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越来越多的PR朋友申请成为了公民,这样就有机会享受原来不曾有的‘福利’,也就是EC的申购权。鉴于很多朋友对于EC的了解不够全面,写一篇知识帖帮有意向的朋友普及下知识,希望朋友们踊跃发言,对本帖的不足或疏漏的地方进行批评指正。也希望可以帮助更多朋友。
首先,EC是什么?EC叫做执行共管公寓,政府推出EC的最初目的是为了满足家庭收入高于组屋申请条件但又对购买私宅有压力的‘中产阶级’,体现了政府的关怀的同时无形中增加了对 新加坡公民的福利。之所以称EC为新加坡公民的福利,相信大家也有所了解EC的很多优惠政策,例如低售价(原因是发展商能以较低的价格向政府买到地皮,相当于获得了可观的“市场津贴”。),公寓设施,享受公积金住房津贴,没有转售抽润(resalelevy),五年可以买给PR,十年完全私有化即任何人可以购买,组屋持有者无第二套房贷款限制,购屋交房前无需转售现有组屋等等。 EC存在的这些年,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EC的福利性和可投资性,当然也有越来越多无法申请到EC的人会感到不公平。于是,今年许文远(发展部长)曾经暗示可能会有针对EC的限制政策出台,到时会达到怎样的平衡我们不得而知,只是朋友们要明白,‘福利’拿到了才是自己的,不要等到某个周五下午五点钟(近期关于住宅的限制令都是周五下午五点推出)才突然拿定主意彻夜排队,很有可能已为时已晚。
问:新EC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 答:申请人必须是SC+SC或者SC+SPR组合 2. 申请人之间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 3. 家庭总月收入不可以超过$12,000 4. 任何一个申请人在过去的30个月以内不可以拥有私宅
问:什么是1st-timer和2nd-timer?有什么区别? 答:1st-timer是指申请人必须没有买过BTO,新的DBSS或EC;必须没有拿过公积金住房津贴(CPFHousing Grant)或者任何形式的政府住房补助。不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即为2nd-timer。区别就在于大概70%的新EC单位是留给1st-timer的,并且在EC预售阶段需要抽签时,1st-timer会被安排得比较靠前,有利于选房。
问:目前持有组屋可以申购新的EC吗? 答:我们现在把目前组屋持有者根据上面解释分为两类,一类就是1st-timer另一类为2nd-timer。以上任何一类都可以申购新的EC,只不过注意事项有所不同。对于1st-timer,只要确认MOP(最少持有时间)的日期在新的ECTOP日期以前,就可以立刻申请EC,前提是要在新ECTOP的六个月之内将现有组屋转售。2nd-timer就必须在MOP已经满足以后,才可以申请新的EC。同时也是要在新ECTOP的六个月之内将现有组屋转售。
问:申请新EC后需要立刻卖掉组屋吗? 答:答案同上。
问:目前持有直接从开发商申请的EC可以在申购新EC吗? 答:可以,但是必须要在卖掉现有EC之后的30个月以后才可以申请。
问:目前持有私宅可以申购新的EC吗? 答:可以,但是必须要在卖掉现有私宅之后的30个月以后才可以申请。
问:听说2nd-timer在享受一次政府住房补助以后再购买含有住房补助的屋子需要交转售抽润(resalelevy)? 答:这条规定不适用于新EC,即无需交转售抽润(resalelevy)。
问:目前是组屋持有者,并且房贷没有还完,如果申购新的EC,会不会按照第二套房来计算贷款比例? 答:对于组屋持有者申购EC,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豁免,即现有贷款不计入,按照首套住房贷款计算。
问:申购新的EC可以从HDB贷款吗? 答:不可以,只可以从银行申请贷款。
欢迎朋友们集中讨论,如果有新的问题我会时时更新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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