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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ood99

[职场] 英雄帖:纯逻辑问题,第二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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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11 13:46: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emmer 的帖子
最不明白本版的一点是,很多东西黑白分明,明明说了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这点有什么疑问吗?
政策有漏洞,你去钻漏洞,这是很见不得人的事情,是桌底的事情,可是有人一定要放到台面来想“光明正大”地讨论出1-2-3。这有什么意义?是在倡导正常的价值观吗?
做人也可以很简单。有什么样的眼睛就看到什么样的世界。

同学,回答你的疑问。还有错误的感觉吗?请指出。

否则我继续下一个论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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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11 17:44: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英雄帖:本帖的第二个问题,也就是解决那篇文章中的“矛盾乙”。如果能够答对的,请不吝接受我加为好友:D

题目:如果第一句成立:“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那么,是否能够从逻辑推理的角度得到这一句也成立?只改了两个地方,粗体表示:“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不是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简单地来说,加了两个“不”字,前后否定一下。

这个第二句,很对我的一个主张,即“自愿“对于一岁或十岁的小孩加入他国国籍是一个很难成立的定义。

不过,从逻辑的角度讲(因为原作者强调这是逻辑推定),这句话成立吗?

有些人会拘泥于这句话的本意是否成立。不用这样。就这象一个纯粹的逻辑问题:

如果这个成立:如果B,则C
下一句是否成立?如果非B,则非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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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4-2011 13:15:2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或许是没有人对此感兴趣,或是大家根本就无法理解这个英雄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既然没有人能看得出来, 我就自己说吧. 再看一遍题目:

题目:如果第一句成立:“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那么,是否能够从逻辑推理的角度得到这一句也成立?只改了两个地方,粗体表示:“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
不是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其实, 在28楼我已经提到了, 所谓的“反过来说”,其实就是一个否命题。否命题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原命题正确,是不可能得出否命题正确的。


如果我们粗略地看那个所谓“逻辑推理出来的”结果, 有点意思. 其实我确实说过小孩跟着父母加入外国国籍, 是否算是自愿的. 所以,有点像我的主张. 但我只是提出疑问,至于到底是怎么样,还有待探讨. 而这句话本身, 是绝对错误的!


我一眼就能看出错误, 因为, 这种简单的"否命题", 是不可能正确的. 可能对,也可能错!根本无法确定.这是从逻辑的角度讲,所以,所以"顺乎逻辑地推断",只能是白日做梦


再深一步,从逻辑的角度,只有逆否命题是正确的,是有意义的!可惜,很多人可能根本知道逆否命题这回事儿.有了这个照妖镜,一下子就可以看出来那两个所谓矛盾的错误!


咳,没有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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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1 11:16:2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illiancheung 的帖子

散,反正也没几个高手能够看得懂。

网上似是而非的人和言论太多了,有点水平的是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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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1 14:09: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山谷无回声 发表于 21-4-2011 12:29
LZ是抄来一篇无聊人士写的无聊文章而已

第一句和第二句(两种情形)根本就没有逻辑关系,原作者就是故意玩 ...

虽然无聊,但这种错误的文章,居然堂而皇之地登出来,好像发现了一个新大陆似的。

更要命的是,就我们这里,有人用它来证明《国籍法》自相矛盾,被我一下子就看出来问题,他还是不懂!悲哀。

不能完全是“根本没有逻辑关系”,他们是简单的正确命题、和它的否命题的关系。从逻辑上讲是这样子的。但逻辑上,从来都是说,原命题正确、并不能推出否命题正确;而作者和这里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这种逻辑关系,反而是信誓旦旦的声称:否命题也正确。完全是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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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1 14:24:2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大人加入新加坡国籍,必须退籍;小孩为什么不要这个不就很简单地说明小孩是允许双重国籍了吗?"

