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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ishun2009

[房产] 关于小马哥的那个案子,请看1楼铜牌推广者对此的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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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11 11:25: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网络舆论也挺厉害的,别小看了它的作用。”

是的。中招了就 :L  。
大家还是诚信为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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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11 12:14:0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刚才跟各位高手过了几招,突然顿悟一件事情。
年初我一老乡拿着一空壳的东东,要卖给我。没有成交。
后来在公开场合攻击我,诋毁我,当然反应很快,马上认错。
但私底下,对方立马短信我,说是“如果我觉得难受,她可以道歉,但她认为是不需要道歉的”。我说“以后见面还是会招呼一下的”。人家以为占上位了,马上说“没必要,以后再不要来往”。真是奇怪了,明明我是受害者,变成对方上位了。
接下去更精彩的来了,说“我们现在做那一行,认识很多学生中介,是有能力把你家儿子搞进名校的,就因为你不记情,我们就不要搭理你们。”
这下我火大了,亏点钱没关系,拿我儿子的前途来说事,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现在明白了,人家是叫我“破财消灾”,当初如果出笔冤枉钱买下那个东东,他们是会帮忙我儿子的事的。也就是说人情那,是用钱买的。
看来是我年轻,我不懂事,不懂得交学费。不懂得这些潜规则。
说出来释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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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11 12:26:0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atemouse 的帖子

回山谷无回声
OTP14天期间的主要权力和义务是,买家有选购权,卖家有不得再卖的义务。

个人认为如果没有买家这个身份实在对这个房子没什么话语权,所以一般情况先执行了OTP确定了自己是真正的买家,然后才处理执行OTP之前或之后的纠纷和争议,关键是这时就有律师代表买家了。就像xuemei的例子,执行OTP后她的律师立即发给卖家一封律师信要求限期提供卖家律师名字填到OTP上。

执行OTP一般都是在律师楼进行的,把执行OTP做为房子状态的参考点并不合适。卖家的签字时间,也就是OTP开始的时间做为参考点比较合适。

买家在completion前可以要求卖家将房子恢复到OTP前的状态,比如以估价报告和买家拍的照片为参考。卖家愿意折腾,折了再装,保证交易完成时买家拿到的房子状态和OTP前一样,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总之,个人认为要么就干脆放弃,要么一切执行OTP后再说,不执行就没有话语权。

点评

“平凡又平凡”说什么啦,小马哥一天听的太多,把你给冷落了,失礼失礼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2-2011 16:30
哦,这还有个xuemei的案例,这可要学习学习。您总算又办了件实事:) 顺便,82#楼 的点评请您再给回复一下,有问必答才能体现您的高贵人格,你说是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2-2011 16:28
我第一时间就说了类似这个的话,可惜立即被堵到墙角了。因此再也不说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2-2011 13:51
我第一时间就说了类似这个的话,可惜立即被堵到墙角了。因此再也不说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2-2011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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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11 12:27:0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山谷无回声 的帖子

这,这说的是心理年龄。比较幼齿。
在实际年龄上好像  比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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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11 13:24:4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山谷无回声 的帖子

人家能通天,不得不佩服。  :lol
有兴趣,介绍给你。估计你比我能,能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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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11 13:29:1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把我”当“傻子耍,是因为他当前还活在inception的梦境里;在现实里,没准他才正在被当傻子耍呢 ”
“  赔了钱?7千多块那也叫钱,要是7万的话,小马哥儿可能真要思维停止,全身心的纠结两三分钟。”  
jerryma6002  云妹子说的在理儿。不过”愤怒“就言重了,你看福尔摩斯、狄仁杰要是带着愤怒去抓贼,没等贼抓到,他自己先吐血啦!

小马哥,这么一说,我又明白了很多道理。作为想买房的人,我是支持你追求真理的。对你的思维与能力也很佩服!

点评

真理 + 正义 + 仁义 + 智慧 + 实力 + 经验,一个都不能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2-2011 16:05
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邪不压正 :)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2-2011 16:02
你好像现在才看出一些门道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2-201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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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11 16:16:0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个热闹,等结果。

点评

热闹,可能还没开始呢,结果可能也是五花八门,唯一敢肯定的,犯罪行为一定是有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2-2011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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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11 21:40: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erryma6002 于 1-2-2011 21:49 编辑
ratemouse 发表于 1-2-2011 12:26
回复 ratemouse 的帖子

