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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anghomes

[狮城随笔] [转帖]上海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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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05:5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一时中止了谈话,天天已经点了莱,依次端上来,都是我喜欢的本帮菜。“你要吃什么可以再点的。”天天对马当娜说。
  她点点头,“其实我的胃好小的,”她用双手拱成一个拳头大小的形状,“对于我,傍晚总是一天的开始,别人的晚餐就是我的早餐,所以吃不多,这些年乱七八糟的生活已经把我身体变成个大垃圾场了。”
  天天说,“我就喜欢你是垃圾场。”我一边吃一边观察她,她拥有一张只有充满故事的女人才会有的脸。
  “有空儿来我家好了,唱歌、跳舞、打牌、喝酒,还有各种奇怪的人可以让你人间蒸发。我住的屋子前阵子刚装修过,光灯具和音响就花了50万港市,比上海有些夜总会还牛X。”她说,脸上却丝毫没有得意的表情。
  她包里的手机响起来,她拿出来,换上一种沙而肉感的声音。“在哪儿呢?猜你就在老五家,终有一天你会死在麻将桌上的。我现在跟朋友吃饭,晚上12点再通电话吧。” 她嘎嘎嘎地笑着,眉眼间风情闪烁。
  “是我新交的小男朋友打来的,”她放下电话对我们说,“他是个疯狂的画家,下次介绍你们认识。现在的小男孩很会说话的,刚才他口口声声说要死在我床上。”她又笑起来,“不管真真假假,能哄得老娘高兴就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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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06: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真是个疯女人。”天天高兴地说,“但她很棒,是不是?以前她为了防止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呆久了做傻事,经常在半夜里带我出去在高架公路上飚车。我们喝得很多,还抽大麻,就这样我们很HIGH地游荡到天亮。再以后我就碰到了你,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你跟我们不太一样,是两种人,你有很强的进取心,对未来充满希望,你和你的进取心对我就意味着继续生活下去的理由,相信我的话吗?我从不说假话的。”
  “傻瓜,”我拧了一下他的屁股。他痛得尖叫,“你也是个疯女人。”在天天的眼里,不同于正常范畴里的人物,尤其是疯人院里的人,都是值得推崇的对象。疯子只因其聪明之处不被人理解才被社会认为是疯子,美的东西只有与死亡、绝望甚至是罪恶联系在一起才是可靠的美。比如患了白癜风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割了耳朵的梵高、终生阳痿的达利、同性恋者艾伦·金斯堡,还有美国50年代冷战时期因被疑为共产党间谍关进疯人院、割去小脑叶的影星法默小姐。一生浓妆艳抹的爱尔兰男歌手Gavin Friday,在最穷的时候徘徊在饭店外只为了乞讨一块牛排,徘徊在路灯下只为了乞讨坐地铁的一毛钱的亨利·米勒,多么像一株自生自灭,生机勃勃的野生植物啊。
  夜色温柔。
  我和天天依偎着走在干净的淮海路上,那些灯光、树影和巴黎春天百货哥特式的楼顶,还有穿着秋衣步态从容的行人们,都安然浮在夜色里,一种上海特有的轻佻而不失优雅的氛围轻轻弥漫。
  我一直都像吮吸玉浆琼露一样吸着这种看不见的氛围,以使自己丢掉年轻人特有的愤世嫉俗,让自己真正钻进这城市心腹之地,像蛀虫钻进一只大大的苹果那样。
  这想法让人心情愉快,我拉起天天,我的爱人,在人行道上共舞。“你的浪漫都是即兴的,像急性阑尾炎。”天天小声说。几个行人向我们这边张望,“这叫拖着懒步去巴黎,我最喜欢的狐步舞。”我认真地说。
  我们照例慢慢步行到外滩。每逢夜深,这儿就成了一个安静的天堂。我们爬到和平饭店的顶楼,我们知道一条翻过女厕所的矮窗,再从防火楼梯爬上去的秘密通道。爬过很多次,从来没有人发觉过。
  站在顶楼看黄浦江两岸的灯火楼影,特别是有亚洲第一塔之称的东方明珠塔,长长的钢柱像阴茎直刺云霄,是这城市生殖崇拜的一个明证。轮船、水波、黑黢黢的草地、刺眼的霓虹、惊人的建筑,这种植根于物质文明基础上的繁华只是城市用以自我陶醉的催情剂。与作为个体生活在其中的我们无关。一场车祸或一场疾病就可以要了我们的命,但城市繁盛而不可抗拒的影子却像星球一样永不停止地转动,生生不息。
