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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iomio

[职场] 请问双重国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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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1 08:03: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2-4-2011 08:0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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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大使馆对我提出的两本护照的问题的答复:

关于您孩子两本护照的问题,现答复如下:首先,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当然也就不承认中国公民同时拥有两本护照,如果你孩子拥有新加坡护照,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中国护照。所以你孩子的中国护照虽现在仍在有效期内,也不能使用。
整体来说语焉不详。如果小孩没有新加坡护照,那不是中国护照就有效了?
可能就是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不需要说的太明确


其次,您孩子到21周岁时,将被允许自己选择加入何国籍。如重新选择中国国籍,您孩子可持现在这本护照(届时已过期,但没关系)来使馆办理手续。(完)
当然,个人觉得,“被允许自己选择加入何国籍”才是所有问题的关键。前面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根本不需要计较,最重要是你能得到什么结果。自己选择,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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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1 08:08: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冏冏有神 发表于 2-4-2011 01:18
活了这么大,第一次见到这么死撑的人。

活了这么大,第三次见到这么死撑的人。见多了。

这种话说了有什么用?大使馆不是明确说了允许自己选择吗?哦,你当大使馆那是屁话,那你死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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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1 10:56: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才注意本贴始发贴将近一年了,几位大哥大姐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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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1 12:02:5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冏冏有神 于 2-4-2011 12:06 编辑
good99 发表于 2-4-2011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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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允许自己选择加入何国籍" 分明是指 小朋友在按照新加坡法律的要求在做出选择,而不是中国的法律规定或者允许他做这样的选择。中国的法律只允许他届时可以申请回到中国国籍因为他原籍是中国。

你非要把这句话理解成中国有什么法律允许他可以到时候在2个都有效的国籍中选一个,那有由得你。我也不会把跟自己解读不同的话一律当成什么屁话来概括之,反正我已经问了他们更详细更精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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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1 15:05:0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2-4-2011 15:3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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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允许自己选择加入何国籍" 分明是指 小朋友在按照新加坡法律的要求在做出选择,而不是中国的法律规定或者允许他做这样的选择。中国的法律只允许他届时可以申请回到中国国籍因为他原籍是中国。

我惊为天人了!就这点来讲,你没有对的可能!

到中国大使馆,询问中国护照、国籍的事情,中国官员居然跟你讲:(根据新加坡法律)你可以选择国籍。中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中国官员偏不说!

怎么可能?我不想说你错,你受不了,理解不了。好吧,那只能是中国官员笨了。但我相信,包括我的大多数人肯定不是这样理解的。你不信问问大家?
不要忘了,人家的前一句: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这不是按中国法律说的吗?难道是新加坡法律?不然怎么可能前一句说中国法律,后一句说新加坡?

再来,不要忘了,人家还回答了下一句:“如重新选择中国国籍,您孩子可持现在这本护照(届时已过期,但没关系)来使馆办理手续”。是否您也认为(按照新加坡法律)如果重新选择中国国籍,可以。。。也就是说新加坡说可以就可以,中国没法律可以约束新加坡了。你当然会说你没说。OK,那到那个使馆?中国大使馆,就是说还是中国这边办,但是,根据你的意思是,按照新加坡的法律,你可以选择;有没有说中国法律不可以?按你的说法是不可以!那不是神经病嘛,你光说外国的法律,你自己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却偏不说。

哦,我知道了,你认为那说的办理手续是恢复,不可以选择,只可以恢复。这总算了解的清楚了。真难理解啊。佩服啊!只有你一个人看出来,中国大使馆的人只会了解新加坡法律,回答也替新加坡法律回答问题,对中国法律什么也不说。而且,办理手续这么轻巧的词,居然能被理解成申请,成功率只有1%的申请,这不是作弄人嘛。

佩服,佩服!肯定有一个人脑袋灌水了,我们就当是大使馆的人。

〉〉你最好再问问自己和大使馆,根据中国国籍法,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你的小孩算不算自愿?他/她可能是1岁,也可能是10岁。


〉〉你再问问,小孩21岁恢复国籍的可能性有多大(我认为是选择,但我可以接受你说的申请恢复)?而现在你自己申请恢复的可能性是否跟小孩21岁的时候可能性差不多大?

我真的第一次了解世界上有这么理解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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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1 22:17: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冏冏有神 于 2-4-2011 22:35 编辑

"到中国大使馆,询问中国护照、国籍的事情,中国官员居然跟你讲:(根据新加坡法律)你可以选择国籍。中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中国官员偏不说!"
首先,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当然也就不承认中国公民同时拥有两本护照,如果你孩子拥有新加坡护照,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中国护照。" 这是回复的第一段。我觉得已经很明确了,这就是中国的法律,国籍法确实这么写的。但是你非得抠字眼,认为后面只是在说“自动放弃护照”,没说“自动放弃国籍”。。。一个中国孩子的双重国籍身份不被中国政府承认,但是如果他放弃使用中国护照,他的中国国籍身份将被保留。这是你的意思吧?你自己不觉得拗口吗?