回山谷无回声


为什么要暂停excercise

分析一下棋局:两种走法,
1. 强行执行otp (带着非法caveat的).
2. 暂停执行otp以等待屋主撤销非法caveat 屋主进监狱。
(至于取消交易,根本不予考虑,因为是诚意买家,)
第一种方案 强行执行otp,(带着非法caveat的)
如果不顾一切的冒进执行exercise,结果将是这样的:
又付了给卖方律师4%,约3
印花税给政府,       1.6
15% 给买方律师        12
银行付80%给买方律师,约58
再然后,离completion还有大约15天了,律师告知又出问题了。卖家不能还那2万抵押贷款(但卖家还是一如既往在脸上摆着十二分的所谓“诚意”),买家的completion不得不被推迟(因为moneylendercaveat卡着呢)。如果到时买家又提出替卖家还贷,卖家“消失”(跟厨子现在的行为一样)。
2011511, 原定的completion 日。银行开始收按揭了,不算本金,每个月利息姑且按$1000算。
如果多此一举的sue一下,律师费约1万块。
然后假设买家就这样等了5年。银行利息发生了约6万块。
最后买家不得不取消交易。屋主“理所应当”的拿到5% 3.5万。
买家损失总计:约12万。这不像是在买房子,到更像是一场慈善捐款。屋主,律师,中介,政府,银行 都得到了足够的实惠。
分析到这,还没到关键。再看刑事责任。
一旦买家在caveat存在的情形下,执行otp,表示买家认可了屋主的借贷行为,不但化解了屋主欺诈第三方的罪行,同时还主动授予了屋主无限延迟交房的权利。
举个例子,A正在家睡觉,有贼B入室盗窃,贼B偷着正欢呢,A睡醒了,当场发现此贼。贼惊慌失措。可是,A却对贼B说,“把钱全都拿走吧,求您了,谢谢啦”。贼B答应了A的请求。此时,贼不再是贼,贼还变成了助人为乐啦。我们可以说,A配合并化解了贼B的犯罪行为 ( A不是共犯)。
只要卖家仍然拒绝还贷 且买家仍不认可卖家的非法借贷行为,卖家就仍处于犯罪行为成立的状态。
这样就很容易理解了,为什么“厨子”已没收了1%定金 却还派个有乡村女干部背景的律师在坛子里混淆视听,误导买家去做exercise。一来可以免除厨子之前的犯罪责任,二来还能多黑4% (后来又被厨子修改为5%)。一箭双雕。
第二种 暂停执行otp以等待屋主撤销非法caveat 屋主进监狱。
这里只讨论大体的步骤。
通常,警察会主持由买家卖家借贷公司(假设不涉及大耳隆)一起做三方权利确认以给屋主最后的机会。
如果屋主同意并还了借贷公司的钱,otp合同继续执行。
否则,警察以欺诈罪起诉屋主。如果屋主找不到替罪羊,屋主坐牢。

分析到这,本案的宏观脉络就很清楚了。至于更多的有价值的琐碎细节,小马哥儿也非常乐意与大家分享。无论您是买家、卖家、中介或就是旁观群众,都希望您能从中各取所需。最后再祝所有人新年快乐!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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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011 03:03: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A 正在睡觉,陌生人B 敲门,可能是贼?A 可以报警,没有损失没有必要也不一定抓到贼;悄悄开门接着装睡,顺便录下犯罪事实后才报警;请他进来,问清情况,可能不是贼,如真有需要双方妥协一下,也不能不来啊,50%车马费算了。哈哈。。。
我想1% 如买家想要应该归还,,纠缠个啥劲;如买家要强制执行也无不可,有律师呢,买家的钱经过律师应该会清掉贷款才能COMPLETION。
没那么玄吧。

点评

顺便聊聊那个蔺相如,那是打灯笼都难找的饭桶草包,有那样的窝囊废做宰相,赵国不灭那才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2-2011 12:37
什么”车马费“?是”完璧归赵“吗?对不起,”壁“是你的,”城“是我的。这就是规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2-2011 12:35
“妥协”,既然不是贼,他还妥协什么?大大方方的消失就成了。 有点不打自招的韵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2-2011 10:19
该拿到的房子没拿到,那不是损失,那是 “幸运” 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2-2011 10:12
“纠缠”这个词儿,好像用的不咋地,容易被大伙儿误以为您是继那“乡村女干部”,有一个混进来 惹是生非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2-201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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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011 05:19:0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FPSOFANG07 的帖子

我觉得应该是这么做的。问题是买家律师好像对执行OPT持否定建议,这样俺就糊涂了,亦是我漏掉什么?

点评

您漏掉的细节是,“厨子一听说我要帮他先还钱,立马逃之夭夭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2-2011 10:04
买家律师也是人,碰到犯罪分子全身而退,无可厚非。再说,人家还履行了告知义务呢,比那“厨子” 强多多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2-201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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