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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恶魔的右手

[狮城随笔] [推荐]《 十年 -女人成长蜕变之路 》...值得一看得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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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3:0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2><FONT color=#020231><b>第八章 灰色往事(7)


</b>  以后的每年清明,我会带三束花去扫墓,一束给妈妈,一束给奶奶,还有一束给那个抚养我长大的女人。

  我们都是感情的牺牲者,这世界没有对错。

  我已经没有家了,可是每个假期我都会回到我的城市,去看我的爸爸,他因为表现好被


减至无期徒刑,我不知道对于他这是好还是不好呢?但是对于我,这具有太重要的意义,父亲是我在这世上惟一的亲人了。他老了很多,生活中惟一的支撑就是我。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写长长的信了么?很长时间以来,这是我和爸爸联系的惟一渠道。我把琐锁碎碎的事情都写给他看,我能看到他每次读信时的眼泪和微笑</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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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3:0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FONT size=2><FONT color=#020231><b>第八章 灰色往事(4)


</b>  爸爸的手在裤兜里摸索了一下,有点犹豫,拉着我加快了步伐。爸爸说,那玩意儿不好喝,走,回去爸爸给你做汽水,还有油炸冰棍。

  回家后,两个人乐此不疲地在捣鼓糖水,阿姨进门,冷冷地看着我们:干吗呢,弄得这么乱?




  我实在不喜欢这个女人。

  奶奶说,自从你妈妈死后,我第一次见到你爸爸流泪,因为他甚至无法给你买回一箱汽水。

  是年,爸爸办理病退,跟伯父一起加入了下海的大军。

  爸爸经常要在外地出差,有时候很久才能回来一次。我和这个女人生活在一起,时间长了,好像也成了生命中的一个部分。她吃素,爸爸不在的时候我也得吃素,常常觉得吃不饱,我不说什么,慢慢长大,我慢慢学会了感激,她对我不好,却也不坏。蓓蓓经常送来好吃的给我,或是把我拉到他们家去吃饭,我喜欢吃蓓蓓妈妈做的手工炸酱面,很香,浓浓的肉酱味道。

  阿姨连画也很少画了,越发得话少,我觉得她比烟花更寂寞,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有时候,我们两个把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只是想制造点热闹的假象。我习惯了在很大的噪音下学习。

  爸爸拿回很多的钱,家里有了一箱一箱的汽水,有了冰箱,有了洗衣机……阿姨从不抱怨爸爸的长期在外,爸爸回来的时候,她也不会激动,有时候,我觉得她并不爱爸爸,或者,她根本是个感情不会外露的人。

  有一次半夜,我听到阿姨的呻吟,从门缝往进看,阿姨美好的身影在月光下扭动,泛着蓝色的幽秘的光,我真盼望着有一天也有阿姨那样饱满的胸部和纤细的腰身。她的身体扭动得越来越剧烈,甚至颤抖了起来,伴着轻微的呻吟,我觉得很害怕,是什么让她如此痛苦?

  我想,她应该有个孩子,也许她会觉得快乐。

  我问蓓蓓,怎样才能有孩子?

  蓓蓓疑惑地看着我,可能,可能是亲嘴吧。

  我问爸爸,你为什么不亲阿姨的嘴?这样,我就可以有个弟弟了,阿姨也不会寂寞了。

  爸爸和阿姨都笑了。我第一次见他们笑得这么开心,我也笑了。笑容让人感到温暖。

  阿姨对我稍稍温暖了一些。

  阿姨开始想要自己的孩子,可是一直都没有,家里每天都飘着中药苦苦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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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3:0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color=#020b31 size=2>  十三岁生日前的几天,下课时候,刚刚从凳子上站起来,同桌一个恶作剧把长条板凳的一端忽然压下,板凳的一个尖尖角正正地击中我两腿之间。一股热辣辣的感觉顿时升起,我疼得满头大汗,坐在了凳子上。同桌吓得不知如何是好,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后来,我发现内裤上斑驳的血星,悄悄脱下来,洗了。

