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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erronlim

[SP] 说说自己可笑的经历让大家开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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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4 15:11: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晓林 发表于 4-4-2014 14:57
1。看来你还是没有看懂晓林说的,晓林前面有说你说的“不负责任“的话吗?晓林从头到尾说的都是每个人要为 ...

你不是说人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言下之意不就是你不负责任,现在白瞎了吧)。大家都知道你的意思,就你自己不会表达。

2。晓林每天有空时会回几十个帖,低级错误之多如你所说之多,还要你想起两年前的帖子,你到底有点言不由衷阿,晓林就是不喜欢这种不诚实的人,网上都能这样,现实好不到哪里去。
既然是这么多,就再说一个这个月的吧,不算苛求吧,找不到,今年的也可以

这是典型的,我看到的。多,需要每个月都有嘛?你也没低级到这种程度吧。你有十个就足够了。

3。你的说话态度和心态,起码比晓林小10岁,不过晓林对您一点都不感兴趣,不用攀啥老弟之类,晓林也看到或知道你对豆妈的态度,别的不用说了吧。。

小十岁?我不跟你争。虽然你比我小,从你的说话态度和态度,但我没兴趣跟你争。只是你胡扯什么“小小”,收起你的错误言论!别逃避!错了就是错了
至于豆妈,我怎么了?我没有骂1000句骂人的话。至于后面的从宽处理以及从严结果,其中的曲折你根本不知道,你不用猜。在这个事上我没有一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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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4 15:18: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从宽处理? 从严结果?
如果我没有来错地方,这里只是网络吧? 某些人是不是太入戏了?

点评

你炸版试试?只要是炸版的,肯定完蛋。这两年没有了,以前不少。估计防水墙也是起到了作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4-4-2014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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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4 15:22: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可以停一停了. 楼主都说谢谢了, 还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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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4 15:29:2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1。看来在新加坡久了,不少人(不说小孩子了,免得有人叫)华文水准真的可以阿。。
晓林说一个人无论做啥,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就叫啥不负责任?不是任何句子加两个双否就是原来本意,你再想想。
2。原来多是指晓林这10几年的错误超过了10个,这个要承认,晓林从不改贴,但这和你前面说的意思差太远,不妨你和有兴趣的朋友向前翻翻看看。
3。本来回这个帖子,晓林只是把看法讲出来,甚至没有直接判他pr的死刑,让他小心而已,回去看看晓林的回复。你挑出来,一会说毒舌(这个晓林不介意,个人看法,你有评价的权利),还要说晓林从来就是谬误众多,这就是你言不由衷了,回答问题,说清你自己的理由就好,如果你认为对别人认为对就好,有意无意地踩别人,并不一定能抬高你自己,这能说一个人的心态和气量。  现在晓林说的够清楚了吗?明白了吗?

点评

我没有踩你。有错误就承认。要我踩人,太难。水平差那么多。。。 倒是你老是把踩人挂在嘴上,我看是逃避责任的表现。个人意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4-4-201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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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4 15:44: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小头 发表于 4-4-2014 14:33
99版今天是力挺楼主到底了。我说的是最坏的可能,以新加坡政府的做事方法,审批前一定能够看到楼主有过邀请 ...

我没有要挺他的意思。我是看到有些人成天踩人,实在是受不了了,打抱不平而已。

如果你说最坏结果,一般不可能存在,下面我解释一下我的知道的经历和看法:

首先,现在已经很清楚,我说有例子,网友也给了自身的例子,楼主也亲自问了ICA,都不存在这个问题。你看到了,不也就基本上承认了这个事实了吗?如果有人还要为这个事搅,那就搅吧。所以,事实是清楚的。

你怎么知道审批前一定能看到什么邀请呢?这是猜测。其实,我认为,新加坡很多事情是不能互相联系的,在数据系统里是不可能到处乱查的,不经授权,是要触犯滥用电脑法令的,哪怕只是动一个手指。

当然,这个你可以不相信,我不展开说。下面,没收到,或忽略了,你怎么可能说我是说假话?officer算什么?他们不是法官。即使他们是检控官,也没有定罪的任何一点权力。法律,没有给他任何权力来怀疑人家,来定人家的责任。特别是这里,不是他的职责。不可能捞过界。

