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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14 11:33:31|来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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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管理局的网站显示,“活立木”营业时间起止为2010年6月8日至2060年6月7日,认缴资金50亿,法定代表人李宏,经营范围为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深圳两名投资了100万元的受害人向时代周报记者称,自己之所以不在投资环境比较成熟的深圳,而选择“活立木”,一是它的注册资本50亿在同类企业中最多,二是因为当时天津的私募搞得很红火,也得到了天津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但事后发现,活立木合伙人的实际出资一直是零。
上述处置组刘姓负责人认为,按照《合伙企业法》,“活立木”不是一个正式的企业,只需到工商管理局登记,“提供合伙协议,认定资本金在多少年以内交齐就可以了。”
当时代周报记者问到“活立木”从成立到出事,认缴资金的账户一直是零,相关部门有没有进行追查时,刘姓负责人称,处非办曾对“活立木”有过一个处罚,但当时滨海新区响应政策号召,不愿对这种新兴企业进行过度打压,在政策上愿意对这些股权投资企业帮助,因此只是提示“活立木”该交认缴资金的问题。
“既然政府批准它,就应该对它有相应的监管,现在出事了,政府凭什么给投资者扣一顶非法集资的帽子?”部分投资者认为,处置组在登记确权表上要求投资者填写“上线”、“下线”根本不是要维护投资者权益,而是在推卸责任。
瞧瞧这霸气的逻辑 投资者自己仅凭一个公司营业执照就说政府这都是你监管不力啊你得赔我钱啊 我勒个去还能脸皮再厚点么 投资只看营业执照的啊 损失了就怪政府啦 政府提醒你防范非法集资的时候你怎么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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