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RAS要求规定父母要和纳税人住在一起。但没有直接说明居住天数。
那么传说中的183天是怎么来的呢?
关于父母居住要求的英文原文是“The dependant must be living in Singapore in the previous year”
注意到英文living是进行时。按理,如果是偶尔住,那不能称为living。IRAS在判断是否在新加坡算是常住时,对非新加坡公民,采取183天的划分。多于或等于183天算是常住新加坡,少于不算。
2.IRAS的报税系统,当你去年报过一次,系统会记录你报的信息。后面如果没有更改,系统会采用原来的信息。
IRAS不会每个纳税对象(个人和企业)都去查。只是抽查而已。新加坡的法律系统,原则上是默认你是遵守规则的诚实人,但一旦发现你做假,惩罚是严重的。
3.最多可以减免两个人的份,即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