  十几天后,上厕所发现,内裤上忽然有大片的止不住的血,我两眼一晕,觉得自己要死了。

  阿姨扔来一包卫生巾,魔妮牌的,说,拿去垫上,没事儿,死不了。那时候觉得魔妮这两个字真好听。我小心翼翼地拿出那片粉色的东西,研究了半天。后来,去商场买的时候,也总是小心翼翼的,脸上带着粉粉的颜色。

  那是我的初潮。蓓蓓说,从此你就是大人了。我说,男孩子会不会每月也这样。蓓蓓狡黠地笑笑,说,据说也会,不过是白色的。我疑惑地看着蓓蓓,男孩子的血为什么会是白色的。

  彼时,大毛已经出落成了一个大小伙子,青春,帅气,略微的成熟气质,不是我们同龄人所能比的了。我和蓓蓓经常花痴般地看着大毛。

  我还是不太说话,冷眼看世界,除了跟蓓蓓在一起时多一些快乐。那时候,还有一个非常英俊高大,酷爱打架,在年级很风光的男生喜欢上了我,只是因为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他说,从来没有女孩这样看过他,原来人的征服心理是与生俱来的。男孩子对谁都很凶,惟独对我,别人都怕他,可我不怕,我从不跟他说话,绕开他走路,他就远远地看着。有一次,他把我逼到墙角,咄咄地看着我,恶狠狠地说,你看着我。我就用那种冰冷的目光仰视着他,冷冷地说,让开!那个男孩子强吻了我的额头一下,我狠狠给了他一巴掌。他的哥们要替他报仇,他冷冷地说,以后谁敢动她一下,我跟谁拼命。从此,在我们那个乱七八糟的学校,我好像拿到了令牌,什么都不用怕。从此,他只是远远地看着我,可是,我更孤独了,谁都不敢接近我,除了蓓蓓。

  那样的豆蔻年华啊,大毛是我和蓓蓓心中的一道秘密风景。我们也这样远远地看着他,获得着心底细小的快乐。

  大毛有了女朋友,叫白灵,我和蓓蓓就一遍一遍地唱:白灵是害虫,白灵是害虫,正义的来福灵,正义的来福灵,一定要把害虫,杀死!杀死!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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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3:0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color=#0c0330 size=2>  我想,我真是做了一个梦。醒来的时候,我的身边只有蓓蓓。

  日子还是一样地过,阿姨是个三十四岁的女人,没有结过婚。

  爸爸是研究所的工程师,拿着微薄的工资。

  奶奶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她因为厌烦阿姨,所以不来家里。她说,阿姨原本是伯父的女人,爸爸为什么要捡这么个只爱钱财的破烂。我想,阿姨是爱爸爸的,要么他怎么会嫁给并没有丰厚收入的爸爸。

  奶奶曾经在路上遇见阿姨,她冷冷地啐了一口,破鞋!

  阿姨挺着头,高傲地走了过去,就像没有听见。

  我的心里一种悲凉的感觉,这就是我的家庭么?无休止的纷争。

  对了,我还有一个亲人,就是外婆,爸爸曾经带我去看过她一次,外婆的神志已经有些不清了,她用痛恨的眼神看着我们,她从来就不喜欢爸爸,现在更是痛恨他,还有我,这个害死了她惟一女儿的人。她恶狠狠地看着我,说,你害死了我的女儿,你害死了我的女儿。我才知道,原来我的降生是以母亲的生命作为代价的,我也开始恨我自己,从那一刻起,我迅速地懂事并且变得隐忍、倔强,从此,不再轻易流泪。

  阿姨不喜欢我,这我知道,但无疑,她尽到了一个母亲的职责,她做饭,打扫卫生,尽管只要爸爸不在的时候她总是会敷衍我的伙食,可是,她还是在养育着我。她是个很冷的女子,爱干净,不爱说话,总是很多心事的样子,除了吃药,就是站在窗台边远眺,或者画画,我看不懂她的画,但是,这是她的生活和生命。

