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楼主: oliver_871

[狮城生活] 八卦一下,李佳薇感情钱财起风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8-4-2008 16:4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不到10万,追着女孩子讨,不是个男人!!还是名人,丢人呀!<br/>另外,算算女人的5年青春呀,值多少钱?<br/>这个男人也很奸诈,在新加坡真的打官司,花费惊人,就算他赢了,在法庭强制执行之前,还钱给他,律师费他得自己出,扣完后,剩不了多少。他无非知道女孩子不愿意隐私公开,想敲诈一笔钱而已。可叹!!多亏不是中国人,不然,脸都丢尽了。。。<br/>虽不知内情,还是支持一下李佳薇。。。<br/>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4-2008 20:4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BS一下那个为财不要脸的。[em0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4-2008 09:2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大浪淘一粒沙</i>在2008-4-8 16:49:00的发言:</b><br/>为了不到10万,追着女孩子讨,不是个男人!!还是名人,丢人呀!<br/>另外,算算女人的5年青春呀,值多少钱?<br/>这个男人也很奸诈,在新加坡真的打官司,花费惊人,就算他赢了,在法庭强制执行之前,还钱给他,律师费他得自己出,扣完后,剩不了多少。他无非知道女孩子不愿意隐私公开,想敲诈一笔钱而已。可叹!!多亏不是中国人,不然,脸都丢尽了。。。<br/>虽不知内情,还是支持一下李佳薇。。。<br/></div><p>男女平等。不能拿中国人的思维来套。他们都是真正的新加坡人,不需要考虑什么女的吃亏怎么的吧?</p><p>当然,他自己闹大丢脸。李不理他的要求也是不对的。任何一个问题,如果可以用钱来解决,就不是问题。给他点钱打发叫花子就算了,闹到这样不好。</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4-2008 10:1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我看还是李佳薇比较吃亏。钱财方面她明显比较大方,出大头买房子买汽车,SUSILO可能象征性出一点,却有房子住,有车子开,现在还可以厚脸皮讨回来。法律上没错啊,人性丢大了,当然也可以理解印尼出来的男人不考虑人性。追讨的时机也很好,快要到奥运了,李佳薇要专心备战,有望夺牌的。SUSILO状态下滑,能不能去奥运还是问题,去了也是一个陪衬,没有压力,就给李佳薇找点恶心。同样是吃体育饭的,他知道其中的厉害,贱那!<br/><br/>当然要谈法律,皮厚了什么都可以谈。杜莱当初给自己装金水龙头发10个月奖金也不违反法律,可是就是这点激起民愤,最后政府找个商业交易的弊端把他拿下。SUSILO有点男人样,现在就不该追讨钱财(如果真的有的话),相反他应该把那辆汽车按原价买下,弄不好他还有反过来向李佳薇付一点钱才够。<br/>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4-2008 11:0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good99</i>在2008-4-9 9:24:00的发言:</b></div><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p>作了新加坡人却不知道该怎么作。可怜。</p><p>第一,性的方面随便一点(5年吊一棵树,这绝对不是新加坡)。第二,亲兄弟,明算账。第三,有钱花光;你不花光,也要考虑到其他人都是有钱花光的(susilo这次估计是手头太紧了)</p><p class="quote">男女平等。不能拿中国人的思维来套。他们都是真正的新加坡人,不需要考虑什么女的吃亏怎么的吧?</p><p class="quote">当然,他自己闹大丢脸。李不理他的要求也是不对的。任何一个问题,如果可以用钱来解决,就不是问题。给他点钱打发叫花子就算了,闹到这样不好。<br/></p></div><p class="quote"></p><p>在世界各地包括中国都有这样那样男女的问题,更激烈的手段都有吧。不就是一对男女之间的感情和金钱纠纷,你又何必老是以他们为例子,把全体新加坡人都代表了?</p>[em09]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4-9 11:14:54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4-2008 14:0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chisg</i>在2008-4-9 11:06:00的发言:</b><br/><p class="quote"></p><p>在世界各地包括中国都有这样那样男女的问题,更激烈的手段都有吧。