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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ood99

[职场] 英雄帖:纯逻辑问题,第二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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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1 17:54: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钻漏洞了~~占便宜了~~自己知道捂被偷着乐就好~~大肆宣扬是不是有些不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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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1 18:10:2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emmer 发表于 4-4-2011 17:39
最不明白本版的一点是,很多东西黑白分明,明明说了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这点有什么疑问吗?

政策有漏洞, ...

对,前半句你是问哪里不可信,那么后半句请问什么意思呢?
我真的不知道哪个后半句?我自己“害怕写错”?
并且你也太躲避了吧。如果你真的觉得你说的话没任何问题,难道直接就回答我说这不是人身攻击就可以了?
首先,这不是人身攻击,说的谁攻击谁啊?这么说吧,我绝对没有攻击你的意思,怎么可能?你哪里觉得被冒犯了?如果有,抱歉,是我不敏感。
有个成语叫做欲盖弥彰不懂你有没有听过,版主先生
请教,我要盖什么?我只讨论一个逻辑问题。如果你觉得我的逻辑是错的,请不吝指教。我真的有点战战兢兢了:funk:
最不明白本版的一点是,很多东西黑白分明,明明说了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这点有什么疑问吗?
这里还没有谈到双重国籍问题,这里只谈那个逻辑问题。
原文认为,第九条的反过来说,隐藏了承认双重国籍;我指出,他根本就逻辑错误,根本的不出来什么隐藏了承认双重国籍!你肯定把我的意思看反了!
政策有漏洞,你去钻漏洞,这是很见不得人的事情,是桌底的事情,可是有人一定要放到台面来想光明正大地讨论出1-2-3。这有什么意义?是在倡导正常的价值观吗?
同上,这里根本就没有漏洞,是原文认为有漏洞(什么第九条隐藏了承认双重国籍)。我就是光明正大地驳斥有政策矛盾之处的问题。
请问,你认为的政策漏洞在哪里?我实在是看不出来我鼓吹了漏洞!敬请指教,我一定改正

做人也可以很简单。有什么样的眼睛就看到什么样的世界
你不会说我因为有坏眼睛所以看到社会的漏洞吧?我没有鼓吹漏洞,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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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1 18:12:2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豆包妈妈 发表于 4-4-2011 17:54
是啊~~钻漏洞了~~占便宜了~~自己知道捂被偷着乐就好~~大肆宣扬是不是有些不妥呢?
...

这里谈逻辑问题而已。请问,哪里是漏洞、哪里可以占便宜?我真的没看出来。

您要是看出来了告知我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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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1 19:49:4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leepy: 一不小心跳战场里了....

讨论出了对错,却伤了和气, 何必呢, 有时候对错真那么重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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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1 21:36: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vipyulf 的帖子

对是对、错是错,网上讨论一下,正常的不会有任何伤感情的事发生。而且,我这里真的只是驳斥一下那篇文章,跟这里的任何一个人没有直接关系。

实在想不明白居然有人用那种“简陋”的文字游戏来“揭发”法律上的矛盾,太让人气节了。

最让我气节的是,居然有人说我是在找漏洞,占便宜,谁能告诉我一下,我怎么也想不出来跟那写有什么关系。:di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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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1 21:58: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鄙人愚笨,看不懂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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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1 22:34: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罪与罚 的帖子

简单地说,只是一个纯粹的逻辑问题。你不需要管第一条或第二条是否对,只是逻辑性地推断就好。

如果这一条成立: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你是否可以按照上面这一条,顺乎逻辑地推出以下一条也成立?(唯一修改的两处作了黑体处理)
“定居中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点评

按逻辑上说,可以成立!定居外国等于自动丧失;定居中国的,自动丧失或不自动丧失,如果不自动丧失,就可能会被动丧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4-2011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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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1 14:17: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5-4-2011 14:27 编辑
Oliverchen  按逻辑上说,可以成立!定居外国等于自动丧失;定居中国的,自动丧失或不自动丧失,如果不自动丧失,就可能会被动丧失!

也就是说,定居中国的,可能丧失、也可能不自动丧失。这在逻辑上,就叫做不确定,所以,按逻辑上说,不成立

假设是第一句肯定成立的,逻辑上,第二句这种把本身成立的第一句作两处否定的,绝对得不出成立的结论。正如你所说,可以或不可以,都可能,那么第二句其实是错误的:因为不确定!

食盐的特性不会随时间,空间变化而变化,中国双重国籍问题则有可能。所以用食盐来举例,本身就是逻辑问题。


你不需要在意中国法律是否到底会让你丧失,你只要从纯文字、纯逻辑的角度判断!因为原文章强调的是“顺乎逻辑地推出”,原作者并没有从实际情况出发,他是纯粹从第一句话出发,即:
如果第一句成立:在条件A情况下,因为B的原因,则得到C的结果。那么,不是条件A情况下,因为B的原因,则是否一定得到C的结果?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即得不出这样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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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1 17:35:1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icpm 于 5-4-2011 17:37 编辑

哈哈。似乎是断章取义吧。
首先“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已经明确。
后面是否定居国外,只是定义那个“自动丧失”罢了。
对于定居中国拥有“双重国籍”的,如果不是“自动丧失”,就要“被动丧失”了,反正只有一种选择:即“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对于没有“自动丧失”的拥有“双重国籍”的定居在中国的,所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将由自己承担。:lol

中国的事,完全是“人事”!别和那些根本就没人认真执行的法律条文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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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1 17:50: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icpm 的帖子

你的结论是对的,但他不是断章取义,而是逻辑推断错误。

简单的来说,他所谓的“反过来说”,其实就是一个否命题。否命题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原命题正确,是不可能得出否命题正确的。

说了半天,就是一个逻辑问题:否命题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所以,根本没有讨论的必要。原作者把否命题当真,绝对是笨蛋!这种人还洋洋洒洒地写东西、还想证明国籍法有矛盾之处,简直是痴人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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