  她爱干净,不许我进入他们的卧室,这是对我的惟一要求。我可以坐在卧室的门口看电视,但是不能进去。每天,他们不在的时候,都会用一把大锁把卧室的门锁起,而我,只是静静地看着那把锁头,直到习惯。

  爸爸的话也不多,我也是个不多话的孩子,这是一个安静的家庭,静到让人窒息。

  忘了告诉你,我早已开始学着接受父亲生命中这第二个女人,我知道,他为我作出的牺牲太多了,我也知道,他爱她。

  她并不喜欢我,这我知道,但我开始希望能够了解她,有时候,我觉得她是一个谜,偶尔,我也会被这谜一般的女子吸引。虽然,我常常在她的眼中看到太多的怨和恨。

  有一段日子,她教我画画,只有那段日子,她的话稍微多一些,我们相处得稍微融洽一些,我竟然在她的眼里又看到了温暖。我喜欢这样的日子,蓝色窗帘下有阳光悄悄地洒入。

  蓓蓓还是经常来找我玩,她不喜欢阿姨,说她太阴郁,像只狐狸或是黑猫,阿姨总是穿黑色的衣服,纨黑色的髻,谁也走不近她的世界。

  九岁那年的夏天,天气格外的热,和爸爸从外面回来,街边的小店里摆着黄橙橙的冰峰汽水,那种甜甜的液体,老板吆喝着,冰峰汽水来,又甜又凉快!我咽了口口水,学着老板的口气说,冰峰汽水来,又甜又凉快!爸爸知道我的伎俩,看到喜欢的东西从来不说,要么就是愣愣地盯着,要么就是学老板的吆喝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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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3:0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2><FONT color=#030330><b>第八章 灰色往事(5)


</b>  然后两个人笑作一团,冲淡心底淡淡的伤感。那样朦胧的情愫哦。

  爸爸回来得越来越勤了,回来的时候,阿姨的脸上开始有了笑容,爸爸的眼睛里也有了更多的温情。我想,这么多年了,也许阿姨开始爱上爸爸了,我知道,爸爸一定是爱着她的,否则,他不会选择结婚。




  有的时候,我会对阿姨说说我的心里话,说说我和蓓蓓都喜欢的大毛。阿姨有时候没有表情,有时候看着我温暖地笑。她又开始画画,画金色的树林,画蓝蓝的天。

  有一次我病了,半夜,阿姨背着我去医院,阴冷的冬天,走了好远的路,她还是冷冷的,没有笑容,但是能看出来她的担忧,她只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人。

  还有一次,我被车撞了,只是点皮外伤,阿姨得知消息飞奔而来,很急切地冲进病房,看到我没事儿,眼睛又变成了冷冷的洞。她只是有太多的心事,她只是太多寂寞。

  我开始希望阿姨真的是我的妈妈。

  那是一个飘着细雨的初秋,一个我喜欢的季节里的一天,也是伯父举行婚礼的日子,伯父这个情场上的浪子终于也有了收心的一天,心甘情愿地把自己交付给了一个女人。

  那天,阿姨打扮得很漂亮,一袭黑色的束身长裙和水红色的披肩。

  爸爸说,你能不能换一身衣服,不要穿黑色。

  阿姨吊高眉毛,难道要我穿红色?

  屋里有股淡淡的火药味。

  我们还是不要去了。

  为什么?你哥哥的婚礼,我们怎么能不去?

