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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3-2016 20:24:24|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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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那个例子,父母有一方是没有PR,所以才给的旅行证。我说的那个例子也是这种情况,这符合中国国籍法。不存在什么宽容不宽容的。要宽容的话,应该要给上户口啊, 不需要退出外籍啊, 国籍法不是不承认外籍吗?
而且你也不要再说什么不给退小孩的中国国籍是按国际惯例, 回国就可以退。而且,中国驻其他国家的大使馆也是有允许退的,比如日本。
我一路要表达的是,你要取回,恢复中国国籍不是容易的事。国内政府机构没有这么容易打交道。我更关心的是事情操作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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