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19-4-2011 13:16 编辑
这会要发英雄帖了!
本帖原来的第一个逻辑判断问题,不少网友没看明白。看来还是有点难度啊。所以,现在发布第二个逻辑判断问题,纯逻辑问题。如果能够答对的,请不吝接受我加为好友:D 详细题目在30楼:http://bbs.sgchinese.net/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4401446&pid=42473816&fromuid=85862
============= 以 下 原 帖 =================
提要:简单地说,只是一个纯粹的逻辑问题。你不需要管前一句或后一句本身是否对,只是逻辑性地推断就好。
如果第一句成立:“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是否可以按照上面这一条,顺乎逻辑地推断出第二句也成立?(唯一修改的两处作了粗体处理) “定居中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然后,您带着您自己的答案慢慢看,看它为什么成立或不成立
======================================= 一个一年多以前的关于小孩双重国籍的帖子最近又引起了关注,并争论不休。有些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些是鸡同鸭讲,所以,没什么意思。
但其中有一个笔墨官司:文字识别能力的判断,却确实牵出了很多关于小孩国籍问题的更多知识。
首先,这里小孩国籍的问题指的是小孩原来中国国籍、后来虽父母加入新加坡国籍以后,他们的国籍归属和以后成人以后的问题。
笔墨官司是什么呢?
一段网友回复如下: 这个总算是条靠谱的说法。小孩子算不算自愿?我不知道中国的法律里怎么看待这个词,但是按照第9条反过来说,“定居中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也成立,如果你去看看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几位官员合写的"关于国籍法主要内容的解读及相关问题的思考"一文,人家早就看到这个不严谨的地方,而且警察叔叔早就有很粗暴的手段来堵这个条文的歧义。 说真的,我怎么都没看明白,第九条所为反过来说,别的条件没变,却可以得出相反的“不自动丧失。。。”的结论。我一开始一直以为他在蒙我。 (第九条是这样的: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后来我google那篇他说的几位官员的文章的时候,无意看到这么一篇文章:《双重国籍讨论:国籍法第九条承认双重国籍和第三条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矛盾》http://news.boxun.com/forum/201101/boxun2010/161108.shtml 这篇文章里写到了这个“反过来说”,即矛盾甲。而且也言之凿凿地说了具体“解决”方法是相当粗暴的。
这个跟前面有神讲的粗暴的手段来堵这个条文的歧义
是何其相似! 所以,可以认为那个所谓的“反过来说”就说明第九条承认双重国籍的出处在这里。下面,我仅仅讨论那篇博讯投稿。
矛盾甲是什么呢?下面是原文: 矛:
第三条说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铁板钉钉,无可商量。 盾:第九条说“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按照第九条,可顺乎逻辑地推出以下两条: 1)“定居中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既然中国公民的中国国籍未丧失,而他的外国国籍又是被外国当局承认,同时被中国当局事实上承认,因而这些中国公民就具有了双重国籍,中国事实上就承认了他具有的双重国籍。这和<<国籍法>>第三条产生了矛盾,称为“矛盾甲”。 2)。。。 这里说的是,根据第九条,顺乎逻辑的推出下面的““定居中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这句所谓顺乎逻辑推出来的,跟第九条就差两个地方,一个是条件由定居外国的变成了定居中国的,之后就得出了相反的结论,由自动丧失变成了不自动丧失!简单吧? 问题是,这么简单的糊涂逻辑,他怎么写的出来?条件变了,结论就一定相反?特别是这个是外部条件,还不是原因,跟结果没有什么必然联系的条件! 第九条是什么?在条件A情况下,因为B的原因,则得到C的结果。那么,在不是条件A情况下,因为B的原因,则是否一定得到非C的结果?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即得不出这样的结论。 如果有人逻辑不强,我们再打一个简单的例子: >> 在中国的地方,如果放了食盐的话,作出来的菜会咸。 根据那个所谓的顺乎逻辑的推断,是否能推断出 >> 在外国的地方,如果放了食盐的话,作出来的菜不会咸”? 答案是什么?大家很容易地判断出来了吧。 逻辑,逻辑,这里的逻辑显然是错的,但这个低智力的人居然说顺乎逻辑就能得出,简直侮辱大家的智慧。这也就罢了,还真就有人就相信了,就看不出来中间的显而易见的错误,还根据这个错误来胡搅。害人啊,罪过啊,罪过! 其实,A跟C根本没有因果关系或其他有联系的关系,谈不上什么逻辑 我早就说过,互联网上很多很多的东西不可信,特别是一帮智力有问题的人还写那么多东西;错了也就罢了,还来很容易地害人! 该作者还神叨叨地说警察粗暴执法来解决这个根本就不存在的矛盾。能造这种谣,下次肯定能煽动砸烂公检法了! 智慧在哪里?悲哀啊,还要打这种笔墨官司。更好笑的是后面还有另一个推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