  阿姨挽着父亲的胳膊,高傲地走了进去,她的脖子很长,从侧面看,有着优美光洁的弧线,衬着长长的流苏耳环,绝不像四十岁的女人。她有着妈妈般美丽的眼眸,眼波流转。她的背很直,走路摇曳生姿。是的,这样的女子,势必是要抢尽风头的,尽管新娘比她年轻了十多岁。

  伯父的身旁站着笑得甜蜜的新娘,红色锦缎的旗袍,是单纯的美丽。</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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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3:0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color=#0c0330 size=2>  看到款款而至的阿姨,伯父微愣,继而露出职业性的微笑,与父亲寒暄。而阿姨,则定定地望着伯父,伯父视如不见。我已是初懂感情的年龄,阿姨眼睛里的复杂内容,我已猜得七八分,原来,这个女子一直是深爱着伯父的。然而慢慢的,她的眼里又恢复了冰冷,彻骨的冰冷,还有,也许,还有仇恨。

  这个将自己埋藏很深的女子,嫁给了心爱男子的弟弟,在新爱男子的婚礼上,站成一株滴血的玫瑰。父亲看着阿姨,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拥着她,他是疼惜她的。我开始同情她,也开始同情父亲,爱情到底是怎样的东西,如此折磨。

  因为是伯父的婚礼,奶奶没有发难,亦不曾正眼看阿姨,我不知其中原委,只是忽然觉得心酸。爸爸处在两个深爱的女人之间,左右为难了七年。而其中,还横亘着一个巨大的阴影。

  阿姨喝了很多酒,爸爸也喝了很多。默默地,各怀心事,喝着闷酒,在这巨大的热闹之中显得格外孤独。

  回家后,阿姨开始流泪,爸爸红着眼睛粗暴地把她卷进屋子,我从来没有见过爸爸这样,像头受伤的兽。屋子里传出了争吵的声音,然后是尖叫和喘息。

  我缩在墙角,开始发抖,哭泣。他们都醉了,都醉了。

  我拿出妈妈的照片,她在对着我笑,我在对着她哭。

  日子又恢复了平静,阿姨好像忽然变了一个人,她开始关心我们,她做爸爸喜欢吃的食物,她给我买漂亮的衣服,甚至开始给我们织毛衣。一种幸福的感觉在短时间内把我和父亲冲晕了,是那么的不真实。而这一切,又真实地发生了。我们真的像一家人一般的开始生活。父亲还是和伯父在外面做生意,生意越来越大,每天周旋于客户政府和银行之间,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优越,爸爸经常开车载我们去兜风,爸爸钓鱼,我在草地上拼命地跑,阿姨就在那里静静地画画,她的画里有我们的身影。爸爸越来越恋家,只要有空,他都会回到家里。而我,总觉得这样的幸福太不真实,我常常在梦中笑醒,然后使劲地掐自己,我不是又在做梦了吧?

  蓓蓓说,冰蓝,原来一个女人真的可以改变一个家庭,而家庭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你开朗多了。

  蓓蓓说,我居然也开始喜欢你们家那个女人了。

  这样美丽的日子过了两年,这是我少年岁月里最美的日子,而我们都不知道,这样美丽的日子里居然蕴藏着巨大的杀机。

  爸爸他们的一个项目被勒令停马,再加上拖欠款和三角债,资金周转不上,他和伯父在银行间到处拆借,眼看就要被逼上死胡同,需要五千万,或是项目被通融,才有盘活的可能,可是已经没有银行愿意贷款了。伯父一方面开始以一个莫须有的名义向民间集资,外表强大的顾氏企业其实已经岌岌可危,可是外人眼里的顾氏仍是一个光鲜的架子。伯父承诺以高出银行五倍的利息付息,只有内情人知道,这笔钱,其实只是为了还贷款堵漏洞。另一方面,他们开始到处做工作,希望能够得到特赦,伯父找到主管领导,一个大大的红包,有钱能使鬼推磨真是千古名言,死了近半年的项目终于开了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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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3:0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color=#030330 size=2>  关于小兵,让我们从哪里说起呢?

