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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13 19:18:57|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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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nju 发表于 17-6-2013 09:16
不同意你的说法。我是男的,但是我觉得作为女方应该去争取自己的正当权利,自己为家庭做了贡献就应该有属 ...
该争取的我会争取,但我个人认为,我没有为了和平而不加我名字,而是感觉不值得花那一万多的冤枉钱,我们本是普通家庭,平谈过日子挺好,至于将来他有外遇什么,我不去想也没必要想,因为我还是那句话,是我的跑不掉,不是我的我也不强求,过日子我也不傻,该存钱还会存钱,每个人都要保障,一切全部讲的一清二楚,会伤感情,呵呵!我也有手有脚,离开任何人照样养活自己和孩子,所以不会担心将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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