  想到这一点,让我自觉像蚂蚁一样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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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10: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上,到了蜘蛛生日的那天,绿蒂咖啡店里什么也没发生,没有职业小偷出现,没有保险箱失踪,没有阴谋,连一只苍蝇都没上门打扰。
  老杨照旧在心宽体胖地数钱、监工、堡电话粥、睡午觉。新来的女招待干起活来一点不比我逊色,而心怀鬼胎的蜘蛛随后不久也离开了绿蒂,一时间足迹全无,像一个小气泡一样蒸发了。
  我的注意力转到写作,女作家的漫漫长路摆在我脚下,我无暇顾及其他。当务之急是与自己的灵魂接上热线,在精神病院般的静谧中等待故事和人物悄悄到来。天天像工头一样整天盯着我,督促我以小魔女的法力写出真正的魔法书。这同时也成了他现在的生活重心。
  他变得热爱去超市购物。我们像我们的父母辈一样推着小车,在顶顶鲜超市里小心谨慎地选购日常用品和食物。健康专家说,“不要热衷于买巧克力和爆米花之类食物,” 可我们偏偏都爱这样的东西。
  在家里我铺开雪白的稿纸,不时照着一面小镜子,看自己的脸是不是有作家的智慧和不凡气质。天天在屋里轻声走动着,给我倒“三得利”牌汽水,用“妈妈之选”牌色拉乳给我做水果色拉,还有“德芙”黑巧克力有助于启发灵感,唱片选有点刺激但不分散注意力的来放,调试空调的温度,巨大的写字台上有数十盒七星牌香烟,像墙那样整齐地堆砌着,还有书和厚厚的稿纸。我还不会用电脑,也不打算学。
  有一长串的书名已想好,理想中的作品应该是兼具深度的思想内涵,和畅销的性感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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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10:3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我第一次在绿蒂看着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天生是作家的料子。”天天进一步激发我的虚荣心,“你的眼神复杂,你说话的声音显得很有感情,你一直在观察店里的顾客,有一次我还听到你和蜘蛛在讨论存在主义和巫术。”
  我温柔地抱住他,他的话像一种抚摸,能够给我别的男人所不能给的快乐。经常是这样,听他说话的声音,看他的眼睛和嘴唇,我会突然感到下身一阵热浪涌流,一瞬间湿透了。“还有什么,再说点什么,我想听。”我吻着他的耳根,请求着。
  “还有……还有你让人永远看不透,也许适合当作家的人都有些人格分裂,也就是说,有些靠不住。”
  “你在担心什么?”我奇怪地问,把嘴唇从他的耳边移开。
  天天摇摇头,“我爱你。”他说着,轻轻搂住我,把头放在我的肩膀上,能感觉到他的睫毛在我的脖颈上细微颤动,在我心里引发一阵天鹅绒般的柔情。一双手慢慢地抵住我的小腹,另一双手也触动了他的臀部,我们面对面地站着,看到了镜中的自己,看到了水中的倒影。
  五彩的肌肤在夜色中归于黯淡。他睡着了,在床上弯成S形,我从背后抱着他,昏昏沉沉。是的,他的执拗他的柔弱始终像谜一样困着我,我无端端地觉得自己对他怀有一份责任,还有一份梦境般的怅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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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10:2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输了,我拉3冲4”天天负责地冲着棋盘提醒我。
  “聪明是种天赋,疯狂是种本能,但如果功利地利用这些东西,就不对头了。”我的演讲欲这会儿刚被吊起来,“到头来,聪明人会陷入比笨蛋更难堪的境地。最近我觉得绿蒂有种特别安静的气氛,眨一下眼皮都听得到声音。原因就在于某种杀机暗伏,我的预感不太妙。”
  “那就离开那个地方,回家写作。”天天简单地说。