"再反例,如果中国即时剥夺小孩的国籍那新加坡怎么可能让你到21岁时可以宣布放弃新加坡国籍?那你不是成了无国籍人士?"

红,蓝分别对应所谓的原命题,否命题。

我看出来了,LZ 其实是在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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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1 16:29:5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冏冏有神 发表于 21-4-2011 14:24
"还有,大人加入新加坡国籍,必须退籍;小孩为什么不要?这个不就很简单地说明小孩是允许双重国籍了吗?"

...

我们讨论纯逻辑问题,如果你直接谈那个,我欢迎。

如果你想说你说的那个,其实很简单。法律没有规定到的地方,并不表示肯定或否定。没有逻辑关系,所以跟本题也无关。

或者我可以深入,就来谈谈你说的。没有退籍,就表示中国允许双重国籍了?显然不是!所以,你本身命题是不对的。退籍,并不是是否允许双重国籍的标志,或充分条件!

估计你这点上绕不过来,那不用扯什么小孩,就说大人。加拿大入籍不需要退籍,难道说明中国承认双重国籍?我想你肯定承认不是。这里有充分、必要与充要条件的区分,不能简单的对应。

结论,你的命题首先有问题,后面的推断就不用讨论了。谢谢你提出充分、必要与充要条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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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1 16:35:5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good99 的帖子

自认不是什么英雄,只是个普通农民工,实在看不下去了,不吐不快。
你所谓的ABC真的是看的人头痛,反复看多遍都不能非常清楚你要表达的意思,可能我的逻辑真的是不行。我的理解是一个直角3角形,在勾3(A) 股4(B)的情况下,一定是旋5(C)。如果是旋6或旋7都不能算直角3角形,即使外形很像了。
但是法律这东西可不是简单的逻辑问题,如果是那样只要背熟法律条例,就可以做大法官和大律师了。很多案例都是case by case,没有绝对的。中国是再三声明不接受双重国籍的,但是实际情况呢,又有多少人拿着2本甚至多本护照来去自如的?
全世界各国都存在法律漏洞,要不然外国也不会出现平民告赢政府的案例。中国法律的漏洞就更多了,不能一一例举。说个最简单和最经常看见的。中国的物权法和拆迁法就存在的严重矛盾。你跟他说房子是你的私人财产,他跟你说拆迁法。好吧,你跟他说拆迁法讨补偿,他跟你说劳动法。他说请了一帮打手,叫了几辆推土机,几十工人半夜来拆(工钱还按OT算的)算完后还要给他们拆迁费。
在中国“官”两个口永远说不清的,问问中国人民有多少相信中国有法律这回事,连在读的法律系学生都鄙视他们辛苦所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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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1 16:44:2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大人加入新加坡国籍,必须退籍;小孩为什么不要这个不就很简单地说明小孩是允许双重国籍了吗?"

"再反例,如果中国即时剥夺小孩的国籍那新加坡怎么可能让你到21岁时可以宣布放弃新加坡国籍?那你不是成了无国籍人士?"
原来这红红蓝蓝的句子,现在又变成不是逻辑关系了?众位看客,大家会不会鼓噪啊?

那拜托你也别把别人的话当成什么逻辑关系,从头到尾都没说什么逻辑什么命题,都是你一个人在用这些词把别人的话连起来。合着到自己这里就不算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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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1 16:51: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4-4-2011 22:34
回复 罪与罚 的帖子

简单地说,只是一个纯粹的逻辑问题。你不需要管第一条或第二条是否对,只是逻辑性地推 ...

我开始也觉的有矛盾,但是看了Oliverchen的点评才发现问题的关键。
可以不是自动,可以是被动和强制丧失。
不矛盾不是因为前半句定不定居中国的,而是后半句的“留一手”。

新加坡有个很条法令,大家应该很有印象。
开始时新加坡政府只是规定新加坡人在本地于未成年发生关系是违法的行为,导致很多人去周边国家偷吃。后来才追加了在外地也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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