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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毛毛 发表于 10-6-2013 10:33 我个人认为公司做法不地道。DP是跟着SP/EP走的,所以公司签字盖章并没有多付出什么,就算试用期就闪人了, ...
96333 发表于 11-6-2013 10:59 其实没这么简单,第一,DP性质还是属于公司担保的,任何事情公司需要负责的。 第二,申请什么的都是有几 ...
金毛毛 发表于 11-6-2013 11:31 就算是试用期员工也是公司的员工,担保相应的DP也是职责所在,并不会引入额外的风险。申请费那几个小钱对 ...
96333 发表于 11-6-2013 11:46 就算是试用期员工也是公司的员工,担保相应的DP也是职责所在,并不会引入额外的风险。 试用期的确也是, ...
豆包妈妈 发表于 11-6-2013 12:02 如果员工应聘的时候并未提到配偶需要申请dp(而是想当然的认为公司必须在适用期就开始申请) 你的意思是 ...
金毛毛 发表于 11-6-2013 13:13 这还是一个你站在什么立场上的问题。员工毕竟不是专业HR,考虑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如果按照法无禁止即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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