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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ood99

[保险] Why not Accident but Collision - 和解 + 没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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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16:26:4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健康快乐和睦 发表于 16-8-2012 15:45
当时车里的乘客后来有没有说说发生车祸前的情形?

估计不会说,因为这很。。。

不过,很多人在这种情况下,这段记忆确实会永久消失,不可能恢复的。所以她确实也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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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16:27: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优士安居 发表于 16-8-2012 15:47
如果车或红绿灯设计缺陷,马家应该诉别人,不是axa。  是否?

那是当然,不过,一般可能不会另外起诉,会把他们列为其他答辩人吧
一般保险公司必须找例子,如果过去有这种严重超速保险公司免责的,那么另一方就很难继续官司。反方也是找相反的例子
如果一方占上风了,另一方如果不放弃,那么就要找其他的理由,比如车子有缺陷,那么,就要把厂方列为第三造,厂方再找很多专家等等。
红绿灯设计的缺陷是不成立的。因为在严重超速情况下,红绿灯才有缺陷,而你已经犯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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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16:27:2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qiu0204 发表于 16-8-2012 15:44
我理解你意思
司机不低调是因为半夜,车上有美女,有拉风, 在女人面前受荷尔蒙刺激得瑟的成分。
但是, ...

我可没这意思。
区别在于你是否明知故犯。车上没有女人,有些人不照样在那儿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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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18:04:55|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的问题是超速吧 开车的都知道 有的时候会加速Beat红灯的 如果两个红灯隔得太近 或者马根本没意识到有第二个红灯, 那还是不是他的错? 找LTA评理啊? 如果AXA赢了 是不是超速驾驶都不能赔? 新加坡高速限速70-90, 大家都靠+10-20那么跑 算超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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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18:27: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terryli 发表于 16-8-2012 18:04
马的问题是超速吧 开车的都知道 有的时候会加速Beat红灯的 如果两个红灯隔得太近 或者马根本没意识到有第二 ...

对。但是,超速不会导致保险失效。只有严重超速、并且是明显可能导致事故的,才会导致保险失效,保险公司就是要把它归于这后一类。
在那个路段100就完全是不可以接受的了,算他是晚上,再给他30公里,他基本上也在那个极限了。当然,到底怎么算,法官可以写30页的判词,呵呵

其实,问题的关键应该是,一个明显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危害公共安全的人,权益是否应该受到保险公司保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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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20:35:00|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16-8-2012 18:27
对。但是,超速不会导致保险失效。只有严重超速、并且是明显可能导致事故的,才会导致保险失效,保险公司 ...

我一个保险公司的朋友跟我说如果AXA赢了 以后有他们受的了 很多条款要改 因为相当于它把现有平衡秩序打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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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21:07:1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1,英文报道的记者也是外行,望文生义,搞出个“collision”是合同除外责任的说法,楼主在这个基础上再做推理,难免就离题更远了

2,在保险中,从来没有把“collision“定义为insured知道他/她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意外发生,从而保险公司可免责。相反,船舶保险中,差不多30%的损失都是在赔偿“collision”

3,accident是个统称,可以翻译成意外事故,包括很多,collision, fire, theft, lightening, explosion...都可以是accident的具体形式. 所以报道中把accident与collision对立起来的说法,是完全没有逻辑的

4,但是保险的一个原则是只保偶然发生的事故,而不保必然发生的事故。我看了下自己的保单,保险责任里恰好写的是“accidental collision”,所以我估计AXA是在这里做文章,例如说马驰的超速加闯红灯是inevitable collision rather than accidental collision什么的 -- 不过在我看来是站不住脚,理由很多网友都明白

5,他们也可能在马驰的主观要件上做文章,把事故的发生归因于wilful misconduct而不是fault, 这个也是一个挑战律师法官创造力的活,虽然他们从不缺乏创造力,但我觉得也是胜算很小

6,我听说全部赔偿金额是三百万新币,似乎也值得AXA花点律师费博一把,倒霉的是马驰的家人,都这个状态了还得受这个折磨,还是钱惹的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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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21:46:5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16-8-2012 21:48 编辑
waittt 发表于 16-8-2012 21:07
1,英文报道的记者也是外行,望文生义,搞出个“collision”是合同除外责任的说法,楼主在这个基础上再做推 ...
[/quote]
我倒没觉得记者是望文生义。因为他明确说了,means in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s ,在保险业界,是这样定义的。除非是他自己发明的这个保险业界的定义,那么,那是他的专业水准问题。
[quote]把accident与collision对立起来的说法,是完全没有逻辑的


如果人家保险业界是这样定义的,那你没法说人家没有逻辑。任何事情都有他们自己的规则

其他的我基本同意。打官司,难了法官,不过,可能赔付还是要的,但比如50%,大家都有的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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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8-2012 00:11:46|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法律怎么说,如果axa完胜,我对保险彻底失望,不管马驰多有钱,保险该赔就应该赔。那个晚一个星期的车祸如果赔了,我认为这个就该赔,除非保险条款里明确说了超速多少不赔,用一些模棱两可的文字游戏不赔,就是欺负个人斗不过大公司。

点评

晚一星期那个是酒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7-8-2012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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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8-2012 08:11:5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ilywhite 发表于 17-8-2012 00:11
不管法律怎么说,如果axa完胜,我对保险彻底失望,不管马驰多有钱,保险该赔就应该赔。那个晚一个星期的车 ...

该赔就应该赔,是的!那不该赔呢?这种故意严重违法、超出正常使用范围(测试性能等),在保单中都写明了不保的
大家的忧虑只是源于对保险公司的疑虑,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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