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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特

[房产] 紧急求助:关于和前屋主的管理费的纠纷(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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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2 11:09:2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RHEIHEI 于 12-1-2012 11:28 编辑
平凡又平凡 发表于 12-1-2012 10:55
既然你已经是新屋主了,税务局缴税的名字就是你了,他已经不用把钱交给税务局了。
所以,这就成了买家律 ...


我的了解是好像税务局不介入买卖造成的税额调整。 而是要求律师在买卖家之间割名之前解决。

那么今年的房子税务已经去年寄给了前房主让他交付。 新房主没有收到账单也就没有交付义务。

律师应该协商双方解决这个问题。 要是对方没有交官方会找他问话。
可能的情况:
1。 对方已经一次付清。 那么律师会要求买方补退割名后的部分给卖方
2。如果买方是GRIO  或者别的安排每月支付。 他的律师跟你协商如何支付
比如改成对方一次在割名前付完余款 最好这样) 你再补他。
或者照会税务局由你逐月跟进支付(?)这个我不清楚了就。 你可以提建议给律师,你想要的做法。

总之这个事情要跟律师说明白问清楚他打算怎么为你做。有一点不能做的是 :你把余款直接交给
卖家。 那么要是他不交人没了就麻烦了。虽然理论上来说税务局不会找你要今年余款。但是万一来了呢.


或者一个简单的做法是你开具一张给税务局的支票 数额等于你应该承担余款(割名日之后到年底, 这个要律师算给你写下来)
让你律师安排交上去给税务局。 注意要背书注明对方的关于这个房子的税务帐号(换名后帐号可能有改变)。
支票复印件留底。 让律师写一个收据留证。

将来税务局不再向对方追讨你那部分余额。 也就没麻烦了。 注意,一定要介入律师和有文件留底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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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2 11:16: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maoru 发表于 12-1-2012 10:39
谢谢你了! 我刚才问了律师,律师说她是每月交的财产税,52元钱,那么她是不是不用一月31日交一整年的财产税 ...

如果是那样,那就不用担心。52块你看要不要了。
但你可以顺便问一下律师管理费的收据他们是否提交(因为管理费他们必定是按季度交的)。只要律师保证这个,您就安心过大年吧
预祝大家春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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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2 11:32:4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12-1-2012 09:49
不用担心,ratemouse那是最坏情况,不可能的。
打官司也不是你想打就打的,律师、主簿会处理的,很多连法 ...

这个时候就看到你说的分开签协议的好处了。

楼主这样只有一个房产买卖合同、相同的律师处理,管理费结算是房产买卖中的一部分,所以我认为这个管理费纠纷应该是属于房产买卖中的纠纷。打官司只能到高庭。

但是把借房协议分出来,情况就应该不同了,借房期间产生的管理费纠纷所依据的这个协议,小额赔偿法庭应该是可以受理的。下面纯粹讨论一个完美流程。

卖家必需要借住一段时间,做为一个条件已经和买家在总价谈好了。首先买家先签一个借房协议,同意如果成为屋主在completion之后到某个时间为止把房子借给卖家住。卖家按协议里规定的费用总数开post dated支票给买家。

卖家拿到借房协议后,就可以签OTP给买家了,后面就是房产买卖的标准程序了,非常成熟的程序,很少有什么漏洞,只要律师不出错。


点评

对哦,那个滥中介!签个协议有那么难吗?他就是不让我们签,其实双方还见过面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2-1-2012 13:11
看到你的id出现我就高兴,我们家2条鱼全部投票给你了,呵呵,爱你哦 :)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2-1-2012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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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2 11:55: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ZRHEIHEI 发表于 12-1-2012 11:09
我的了解是好像税务局不介入买卖造成的税额调整。 而是要求律师在买卖家之间割名之前解决。

那么今年的 ...

IRAS网站写过去和未来的税都是由现任业主承担。也就是IRAS不会向前任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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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2 12:10: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ratemouse 发表于 12-1-2012 11:55
IRAS网站写过去和未来的税都是由现任业主承担。也就是IRAS不会向前任追讨。

...

I SEE  ..那么说起前任要是不付 换名之后的税款
IRAS 会寄信给新任,那样也很好啊。反正是自己要交的
只要不把现金交给前任 造成失控就好。

但是一个问题请教:
如果换名日之前,前任没有交他应该交的产业税。 这种过去欠缴税款,
现任也会被追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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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2 12:24: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ZRHEIHEI 发表于 12-1-2012 12:10
I SEE  ..那么说起前任要是不付 换名之后的税款
IRAS 会寄信给新任,那样也很好啊。反正是自己要交的
只 ...