  每次他说“回家”这个词总说得很自然。这三房一厅的住所,这充满水果发酵味、烟蒂焦味、法国香水味、酒精味,充满书和音乐还有无休止的空想的地方,已经像一团来自巫仙森林的云雾一样紧紧附在我们身上,挥之不去,飘之澹澹。事实上它是一种比家更有宿命感,也更真实的一方空间,它与血缘无关,但与爱情、灵魂、喜悦、第六感、诱惑法则、不明目的的飞行等诸如此类的东西紧密相联。
  回家吧,现在该是切入正题的时候了。开始写作,通向梦境和爱欲之旅的尽头。用毫无暇疵的叙述完成一篇篇美丽的小说,在故事的开场、悬念、高潮、结局巧用心机、煽情至极,像世界最棒的歌手那样站在世界之巅大声放歌。
  一只手抓着这个念头在我脑子里划过。天天要我向他保证,明天就打电话向老杨辞工。
  “好吧。”我说。辞掉一份工作,离开一个人,丢掉一个东西,这种背弃行为对像我这样的女孩来说几乎是一种生活本能,易如反掌。从一个目标漂移到另一个目标,尽情操练,保持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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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10:0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的时候当然是什么也做不了的时候,还能做什么?”我说,“好比是现在。”
  “昨天晚上我也很无聊,我选择上网Chat,同时与10个人Chat蛮爽的。”于是我注意到他那半圆形的黑眼圈,就像两只调羹印一样浮在脸上。“我认识了一个叫媚儿的人,看样子倒不像是那种男扮女装的,她说自己很漂亮,还是处女。”
  “现在这时候,处女也疯狂,你知不知道?”我笑起来。不管怎样,那个女孩口出此言,脸皮也蛮厚的。
  “我觉得这媚儿说话挺酷的,”他没笑,“我发现我们的生活理想惊人地相似,我们都想恶狠狠地赚一笔钱,然后环游全地球。”
  “听上去像《天生杀人狂》里的一对男女。”我好奇地说,“那么,钱怎么赚?”
  “开店,抢银行,做鸡做鸭都行啊。”他大言不惭,半真半假。“目前我就有个计划,”他俯头过来,在我耳边低语了几句,让我吓了一大跳,“不行,这不行,你发神经啊。”我连连摇头。
  这小子居然想要和我联手偷店里的钱。他观察下来,发现老杨每晚都把钱装进一个迷你保险箱,积满一个月后再去银行存上。他有一个朋友专撬各类保险箱,他的计划就是请来那个职业小偷,来个里外串通,众人联手,把钱卷光光再来个脚下滑溜溜,当然事后还得造成是无名小偷串人店里行窃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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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09: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想法太不一样了,隔了100条代沟。还是互相尊重,不要强求算了。反正说也白说的。我25岁了,我要成为作家,虽然这个职业现在挺过时的,但我会让写作变得很酷很时髦。”我说。
  在遇到天天后我决定搬出去,家里又是一阵轩然大波,可以把太平洋掀翻。
  “我拿你没有办法,是好是坏你走着瞧吧,就当没养你这个小孩。”妈妈几乎是尖叫着说,脸上有种被狠狠打了一拳的表情。
  “你让你妈妈伤心了,”爸爸说,“我也很灰心,你这样的女孩最后要吃亏的。听你说那个男孩的家庭古怪,他父亲死得不明不白,那么他本人是不是正常,是不是可靠呢?”
  “相信我,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说。很快我拿着一支牙刷、一些衣服,一些唱片和一箱书走了。
  唱机前方的地板上泛着琥珀色的太阳光,像泼翻的苏格兰威士忌酒。在一帮衣冠楚楚的美国人离开后,咖啡店恢复了安静,老杨在他的办公室兼卧室里堡电话粥。蜘蛛懒懒地倚着窗,吃一块客人吃剩下的巧克力松饼(他老干这事,以此来体现他动物般的生存能力),窗外是栽着悬铃木的马路,城市的景色在夏季里发绿发亮,像欧洲电影里的一种情绪。
  “CoCo,你无聊的时候会做什么?”他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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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10:1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子也定好了,下星期二就是蜘蛛的生日,恰逢我和他当夜班,他将以庆祝生日为由邀请老杨喝酒,把老杨灌得晕晕乎乎的就成了。
  蜘蛛的话便我感到紧张,甚至有轻微的胃绞痛。“千万不要做梦,忘掉那事吧,想点别的来转移注意力,哎,不会是那个媚儿的主意吧?”
