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erryma6002 于 29-1-2011 21:19 编辑
yishun2009 发表于 27-1-2011 10:46
希望小马哥继续更新案情的发展,让大家有个经验教训。
我的观感:我很同情小马哥的遭遇,因为我也碰到过中 ...
几日没来,坛子里简直是翻天覆地热火朝天啊,好像就等着小马哥儿出场啦!先谢谢这位高人的评论指点。另外,提供一些个人看法及相关细节,镶嵌在您的原文中啦!致礼!
希望小马哥继续更新案情的发展,让大家有个经验教训。 (这是最为重要的目标。另,本案的最高理想是,希望本案成为新加坡房产交易史上最后一宗诈骗案,从而为我数十万新加坡华人华侨扫清一切购房之困扰)
我的观感:我很同情小马哥的遭遇,因为我也碰到过中介甩手撂挑子的事(谢谢同情!毕竟小马哥儿中招不深,还能反叫;而更需要同情的应该那些已经中招或正在中招的兄弟姐妹们,我们不但同情,还应及时伸出援手)。由于那个律师楼Capital Law多收了银子,我只好从中介费里扣。这个中介公司ERA竟然写信给我说不把钱补齐,就会告我!天下哪有我给了5,6千拥金后还要被告的道理?我打电话给那个中介Vince Poh(请大家留意这个冒似老实的人,其实小诡计多得很),他不仅不回电,还在新电信办理了屏蔽我的来电的业务;写电邮给他,他当然也不回,反正給你来个人间蒸发,拿了我5,6千的佣金后,还跟我来这套把戏,岂有此理!(看到这,觉得你的顶多是个民事案)他和你的中介不同的是,他是新加坡人难人,难为人的男人(我那个是个女人,百里挑一的女人)。好在我最后买到了房子(好在小马哥儿抓贼的经验丰富,及时的来了个反客为主J),虽然你号称不差钱(刚在中国出手了一大批股票,这回更不差钱儿了J,为抵制通货膨胀,开始准备买第二套的首付了),你小马哥蚀了7千银子还啥都没捞着(我捞到了贼一个呀J 没准他还是个正被悬赏通缉的惯贼呢 )。你没有别的办法(其实不是没有办法,而是在正确的时间采取正确的办法),只好出此下策(是分享,不是下策啦),在这逼你的中介出声(她出不出声改变不了事态的发展),可怜啊(最可怜的应该是那越南厨子和厨子背后的可能存在的高参)!其实你有了那补充协议(我那协议是好啊,不过已经被越南屋主给拒绝了),可以大胆挺进,完成交易,买到那房子(如果挺近,肯定没戏;及时暂停,反到有戏。这就是以静制动的玄妙)。你有点太小心了(因为此贼不一般啊,手法纯熟,布阵严谨,运作有序,智商不在我之下,显然是个惯犯,不可小觑)。
这顶多算个诈骗案,刑事案谈不上(根据新加坡刑法,诈骗系刑事犯罪行为)。希望你准备走法律程序吧(不是将来时而是完成时),别怕麻烦,告他几年(排期几个月就差不多吧,审理顶多1个小时,因为证据太充分,书面的,Email的,外加近10个小时的全部对话及部分电话录音。如果有当事人做假口供,刑罚必定更严重,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含糊J),你会得到正义的判决的( 得到判决的是那越南厨子,不是小马哥儿呀J )。
再写几句给那个在网上解答问题的绰号“努力工作”,我倒看不出你在这个案子上在努力工作 (事实上,她的确很努力,不是一般的很努力),你连你的客户(老板)都不理 (她说在这个case里,她其实有两个客户,以致于警察都曾被她给搞蒙了),还好意思告诉人家案子已经结束了(她只是想告诉我,屋主见好就收了,犯罪阶段性中止,一期战利品1% ,$7350, ),还威胁用你的律师对付人家 (她开玩笑的,因为她的律师跑得比她还快呢) 。你没赚到钱,就不管了?你客户的7千元是大风刮来的吗?也许你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来帮你的客户要回那7千大洋(要回7千大洋那是根本没必要,因为是诚意买家嘛),但至少你应该保持与你的客户的沟通啊(其实她应该是一直在和她的客户之一在沟通的,但那客户不是我),而不是玩什么“消失”(毕竟,她需要时间反省总结。一边在家面壁思过,一边心里唱着“忐忑”)。你以为新加坡很大吗?还是你的客户会很快忘掉这个倒霉的案子(关键是广大的群众不想忘啊!另外,倒霉的应该是屋主,受益的则是广大群众)?我很怀疑你的职业操守,还好我没碰到你这种中介(就算“努力工作”再错,我们也应该给人家一个从心做人的机会,这是我佛慈悲,善哉善哉)。
小马哥,给力! 另,小马哥,给你忠告(谢谢,敬礼):你最终的目的是,买到那房子(自始自终的目标,而且保证专款专用,不含糊);或,要回那7千块(完全没必要。BTW, 钱没有能要回来的!只有送过来的);并不是让某人坐牢(某人想不想吃牢饭完全取决于他自己),或磕碜某人(面子是别人给的,脸都是自己丢的)。 谢谢观赏!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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