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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紧急求助:关于和前屋主的管理费的纠纷(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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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2 12:23:4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蓝特 于 7-3-2012 20:49 编辑

我买的公寓,由于是屋主唯一的住房,屋主要求成交后给他住两个月,他没有给我租金,只是作为成交条件给我让了一些价格。

我们的成交日是9月初,他住到11月初,期间正好需要交去年第四季度的管理费和property tax,按照双方律师的默认,应该是他住的期间他承担,我住的期间我承担,可是由前屋主来缴纳,于是,按照对方律师的要求,我把该我承担的公寓管理费和房产税在交房款的时候,一并付出。

可是等我11月入住以后,收到公寓管理处的信函,才知道前屋主没有缴纳600元的公寓管理费(还好房产税交了)。

我告知律师,律师查询以后,跟对方律师沟通了,也发了律师函,要求前屋主在12月27日之前返还我600元。可是截止日期到了,对方并没有履行。

我打电话问律师,这下该怎么办,律师只是跟我讲,让我不要着急先。

过后我再没有打过电话给律师,律师也没有再跟我联络。

我打算下午再跟律师联系,联系之前想请问各位:这样的事情在新加坡一般会是怎样的结局?律师会不会帮我处理争取?我应该怎么做?

谢谢!
+++++++++++++++++++++++++++
感谢各位兄弟姐妹的热心和关心,特来向大家汇报:

还记得我在14楼讲了这么一句话吗?

“最气愤的是,就算他们不交他们应该承担的管理费,那也应该把我支付给他们的我应该承担的那部分还给我啊,这个是太过分了。”

现在,经过双方律师多次磋商、多次写信的结果是:前屋主归还了我支付给他们的、我应该承担的那部分,共计340多元。

OK,这一页就这么翻过去吧。

如果我的帖子能够给论坛内买房的兄弟姐妹提供一点信息和参考,也算是我学费交的值了。

还有一点提醒大家的是:成交后免费给前屋主居住的两个月,IRAS是按照出租的property tax收的,也就是房产税的税率是10%,所以虽然前屋主支付了税款,我还是被要求补税500多。

不说了,过去吧,毕竟如大家所说的,买了屋子,有了自己的家,是开心的事。就当是购房成本略有增加吧,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谢谢大家。
发表于 9-1-2012 12:31: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结局不清楚,但是律师一般都会帮你争取,再不行就去小额赔偿法庭,再不行去他家门口挂猪头,泼红漆写O$P$: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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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2 12:34: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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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2 14:10: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古叠9263 发表于 9-1-2012 12:31
结局不清楚,但是律师一般都会帮你争取,再不行就去小额赔偿法庭,再不行去他家门口挂猪头,泼红漆写O$P$:l ...

谢谢您的主意,可是找不到对方的家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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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2 14:15: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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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2 14:28: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你们这个东西交割之前有没有协商好,有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然后双方同意前屋主会交管理费?如果只是默认的情况下那就不好说了,因为毕竟在他居住的两个月里你是合法屋主,估计你的律师会帮你争取但是要真打官司我看你胜算不大,再说我估计你律师也不会建议你和他打官司,毕竟就600多块钱,不大划算,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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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2 14:30:2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amanda19890225 发表于 9-1-2012 13:54
请问。上个月交的property tax是for 2011的还是2012?..

对呀房产税不是每年1月底前要交吗?LZ的WZ上个月交什么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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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2 14:36:3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原来租公寓住的时候,都是屋主交的管理费,跟租客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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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2 14:37: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给律师点小恩小惠,估计他会更积极帮你争取。
只是这“小恩小惠”估计和600差不多价钱。。。

看他能帮你争取多少咯,如果没有下文那只能自己认栽了,毕竟上法庭打官司远远超过这600块钱,还要损失精力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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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2 14:49:2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吧。当时,你当时应该干脆按11月成交,那么一切OK
现在你按9月成交,那么后面的费用按法律当然应该是你交。虽然你说律师默认,其实哪有什么默认?律师的任务就是一清二白、白纸黑字,没有什么默认的。
也就600块,算了吧。当时他也算让了你一些价格。顺祝乔迁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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