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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4 00:26:3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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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说得很好。这个政策的确有失公平,但这个有失公平是既对买家不公平,也对卖家不公平。因为HDB为了在控制房价上掌握主动权,牺牲了个人的优先知情权,把成交前对房子估值的任务交给了买卖双方和他们的中介。实际上,HDB对交易的房子价值的了解程度远远高于个人,即买卖双方和他们的中介。获得信息能力的不对称,导致了这个政策对买卖双方的都不公平。
由于没有HDB的估价,不知道这个房子值多少钱,通常情况都会出现卖家漫天要价,买家就地还钱,最后商议好的价格,签了OTP,然后HDB给了估价,最后到不一定总是卖家哭,买家放弃了也会损失1000元订金,这对严肃的买家也不是好玩的事情。于是新规定就要求买卖双方做大量的功课,也要求买卖双方的中介得非常专业和尽责,尽可能多的提供类似房子的成交价。
你的建议:”如果怕出现COV,或负COV大可以出个政策说只能以估价卖,这样政府就可以有效控制房价了。“应该是不太可能实施的。出个政策只能按估价卖,那么就是买卖双方都不要商议,HDB直接决定房子的价格了,市场一点作用都没起到。新加坡是资本主义社会,房价主要还是靠市场,而不是靠行政手段。房屋政策可以调控房价,但不会决定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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