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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oki1028z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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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6-2013 17:21:2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为owner好像比较难,因为要交印花税。

至于他那话,你也就不用往心里去了。我见过更绝的:劳工买公寓,自己的名字。给台湾老婆住,老婆还要打房租的。不用太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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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6-2013 17:54:4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SC + PR 第一套组屋可以求情的,可以要求减免PR交的那部分,case by case........
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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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6-2013 18:25: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爱精灵 发表于 16-6-2013 16:59
楼上的某些人,请不要说我说话直接,你们也太那个了,别人是来求教的,你们也不用这样损人家的~~

其实单身超过35岁是可以买二手大屋的,我老公在婚前我就让他要先买房在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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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6-2013 18:37: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妹妹,因为你和老公是吵架在先,然后在要求加你的名字,你老公在气头上当然不愿意了,其实我个人感觉啊,夫妻之间理解万岁,加名字是对我们保障,但不加名字也是老公感觉对他财产的保障,即使房子有你名字,你老公也可以要求建屋局只给你比例很少的,如百分之十了,他占百分之九十了,还有,如果你老公是管建屋局贷款,五房加名字两三千就够了,但如果是管银行贷款,加你名字,各种费用加起来也要一万左右,甚至更多,我当初嫁给老公唯一要求就是他要有屋子,有没有我名字无所谓,现在我也是PR,我也有工作,虽然收入不多,也有交公积金,我们重新换银行配套贷款,我也认为没必要非要多花一万多加我名字,如果加了名字,夫妻过的天天吵闹或者说还有其他不顺的事发生,我宁可选择不加我名字,平淡过日子,夫妻能走到一起就是过日子,吵闹是必然的,你等你们都心平义和的时候在和他商量,凡是想开点,学会自己宠自己,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莫强求!

点评

赞,夫妻还是相互理解的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6-2013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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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6-2013 20:06:2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给你一个忠告,多一份心眼!免得到头来一场空。
这里的本地人大部分是好的,不过自私的人也有,而且极度极度的自私的我也见过,很正常的。一样米养百样人,自己多个心眼才是正确的。
我还见过男的结婚要求女方给他供车,这种男人还不如死了算了,娶个老婆人家一起供房子不算,还要求女方给他供车,我身为男人都实在看不下去了。
这也是新加坡人很多宁愿单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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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6-2013 20:59:2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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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6-2013 21:43: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kschong 发表于 16-6-2013 20:59
关键是你有没有出资购买这套组屋???

如果没有的话,哪来的权力把名字放进去??

这个,您好像没看明白楼主写的内容,您看清楚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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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6-2013 23:44: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咖啡香女 发表于 16-6-2013 18:25
其实单身超过35岁是可以买二手大屋的,我老公在婚前我就让他要先买房在嫁过来
...

那你这图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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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13 09:16:3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咖啡香女 发表于 16-6-2013 18:37
其实妹妹,因为你和老公是吵架在先,然后在要求加你的名字,你老公在气头上当然不愿意了,其实我个人感觉啊 ...

不同意你的说法。我是男的,但是我觉得作为女方应该去争取自己的正当权利,自己为家庭做了贡献就应该有属于自己的一部分东西。按照你的说法,为了和谐就什么都不去要,万一以后男的花心或者夫妻感情不和,女方就会处在相对弱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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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13 09:19:25|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咖啡香女 发表于 16-6-2013 18:37
其实妹妹,因为你和老公是吵架在先,然后在要求加你的名字,你老公在气头上当然不愿意了,其实我个人感觉啊 ...

另外我觉得她老公说的话很伤人,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就算是在气头上,也该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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