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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14 23:42:36|来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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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说过“其实两种方法对银行以及贷款者都是公平的,谁也没有吃亏”,我们没有本质争议,你我的回答还算客气的,当然我们都能够减少“酸”的语气就更好了。
你说的“谁也没有吃亏”,反过来说不管使用任何方法还贷,在利息的计算上面,都不可能占到便宜。“没有便宜可占”这个要最先强调出来,以免误导任何人。
说有三种还贷方法,选择“适合的”。其实我说三种还不够,完全可以发明一百种一万种还贷方法。任何一种还贷方式其实都是“人为”定出来的,所以可以定无数种:最快速度还完,最慢速度还完,先快后慢还,先慢后快还,快慢快慢还,慢慢快慢还。
在“无法占到便宜”的前提下,任何“得”都意味着“失”。所以,不需要一定按照三种还贷方法还贷,完全按个人喜好去还就好了:讨厌利息的人可以把一切收入都尽快还给银行,喜欢现金或投资的人就尽量用最慢的速度还银行钱。完全没有必要去纠结我的钱是在还本还是在还息,本和息都是钱,总之你的钱是还给银行了,还的快的少付利息,还的慢的多付利息,都即不会吃亏也不可能占便宜,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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