觉得很呕心,主要可能还是气房东无法兑现承诺也不为我们考虑吧.房东目前要卖掉房子,我不认为他所说的电梯要翻新了是个好理由.电梯翻新是早就知道的事情,那么要卖房也不是临时的决定.既然如此,那么当初就不要给我们承诺.另外又联想到我们想买双人床(房东的我们让给另一对夫妇了)而房东说不要浪费了搬家很麻烦等等,我们觉得大概他们早就知道会很快卖掉了...
<P>说白了就是觉得被算计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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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06 14:51: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ursular</I>在2006-4-7 15:00:16的发言:</B><BR><BR>
<P>方大姐,谢谢你的回复。那么看来是可以卖的了,真是不明白,既然早知道可以卖了,那何必又要让我们再住进去。现在想来,大概是多收一点租金来还贷款吧。心里真不是滋味啊。<BR>
<P>房东是我老公亲戚介绍的朋友,他们之间有十几年的交情了……昨晚亲戚还打电话来说对不住什么的,我们还能说什么呢?再说这些也无用,真的是吃一堑长一智吧。</P></DIV>
<P>
<P>一纸合同之所以重要是在任何一方无理取闹且故意滋事时,对相互的一个约束,实际生活中还是有很多时候可以讲情份的,也不必太悲观。双方尽量体谅对方,将各自的损失降到最低。</P>
<P>可以将你们的困难和想法坦白地告知房东以及你们的那位中间人,如果不能将房屋卖出的时间推延,这样在金钱方面是否可以给你们一些补偿----例如,搬家费用,购买家具的损失等。只要大家坦诚相对,事情总会妥善得到解决的。</P>
<P>法律不是任何时候都能解决生活中所有问题的。祝好运!</P>[em07][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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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06 14:38: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方姐您好:我想查找新加坡公寓最近的买卖价格您能告诉我网址吗?谢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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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6 17:39: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你好。我现在在新加坡租房,一次偶然的机会看见你一些关于“租房”的介绍,觉得你非常内行,因而想问:“我现在的房子5月底到期,4月初曾想过继续续租,我这边的房代理帮我拟了一个意向书,我在上面签了字(因为搬家也确实比较麻烦)。但这几天,我也想通了反正搬一次,一住两年,也是值得的,而且现在的住房确实不是十分满意,凑和还行。但是,这样的话,我是否算违约了呢?上次合同的押金还在房主代理那儿,我是否面临要不回来的风险了?”</P>
<P>非常希望能够给我一些指点。多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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