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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07 11:07:00|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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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网络上的照片,绝大多数都未经照片主人允许就被贴了上去.如果就因为这个原因要告的话,那我想现在在论坛里的绝大多数人都已经是呆在监狱里而不是在论坛逍遥了.还有,别忘了,那些记者拍的和登的很多照片大多数也未经当事人许可.难道,他们也要被你一个个告上法庭?</p><p>就算要告,也不是告到我吧.早报的确有转贴某人的照片,我只是转发一个URL.如果不懂网络,请不要无端发难,不然,我也会告你诽谤.还有,送给某些无知的人,SPH全名叫singapore press holding,也为联合早报,联合晚报印刷.你口口声声喊着只属SPH不属早报,呵呵,真的是无知可笑之人.有时间在这里瞎胡说不如在家多看点书.想知道SPH在哪吗?靠近tanpan jurong.要不要我下次带你去看看? SPH什么意思都不知道的人都敢在这里瞎比划,这年头还真的是无知者无罪.</p><p></p><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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