至于大使馆的答复里面为什么会有新加坡法律那一部分,你应该去问当事人是怎么问的,或许他原先的问题里就是有问如何申请回到中国国籍的事。而不是你想象中的鸡同鸭讲。

"其次,您孩子到21周岁时,将被允许自己选择加入何国籍。如重新选择中国国籍,您孩子可持现在这本护照(届时已过期,但没关系)来使馆办理手续。" 这是第2段。


首先,当事人问了几个问题我不知道,但回复中段落是很清楚的。第1段说中国法律,第2段说新加坡,为什么不可以?

其次,你才是神经病。
“再来,不要忘了,人家还回答了下一句:“如重新选择中国国籍,您孩子可持现在这本护照(届时已过期,但没关系)来使馆办理手续”。是否您也认为(按照新加坡法律)如果重新选择中国国籍,可以。。。也就是说新加坡说可以就可以,中国没法律可以约束新加坡了。你当然会说你没说。OK,那到那个使馆?中国大使馆,就是说还是中国这边办,但是,根据你的意思是,按照新加坡的法律,你可以选择;有没有说中国法律不可以?按你的说法是不可以!那不是神经病嘛,你光说外国的法律,你自己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却偏不说。” 这么简单的事被你绕来绕去说得有几个人看得明白?

我再重复一遍我的观点,中国法律没有选择国籍的内容,但是其他国家法律可能有。所以原中国籍的人如果放弃了新加坡,美国,加拿大国籍,而想回到中国,他们只能自己申请(成年)或者监护人申请(未成年)加入中国国籍。国籍法对纯外国人和原中国人申请国籍分别列在不同的条款下,显然难易程度是有区别的。


"你最好再问问自己和大使馆,根据中国国籍法,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你的小孩算不算自愿?他/她可能是1岁,也可能是10岁。"
这个总算是条靠谱的说法。小孩子算不算自愿?我不知道中国的法律里怎么看待这个词,但是按照第9条反过来说,“定居中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也成立,如果你去看看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几位官员合写的"关于国籍法主要内容的解读及相关问题的思考"一文,人家早就看到这个不严谨的地方,而且警察叔叔早就有很粗暴的手段来堵这个条文的歧义。

当然你也可以说既然国籍法都有歧义,那未成年人的双重国籍问题完全用国籍法来解释就不妥。行,那你给我看个解释得通的法律?我前前后后一直追着你问 “你说的中国法律是哪个法律”,你说得出吗?别告诉你一直忍着不说的中国法律就是国籍法第9条那2个有歧义的字。。。那大使馆的人也不用脑子进水了,他们集体去买块豆腐撞死算了。原来 1980 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已经隐藏着支持双重国籍的描述,而且还不只是适用于未成年人,它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国内取得外籍身份的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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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1 23:44:5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2-4-2011 23:5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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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当事人问了几个问题我不知道,但回复中段落是很清楚的。第1段说中国法律,第2段说新加坡,为什么不可以?

可以,你非要这么理解可以。

其次,你才是神经病。“再来,不要忘了,。。。但是,根据你的意思是,按照新加坡的法律,你可以选择;有没有说中国法律不可以?按你的说法是不可以!那不是神经病嘛,你光说外国的法律,你自己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却偏不说。” 这么简单的事被你绕来绕去说得有几个人看得明白?

我郑重警告你,你嘴里干净点儿。我说按那种说法,只能说明大使馆是神经病,我没有说你,你不要理解错了反过来说我。你说什么扇我耳光等等,你不要再挑衅。
国籍法对纯外国人和原中国人申请国籍分别列在不同的条款下,显然难易程度是有区别的。

这个有点意思。你和你的小孩有纯外国人吗?难易程度是你们自己比。

"你最好再问问自己和大使馆,根据中国国籍法,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你的小孩算不算自愿?他/她可能是1岁,也可能是10岁。"
这个总算是条靠谱的说法。小孩子算不算自愿?我不知道中国的法律里怎么看待这个词,但是按照第9条反过来说,“定居中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也成立,

这又搞笑了吧。玩文字游戏,也得对了才行。
如果: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就能得出:定居中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一段限定词,如果你改变了它,后面的东西可能完全不是原来定语涵盖的内容了。你倒好,改一个字来对应。抄来了吧?原文这里完全是错误的。