不就是一对男女之间的感情和金钱纠纷,你又何必老是以他们为例子,把全体新加坡人都代表了?<br/></p></div><p>你理解错了。我可没有说谁代表谁的问题。而是事实是,新加坡就是这样的社会,很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社会。有什么钱财上的交易,清清楚楚留下底子,夫妻也应该是这样;发生纠纷,由律师、法律来解决。</p><p>哪里像中国文化那样,好像女的吃亏了(人家可没有这种概念)、有事情应该藏着掖着私下解决。他们毕竟都是在新加坡长大的,现在、将来也是新加坡人,应该按新加坡的文化习俗来预防或解决这个问题。</p><p>对方请律师一点没错啊。错的是时机不对(我估计他实在缺钱了。新加坡人手上没有什么现金这我没说错吧?);还有,事情被捅到媒体上(是谁捅的这我不知道)</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4-2008 14:1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oliver_871</i>在2008-4-9 10:16:00的发言:</b><br/>这事我看还是李佳薇比较吃亏。钱财方面她明显比较大方,出大头买房子买汽车,SUSILO可能象征性出一点,却有房子住,有车子开,现在还可以厚脸皮讨回来。法律上没错啊,人性丢大了,当然也可以理解印尼出来的男人不考虑人性。追讨的时机也很好,快要到奥运了,李佳薇要专心备战,有望夺牌的。SUSILO状态下滑,能不能去奥运还是问题,去了也是一个陪衬,没有压力,就给李佳薇找点恶心。同样是吃体育饭的,他知道其中的厉害,贱那!<br/><br/>当然要谈法律,皮厚了什么都可以谈。杜莱当初给自己装金水龙头发10个月奖金也不违反法律,可是就是这点激起民愤,最后政府找个商业交易的弊端把他拿下。SUSILO有点男人样,现在就不该追讨钱财(如果真的有的话),相反他应该把那辆汽车按原价买下,弄不好他还有反过来向李佳薇付一点钱才够。<br/></div><p>李佳薇是吃亏。但吃点小亏,总比搞成这样灰头土脸的好。前面我就说过,可以用钱财解决的,最好解决算了。自己亏一点,有什么大不了的。现在受影响就不好了。当然,李的机会应该不大了。4年前25万、50万的机会都没了,有本事再牛一把,挣她个几十万,不要被那点小损失影响。</p><p>我怀疑上次乒协故意冷落团体亚军的新加坡队,是不是有这个因素在里面。</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4-2008 15:3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抛开其他不谈,单从法律来讲,打官司追讨5~10万,不划算。只要对方比你财大气粗,玩得起,拖也拖死你.假如真打官司,susilo得不到什么。他不是ls说的'新加坡人喜欢循法律解决问题',只是拿打官司来恐吓李佳薇,逼其就范。之所以说SUSILO不是男人,就是,他明白这一点,他明知道,女孩子不希望隐私曝光的心理,而从中得到好处。假如真如ls说的,男女平等,他还会这样做吗?显然,男女,在这个问题上,永远也不会平等!!身为男人,ls的,你真认为,男女一样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0-4-2008 10:0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大浪淘一粒沙</i>在2008-4-9 15:36:00的发言:</b><br/>抛开其他不谈,单从法律来讲,打官司追讨5~10万,不划算。只要对方比你财大气粗,玩得起,拖也拖死你.假如真打官司,susilo得不到什么。他不是ls说的'新加坡人喜欢循法律解决问题',只是拿打官司来恐吓李佳薇,逼其就范。之所以说SUSILO不是男人,就是,他明白这一点,他明知道,女孩子不希望隐私曝光的心理,而从中得到好处。假如真如ls说的,男女平等,他还会这样做吗?显然,男女,在这个问题上,永远也不会平等!!身为男人,ls的,你真认为,男女一样吗? </div>
<p>&nbsp; </p>
<p>兄弟,循法律途径不一定是打官司。我没仔细看这方面的经过,不过,应该是他并没有要打官司。而是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因为他认为李故意不理他的要求,他自己不想拖下去。所以,他通过律师<span lang="ZH-CN" style="FONT-SIZE: 12pt; LINE-HEIGHT: 115%; FONT-FAMILY: SimSun; mso-bidi-font-family: 'Times New="New"  Roman';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让自己的律师找对方的律师<strong>协商解决</strong></span>。我希望大家心里明白,在新加坡,律师的作用是很大的。他们是法律途径的一部份,但不代表就是打官司。许多中国人还是很不能理解这一点。</p>