  大学毕业后,我和蓓蓓过起了同居生活,那是一段多么愉快的日子,微薄的工资和永不停歇的笑声,灿烂的年轻岁月。

  那时候,我们合租了一室一厅的小屋,空荡荡的,我们一点一点地把它充盈起来,我们早上起来争厕所,一起跑出屋子去上班,一个往东一个往西,一起煮饭,一起睡觉,一起去泡酒吧然后骗傻子买单,只是有的时候,我会独自去后面公园里的湖边看人钓鱼。我在一家不大的广告公司负责文案策划,工作不是很忙,也不用朝九晚五,天气好的时候,会到公园的草地上看看书晒晒太阳,于是,鬼使神差地喜欢上了看别人钓鱼,看水面上浮动着的鱼漂,看细细的鱼线,看人们安静的表情,拉起鱼杆时或是喜悦或是失望的表情,也看那些命运不济的小鱼。有时候我甚至想,我是一只小鱼,因为爱上了一个垂钓的男子而奋不顾身地游向他的身边,于是,便发起呆来,甚至会垂泪。是的,那时候我忽然变得多情而又敏感,内心有着深深的悲剧情结,渴望一场纯粹但又不完善的爱情。

  于是,有一天,一个甩竿,鱼钩不偏不倚钩住了过路的我的头发,鱼竿的主人就是小兵,高高的个头,短短的头发,清瘦干练的。在我的惊叫声中,小兵露出了邪恶而又开心的大笑。

  我撕扯着头发,恼羞成怒,小兵还在肆无忌惮地笑。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把鱼线扯断或者是把鱼杆拗断,可惜,一样我也弄不断,只能愤怒地拔断自己的头发。

  小兵终于良心发现,开始帮我解鱼钩上缠绕的头发,我感觉到他的呼吸,青草的气息,心头隐隐动了一下,气还没有全消。然后,我看见小兵清澈的眼睛,掩不住满眼的大笑,我也忽然开始放声大笑起来,实在是受不了他那种欲盖弥彰的表情。

  随即,我装做一个趔趄,狠狠跺了小兵一下。

  哎呦呦呦,不好意思,没站稳,啊呀呀,你看看,你怎么把脚放在这儿呢,疼了吧?我一脸虚伪的无辜。

  跟我斗!

  他咬牙切齿地看着我,张嘴,我以为又要蹦出什么恶毒的话,只听得恶狠狠的一声,我叫小兵。

  两兵相接,动了怒便是输家,正如武侠小说里的高手过招,这小子不过如此,我开始肚子里狂笑。

  我叫老冰,你可以叫我冰姐。

  冰姨好,您看起来实在不像冰姐。

  于是,小兵的脚又遭了一次殃,这次是真狠,小兵痛得脸扭成了晒干的橘子。小兵的结论是,永远不要去惹女人,尤其是穷凶极恶恼羞成怒的女人。

  我给了小兵一个得意而又浅薄的微笑,转身就走。听见小兵在身后喊。

  恶婆子,下次踩人别光往一只脚上踩,没一点人性,天理沦丧啊。

  活该!

  第二次见到小兵,是在一家叫做角落的酒吧里,我和蓓蓓去腐败,顺便去看看有没有帅哥可泡。蓓蓓总是以无奈的修女自居。我们两个把腰肢扭得一片繁花似锦的景像,挑逗着众多贪婪的目光。

  少有的放纵,通常,我和蓓蓓是写字楼里循规蹈矩的所谓白领,各位手下留情的话,还可以称为丽人,好满足一下我们小小的虚荣心,但是千万不要指望我们是淑女。

  我说,蓓蓓,你表面上一淑女,骨子里就一荡妇。

  蓓蓓哈哈大笑,花枝乱颤,大喝,错,我表面明明是一修女。

  我和蓓蓓,越来越肆无忌惮的两个丫头,嘴上强硬油滑,骨子里却相信并渴望爱情。

  蓓蓓目光四处乱瞟,一副饥渴状。

  你个死妮子,不要这么盯着人家,很容易被认为是第三产业者。我说,自己也不忘用余光到处打量。

  蓓蓓骂我一句,虚伪,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我就不信这地方能钓得金龟婿。

  唔,那是,金龟不是左拥右抱就是跟家里数钱呢,哪有这工夫瞎泡,充其量就是那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在这儿巴望着能遇到点小艳遇来点一夜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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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3:1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2><FONT color=#0e072c><b>第九章 最初的伊甸园(4)