  “嘘!”他示意我老杨已经打完电话往这边走来。我紧紧闭上嘴,惟恐泄露一点点刚才的密谋内容。
  店门被推开,我看见天天走进来。我的胃感到一阵温暖,他穿灰色衬衫黑色的灯芯绒裤,手里拿着一本书,头发有点长有点乱,眼睛有点近视有点湿,嘴唇有点笑意有点冷,这几乎是我的甜蜜爱人的标准像。
  “老公来了,开心是开心得来。”老杨趁机起哄,一口上海话带着评弹的口音。他其实是个性格简单、和和气气的好人。
  天天被他这么一说,表情拘谨起来,我端着一份卡布基诺咖啡走过去,轻轻握住他的手。“还有45分钟,我等你下班。”他看看手表低声说。
  “蜘蛛肯定是想钱想疯了。”我忿忿地说。对面的墙上印出我夸张挥舞的双臂。小圆桌上点着蜡烛,我和天天坐在桌边,在围棋盘上下五子棋。“智商高的人一旦产生犯罪的念头,真是比得狂犬病还糟,会用电脑偷银行的钱、用电子炸药消灭飞机和船、用看不见的刀杀人,制造瘟疫和悲剧。l999如果有末日,我相信是这些顶尖怪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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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11: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TR><TD class=p3 align=middle width="100%">四 引诱者</TD></TR></TABLE><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TR><TD align=middle width="100%"><TABLE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Dark=#ffffff cellPadding=0 width=660 borderColorLight=#ffcc00 border=1><TR><TD width="100%">
          我来自柏林,你的爱属于我,夜晚降临的时候,
          抱住我,亲爱的,我们开始飞行。
                       ——鲍·布拉赫特
</TD></TR></TABLE></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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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11: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本能告诉我,应该写一写世纪末的上海,这座寻欢作乐的城市,它泛起的快乐泡沫,它滋长出来的新人类,还有弥漫在街头巷尾的凡俗、伤感而神秘的情调。这是座独一无二的东方城市,从30年代起就延续着中西方互相交合、衍变的文化,现在又进入了第二波西化浪潮。天天曾用一个英文单词“Post’Colonial”(后殖民)来加以形容,绿蒂咖啡店里那些操着各国语言的客人总让我想起大兴词藻华丽之风的旧式沙龙,时空交移,恍若一次次跨国旅行。
  在我写出一段自以为不错的文字后,我会充满感情地念给天天听。
  “亲爱的CoCo,我说过你能行的,你跟别人不一样,你能用笔创造另一个真实的世界,比身边这个更真实。这儿……”他抓起我的手,放在他的左胸,我感觉到他心跳的节奏,“我保证这儿会带给你无尽灵感的。”他说。他会给我买意想不到的礼物,似乎把钱花在那些美而无用的小玩意儿上才过瘾。
  而我宁可只要他,怎样才能等到他用他的身体做礼物的那一天?
  相爱愈深,肉体愈痛。
  有一个深夜,我做着一个色情的梦。在梦里,我跟一个蒙着眼罩的男人赤身裸体地纠缠在一起,四肢交错,像酥软的八脚章鱼那样,拥抱,跳舞,男人身上的汗毛金光闪烁,挑得我浑身痒痒的,在我最喜爱的一支酸性爵士乐过后,我醒过来。
  我对那个梦感到一丝羞愧,然后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天天到底陷在怎样一种预感里?他比我本人更关注着我的写作,近乎偏执,也许写作真的可以像强力春药一样,滋养着我们之间不可理喻的然而无疑又是有缺陷的爱情?它带着使命带着上帝的祝福?或者,一切会相反……谁知道呢,人面对各种想法做单项选择题,有时得分,有时失分。
  我想着想着,转身抱住天天,他马上醒了,他的脸能感觉到我脸上的湿度,什么也不问,也不说,有一只手轻缓地抚摸我的身体,没有人教他怎么做,可他的确用那种令人窒息的方式让我飞上了天,如剑走偏锋,如魂飞魄散,不要哭泣,不要说分离,我只想飞一飞,飞到夜的尽头处,人生苦短春梦无痕,你没有理由不让我这般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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