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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幽灵一朵

[职场] 离婚PR会被割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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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5-2007 17:17: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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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5-2007 14:2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我跟律师说了,为甚么这么不公平,可律师说,嫁错了就是这样,女怕嫁错郎嘛</p><p>对钱我是无所谓了,反正这么多年穷惯了,生存能力也强了</p><p>现在不怕穷,只怕伤心,每天这样拖着,压力很大,做工也无法专心,只想早点有个定局</p><p>能放手的都想放了,太累了,这样活着很辛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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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5-2007 14:3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TMD的什么律师,真的是律师讲的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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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5-2007 16:3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律师讲的没错,他也说孩子放手给他会好一点,家里房子有我的名,但全是公积金买的,我一点也分不到,因为当年我带孩子没法作工没公积金供房子,卖了就全回到他公积金里去,这就是这里的法律,如果我能分一点房子,让我儿子能有个小小的家,怎样也会争孩子的,谁的骨肉谁不心痛啊,生他时也去了半条命了,现在我工作也不稳定,到时连房租也是问题,孩子健康也有点问题,也需要稳定的环境,让他跟着我四处为家,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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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5-2007 17:5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律师说的没错?“嫁错了就是这样,女怕嫁错郎嘛”,这就该是律师说的?</p><p>当然,我没叫你要孩子。但他离婚也该给你赡养费的。新加坡不是保护女性的吗?律师连这都不知道?那这律师就太差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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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007 00:2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并不是那么绝对平分的,个人对家庭贡献的多少还是有影响的。</p><p>&nbsp;</p><p>如果是政府组屋,离婚之后是要卖的。找不到你签名也没关系,过些时候当你失踪处理,更是一分钱都得不到。</p><p>&nbsp;</p><p>孩子应该是新加坡公民吧?白天放在托儿所,全职妈妈可以得到150元的补助。加上至少300元的赡养费(应该能争取更多),托儿所费用也该够了。如果晚上回来比较晚,可以找邻居(退休的、或者全职主妇)、甚至房东帮忙接及负责孩子的晚餐,200多、300元应该可以。如果每月能有1000多元收入,应该能够维持。</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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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5-2007 20:4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4444bb" size="4"><strong>楼主应该换律师,你的律师应该站在你那边,帮你争取权益才对,新加坡这里离婚都是保护女士利益的。</strong></font></p><p><font color="#4444bb" size="4"><strong>即便房子你没有供过一分钱,也是你们的共公财产,是可以平分的。房子如果判给男方, 他必须把房价的一半还给你,否则你有权不签字卖房。</strong></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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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007 05:4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房子我是不想争了,问过别的律师楼,结果是一样的,赡养费他说了一毛也不给我,他说他没欠我甚么,还骂我拿了永久居民还想分房子是很贪心,我永久居民怎么了,我付出的代价难道还不够多吗?难道就换来这个累死人的身份,中国做工多没这么累,有甚么好?如果可以换回青春,我啥身份都不要!</p><p>你们别再骂我不要孩子了,真的要不起,帮他生帮他养还要受他恐吓,叫我不要任何差错,甚么不对都是我的错,当女人真的那么命苦吗,孩子可不是跟我姓,这里法律也不公平,居然不准随母姓,还讲甚么维护女性,跟本就不平等!他连婚礼都不曾给我,孩子传统上算来是私生子,还要跟他姓,没天理!</p><p>真的要放手了,孤独一生无所谓,孩子如果恨我就让他恨吧,反正都是过眼云烟,能活到孩子长大看到他恨我,也算我命长!</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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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007 06:2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里没有说孩子不可以随母姓~~只是要这边会有很多的法律问题~~</p><p>而且你的律师要换一下了~~</p><p>孩子想要就要~孩子多大了如果可以的话先征求一下孩子想跟谁~~无论怎样~~</p><p>女人要为自己活着~~~无论是在这边生活还是回国</p><p>自己觉得高兴没有做害人的事就好了</p><p>房子好象是无论当初用谁的钱只要是离婚的话都是一人一半的</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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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007 07:2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哪里结婚都很麻烦的~~所以说我是不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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