</b>  我喜欢白葳,有时甚至是仰视,那样的女子,是我所不能及的。

  小兵却说,冰蓝,别看你一副刺猬像,却单纯得让我不敢触碰。

  我问蓓蓓,为什么熟悉的男人总是跟我们保持着一种距离,是否我们缺少某种荷尔蒙。




  蓓蓓说,冰蓝,你太善良,太单纯,单纯到让人良心发现,不忍心伤害。现在的男子,生来是要辜负人的。

  若是我换上妩媚衣装,换上风情万种的眼神,是否就不再单纯不再善良?我苦笑。世界有时候就是这样的颠倒黑白。

  比如说白葳,我确信她是个心地善良且执著的女子,却始终得不到真正的爱情,只因表象的一切便被世人认做了妖精,妖精是可以爱却不能娶回家的人。

  我是否该庆幸?

  小兵牵着我的手在北方冬天的雪地上滑雪,把我抱到树叉上坐着,然后去给我买红彤彤的冰糖葫芦,或是两个人坐在雪地里吃冰砖,吃得淅沥哗啦再去买个热乎乎的烤红薯,吃饱了就背着我走上好远好远,边走边在寒风里大声唱着情歌,我就把眼泪甩小兵一脖领。我们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挥霍着我们的年轻,我们的爱情。

  我的脖子上总是挂一个大大的相机,走到哪里拍到哪里,记录下了各种各样表情的小兵,我太珍惜在一起的每分每秒,甚至有点惶惑,似乎预示着一种即将的不完满。

  第一次到小兵的屋子,便是那个寒冷的冬天。很大的一间屋子,满屋都是唱片和书,有种凌乱的空荡,屋里暖气不足,有些微寒,我的手脚冰冷。小兵把我包在被子里,去烧了热水,然后蹲在我的对面,把我冰凉的脚放进他的衣服里,一阵阵的温暖从脚心传来。小兵给我用热水洗脚,很认真的,我看着这个高大的男子,心里甜蜜地疼痛了一下,眼泪就落了下来。他帮我擦干脚,温柔地吻掉我的泪。傻孩子,裹好被子,自己床上玩去吧。

  小兵去煮我爱喝的白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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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3:1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color=#020820 size=2>  我窝在被子里,静静地看着小兵忙来忙去的背影,被这种巨大的幸福击倒,甚至不敢相信,那个尖牙利齿得理不饶人的家伙会是现在的小兵,也许这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梦,梦醒之后会更加的痛苦。而我,已顾不得这么多了,当时的一瞬,我想,只要身边有这个男子陪伴,就够了,别的什么都无所谓,金钱、名利、荣誉,一切都不重要了。

  小兵靠在我身边,给我讲他童年的小山,讲大学时候的兄弟,讲自己喜欢的音乐和书,我看着那张年轻的脸,同样的隐忍,似乎也看出了无尽的苦难。小兵读了很多的书,从外表你看不出来,而他,是个胸中自有丘壑的人。

  我爱上了身边这个年轻的男子,他有时而凛冽时而温情的眼神,他有快乐,和快乐底下不为人知的压抑,他有他的信念和执著。

  我抚摩小兵的面颊。曾经以为我是个没有太多爱的人,我的心已经被憎恨所充满,可是我错了,面对小冰,我忽然有了太多的柔情。

  耳边流淌着美丽的音乐。

  这是什么音乐?好听。

  《刹那音乐》,这个舞曲是邓肯最得观众欢心的代表作之一,她称之为“皮姆舞曲”。

  皮姆舞曲?