如果你去看看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几位官员合写的"关于国籍法主要内容的解读及相关问题的思考"一文,人家早就看到这个不严谨的地方,而且警察叔叔早就有很粗暴的手段来堵这个条文的歧义。

拜读了。那边文章恰恰是按照我所认为的那样建议的。后面详细说

当然你也可以说既然国籍法都有歧义,那未成年人的双重国籍问题完全用国籍法来解释就不妥。行,那你给我看个解释得通的法律?我前前后后一直追着你问 “你说的中国法律是哪个法律”,你说得出吗?别告诉你一直忍着不说的中国法律就是国籍法第9条那2个有歧义的字。。。那大使馆的人也不用脑子进水了,他们集体去买块豆腐撞死算了。原来 1980 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已经隐藏着支持双重国籍的描述,而且还不只是适用于未成年人,它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国内取得外籍身份的中国公民


国际公约。我以前讲过,你说的那个公安局的里面也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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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1 23:53: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 搞了那么多麻烦事,,,,,  就为了2本护照。,,,,  最后还是只能选一种,    其实还有另外种2全齐美的办法,  但我不知道对于拿过中国国籍的人行的通吗。  我以前的同事,是新加坡人,他老婆是中国人(新加坡PR), 小孩在新加坡出生,直接是新加坡公民, 没得选。 后来他们去中国的时候,帮小孩申请到了中国的PR, 他的不可以申请(要结婚5年并且在中国居住5年,才有资格申请)。    这样他小孩有了新加坡护照, 中国PR, 去全世界100多个国家不用签证,去中国也不要签证(可以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比2个护照换来换去,还怕被取消国籍要好的多.    不过他小孩申请的时候,给我说过,必须是出生就是外国国籍,并且父母有一方是中国公民,才可以申请。  他给我说不过那个PR的身份证不便宜(中国的公民身份证才40人民币,哈哈典型的新加坡人),大概人民币1800左右,还有些手续费什么的.  小孩的只有5年有效期,大人的10年有效期,  只是他还不确定,如果小孩不在中国居住的话不知道可不可以更新. 他听说是可以,因为是小孩没到18岁。  
其实拿中国公民,新加坡PR,就够好了, 让小孩21岁后自己选, 那么多麻烦,要双国籍。。。。。  自找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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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1 00:32: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搬出来了上海出入境管理处的一篇学术文章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我感谢,因为那上面所说,很支持我的观点。

其他的不多说了,具体在这里,2004年的文章:http://www.ims.sdu.edu.cn/cms/attachment/090603051628.pdf

主要讨论一下对修改国籍法的建议那一部分

1,新国籍法国籍审定对于儿童易宽松,成人要严格

2,新国籍法中可加入“允许年满18岁申请人自由选择国籍的权力”的条款 (同学们,这可以跟我认为的是一模一样的!!!)

3,取消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可有其父母或代理人代理申请中国国籍的规定(完全同意,不过跟这里无关)

4,对于未成年人可以出入中国国境,可以使用外国护照或使用中国旅行证;中国护照可以不必发给(这些都是现在已经实施的政策)

5,对父母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儿童的国籍采取“无事不理”原则,究竟这名儿童是否拥有中国国籍很难确定。(哈哈,本人说的国籍未定,看来是一点没错)。笔者建议对这些人采取不审理的政策,一律视为外国人(先鸵鸟一下,反正18岁成人的时候你们自己选,即第二点已经涵括。我完全赞同!)
。。。
。。。
6。关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规定不够明确。建议签发《退籍证明》(这个也是完全实施的了)。并以后完善户口的管理。。。

该文还两次提到国际法,这也是我多次提到的。

==============

综上所述,很明白了。虽然是2004年的论文而已,但国家确实已经实施了很多措施,比如通行证(在美国),退籍证明,不发护照。我可以合理地想象,2 自由选择国籍, 5 国籍未定,这些也已经在实施了。

改法律要比较长的时间,但具体实施,应该是基本按照我的设想已经进行了。: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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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1 01:34:5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冏冏有神 于 3-4-2011 01:39 编辑

你可以去玩穿越了,一篇建议性的论文,就被你当作既成的法律依据来印证你那些可笑的想象。这文章早就看过,没影的事,根本不值得拿出来当什么证据。

你一口一个“中国法律”。国际公约算神马中国法律?


[quote]
国籍法对纯外国人和原中国人申请国籍分别列在不同的条款下,显然难易程度是有区别的。

这个有点意思。你和你的小孩有纯外国人吗?难易程度是你们自己比。

[/quote]


为什么我的孩子要跟我比?我说的很清楚了,纯外国人和原中国人。老外在中国拿绿卡都很难,更别说拿公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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