1. Property Tax LiabilitiesOnce IRAS is notified of the property transfer, all property tax related correspondence including property tax bills will be sent to you as the new owner. As the property owner, you will be liable for all property tax on the property.  Hence it is important that you, through your lawyer, enquire if there are any outstanding or future property tax liabilities, and make provisions for the seller to reimburse you for the property tax amount that is to be borne by him.
Enquire on outstanding property tax liability
Property Tax is payable in advance by 31 January every year. If you are buying the property after January, the seller ought to have paid property taxes from previous years as well as the current year.  Before you buy we advise you to check if there is any outstanding property tax as you may be subsequently billed for any outstanding property tax that has not been paid by the previous owner/s. We encourage you to arrange for payment by GIRO for your tax obligations.
Enquire on possible future property tax liability
If you are buying a property that is under construction or newly completed and hence not assessed for property tax yet, you may be billed for the property tax that starts from the TOP date. This is usually within one year of TOP date for residential properties.  Your lawyer would usually assist you in seeking any reimbursement of property tax from the seller/developer if the property is transferred to you after the TOP date.
Apportion property tax liabilities

The apportionment of property tax liabilities is a private arrangement between the seller and buyer.  Your lawyer would normally make a legal requisition to check on the outstanding property tax, and make provisions to settle the outstanding amount with the seller. IRAS does not apportion nor arbitrate property tax liabilities between the parties. All bills and notices after the transfer of the property will be sent to you as the new owner.


看来真的会被追讨 包括之前的欠款。 买方让自己的律师把这部分算清楚保证前屋主清掉欠款 很有必要。

学习到新东西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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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2 13:34:4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ZRHEIHEI 发表于 12-1-2012 12:24
1. Property Tax LiabilitiesOnce IRAS is notified of the property transfer, all property tax relate ...

这是房子交割时,律师必须做的工作。
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是买方律师的失职,应该追讨买方律师的责任。
一般来说,新加坡的律师不容易出这样的差错。
而且,买主在交最后一笔款项的时候,应该了解清楚。


点评

AGRRE with you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2-1-2012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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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2 14:32: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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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2 14:49: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ratemouse 发表于 12-1-2012 11:32
这个时候就看到你说的分开签协议的好处了。

楼主这样只有一个房产买卖合同、相同的律师处理,管理费结算 ...
楼主这样只有一个房产买卖合同、相同的律师处理,管理费结算是房产买卖中的一部分,所以我认为这个管理费纠纷应该是属于房产买卖中的纠纷。打官司只能到高庭。

我倒是没有说分开来的好处跟打官司有关系,而是从别的角度看这个问题。
你说道一个词“完美”,我觉得很好。因此就此高-屋-建-瓴地深入讨论一下


但是把借房协议分出来,情况就应该不同了,借房期间产生的管理费纠纷所依据的这个协议,小额赔偿法庭应该是可以受理的。下面纯粹讨论一个完美流程。
-- 要 完 美!--
我喜欢完美,因为那是大家的追求 :)
简单地说,房屋买卖是一个“-完-美-”的法律过程!我在前面就讲过:是一个 -标-准- 的过程!因为标准,所以完美;为了完美,所以法律界制定了标准的过程。
我想大家不太明白这个道理。很多人24楼的文件没看、没看懂,因而产生很多非标准的“遐想”再引申出一些不必要得旁支侧节。没有必要的。
我即使不看24楼,也知道那个文件是怎么写的!未卜先知吧?!因为,法律的东西就是标准程序,出不了差错,体现“完美”。
不信我的人可以看看我的博客上关于那个 O T P 的推理论述,那些OTP也是完全是一个模子套出来的!WHY?因为要“完美”!因为要标准!
rate兄是经历过那场大讨论的。其实从宏观的角度,大家应该收获“完美”的概念,否则,只是讨论旁支侧节是因小失大了

-- 增 一 分 则 肥 --
“完美”意味着标准,意味着准确,意味着精炼!它准确地规定了交易的全过程、却又绝不概括任何跟交易无关的东西!
楼主这种把非标准的借住新屋主房屋的过程给加入到标准、完美的程序中去,显然破坏了“完美”!我谓之 增 一 分 则 肥!

当然,肥就肥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是律师搞的有点过火了,WHY?

-- 不 要 违 法 !--
不完美也就罢了,怎么违法了呢?
其实大家看看24楼的东东,没有人看出不合法的地方?!
9月8号交易就正式结束了,从法律上讲,新屋主就应当承担房屋之后的一切义务责任!那为什么“默认”规定:
1,原屋主继续承担税务、管理费多两个月
2,更可笑的是要原屋主来执行应当有新屋主执行的任务、新屋主让旧屋主代缴费用然后返还
这些,从法律上讲就是本末倒置、完全搞反了。因此,是“不合法”的

因此,好好的一个美人儿,被增肥了也就罢了,还被套上了违法的影子。何苦啊!这是什么样的人作这种笨事儿啊!

其实解决方法很简单,改完美的让她完美:完全按9月8日结束。另签补充协议,由原屋主补偿新屋主在那段时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这么简单的事情,咳!聪明人太少了

-- 打 官 司 猛 于 虎 ?--
我觉得还有一个大家问题是大家把打官司看得过于严重了。其实,打官司,有点太笼统了。其实,应该叫法律程序。
其实,法律程序的第一步就是通过律师提出你自己的要求;如果明显没问题的,对方会很快答应的。
即使上了法庭,有审前会议。像这种明显的一边倒的案子,没见到法官就解决了。所以,没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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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2 15:41: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soul99 发表于 10-1-2012 17:03
如果是9月8号的话,一种可能就是前屋主已经收到的第四季度各种催款信,包括公寓管理费的信。总而言之,这 ...

极品才600块~

点评

freesoul说的一点不错。是那个意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2-1-2012 18:22
多了就不叫极品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2-1-201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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