  在邓肯结束了一段痛苦的爱情之后,遇到了既不是艺术家,也不是成功者的大顽童皮姆,他那种纯粹的欢欣,绝不让理智插手的欢欣,帮助邓肯悟透了英国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的那句名言:“应追求刹那的快乐,不可有永久的痛苦。”皮姆给予了邓肯新生命、新活力、新灵感,促使她创作出了《刹那音乐》。

  哦,我用崇拜的眼神盯着小兵,刹那的快乐。

  邓肯的舞蹈一定很美。

  是啊,人体溢于言表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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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5 03:1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2><FONT color=#090f2b><b>第十章 陌生的幻觉</b>


  我悲哀地发现,自己原来是这样一种人,最爱的还是自己,爱上自己给自己制造的幻觉,把自己想像成悲剧中的主角,于是在生活中去极力接近自己的幻想。让自己相信自己可以生生世世地爱一个人,可以飞蛾扑火,可以轰轰烈烈,也可以悲壮,这样的人生,是演给别人看的,也是演给自己看的。

  卓轻轻拍着我,冰蓝,乖孩子,他是个不知如何安慰人的人,而我,不需要任何安慰。




  冰蓝,你是这么一个不快乐的孩子,过分敏感又缺乏安全感,怎样才能让你快乐。

  我只是觉得孤独。

  人生下来就是孤独的,在没有遇到你之前,我以为自己就要这么孤独一辈子了。

  可是现在,我们更加孤独。我说,卓,我是如此的爱着小兵,你知道么?可为什么会这样?眼泪又一次喷涌而出。

  卓吻着我的眼睛,用细心的爱抚安抚着我。

  男人都是由性生爱的,对么?我定定地看着卓。此时的冰蓝已经历炼成妖。

  曾经有人跟我说,没有性,那都是不纯粹的爱,不要相信柏拉图,柏拉图也禁不起一夜缠绵。是么?

  卓的喉结颤动。

  我水蛇般地缠向卓,却用最坚定的眼神看着他。

  我要你纯粹地爱我一次。冰蓝的坚定,无人能抵,还有直入内心的绝望。

  在他进入我身体的那一刻,我知道,在他心里,我已经不纯洁了,或者,他知道,在我心里,他其实也许并不是自己想像中的那么重要。男人,需要的是征服,征服不了心的时候,就只能征服身体。

  而那一刻,我忽然觉得陌生,这不是我所熟悉的身体,能够征服我身体的,只有小兵。

  卓的拥抱是轻柔的,绅士般的,他轻吻我的耳朵,我偏过头去,耳朵又开始发炎,那原本不该是属于我的创口,我把耳环摘了,任由它封住,恢复,如同未曾有过,但是,仔细摸摸,一个硬硬的结梗在那里,终是不能像从前一样了,不能当它未曾有过,耳朵尚且如此,何况心呢。小兵从来不许我虐待自己的身体,他说,冰蓝,天然的你才是最美丽的。

  忽然间我对爱情失去了兴趣,在卓温柔的撞击里,心中一片冰凉。一切都只是作秀,包括卓,他太在乎自己的表现,一场不算投入的表演。而我,在身体的起伏中再一次报复,一种残忍的快乐,我的心理有着太多的仇恨。

  忽然发现,我是天蝎座的冰蓝,不成功,便成仁,没有中间道路可选。

  我拨开卓的手,又燃起一根烟,在袅袅的烟雾中,我说,卓,听我继续讲故事吧。也许我只是在讲给自己听。我悲哀地发现,自己原来是这样一种人,最爱的还是自己,爱上自己给自己制造的幻觉,把自己想像成悲剧中的主角,于是在生活中去极力接近自己的幻想。让自己相信自己可以生生世世地爱一个人,可以飞蛾扑火,可以轰轰烈烈,也可以悲壮,这样的人生,是演给别人看的,也是演给自己看的。原来,我只不过是在演戏,所有的一切都是道具,包括戏里的爱情,原来我只是一相情愿想在别人的心间划上一道深深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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