<p><br/>至于男女平等,呵呵,你问问广大妇女,哪个不<span lang="ZH-CN" style="FONT-SIZE: 12pt; LINE-HEIGHT: 115%; FONT-FAMILY: SimSun; mso-bidi-font-family: 'Times New="New"  Roman';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认为</span>男女平等啊?不是你我认为男女不可能平等就不平等了。我所讲的,是法律上的共识,你敢在法庭上挑战法官:男女是不平等的,所以李吃亏了。</p>
<p>&nbsp;</p>
<p>所以,我是说大家要从新加坡这里的惯例来判断这件事。不要说他们都算是新加坡人了,就是我们这些基本上还完全是中国人的人,在新加坡,也应该按新加坡的惯例行事。特别是钱财上的东西,不要混在一起。</p>
<p>&nbsp;</p>
<p>再说一<span lang="ZH-CN" style="FONT-SIZE: 11pt; LINE-HEIGHT: 115%; FONT-FAMILY: SimSun; mso-bidi-font-family: 'Times New="New"  Roman'; mso-ascii-font-family: 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 minor-latin; mso-fareast-theme-font: minor-fareast; mso-hansi-font-family: 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 minor-latin; mso-bidi-theme-font: minor-bidi;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遍</span>,在新加坡,很多事情经过律师,就很容易地解决了。比如最近那个大老板的老婆抽了空姐一耳光,搞上了法庭。最后人家通过律师私下解决了,法庭被绕过了。律师可以帮你解决很多民事上的问题,不需要通过法庭。这个在我以前的文章就曾经分析到</p>
<p>&nbsp;</p>
<p>&nbsp;[<a id="contentTitle"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ec987b010083ri.html" target="_blank">为什么新加坡的警察不管事儿?</a>&nbsp;]</p>
<p>&nbsp;</p>
<p>&nbsp; </p>
<p>有什么大不了的隐私?不就一点儿钱吗?李佳薇自己太不当回事了。我前面讲过:人家很可能是真的缺钱用了,李如果认为那点隐私很重要的话,你还不用点钱把他的嘴封上? 所以,李不认为那是什么重要女孩子的隐私,人家没那么脆弱,而是,自己太不当回事儿了,再者,没有了解到新加坡社会中很多人手上没有现钱,一旦到急切的时候,比如股市跌了,就要找钱救急!</p>
<p><span lang="ZH-CN" style="FONT-SIZE: 11pt; LINE-HEIGHT: 115%; FONT-FAMILY: SimSun; mso-bidi-font-family: 'Times New="New"  Roman'; mso-ascii-font-family: 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 minor-latin; mso-fareast-theme-font: minor-fareast; mso-hansi-font-family: 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 minor-latin; mso-bidi-theme-font: minor-bidi;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李没有太大的责任,只是未能</span>未雨绸缪啊,你如果早早地通过律师,给他一些钱,不就拉倒了。现在被小人搞大了,部长全躲一边却了吧?要在中国,随便哪个领导就帮你解决问题了。</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0-4-2008 14:0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倾家荡产?不会吧,有钱人(不要说她没钱)就能让别人倾家荡产,请黑社会差不多。如果有这种律师,肯定会被法官斥责的。</p>
<p>&nbsp;</p>
<p>他又不欠李佳薇钱,凭什么叫人家倾家荡产?这是不可能的。就是李佳薇是中国人,也不会有人会鼓动她这样做的。律师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有钱可以脱罪,哪可以让别人加罪?</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