其次,你们怎么老认为人家也会怀疑这个,怀疑那个?怀疑有用吗?法制社会是无罪推定。不需要我再解释了吧?人家很阳光,说真的。而且法律也没有管制到要猜测你怎么样怎么样,这样违反隐私原则。不要以为我随便说说。这些法制国家的原则,恰恰是很多国人忽略的。

说到兵役问题,只是为了执法。法律之外的,全都是合理合法的,比如楼主的情况。不用上纲上线。很多新加坡人还说,那些新移民,没有服过兵役,不能算新加坡人。这种即是无限上纲。我倒是想到部队去练练,好多人都向去。这里复杂,但法律没有给人乱猜、乱戴帽子的权利。

再谈,兵役重要吗?新加坡强调的是全民防御。不是空口白话,人家明确提到几个柱石!不知道吧?其中一个就是经济。在经济上对星加坡作贡献,也是保卫国家的体现。其实,这在新加坡特别明显。只要新加坡厉害,就是因为经济。你不当兵,不 花 国 家 一 分 钱,还为国家作贡献了。officer懂吗?不重要,制定法律的人懂就可以了。

说完了,从法制,法律,政治,经济,各个方面。其实我要说的,就是一个原则:不要随便怀疑人,更不要随便扣帽子。这不是新加坡的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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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4 15:55: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4-4-2014 15:44
我没有要挺他的意思。我是看到有些人成天踩人,实在是受不了了,打抱不平而已。

如果你说最坏结果,一般 ...

邀请信本来就是ica发的,想查那是几秒钟的事情而已。

有罪推定新加坡政府干的多了,例如中国的文凭要自己去做认证,这不就是一种有罪推定,要你自证无罪。那些来新加坡时间不够长的,凭什么认为别人就不能稳定,这也是一种有罪推定。wp为啥签电话线要押金,这还是一种有罪推定。搬家进公寓要交押金,防止损坏电梯设施,这更是一种有罪推定。。。。

本case不止一个网友想到了逃避兵役,难道ica的人想不到,希望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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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4 15:56: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小头 发表于 4-4-2014 14:09
水至清而无鱼,新加坡这边号称法律严明,其实上不了台面的事情很多,不少小公司就靠打擦边球活着呢。具体到 ...

我的公司是世界五百强的公司,在新加坡有个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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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4 15:59: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小头 发表于 4-4-2014 14:33
99版今天是力挺楼主到底了。我说的是最坏的可能,以新加坡政府的做事方法,审批前一定能够看到楼主有过邀请 ...

看来你还是没懂得版主的意思,拒绝邀请信和逃兵役是两个问题,兄弟。如果你接受邀请了 而没有做兵是属于逃兵役,这种不属于逃兵役,人家ICA的人都说了这不算问题,为何你们要在这里讨论这种无用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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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4 15:59: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恩,害我真的回去看看晓林真的踩楼主了没有。。
晓林的发言:自己本来就要为过去的行为负责,或者说你想偷免了兵役,现在的困境就是后果,世界上本没有免费的 午餐,即使以后申请pr,不要说就不会有逃兵役的影响。在新加坡最近的国会上,这个pr兵役问题被提出了多次。。。
这毒舌吗?还是你good99在有意挑事啊?  现在的困境不是当初行为的后果吗?有了pr,需要头痛sp吗?未来申请pr,晓林说不要说不会有影响,是判他死刑吗?
看看你的回帖:
你不毒舌就这么难受啊?
没接受邀请就是不负责任?哪有这么说话的
那个人一天到晚多是毒舌开道,咳。
第一,晓林扣了啥帽子? 第二,怀疑啥了,逃兵役是楼主自己说的。

今天这些是good99你自己心有所想,而有所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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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4 16:05: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晓林 发表于 4-4-2014 15:59
恩,害我真的回去看看晓林真的踩楼主了没有。。
晓林的发言:自己本来就要为过去的行为负责,或者说你想偷 ...

都和你讲了 拒绝是因为第三方公司的问题,和那个邀请信没关系,

等我拿到PR 你们再来讨论吧

请求你们和气下 不要再争论了 根本都不算一个事情

他如果因为邀请信的问题 不给我PR我就上来和你们汇报好不

赶紧消消气 真不值得这么争论

我们都不是ICA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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